2020年1月4日 星期六

歌羅西的教會

    歌羅西位於亞西亞省的呂加斯山谷,在以弗所東方約一六零公里(一百英里)處。昔日為弗呂家的重鎮,但至新約時代已經沒落,鄰近的老底嘉與希拉波立(四13)的重要性都駕乎其上。

    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曾在以弗所停留了三年,使一切住在亞西亞的人都聽見主道 (徒19:10;20:31)。 但歌羅西教會的始創人不是保羅(2:1), 而可能是以巴弗 (1:7;4:12-13)。這是一個外邦人佔多數的教會(1:27;2:13;3:7)。保羅雖未訪問過他們,但與教會的關係非常密切(1:3,9;2:1)。

  背景欲確定哪些異端邪說曾滲入歌羅西教會,實在是極不容易的事,原因並非材料太少,而是太多太雜之故。從史料記載可知,一世紀流傳在羅馬世界的各種信仰和教派多如牛毛,小亞細亞則尤是各種宗教滋生蔓衍的沃土,以一身而奉多教者不乏其人,將各種宗教思想和實踐混而事之的風氣也很普遍。當時的基督徒大部分難於擺脫這種傾向的影響。

  歌羅西的異端邪說保羅對滲入歌羅西教會的異端邪說並未加以細分,而僅就各種問題作出回答。因此,現今的歌羅西書讀者需根據保羅的評論而將當時虛假的教導予以復現。

  一些學者以為當時的異端邪說多出自所謂「靈肉二元論」,稍後希臘和東方的諾斯底教派均有此特點。諾斯底派認為物質都是罪惡,只有擺脫物質才能達至善境;另有一些學者根據保羅反對克守某些飲食律例及節日、安息日、割禮的戒律,而認為滲入基督教會的偽說是出自猶太教的信仰。有鑑於當時盛行著多說合流的傾向,我們認為以上兩種觀點都是正確的。

  保羅將異端邪說歸結為克守人間傳統的「理學」(2:8)。他為歌羅西信徒的祈禱(1:9-11)和對他們的訓誨,均可顯示他是在辯駁一種觀念,以為某種「理學」能使某些人得到神奇的「靈智」。其實,保羅指出,這理學的基礎不過是「世上的小學」而已。

  那麼,何謂「世上的小學」呢?有兩個主要的解釋可互為補充。一說以「小學」的基本意義是「一系列的事物」(如字母表中的字母),稍加引伸,可指事物的基本原理,如希伯來書五章12節所謂「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一說以「小學」是指早期希臘人認為組成世界的空氣、水、火、土等四元素。

保羅用於評說歌羅西異端邪說的那些用語,早在主前一世紀的一篇論及哲學家畢達哥拉斯的門徒的希臘語文章中即有所見。文中說,諸神派使者將靈魂攜入世界諸元素之中。元素中以水為至高,土為至低,純淨的靈魂附於高等元素,否則,即附於下等元素。人類惟有藉自我否定和特定的崇拜儀式才能「淨化」自己的靈魂。居於最高空中的日月星辰是掌握人類命運的眾神;圍繞世界的大氣中也佈滿可敬畏的神靈。世界的元素與諸神靈聯合,操縱人的命運。人類卻可借助於「靈智」和宗教儀式,不僅可擺脫神靈操縱的命運,更可左右神靈,以求己福。

  總而言之,所謂「世上的小學」,既可指宗教的根本教訓,也可指宇宙間的神靈。從歌羅西書的表述來看,當以後者為宜。保羅在書中明確指出,基督在十字架上已勝過那些靈界執政者的權勢,並把他們暴露在萬民面前(2:15)。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和統御者是基督,而不是那些神靈(1:16-20)。上帝本體一切的「豐盛」都住在基督裏面,而不屬於遙不可及的神靈(1:19,2:9)。靈界的一切權能都在基督之下(2:10),也是因基督才存在(1:16)。「敬拜天使」(即敬拜空中的神靈)是愚不可及的惡行,必招致嚴重的惡果(2:18)。


歌羅西書的寫作日期和地點

   

歌羅西書的寫作年代需根據保羅被囚禁的地點而定。



傳統上,學者們以為四封「監獄書信」均作於羅馬。根據這個觀點,歌羅西書自當作於主後60至62年之間。



  據使徒行傳記載,保羅繫獄之地有腓立比、該撒利亞、羅馬三處。保羅寫哥林多後書是在囚於該撒利亞和羅馬之前,且從該書可知,那時他已坐牢多次了(林後11:23);而囚禁之地至少有以弗所(徒十九,二十;林前15:32;林後1:8-10)。



今日愈來愈多學者主張保羅的4封監獄書信當作於以弗所。如果此見不謬,歌羅西書的寫作時間當在主後52至55年。



以弗所說較適用於腓立比書,羅馬說則更合於腓利門書、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所提供的情況。所以,我們仍以歌羅西書作於主後60至62年之間為宜。




約翰生平

   約翰之餘生  ,

約翰之餘生

1.  以弗所教會的長老


多米田死後,逼迫停止,約翰回到以弗所,堅固群羊的信心。他經歷基督道成肉身,親眼目睹耶穌生平所有重要事蹟,看見教會的誕生與成長,聖靈大能的運行,最後在拔摩島見到基督榮耀的異象。他領受基督最完整的啟示,得以維護真道,糾正教會的異端。

