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 星期一

婦女神學詮釋兩個例子

一.創世記一至三章

創世記一,二章中記載了兩個創造故事,第一個創造故事(1:1-2:4上)的人在萬物之後被造,而且是男女一起照著上帝的形像被造;另一個創造故事(2:4下-2:25)是先造男人,再造各樣動物活物,最後從男人的肋骨中造成女人。可見先後次序不一定牽涉價值高低或主從角色,因為如果按第一個創造故事,先造動物不可能說明動物比人尊貴,因此神後來才造女人並不能詮釋為女人是“第二的”。

再者,從肋骨取出不一定表示不完整,其實亞當所指的「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表達了一種親密關係,並不是“你屬於我的一部份”或“你只不過是我一條肋骨變出來的吧了”。還有,「助手」一詞在聖經中不斷出現,有譯為幫助,通常是指上帝給以色列人的幫助,因此「助手」或助手所做的不是指次等的,不然耶和華幫助人變成人是偉大過耶和華。

第三章有關起初犯罪或「原罪」的故事是要表達生命中靈與慾的掙扎,表達人互相隔離的處境情況,因此夏娃吃禁果和主動邀請亞當吃禁果這事不應判定女人為罪惡之源的指控。

二.馬可福音五章廿五至三十四節

要了解耶穌和這位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女人的對話,就不可忽略該婦女在當時所處的社會制度和所承受的律法的壓制。

利未記15:19-30及12:2-7,分別提及「行經」及「剛生了孩子」的婦人的律例。經血代表不潔,婦女的生理狀況被詮釋為宗教禮儀上的禁忌。行經的婦女不只自己不潔,還會使直接或間接觸及她的人不潔。因此,行經婦女不可上會堂,不可離家,不可和人接觸。

這位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婦人就是長期處在律法之下,直至她回應說:「是我。」耶穌在人面前肯定了她的價值,使她身心都康復過來。若了解婦女在律法制度下的處境,就能體會這個婦女的勇氣和信心,及耶穌對婦女的肯定。

2020年1月5日 星期日

新約正典的形成

在新約中提及「經上記著說」「律法和先知」等記載,當時的聖經是舊約。

提後3:16, 17說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

耶穌時代「舊約」已經定型,正式宣佈正典是在主後九十年,一群拉比在約帕附近的吉姆尼亞(Jamnia)集會才正式決定的。

一、新約正典的前奏

以弗所主教阿尼西謀(腓利門書)收集保羅13封書信。保羅書信流傳先於福音書及其他書信。

耶穌的門徒為了工作的需要而寫信,為了要保存耶穌的言行和教會的傳統而寫福音書,為了勉勵信徒而寫啟示錄。但是從來沒有人想到把這些材料搜集起來,編輯成冊、成為正典。

甚麼是正典?「葦子」字應用到聖經中而合乎這尺度的就是「經」,不合乎這尺度的就不是「經」。

11:1:「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將上帝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

21:15及以下:「對我說話的拿著金葦子當尺,要量那城、和城門城牆。…」

馬吉安(Marcion)提出一部有權威的「聖經」,背叛為異端,在一百四十年左右被羅馬教會出教。

二、新約正典的標準

新約的量尺(正典)是甚麼?有三原則:

1. 使徒之權威

當時教會倚重使徒有兩主因:(1)使徒論基督時有更可靠的報告,(2)使徒特別有聖靈充滿,故此他們對使徒文學另眼相看。這點可從初期教會辯論希伯來書是否歸入正典,及否決其他非使徒手筆之書信事上清楚說明。

雖然新約中有數本不是使徒所寫的(如馬可福音、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但他們認為這三本是彼得與保羅在旁指引的19

2. 初期教會之公認

此為第二標準,因此點與上點極有相連之關係。初期教會對使徒之文墨特別尊重,況且他們在崇拜時必恭譽使徒之話,如同恭敬神的話一般,這是他們對順服權威之原則。

3. 教義之純正

新約書籍被列入正典的最後標準乃是書內之教義要純正,特別在舊約亮光及使徒口傳下要顯出毫無衝突、矛盾或不道德之處。因為同在此時有許多新約次經及偽經出現,這些經典之教義與舊約及使徒的教訓常不一致而不能被接受為經典。

