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8日 星期日

新約中的詩

    新約中的讚美詩與詩體的經文雖然不那麼多,但亦清楚可見,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嘉柏霖(Gaebelein)注意到五種詩體經文:

1)引用古詩(徒十七28,取自伊皮麥尼德[Epimenides,西元前六世紀克里特島的先知和詩人〕在馬爾斯山的 演講;林前十五33,為雅典的門安德〔Menander,約西元前342-292,希臘新喜劇之鉅子]的格言);

2)讚美詩的片斷(提前三16 腓二6-11);

3)采希伯來詩形式的經文(路一-二的讚美詩);

4)不含韻律,但含詩的高昂表達之經文(太五3-12的八福,或約翰福音的前言,一 l18);

5)啟示的意象中讚美詩的部分(啟四811,五9-10 12-13)。

    對我們而言,最重要的是路加福音第一、二章中的讚美詩,以及書信中的信條與讚美詩。

   
新約讚美詩顯然與舊約的模式密切相關。以上大部分的特性都可以在新約中找到例子。單以尊主頌為例,其中就有:

   
l)同義平行句

          
我心尊主為大
          
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路一46-47

   
2)綜合平行句

          
他用膀臂施展大能
          
他趕散那些內心驕傲的狂妄之輩(路一51

   
3)反義平行句

          
他叫有權柄的失位
          
叫卑賤的升高(路一52

   
在新約,尤其是書信中,讚美詩是神學最高層次的表達法。信條與讚美詩運用詩的形式,將新約的主要教導呈現出來,尤其是基督論的真理,常以基督的降卑與 高昇為中心(腓二 6-11;提前三16;彼前三1822;亦參弗二14-18,五14;林前十三l-13;來一3-4;或約一l-18)。這些讚美詩提供了極佳的證據,證明在聖經時代,詩歌的形式和最高層次的神學資訊可以混合在一起。

詩篇的神學

    詩篇中的神學   ,

詩篇中的神學

    許多現代批判者強調詩篇的「詩意」和「技巧」,反對其中有神學內涵,喜歡用詩篇所描述的「世界」來看。但是,聖經的詩歌的確表達出古代以色列最深的信仰層 面,尤其是對上帝的觀點。事實上,神學是聖經之詩的中心。以色列的宗教讚美詩為數眾多,有些人想要將其系統化,卻始終無法捕捉它的宏偉和深度。然而詩篇中 的主題確實值得探討。主要來說,詩篇是以崇拜和禱告為中心;這種文體比聖經其他文體更能表達出以色列對上帝的感受。詩篇雖然沒有直接作神學聲明,可是其中 對上帝的感受有很濃厚的神學意味。生活的每個層面都與上帝相關,他乃是一切的掌權者。

    克萊基(PCCraigie)指出,詩篇的框架是聖約的概念:「他們對上帝的認識深植於聖約之中;他們會向上帝祈禱、讚美,或在特殊狀況之下向上帝呼求,乃是因為已有聖約關係存在;這種關係使得這樣的回應成為可能。」

    大體而言,詩篇描述這位立約的上帝和它的子民關係密切;從這個角度來說,詩篇可謂反映出一般人的宗教狀況,因為它們反映出從君王直到平民,每一個上帝兒女信心的生活。

   
無論是整體或是個別詩篇,判斷其中神學的第一步,是考慮文體問題。每一種類型都有特殊的資訊。哀歌主要論受苦與試煉,王室詩以君王(有時為彌賽亞)為中心, 而咒詛詩是論仇敵。不過,無論那一篇,上帝的主權與聖約的應許都是核心。其次,詩篇讚揚上帝子民的倫理責任,他們要對上帝忠心,在日常生活中隨時如此。詩 篇中的「義」是與生活相關的,描述經歷上帝憐憫之人的實際道德生活;主要是與上帝的關係,然後是其結果信心的生活。

   
第二個要訣便是整全的解經。由於詩篇的詩意很高,常用隱喻,詮釋者必須從整體來解讀部分。誇張法(在咒詛詩中)經常出現,因此必須依據整篇詩來研討其中的重大主題,並參考主題類似之各篇中的神學路線。

   
第三,所有適用於智慧文學的掌控因素,都適用於詩篇。讀者不能單獨解釋一段聲明,例如,第一篇中提到義人的興旺,似乎一帆風順,但這一點卻需要從整個 詩篇來看。有些詩(如第一篇)強調信心生活的正面,另一些(如第三十九篇)則注重其負面,講到生命稍縱即逝。裏德布斯(Ridderbos)和克萊基說: 「整個詩篇反映出,人與上帝建立關係之後,在人生各方面所表現出的智慧;個別的詩篇則只包含整幅圖畫中的一部分」(19861038)。

   
最後,每一方面都多少與以色列的宗教儀式、敬拜系統相連。甚至其中的智慧,主要也是在表明以色列人活在上帝面前的歡欣喜樂。從這方面而言,詩篇乃是生活的歡 慶,它強調一項事實:若沒有上帝的同在與認可,生命便毫無意義。大半學者都同意,每篇詩在以色列的敬拜中都可以用到。全體的哀歌與感恩詩最能反映出這種用 法,而就連個別的詩篇都多少與宗教禮儀相關。詮釋者必須明白這種正式的場合,因為這乃是所以會有神學的理由。