2. 約翰著作

舊約聖經的最後記載是彌賽亞要來,免得神要咒詛地(瑪4:5-6),若彌賽亞不來,就沒有盼望。但彌賽亞來了,約翰寫完他的著作,神的啟示和奧秘就要成全,也盼望彌賽亞再來(啟22:20)。

啟示錄:聖徒榮耀的盼望,教會必要靠著基督得勝,與基督在榮耀裡合而為一。

約翰書信:約翰以他特殊的身分與啟示,對教會做出勉勵,並指出實際且明確的屬靈道路。

約翰福音:約翰用最簡單直接的言語,向全世界宣告,將耶穌基督完整地呈現出來。

3. 愛的使徒

約翰的晚年是教會之寶,人們請他講道,每次他一上講台,就說了一句:「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彼此相愛Beloved, love one another。」隨及就下台。人們扶他上台再多說一些,他還是講這些。後來人們稱他為愛的使徒,他門徒幫他撰寫的約翰福音就提到他是「耶穌所愛的門徒(約21:20; 24)」。
 

2020年1月3日 星期五

舊約中的約

  舊約聖經裡提到不少的「約」,最有名的是挪亞之約、亞伯拉罕之約、西乃之約和大衛之約。
 (一) 挪亞之約
  創世記第九章記載,上帝把挪亞一家從洪水災難中拯救出來之後,就和地上所有的活物立約,不再用洪水毀滅全地。上帝說,這個約要持續到永遠,範圍及於全人類與各樣生物,而且有彩虹為記號(創 9:8-17)。它所表明的是上帝眷顧、保守地上一切活物的恩典。說真的,若不是上帝的恩典,實在沒有任何生物能夠存活。在人類尚未分散全地之前,他們經歷過一次洪水的浩劫,但是在上帝所立彩虹之約的保證下,他們得以再出發,繁衍並分散遍滿全地。
 (二) 亞伯拉罕之約
  洪水之後,挪亞後代繁衍,散佈各地。這時人還是偏行己路,上帝於是揀選亞伯拉罕,為世人預備救恩。
  上帝在呼召亞伯拉罕離開吾珥時,曾對他應許說,要賜福給他和他的後裔,並藉著他賜福給地上萬族(創 12:1-3)。當時並未明顯提到約,真正記載約的內容、儀式與記號的是在創世記 15 章和 17 章。這個約讓亞伯拉罕的信心逐漸成長,他本來以為要承受他產業的人是他的僕人(創 15:2),或是從他的妾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創 17:18)。但上帝在他 100 歲時使他從已經斷絕生育的妻子撒拉得一個兒子。此事讓亞伯拉罕親身體驗到上帝是使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羅 4:17)。
  亞伯拉罕之約的特色是以割禮為記號,應許的成份比較濃厚。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他的後裔將要像天上的星星一樣多,他們將出埃及、進迦南,得應許之地。最重要的是他們和上帝有特別的關係,上帝要作他們的上帝(創 17:7-8)。
  有人主張,亞伯拉罕之約是以色列百姓面臨亡國、失去迦南美地之威脅時產生的。其實「約」本身的存在可能非常早,只是它經過相當漫長的傳遞過程,到後期才形成現有的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約並不像一般人所以為的,亞伯拉罕全無義務、履約者全在上帝。上帝要求亞伯拉罕在祂面前作完全人(創 17:1-2),這是一項極高的要求。在人面前作完全人就已經不容易了,更何況是在上帝面前?不過在提到這項要求之前,上帝宣稱:「我是全能的上帝」。只有全能的上帝能夠使亞伯拉罕作一個完全人,亞伯拉罕需要全心全意地信賴、仰望上帝,才能夠作到。
  在新約裡,耶穌對跟隨他的人有同樣的要求:「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 5:48) 我們也要像亞伯拉罕一樣,完全憑信心讓上帝改變我們、引導我們。
 (三) 西乃之約
  西乃之約是摩西在西乃山從上帝領受而頒佈給以色列百姓的,相關經文記載在出埃及記 19-20 章、申命記 5 章、28 章、約書亞記 24 章。這是所有「約」中描述最詳盡、影響最深遠的,它的內容包括:

 1.身份表白及歷史序言:在陳述一切條款之前,上帝首先表明祂的身份以及祂為以色列百姓所做的事(出 20:2、申 5:6)。
 2.約定條款:這就是一般所說的十誡,包括前四誡跟上帝的關係、後六誡跟人的關係,記載在出埃及記 20:3-17、申命記 5:7-21。
 3.祝福與咒詛:言明守約者領受那些祝福、違約者將受那些咒詛。出埃及記 20:5-6、申命記5:9提到一些,申命記28章有極詳盡的申述。
 4.立約儀式:在出埃及記 19:8 以色列百姓只簡單地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在出埃及記 24:3-8 則有殺祭牲、灑血的儀式作為立約的憑據。申命記 27:11-26 更有關於領受祝福與咒詛的儀式。
  至於「約」或律法書的存放,一般相信是存放在約櫃或聖所(出 40:20、書 24:26),一年三次公開誦讀(出 23:17)。
  西乃之約最大的特色是它有許多條款是人必須要遵守的,不像亞伯拉罕之約比較著重在應許。可能是因為它的對象為全部以色列人,所以必須詳盡規定。其實上帝與以色列百姓立約,最主要的目的是上帝要作以色列的上帝、以色列要作上帝的子民(出 19:3-6、利 26:12)。在立約的過程及條款裡,以色列人不像其他民族把眾神列為見證者,而是用百姓本身作見證(書 24:22)。門登豪(G. E. Mendenhall )認為這就是約的條款後來演變為社會上法律最主要的原因。後來的人稱西乃之約為摩西律法,可能是因為它有許多規定和禁令。但將「約」視為律法,有時反而會忽略了上帝與百姓立約的根本精神,就是要建立雙方活潑的關係。
  西乃之約產生的背景正值銅器時代進入鐵器時代的轉型期(公元前1250-1150 年)。考古學出土的資料顯示,當時許多神明統治制度逐漸瓦解,赫特帝國和亞述地區都有人口大幅降低的現象。相對的,巴勒斯坦、約但河外人口明顯增加,而昔日強盛的迦南城市若非毀壞即移往山區。這些混亂的局面伴隨著道德與宗教制度的瓦解,正是新秩序建立之最佳良機。人們企求一種更好的生活方式與社會規範。摩西所傳授的西乃之約正是一種新的嘗試。有人認為這個約是銅器時代的產物,和赫特帝國與其附屬國所訂之盟約極其類似;也有人認為它是鐵器時代的產品,和亞述帝國的盟約較接近。門登豪根據西乃之約兼具赫特與亞述盟約兩種特色判斷,西乃之約應屬赫特時期之產物,而在傳遞過程中受亞述盟約之影響。

