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4日 星期六

在基督裏的意義

(以弗所書1-2)

相信這是一封保羅比較晚期寫的書信,沒有了像早期常為「因信稱義」的辯駁語氣,反而多次提出了「在基督裏」的神學意義。

一開始,保羅就指明信徒是「在基督裏有忠心的人」(1:1),然後說明他們都是「在基督裏」獲得各種天上的屬靈福氣(1:3-12),這些福氣可憑聖靈這印記証明我們是獲得了(1:13-14)。

這些福氣的基業是基督作成的,是何等的豐富。今天基督藉著復活使萬有都服在他的腳下。

另外,我們過去是悖逆的,隨從肉體去行,也死在過犯中,如今「在基督裏」得蒙救贖,並且這工作本是在基督裏作成的(2:1-10)。

過去我們是外邦人,與基督無關,如今「在基督裏」可以與衪親近,也與猶太人合一了,並且也是與上帝和好了(2:11-18)。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