三、新約正典的完成

新約正典的完成可以分為若干階段。

第一階段:第一世紀的末葉到第二世紀的末年。在很廣大的地區中(義大利、高盧、非洲、埃及),四福音書、使徒行傳、十本保羅書信、啟示錄、約翰一書、彼得前書都已經接受為權威之作,相等於舊約的地位。這時期可以稱之為新約正典的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是研究一些其他的著作怎樣進入新約正典。從上面的名單中,我們應該討論到六本(如加啟示錄當有七本)在初選中沒有當選的書信。

四、新約正典範圍之議決

大公會議尼西亞大會(Council of Nicea, 325A .D.),目的是為對付各類異端,對付時則拿出聖經來,以聖經為絕對標準。但大會議事紀錄未盡完整,因此教父引用和認可就極具可信度,之後在經由大公會議確認。
 

2020年1月4日 星期六

腓立比書之作者與寫作日期和地點

. 作者

腓立比書像哥林多後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和腓利門書一樣,是以保羅和提摩太的名義發出的。然而,提摩太的名字出現在這些書信的開頭,可能只因他是保羅的書記,而並非在著作上曾有任何重要的參與。

. 寫作日期和地點

  雖然我們很清楚保羅是在監獄中寫作此書(1:1213),但卻不知道當時他被囚禁在哪裏。最大的可能性是羅馬,若是這樣,便是在主後62年左右。

然而,有些人認為四章16節和二章2526節所暗示的旅程,使羅馬這遙遠的地方顯得不甚可信(腓立比人聽聞保羅被下監,便派以巴弗提把禮物送給保羅;以巴弗提在羅馬聽聞腓立比人知道他病了)。因此,另一些建議的地點是以弗所(約主後55)和該撒利亞(約主後58)。我們知道保羅曾在該撒利亞遭監禁(23:33-35),若本書是在那裏寫成,則很難解釋「在該撒家裏的人特特地問你們安」這句問安語,雖然名字剛巧相似。以弗所與腓立比較接近,可以容易解釋人和物的來往和交換,但使徒行傳並沒有記載保羅曾在那裏被囚禁,若依這說法,我們就要假設路加在使徒行傳十九章的記載不完全,也許保羅在當時的暴亂中受到軟禁的保護(參徒19:3031),但這種監禁並不會使保羅擔心「離世與基督同在」的時候已到(1:23)。在寫這信的時候,他顯然是面臨一個足以把他置諸死地的控訴。

  傳統所指出的地點似乎是最令人滿意的,尤其是當我們想起保羅在羅馬被囚最少有兩年之久(28:30 ),而羅馬與腓立比之間的路程約需3星期。


以弗所書論及上帝、耶穌、聖靈之經文




     /  身  
  
 
 
 
 
 1. 是我們的父
  1:2
 2. 曾賜給我們各樣福氣
  1:3
 3. 曾在創世前揀選我們
  1:4
 4. 有豫定的旨意和行事的計劃
  1:8-9
 5. 是賜人智慧之靈的上帝
  1:17
 6. 能照明人的心眼
  1:18
 7. 所顯之能力無限
  1:19-20
 8. 有豐富的憐憫和恩典
  2:4,7
 9. 使我們死而復活
  2:5-6
 10. 是屬靈大家庭的家主
  2:19, 3:14-15
 11. 是成就我們所想所求的上帝
  3:20
 12. 是新人所肖像的上帝
  4:24
 13. 是信徒當效法的
  4:32, 5:1
 14. 是各樣祝福的源頭
  6:23

 
 
 
 