 (四) 大衛之約
  大衛之約與西乃之約截然不同。西乃之約是上帝藉著摩西與以色列全體百姓立約,所根據的是上帝拯救百姓脫離埃及這個歷史事實,因此百姓有義務遵守約裡的條款。大衛之約乃依據上帝的信實,針對大衛一家應許王朝永遠堅立,此應許係透過先知拿單來傳遞。雖然在撒母耳記下第七章,拿單傳遞上帝的應許時並未提及「約」這字眼,但在詩篇 89:3-4 卻清楚提到約:「我與我所揀選的人立了約,向我的僕人大衛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後裔,直到永遠;要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而大衛臨終之言也提到「上帝卻與我立永遠的約。這約凡事堅穩,關乎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撒下 23:5)。因此,一般均以大衛之約稱之。
  大衛之約有幾項特色:
 1.它是在大衛想要為上帝建造聖殿之後,上帝所給予的應許。
 2.它採用近東文化中以君王為神子的概念(詩 89:27),為君王的權威找到合理之依據。
 3.君王有義務遵守上帝的誡命,行公義,不過如未遵行,上帝並不會終止這個約。

 4.它偏重在上帝一方給予應許,像亞伯拉罕之約一樣。
 5.此應許如日之恆一般,又如月亮永遠堅立,似奠基於創造之秩序(詩 89:36-37)。

  究竟大衛之約如何產生?它與西乃之約、亞伯拉罕之約的關係如何?
  門登豪指出,大衛雖然已經與南方的猶大支派、北方的以色列長老立約,受膏為王(撒下 2:4、5:1-5),但他仍然必須面對南北的衝突,並爭取新征服地區的忠誠。為了鞏固其君王的地位,由先知頒佈聖諭,確立其統治是由上帝而來乃屬必要。

  其實君王的觀念和制度,以色列人原先並沒有,而是借用四周其他鄰國的想法而來。而近東國家的君王制度與其宗教密不可分,他們認為君王是神明在地上的代表,目的在維護地上的秩序與公義。君王甚至被視為神明的兒子。對剛成立君王制度的以色列而言,他們需要重新建立自己的想法,並設法與摩西所留下來的宗教傳統相調和。歸楠(M. D. Guinan)認為這就是大衛之約產生最主要的目的。受到近東文化的刺激,以色列人回溯自己的傳統,找到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的精神,而形成大衛之約。大衛之約與亞伯拉罕之約同樣源自希伯崙,其關係之密切,克里曼茲(R. E. Clements)有精闢的闡述。
  很多人把大衛之約和亞伯拉罕之約歸在一類,而將它們與西乃之約作截然之對比。歸楠認為西乃之約從未被大衛之約所取代,我們亦不應將兩者擺在對立的位置,兩者其實是互補的。布魯格曼(W. Brueggemann)更將西乃之約與大衛之約視為社會上的兩股力量,前者代表弱勢的在野者,後者代表社會的穩定力,亦即強勢的在位者。這兩股力量貫穿以色列從摩西以來、一直到王國時期的社會。
  這樣看來,產生大衛之約的背景涵蓋了近東對君王的概念、亞伯拉罕之約與西乃之約的傳統,它可以說是君主制度在以色列成形時,一方面為了鞏固君王權威,一方面又要兼顧原先宗教傳統而產生的、對君王制度重新之詮釋。

民數記的背景和分段

民數記的卷名在希伯來文是Be-midbar,意即「在曠野」,中文聖經之「民數記」乃是根據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之名稱Arithmoi(即英文Numbers的字根)而來。將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兩個卷名合併起來「在曠野數點以色列百姓」就構成了本書的整幅圖畫。

民數記所記載的事情發生在以色列百姓出埃及以後、進迦南美地之前。摩西帶領百姓出埃及,又率領百姓與上帝立約,要作上帝的子民。當會幕作好立好之後,以色列人在上帝的引導之下再度起行,向迦南地邁進。他們在出埃及的第二年三月已經來到迦南地的門檻,本來應該可以很快地進入迦南美地,卻因為發生了一件事,使進迦南一事耽擱了三十八年。民數記就是記載這整個過程以及在曠野飄流的經過。

下面幾個日期可以幫助我們對民數記的旅程有概要的認識:

出埃及第二年正月初一日  立起會幕(出四十2、17)
出埃及第二年二月初一日  數點百姓(民一1~2)
出埃及第二年二月廿日   起行(民十11~12)
出埃及第二年三月 到加低斯巴尼亞(民十11~12;申一2)
出埃及第四十年五月一日  亞倫死(民卅三38)
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 再到加低斯巴尼亞(申一3)

巴斯德把民數記分為三大段:舊的世代,過渡時期及新的世代:

1.~十四章:舊的世代
這是描寫百姓從西乃到加低斯種種。又可細分成三段:
1)一~四章:數點
2)五~九章:訓令
3)十~十四章:起行

2.十五~廿章:過渡時期
這是描寫在曠野飄流的生涯。

3.廿一~卅六章:新的世代
這是描寫百姓從加低斯至摩押的狀況。這裡也可細分成三段:
1)廿一~廿五章:新的旅程
2)廿六~廿七章:新的數點
3)廿八~卅六章:新的訓令

2020年1月2日 星期四

摩西五經總論


[摩西五經的文體與名稱]

 你聽過摩西五經這名詞嗎?你知道它指的是那些經卷嗎?對了,摩西五經指的是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等五卷書。它主要的文體是敘事文,當然也穿插有詩歌、演講集、儀式錄等,我們可以從這些記載中知道希伯來民族的起源與發展。

 「五經」(英文 Pentateuch)這名稱主要源於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翻譯。penta是五,teuchos是書的意思。猶太人稱創、出、利、民、申這五卷書為妥拉(Torah),翻譯成英文,就變成律法(law)。所以律法也好,妥拉也好,五經也好,指的都是舊約聖經的前五卷書。

 為什麼它被冠上「摩西」而成為「摩西五經」呢?傳統上大家都認為這五卷書是摩西寫的,後來有許多學者對這點有許多質疑,不過即使摩西並未親筆寫下這五卷書,他還是這五卷書的主角,裡面處處流露出摩西的精神。正如約翰福音一17所說:「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所以五經通常就被稱為摩西五經。

[內容與主旨]

簡單來說,創世記是講開始,包括萬物的起源。出埃及記是講救贖,利未記講敬拜,民數記講曠野飄流,申命記則是預備進入應許之地。前面說過,猶太人的「妥拉」翻成英文變成「律法」。其實「妥拉」更重要的意思是「引導」、「教導」(instruction, guidance)

請問,「律法」和「引導」這兩個名詞帶給你什麼不同的感覺?當你聽到「律法」時,你聯想到什麼?「引導」呢?「律法」給人的感覺是靜態的,有時我們還會聯想到那些繁瑣的規條,那些帶給人束縛的條例。「引導」就不同了,它讓我們想起上帝的保守,帶領和指引。它是活潑的、動態的。

摩西五經中就處處顯明上帝對祂子民的引導。不論是直接的頒佈律法,或是間接的敘述歷史,甚至那些枯橾的族譜和獻祭條例,在在都顯出上帝的作為和引導。詩篇一07說「祂使摩西知道祂的法則,叫以色列人曉得祂的作為。」

上帝將祂自己啟示給摩西和以色列百姓,引導他們過一個蒙上帝喜悅和祝福的生活,這就是摩西五經的主旨。今天我們作為上帝的兒女,仔細研讀這五卷書,一樣可以認識上帝和祂的作為,領受祂在我們生活中的引領。你願意這樣試試看嗎? 請按照每課預習的讀經進度表,大家一起來讀經,來認識上帝,經歷上帝!摩西五經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特色:每一卷書的結尾都不是結束,而是指向下一卷書,顯示另一個階段的開始。

創世記最後一章、最後一節提到約瑟停屍在埃及, 而約瑟臨死前曾經吩咐子孫們要把他的屍體帶出埃及(創五十25),所以故事可以說尚未了結。

出埃及記的末了提到上帝用雲柱、火柱引導以色列人,「在他們所行的路上都是這樣」(出四十38);以色列人還在行路當中,行往應許之地,故事也沒完了。

利未記和民數記裡記載大量的律法和禮儀規條,似乎變得呆滯和停頓,但在結尾仍顯出變動;利未記廿七24「這就是耶和華在西乃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

民數記的結尾就更加接近應許之地了(民卅六13):「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但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申命記更是向前瞻望,雖然摩西死了,但有約書亞接續下去(申卅四9~12)

其實摩西五經真正的指向是指到耶穌基督。耶穌復活以後向門徒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廿二44)

上帝在耶穌身上成就了最大的事,祂對人類的心意和指引在耶穌身上表現得最為透澈。因著耶穌,人與上帝復和,恢復溝通,也因著耶穌,人與人能夠以愛相對待。

 [摩西五經作者之探討]

摩五經的作者是誰,學者們有不同的看法。猶太教與基督教傳統以來都認為五經的作者是摩西。直到近代才有人開始提出質疑,而有底本學說的產生。 十八世紀有一位法國醫生亞實突(Jean Astruc)注意到創世記對上帝有兩個不同的稱呼:一個是伊羅興 Elohim (中文譯為上帝),另一個是雅巍 Yahweh (中文和合本譯為耶和華,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上主)。他認為摩西五經的作者在編寫創世記時一定引用了兩份不同的文獻。