 1. 是上帝的愛子
  1:6, 4:13
 2. 是在創世之先與父同在的
  1:4
 3. 是用寶血救贖我們的主
  1:7; 2:13,16
 4. 是為我們道成肉身的主
  2:15
 5. 是獻上自己為祭的
  5:2
 6. 是由死復活的
  1:20, 2:6
 7. 是超升高天的
  1:20-22;2:6;4:8,10
 8. 是賜下各種恩賜的
  4:7-8
 9. 是教會的元首
  1:22-23;4:15-16;5:23
 10. 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5:23
 11. 是靈宮的房角石
  2:20
 12. 是住在信徒心裡的
  3:17
 13. 祂的愛是莫測高深的
  3:19
 14. 是充滿萬有而充滿教會的
  1:22-23

 
 
 
 1. 是主所應許的
  1:13
 2. 是信徒的印記和得基業的憑據
  1:14
 3. 是智慧啟示的靈
  1:17
 4. 是引人到父面前的
  2:18
 5. 是使人明白福音的奧秘
  3:5-6
 6. 能使人心裡力量剛強起來
  3:16
 7. 是賜信徒合而為一之心的
  4:3-4
 8. 是為犯罪信徒擔憂的
  4:30
 9. 是願意充滿信徒的
  5:18

 

以弗所書內容摘要

 1. 中心思想

以弗所書的中心思想是萬物要在耶穌基督裡同歸於一。如果你體驗過人與人之間的分隔以及它所帶來的摩擦,例如男女,階級,種族,國家等等,可能你就能體會到「同歸於一」和「和好」有多寶貴。但是人類要合一,這個理想要達成談何容易?人有種族、語言、文化等背景的隔閡,經常容易起衝突,這是人類漫長的歷史所證明的 。以弗所書最主要在告訴我們,這個理想只有在耶穌基督裡可以達成。可能保羅來到羅馬,看見羅馬帝國的統一和秩序,思想到人類合一的理想,才刺激他寫下以弗所書這樣的著作。

2.      教義性真理:教會論

本書思想高超,文字豐富,獨具一格,也是保羅書信中最深奧的一卷。書中不斷出現詩歌形式的教義(1:3-12, 20-23; 2:4-10, 14-18),使全書充滿讚美、禱告的莊嚴氣氛。

保羅在以弗所書前三章闡明教義性的真理,指出人唯有在基督裡先與上帝和好,與其他人的藩籬才能消除。第一章,他的重點在上帝的揀選、上帝的榮耀;第二章談到「你們」,也就是在耶穌基督裡被贖的眾信徒;第三章談到「我保羅」,我的職責就是作福音的職事,傳揚福音的奧秘。

以弗所書有名的地方在於保羅的「教會論」。教會原文的意思就是被呼召出來的一群人,教會就是那些在耶穌基督裡蒙救贖、與上帝和睦的人同歸於一的縮影。上面所說人類的合一,就是在教會中達成的。外邦人在此與猶太人一起領受上帝的恩典,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 3:6),這是上帝的奧祕,是上帝從創世以來在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上帝的智慧在此得以顯明(弗 3:10),上帝也因此在教會中,在基督耶穌裡得榮耀(弗 3:21)。


3.      保羅用三種方式來比喻基督和教會的關係

1)   頭和身體:基督是教會之元首,是萬有之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 1:22-23、4:12, 15-16)。

2)   房角石和房子:保羅說,「你們」被建造成為主的聖殿,成為上帝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而耶穌基督自己是房角石,也就是房子最重要的奠基石(弗 2:19-22)。

3)   丈夫和妻子:保羅在談家庭生活,論到丈夫和妻子的關係時,用基督是教會的 頭來作比方。妻子要順服

   丈夫,像教會順服基督;而丈夫要愛妻子,像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2-33)。

教會最主要的功能在於:「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 4:12-13) 換句話說,一個信主的人,有了耶穌基督的新生命以後,他需要在教會中繼續成長;教會中各種不同職份的人就是為這目標而有的。一個人慢慢長成以後,他就不會再被異教之風所搖動,全體教會也會一起增長。  

4.      提到信徒所蒙的恩典。信徒在耶穌基督裡得到:

1)   上帝所賜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 1:3)

2)   得蒙揀選(弗1:4)