這種從不同文獻取材的想法繼續演變下去,到十九世紀出現盛極一時的底本學說,由威爾浩生(Julius Wellhausen)總其成。底本學說認為五經是一本選集,由幾份不同的文獻組成,它們成書的時間,地點均不相同,但都遠在摩西之後,前後約有五個世紀之久。

既然各份文獻都在摩西之後才完成,摩西就不可能是五經的作者。至於這些文獻的數目有多少,它包含五經裡那些經文,學者們意見頗不一致。根據威爾浩生的描述,摩西五經主要來自JEDP四份文獻:

JJ典寫於 850 B.C.左右,它對人物的描寫非常生動,描述上帝時更常用擬人化手法,使人有親切感。它稱呼上帝,採用的是雅巍 Yahweh

EE典稱呼上帝為伊羅興 Elohim,它的敘述風格比J典客觀。上帝和人的溝通在 E 典裡是藉著夢,不像 J 典有擬人式的直接接觸。E典約於750 B.C.完成。

DD典主要是申命記,它是621 B.C.約西亞王改革時期的作品,目的在呼籲百姓唯獨敬拜上帝,並廢棄地方性祭壇,把祭祀集中於耶路撒冷。

PP典是祭司作品,它對始源、家譜、祭禮及禮儀的細節特別感興趣,約成書於570 B.C.。 這些文獻最後有人將它們編纂,集成摩西五經。很多學者相信文士以斯拉在這件事上扮演極重要的角色。

除了底本學說之外,當時還有「補遺學說」(Supplemental Hypothesis)認為摩西五經有一個最主要的來源,然後再加上其他資料,像滾雪球一樣,愈滾愈大,最後才變成現有的樣子。還有「殘片學說」(Fragmentary Hypothesis)認為五經由許多小片段的故事組合而成。

底本學說在學術界產生極大的影響力,但是反對的聲浪也不小。尤其是廿世紀以來,考古學更多的發現使我們對摩西當代,甚至更早的亞伯拉罕時期的近東文化有進一步的瞭解。於是補充的、修正的、反對的各種看法紛紛出籠。 近年來,學者比較傾向採用新式文學批判的看法,不去探究縱貫式的文件如何組成,而從橫斷式來看作者把這些資料組成時,編輯的手法與用意何在。換句話說,就是從經文的最終型式出發,來分析故事的內容。

到底摩西五經的作者與經文的來源是怎樣,學者們能否得到略微一致的看法,實在難以預料。

值得注意的是五經裡有些地方明白地說摩西將律法寫下來:

出十七14……你要將這話寫在書上」
出廿四4 「摩西將耶和華的命令都寫上……
出廿四7 「又將約書念給百姓聽……
民卅三2 「摩西……記載他們所行的路程」
申卅一9 「摩西將這律法寫出來,交給抬耶和華約櫃的祭司利未子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
申卅一24「摩西將這律法的話寫在書上……」 五經以外也有經文提到摩西的律法書,不過這並不能作為「五經就是摩西所寫」的論證,而只能將五經歸為屬於摩西的傳統: 書八31……正如摩西律法書上寫的」
書八32「約書亞在那裡當著以色列人面前,將摩西所寫的律法抄寫在石頭上」
王上二3……照著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這一句話是大衛臨終時勉勵所羅門的話)
王下十四6……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指亞瑪謝王沒有殺那弒父王之兇手的兒子,時約796 B.C.)

耶穌說過:「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約五46~47)

摩西確實寫了一些東西,不過由於文字的演變和保存歷時甚久,現有的摩西五經係經過長久的流傳,融合了各時代的潤飾,到公元前第五世紀才全部定稿。

[摩西五經的地位]

猶太正典分為律法書(亦即摩西五經)、先知書和聖卷三部份,其中以摩西五經為最重要,其他經典都不能跟它牴觸。摩西五經也是猶太人生活的最高準則,由於它的地位高超、絕對,有時「律法書」(亦即摩西五經)就被用來泛指全本舊約聖經。

到耶穌的時代,我們仍可見到摩西律法主宰以色列人的生活。當文士和法利賽人捉拿淫婦要來質難耶穌時,他們說:「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約八5)

他們的意思是抬出摩西律法的權威,看耶穌敢不敢跟它對抗。沒想到耶穌的智慧高過他們,根本沒有落入他們的圈套中。

耶穌指出他們的錯誤在於誤用摩西律法,來定別人的罪,卻一點也不反省自己的罪,所以他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結果他們就從老到少一個個開溜了。福音書中還有許多地方記載法利賽人跟耶穌辯論律法的事,都可看見他們十分重視律法。

撒瑪利亞人的經典只有五經。根據尼希米記十三28及約瑟夫所著猶太古史,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亦即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耶何耶大的兒子被尼希米趕出去後,在基利心山築了一座聖殿,與耶路撒冷聖殿相抗衡。他從猶太地帶經典出去,但只有摩西五經,時約432 B.C.。摩西五經也被撒瑪利亞人所接納、遵行,其影響不可謂不大。


摩西五經

A. 五經的名稱
1. 中/英文的名稱:
   頭五卷書是從拉丁文譯本(武加大譯本,根據舊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而來)的命題而來;
a. 創世記(Genesis):開始、起初的意思。
        b. 出埃及記(Exodus):出去或離開。
        c. 利未記(Leviticus):利未的書卷。
        d. 民數記(Numbers):數點或計算。
        e. 申命記(Deuteronomy):律法的重述。
2. 希伯來文的名稱:
        a. Bereshith(創世紀) – 起初。
        b. Shemoth(出埃及記) – 名字。
        c. Wayyigra(利未記) – 呼叫。
        d. Bemidbar(民數記) – 在曠野裡。
        e. Devarim(申命記) – 字句。

    雖然拉丁文和希伯來文的意思有些不相同,這也不過是書名吧了,內容是完全一樣的。

B. 五經所橫跨的時間
1. 創世記從世界的創造至以色列人在埃及地為奴(創造至公元前1860)。
2. 出埃及記從離開埃及地到西乃山(大約主前1860至主前1447)。
3. 利未記出埃及記與民數記中間的一個月。
4. 民數記從西乃山至四十年曠野的最後一年(大約主前1447至1407)。
5. 申命記漂流的末期至摩西的喪禮(約兩個月)。


C. 五經的作者
    摩西為五經的作者,是大部份猶太人和正統基督教的看法。當然,五經本身是沒有清楚說明作者的身份,況且內容涉及的時空,確實是超越摩西的生平。支持摩西為五經作者的理由有: 
1. 經文指出摩西記錄上帝的話語(出17:14;24:4;34:27;申31:24,30;民33章)。五經以外的有書1:7-8;8:31;8:34-35;35:6;代下25:4;35:12;拉6:18;尼13:1)。在新約,也有經文清楚提及摩西與五經的密切關係(可12:26;路16:29,31;24:27;約7:19,21-23)
2. 摩西具備作五經作者的條件:他比同期的以色列人更有學問。他對埃及的宮廷生活、地理和曠野的自然環境有清楚的認識。他是以色列人的政治和宗教領袖(上帝與他直接說話),況且申命記大多是他的訓言。

我們可以這麼說,摩西雖不可能親筆寫完五經的內容,因其中有小部份經文是明顯寫於他死之後的,如創36:31;申34:5-12,而且他也曾借用一些材料(如民21:14),但我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五經的內容是上帝啟示摩西寫下的。除了自己親筆寫外,摩西可能也監管一些書記為他作記錄。

D. 摩西五經與底本學說(Documentary Hypothesis)
過去兩個世紀有許多學者認為現存的五經是由不同的底本(documents)編輯而成,並非摩西個人的作品,這理論被稱為「底本學說」(或假設,Documentary Hypothesis)。
此學說是由十九世紀的威爾浩生(J. Wellhausen)發揚光大。他這樣懷疑五經的作者為摩西,主要是因為五經文體、文筆、內容都很複雜,也有一些明顯的分歧令人對它出自一人之筆存疑,底本學說基本上是按以下的原因支持它的看法:
a. 上帝的兩個名字。耶和華(Jehovah)和神(Elohim,音譯以羅興)。在一些經文之內,作者只用其中一個名字。
b. 有些經文的內容是重複的,雖然主題是一樣,但卻有明顯的不同,如創1-2章有兩個不同的創造記載;創6-7章兩個洪水故事。
c. 不同的用字、句子結構、文筆風格、文學體裁、結構。
d. 不同底本有獨特的神學思想。

    底本學說提出五經內的文獻最少有以下四類或四位主要的作者:
         J典,約主前950-850的南國(猶大省)人作品。
         E典,約主前850-750的北國人(以色列)作品。
         D典,主前621年,約西亞王尋到的律法書。
          P典,被擄前後期的作品,很可能是以斯拉的。

底本學說本身的假設令人質疑它的真實性,使它遭受不少的修訂,也漸漸不為近代學者看重。直至今日,仍未發現任何底本的存在。
    大多數的學者都接受五經的內容是遠古的,考古學的發現不斷證實這點。不過,一般聖經批判學者的看法,是認為五經是經過長時期,由多人編修而成。核心資料可能是來自摩西;傳遞的方法是先由口傳(Oral tradition),由族長時期開始,至摩西後,便以文字保存下來。不過,考古學的文件也支持「即時筆錄」,因為「即時筆錄」也是古代近東文獻常見的情況。

E. 五經的主題
1. 創世記民族的「揀選」。
記述上帝揀選亞伯拉罕、他的兒子以撒、孫子雅各,及雅各的十二個兒子成為世界萬國得福的管道(創12:1-3)。
2. 出埃及記民族的「救贖」。
講述以色列人在埃及受法老王的奴役,而上帝藉著摩西解救他們並教導他們有關上帝的愛及權能(出12:21-36)。
3. 利未記民族的「分別為聖」。
敘述上帝指示祂的子民怎樣在靈魂、身體上得以成為聖潔(利11:45)。
4. 民數記民族的「方向」。
說明上帝指引祂的子民從曠野進入迦南應許之地。
5. 申命記 - 民族的「指引」。
摩西給以色列人最後的勸勉,在進入迦南地之前將律法重申一次以應付在迦南地的生活。

摩西五經中之彌賽亞

摩西被上帝啟示,記載上帝創造天地萬物、人的墮落、上帝預備一位救主〔彌賽亞〕、藉著這位救主,上帝的恩典要臨到眾人。

上帝啟示祂要救贖的方式,就是藉著流血、代贖、立約、到應許賜福。

上帝先揀選一人亞伯拉罕,上帝的祝福經由一人臨到一家,再臨到一國,上帝使以色列成為祂的子民,並把祂國度的法則啟示給他們,也就是頒布律法,最終是要使萬國得福,都成為彌賽亞的國度。

創世記
女人的後裔,亞伯拉罕的後裔,麥基洗德,細羅
出埃及記
逾越節的羔羊,耶和華拉法,嗎哪,約櫃
利未記
受膏的大祭司
民數記
拿細耳人,雅各之星,銅蛇
申命記
先知像摩西


民數記和你我的關係

我們研讀摩西五經,除了提到萬物的起源外,大部份談的是希伯來民族的起源。在民數記裡,我們更會看到發生在以色列百姓身上許多大大小小的事件。

這些發生在以色列百姓身上的事跟你我有什麼關係呢?我們為什麼要特別詳細研讀以色列的歷史呢?