3)   得到兒子的名分(弗 1:5)

4)   蒙救贖(弗 1: 7a )

5)   罪得以赦免(弗 1:7b)

6)   明白神旨意的奧秘(弗 1:9)

7)   得了基業(弗 1:11)

8)   領受聖靈為印記(弗 1:13)

9)   得以親近上帝(弗 2:13, 3:12)

10)      與聖徒同國,成為上帝家裡的人(弗 2:19)

11) 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 3:6)

    這一切,都是上帝所賞賜的:「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 2:8-9) 這一切,實在遠超過我們所求所想(弗 3:20)。面對這樣的恩典,保羅禁不住要發出讚美。

  作為耶穌使徒、福音執事的保羅,他為眾聖徒的禱告,令人印象深刻。在以弗所書1:15-23,他求天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他們,好叫他們真知道祂、認識祂的大能大力;在3:14-19 他又禱告,求天父藉著祂的靈,叫他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住在他們心裡,他們的愛心得以有根有基。保羅實在是一個禱告的人。

5.      信徒生活實踐

  以弗所書可以大致上這樣區分:前三章是教義性的,論及教會以及信徒在基督裡所得的豐盛,後三章是實踐性的,論及信徒在基督裡的行為。

  其實在以弗所書 2:10,保羅就說了,「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這就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召我們的目的。因此在以弗所書第四章開始,保羅勸勉信徒,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 4:1)。他舉出許多例子來說明,要他們如何脫去行為上的舊人,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 4:22-24)。舉凡「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等(弗 4:2-3),都是屬於新人的範疇,至於「說謊、偷竊、講污穢言語、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淫亂、貪婪」等(弗 4:25-31),則屬舊人範疇。

  值得注意的是,保羅在這裡提到基督徒家庭生活倫理,論到作兒女的當如何,作父母的當如何,作僕人的當如何,作主人的當如何,作妻子的當如何,作丈夫的當如何。許多人喜歡這段經文,可是卻替別人來讀:作父母的喜歡讀作兒女當如何那一段,作兒女的喜歡讀作父母當如何那一段;作妻子的最愛讀作丈夫當如何那一段,作丈夫的最愛讀作妻子的當如何那一段。如果我們能夠注意自己的角色,盡到自己的責任,而不去要求或期待另一方如何對待我們,家庭必能和諧,家中的成員亦能逐漸成長。以弗所書 6:7 特別提到,這樣做好像是在服事主,而不像服事人;凡事都是為主而做,必蒙主賜福。

  最後,保羅要信徒穿戴上帝所賜全副軍裝,來抵擋魔鬼的詭計(6:11-17)。保羅在羅馬城裡看到許多羅馬兵,事實上,看守他的就是羅馬兵。見到他們訓練有素的樣子,保羅想到基督精兵應該有的模樣。

保羅與以弗所教會

   以弗所位於愛琴海的東邊,是羅馬帝國東西交通要道,海陸貨運的轉運站,因此人口密集,商旅不斷,至為富庶。城內有一個可容兩萬四千人的露天大劇場,還有號稱世界七大奇觀之一的亞底米神廟(傳說廟內的亞底米女神像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以弗所人就以女神的看管者自居),並有推喇奴講學用的廊院。以弗所人的經濟,文化,宗教活動於此可見一斑。但是以弗所巫術盛行,寫有咒語的書被認為具有消災、醫病、趕鬼的能力,因此有人願意出高價收購。

  保羅在他第二次宣教旅途回程途中曾經路過以弗所,當時他未多逗留,只留下百基拉和亞居拉夫婦在那裡工作 (徒 18:19),時間約為公元 51-52 年。這是保羅第一次訪問以弗所。他離開以後,有亞歷山大人亞波羅前來這裡講解聖經,教訓人有關耶穌基督的事(徒 18:24-28)。

  保羅第二次訪問以弗所是在他第三次宣教旅途時,他在這裡住了三年多,發生了幾件重要的事(徒 19:1-41, 20:31):