不錯,以色列民族是上帝的選民,但發生在上帝選民身上的事,跟你我又有什麼關係呢?

請看哥林多前書十11︰「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更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鑑戒,希臘文是Tupoi,有兩個含意,一是榜樣,模範,例子,另一個意思是警告。以色列百姓所遭遇的,正是給我們做榜樣。他們跟上帝之間的關係,上帝怎樣愛他們,引導他們,管教他們,正是給全世界的人作模範、作例子。另外,以色列百姓的失敗也成為我們的警戒。

因此,研讀民數記的時候,我們會在其中發現跟我們信仰生活有相類似或互相印證的地方,我們也可以從其中的事件學習到許多寶貴的教訓。

會幕及其禮儀

  在會幕的構造與禮儀中透露了一極其令人注意的預表,藉此百姓可以明了偉大救贖的真理。我們從會幕及其禮儀的記載上就可以看出它的重要性。出埃及記的三分之一,全部利未記和民數記的大部分都有記載。西乃山事件的三分之二也是論到此問題,會幕是教導上帝願與的百姓同住,也是得與上帝同在之福氣的條件。建築的方法都是以色列人在埃及所熟知的,在此藉著外表的樣式和會形的文字表顯了上帝的各種屬性。

  當會幕被樹立起來的時候,上帝是在至聖所,人是在外院,而通到至聖所去的這條路都一步步地藉著引到約櫃、施恩座和上帝可見之臨在的燈盞,說明了聖潔的上帝如何能與有罪的人同居,罪人如何能進到聖潔之上帝面前的奧秘。會幕乃一帳幕,上帝的帳幕,安放在營外——大約有 一英里 的三分之二的距離。上帝召的百姓到那裡去。但要到那裡去,必須出到營外。這意思是說上帝住在基督裡,要到上帝那裡去,我們必須從“世界“並其惡習和罪行中出來。基督是我們的會幕——“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論到的身體耶穌說︰“你們拆毀這殿, 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二19)基督身體就是上帝的居所。上帝住在會幕中,以後提到聖殿,都是給百姓一個可見的圖畫,使老幼智愚,均可明了其中屬靈的真理。

  會幕雖小,但也有四丈五尺長,一丈五尺寬,一丈五尺高,其建造價值約合美金一百五十萬元。建造會幕的資金完全由會眾甘心奉獻,他們極熟烈地奉獻,供多於求,以致摩西必須命令他們“停止”。並非像今日的教會以抵押借款欠債來建禮拜堂。

  會幕的四周有外院,約有七丈五尺寬,十五丈長,外面以柱及帷子圈起來。如此上帝的居所與世界及罪隔開。在外圍向東的入口處有藍色、朱紅色、紫色的幔子——代表屬天、屬地與君王的顏色。上帝住在至聖所內,有光發出。

  過了三色門進到聖所,在前方盡靠會幕門口有銅祭壇,七尺半見方,長高四尺半。是用木造的,外面以銅包之。四圍有角,用以拴祭牲。這是聖所中最顯著的器具,它佔據最前方,是十分重要的。祭司若不先在此壇是獻祭,就不能進入會幕,大祭司若不先在這裡獻祭也不能進入至聖所。這個教訓是最清楚的︰沒有贖罪的祭物罪人就不得親近上帝。不但是幕內上帝的榮耀,就是香壇上的光、陳設餅,若不獻上祭物,就算是特權也都享受不到。這就給我們一個很大的教訓︰在我們罪人嘗到天量、得見天光,或祈禱蒙允之前,必須真實悔改,必須得到上帝所預備的贖罪羔羊基督裡的赦免。會幕宣布了只有憑著加略山的十字架方能與上帝親近。新約的偉大教義就是我們惟有藉著基督才能被上帝接納。祭壇上的火首先是從天上燃起的。而且永不可斷。當百姓跋涉旅行的時候,此火要在器皿中保存起來攜帶著,這就代表贖罪的永續性。早祭以晚祭,晚祭續以早祭,連續不斷。祭壇乃百姓與上帝相會之所。甚至罪大惡極之人,如果虔心悔改亦能來此獻祭。在新約中也記載者,“凡願意的”就可來;同時我們又有基督的應許,“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

  獻祭所用的絕非野性,乃是常與人接近的家畜,毫無瑕疵,絕對完全。這祭物並非罪人給上帝的禮物——有其他的奉獻是當作禮物的——乃是代他贖罪的替身。獻祭者將手放在祭牲的頭上,承認已罪,表明罪歸在它身上。然後將祭牲宰殺,將血灑在壇上。這教訓很清楚︰罪人與上帝親近的惟一方法就藉著死。這就見證了罪的可怕及其結果,並且在上帝前必須有贖罪。然而這也證明上帝預備了贖罪,為一切接受的人預備了一條道路!

  從祭壇再往前走我們就發現洗濯盆。此碗形的盆中盛水,為祭司在進入會幕之前洗手與洗腳用的。祭壇表明除罪而稱義。洗濯盆則表明成聖——“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誰能登耶和華的聖山,誰能站在他的聖所,就是手潔心清的人”(詩二十四3,4)。

  然後我們來到會幕,那就是幕中之幕。外面罩以海狗皮,為防雨,其次是山羊皮,這也是東方人用以做帳幕用的,再下邊是染紅了的公羊皮;在此美罩下是會幕,分為兩部分︰聖所與至聖所。天棚是藍色的,圍牆是紫色與朱紅色的,當進入會幕時即遇到一簡單的門簾,這間就預表基督。幕內有三種器皿,左邊是金燈台和台上的七盞燈,這是幕中惟一的亮光,因為沒有窗,代表著基督是世界的光,是此黑暗世界中惟一屬靈的光。右邊是陳設餅的金棹子,其上設餅十二塊,每塊代表一支派,表明心靈在崇拜時與上帝交通,正像我們鄰舍來往,進到他家為客,與他同桌共食一樣;餅預表基督,“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糧(餅)”,靠此我們得生命。在金燈台與陳設棹中間的是香壇,是用荊棘木做的金蓋箱子,頂上有一個金碗,其上燃香,香是四種甜草的混合劑,然燒起來,香煙繚繞,代表基督的功勞,靠此我們的祈禱得蒙上帝垂聽,混合香的制造規程原是上帝所指示,無論何人想要仿之私自作香都要處以死刑。這象征著只有靠基督功勞才能得救,若靠自己的功勞,或除了基督與義以外的其他任何東西都是得罪上帝的,並遭來靈魂上的死亡。

  現在我們來到會幕最末後的一室——至聖所,上帝在百姓個的居所。為立方體,代表完全,長寬高各一丈五尺。按啟示錄所描述的天堂就是四方的,此室內無窗戶,無臘燭,無亮光,雖然如此,這是世界上惟一無黑暗的所在,因有上帝的榮耀持續不斷地從施恩座上照耀出來——論到天堂聖經記載,“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上帝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在那裡原沒有黑夜”(啟、二十一23-25)。除了大祭司一年一度以外無人可以進入此至聖所,而且是為贖罪的事,在贖罪大日進入的。

  在至聖所內有一件東西——約櫃,是用金包的小箱,有四尺五寸長,二尺七寸寬,二尺七寸高,或許像一個無蓋的檀香木箱,其他就再無與之相似的了。裡邊盛著記載律法的兩塊石版,就是十誡。在約櫃以上有施恩座,是用精金作的,四尺半長,二尺七寸寬,每端各有一金基路伯,張開翅膀,臉對臉遮蓋著施恩座。這代表上帝那不可接近的臨在。施恩座是會幕中惟一的座位,那乃是上帝的座位,上帝的寶座。施恩座在律法之上,表明上帝的國度是以聖潔為基礎的。在贖罪日大祭司要拿被殺之祭牲的血向施恩座彈七次,遮蓋律法,為自己和百姓贖罪(見利未記十六章)。


赫治博士(Dr. A. A. Hodge)說︰“當上帝注視的律法時,首先看到了祭牲的血,於是罪被遮蓋,人得與上帝和好。”由此禮儀我們學習到,我們親近上帝並不是靠我們的善行來守律法,乃惟獨藉著上帝的恩慈,赦免因違犯律法而產生的愆尤。雖然我們不是憑著自己的義親近上帝,但我們必須饑渴慕義。假如放置律法的約櫃被置於會幕門口,而不在至聖所內,我們就會以為能靠律法親近上帝。其實這教訓並不是“守律法,上帝才允許你進入聖所”,乃是“進入聖所,上帝要賜恩給你,使你能守律法”。新約中有此同樣的真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夸。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是。”(弗二8-10)

  在聖所與至聖所之間有藍色、紫色、朱紅色和捻的細麻織的幔子隔開,其上以巧匠的手工繡上基路伯(出二十六31)。這幔子預表基督的人性,有豐富的恩典,藉此為我們開了上天堂的門,所以保羅說︰“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分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來十19,20)當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忽然殿裡的幔子從是到下裂為兩半”(太二十七51),表明上帝已經離開了的殿,並表明所有律法與禮儀上的崇拜都已終止。

  在會幕中還有一顯著的現象我們必須注意︰那就是其中的擺設是成十字架形的。銅祭壇為根基,洗濯盆為主干,陳設餅的棹子為右臂,金燈台為左臂,香爐在兩肩之中,而約櫃為首。此圖案為幔子所隱蔽,直到基督死時幔子裂為兩半,非人手所作,乃上帝的作為,才使聖所與至聖所相通。後然站在銅祭壇處往上望向約櫃,十字架的形狀清晰可見。

  這樣,在會幕的架構與禮儀上就表明了福音的真理。在最初人口的銅祭壇代表加略山,灑於直到約櫃、施恩座一切之物上的血就是從這裡拿去的。當崇拜者從此奇妙通路經過時,也就在所遇之物上仰望耶穌的名。這是從摩西到基督的死,在百姓面前所呈現的可見模型。當基督在世的時候,所以承認禮儀律的暫時性並遵守之,乃因這些禮儀律只有等到死時才作廢。這些禮儀可比作月亮,本身無光,是借來的光,反照公義太陽之光,就是不久即將出現的光。等到實際的來到,就完成了猶太教禮儀中所預表的工作,那些禮儀也就歸於無有了。正如蕊墜實出,星月沒而旭日升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