1. 在推喇奴的學房保羅講論真道,叫亞細亞全省的人,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都聽見主的福音。信主的人願意把過去所使用的邪書通通燒掉,這些書的價值超過五萬塊錢。以弗所人聚集在當地最有名的露天劇場,全城幾乎起暴動。這是因為保羅所傳的福音使以弗所城的亞底米女神威容失色(徒 19:27),銀匠底米丟發現發財的生意受影響,因而聚眾鬧事。

2. 這是公元 53-56 年間的事,保羅在以弗所完成哥林多前書,對他在第二次宣教旅程所建立的哥林多教會有許多的勸勉。保羅離開以弗所以後,就到馬其頓(省)探望教會,又到希臘住了三個月。後來由於他一心一意要趕回耶路撒冷,所以在路過米利都時,就請以弗所的長老前來,勸勉他們,與他們話別,而沒有再繞到以弗所去(徒 20:17-38)。回到耶路撒冷,保羅就被捕了,接著被遣送到凱撒利亞和羅馬去,以弗所書就是保羅在羅馬坐監時寫的。

3. 提摩太前書 1:3 提到,保羅和提摩太後來曾經再度訪問以弗所,這是保羅在羅馬出監牢以後的事,當時約為公元 62-64 年。根據教父們的傳說,使徒約翰晚年在以弗所牧養教會,教會一切可以說都上軌道,唯一的問題是信徒失去了起初的愛心(啟 2:4)。

以弗所城現在只是一片海灘,船隻無法停泊。昔日雄霸一方的以弗所海港,現在只是一個「長滿蘆葦的湖沼」。


以弗所書收信人

   本書雖被稱為以弗所書,但是關於收信者是誰,學者們有一些討論。照上面所述,保羅在以弗所工作了三年,和以弗所教會應該有十分親密的關係,但是本書信的內容顯示,保羅好像並不認識收信者。他說,「我既聽見你們信從主耶穌,親愛眾聖徒 ……」(弗 1:15)

 又說,「諒必你們曾聽見上帝賜恩給我,將關切你們的職分託付我 。」(弗 3:2)

他在勉勵收信者要效法基督、在行為上要改換一新時說,「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弗 4:21)

這些語氣聽起來好像保羅並 未親自將福音傳給他們。在本書信中保羅沒有用「親愛的弟兄」或「忠實的弟兄」,也沒有提到他在以弗所的工作,更沒有個人問安,再加上有一些可靠的抄本在以弗所書1:1 並沒有「在以弗所」等字,而早期教父在引用本書時亦無上述字眼,因而引發以下兩種說法:

1. 以弗所書原先是寫給老底嘉教會的信(西 4:16),以弗所持有一份抄本,後來老底嘉教會出了一些問題,可能因地震而失去一切文獻,或是因為教會不好而被除名 (啟 3:14-22),以致於這一封信只在以弗所保留。

  當然,歌羅西書 4:16 所提到的給老底嘉教會的信也有可能是另外一封,保羅要他們交換看,但早期學者馬吉安所編錄的正典目錄中,以弗所書信被稱為老底嘉書信,因此上面所說「以弗所書原先是寫給老底嘉教會的信」的看法就有不少人支持。

2. 這是保羅寫給亞西亞省眾教會的書信,抄有多份,在各教會流傳。以弗所書 1:1 收信者的地方留白,以便填入收信教會的名稱。由於以弗所是亞細亞省的中心,所以本書信就被掛上其名。



以弗所書作者


   以弗所書也是監獄書信之一,是保羅第一次在羅馬坐監時寫的,時間約為公元 61- 62 年。使徒行傳 28:30提到,保羅在自己所租的屋子裡住了兩年多,使凡見他的人都得聽福音。有人從亞細亞、馬其頓前來探望他,他就託他們帶信給他從前所建立的教會,鼓勵他們在主裡堅固。

  保羅在此自稱為帶鎖鍊的使者(弗 6:20),由於本書和歌羅西書都是由推基古帶信(弗 6:21-22,西 4:7-9),內容又有許多地方相似,一般相信,這兩卷書約為同時間完成。腓利門書也是這時寫的,當時保羅已經有獲釋的盼望(門 22),可見他被囚已經有一段時日了。這三封信與腓立比書合稱為「監獄書信」。教會傳統將它們列為保羅第一次被囚於羅馬時的作品。

  曾有學者反對本書的作者為保羅,理由是以弗所書的用字、寫作型式和保羅其他書信不一樣,以弗所書每一句話都很長,摩法特(Moffat)說,保羅其他書信的用字通常像瀑布,像急流,而在以弗所書,我們所見到的卻像小溪,像緩流。

巴克萊(William Barclay)卻認為,用字和型式的不同,不足以反駁作者為保羅。偉大的作家都會因為情況,目的不同而採用不同型式來寫作,莎士比亞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保羅其他書信多半是在宣教旅途中,為應付教會遇到的問題而寫,語氣當然比較急促;監獄書信則不然,他有比較充份的時間來思考,整理,因此寫作風格自然不同。


以弗所書之目的

以弗所是基督教在地中海最重要的基地之一,主要成員以外邦信徒為主。

本卷書信與保羅所寫的其它書信不同, 不是針對謬誤和異端作澄清, 而是要擴展信徒的視野,從上帝對全宇宙之計劃的大框架,來看猶太人和外邦人的關係,雙方因同樣相信耶穌基督而結合在一起,都是真以色列的成員。

並申論應當怎樣活出基督徒的行為,被稱為「保羅思想的精華」。使他們能更了解上帝永恆的計劃和恩典的奧秘,為要「安慰你們的心」(六22)。

因為當時的人多半相信,世界是由靈界的勢力所掌握,因此盛行法術、星象、宗教儀式來控制靈界 ,也因此對基督的福音構成挑戰。

內容包含基督裡的恩典、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的教會、聖靈的能力和恩賜。



羅馬書寫作的地點與時期

    羅馬書是寫給羅馬城教會的一封信。

聖經學者相信本書是保羅在第三次旅行佈道時寫的。在這次行程中,保羅一共寫了三卷書,按次序為: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後書和羅馬書。

    羅馬書十五章25節說,保羅預備將馬其頓亞該亞教會為耶路撒冷有需要的聖徒作的奉獻送去,所以這時他正在預備往耶路撒冷去。在哥林多書信裏,保羅勉勵他們把這些捐預備好,他去的時候可以把錢送去(林前16:1起;林後9:1起),現在這筆錢預備好了,保羅就要往耶路撒冷去。

    第三次佈道旅程中,保羅亞西亞以弗所城住了大約三年,寫了哥林多前書(參林前16:8)。離開以弗所後,他從特羅亞來到馬其頓(徒20:1-3;林後2:12-13),就在馬其頓某地寫了哥林多後書。

寫羅馬書時,保羅是住在一位叫該猶的信徒家中(16:23)。大概是保羅曾給他施洗的哥林多人(林前1:14)。所以羅馬書應該是寫於哥林多城。
  
    大多數的學者(F. F. Bruce, Lightfort, 馬有藻)認為成書時間,應為主後56年十二月至57年二月之間。


在基督裏的意義

(以弗所書1-2)

相信這是一封保羅比較晚期寫的書信,沒有了像早期常為「因信稱義」的辯駁語氣,反而多次提出了「在基督裏」的神學意義。

一開始,保羅就指明信徒是「在基督裏有忠心的人」(1:1),然後說明他們都是「在基督裏」獲得各種天上的屬靈福氣(1:3-12),這些福氣可憑聖靈這印記証明我們是獲得了(1:13-14)。

這些福氣的基業是基督作成的,是何等的豐富。今天基督藉著復活使萬有都服在他的腳下。

另外,我們過去是悖逆的,隨從肉體去行,也死在過犯中,如今「在基督裏」得蒙救贖,並且這工作本是在基督裏作成的(2:1-10)。

過去我們是外邦人,與基督無關,如今「在基督裏」可以與衪親近,也與猶太人合一了,並且也是與上帝和好了(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