2014年12月27日 星期六

聖經詩歌體之釋經原則


1
.注意詩的分節(stanza)模式

    結構分析是解經的第一步。希伯來詩歌的主要成就是平行的行與節之模式。新的譯本將 行與行並列、將平行句內縮、在節與節之間留空行,對讀者很有幫助。尋找分節最重要的標準,是思路的發展。

    例如,第三十一篇中,第一段(l-5節)是大衛呼求幫助,第二段(6-8節)為他信靠的聲明,第三段(9-13節)則為他的抱怨。文體的改變也暗示出新的分段。在第三十篇中,第一段(l-3節)是向上帝說話,第二段(4-5節)是向聖徒說話,第三段則轉到詩人和上主的關係(67節),第四段(8-10節)為直接向上帝祈禱,第五段(11-12節)描述其結果。

    此 外,交錯法或頭韻法可以作段的區分。在第一一九篇中,字母的大綱很清楚,每一段中有八行,每一段的頭一個字母,都是順著字母的排列而來。細拉的效果尚有辯 論,它的意義到如今都沒有一致的看法。凱瑟提出要小心,因為這個詞出現的地方有時很費解(如在詩的標題內,或節的當中),不過有些詩中可以用它來分節(詩 四十六,在五十七,六十七六十八則不能)。

2
.集體平行句

    詩人用非常富感情、生動的辭彙,透過整個單位來表達他的思想。前面已經提過,詮釋者要細心區分,一方面不要將過多的意 思讀進行句中,另一方面也不要假定,凡是思想相似,就必定是同義句。

    達戶(Dahood)提到,烏加列詩和希伯來詩中,有一千個「字對」 Wordpairs)或同義詞。在這種時候,讀者要避免過分區別的試探。但是,同時要由上下文來辨識,究竟這些子句是否意思完全 相同。例如,詩篇二十三篇2-3節上的三行,形成一個單位,應當一起解釋:

   
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
   
他領我到可安歇的水邊。
  
他使我的靈魂蘇醒。

   
大衛並不是按時間順序講。第三行的靈魂蘇醒,乃是說明第一、二行意象的意義。再者,注意到平行句的類型也很重要。這三行並不是純粹的同義平行句。克萊 基注意到(1983207),「青草地」或許會讓人想起「神聖的草場」(“ holy pasture”,出十五 13),那是離開埃及的目標;而「可安歇的水邊」或許為「安息之所」的回聲,與約櫃在曠野的漂流相關(民十33)。所以,這個意象添加了上帝的引導與保護的意思,從出埃及、曠野漂流,到大衛目前的體驗。這兩行基本的思想很類似,但是第二行添加了一點含義。

3
.研究隱喻的用語

    詩歌的象徵性辭彙很多,有時比在散文中更不容易明白。第十九篇講到「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不是要教導希伯來的天文學,詩篇一二一篇1節 (「我要向山舉目」)也不是指上帝住在那裏。這些意象的背景能讓人對全詩有更豐富、更深入的瞭解。第二十三篇或一二一篇是何等美,所用的牧人與西乃山之隱 喻生動無比。可是咒詛詩的意象就必須小心處理,要從立約的咒詛來看。神學很少會出於隱喻,而是出自隱喻所屬的全文。透過結構的分辨,讀者可以看出該隱喻在 整個資訊中的位置為何。第一步要看出詩篇是否有高潮平行句、交錯式、包容式,或重複式架構,然後才能決定其中的隱喻如何互 動,產生整篇詩的資訊。

4
.如果可能,要注意詩篇的歷史背景

    許多時候,背景可以從傳統的詩篇標題看出。雖然這些標題是後來加上去的,不屬於正典的一部分,但是其中多半是可靠的傳統,只是學者對可靠的程度意見不同。其中有五類不同的資料:與詩篇有關的作者或人物、歷史背景、音樂標示、禮儀說明,和詩篇的類別 (如,詩一二,「上行之詩」)。在這裏,我們所感興趣的是歷史背景,共有十四篇的標題提供這方面的資料(三,七,十八,三十,三十四,五十一,五十二, 五 十四,五十六,五十七,五十九,六十,六十三,一四二),都與大衛生平有關。許多人懷疑標題的真實性,認為是在傳統的晚期才加上的;也就是說,這些資料加 進正典時,大部分詩篇已經有了標題,這可由基督的時期(如七十士譯本的證據)看出。但有人認為,標題具正典性,並主張它們完全真實,理由為:這些詩篇從未 有與標題分離的證據。

   
不 過,對標題的態度,最好是審慎的樂觀。整體而言,標題的基本可靠性沒有值得懷疑之處;這類資料在其他古詩中也曾出現,很可能是古時的慣用方式。但是同時, 我們不能假定馬索拉傳統總是正確的,要從內容來衡量其歷史的注明。絕大部分來說,標題與內容都十分相配。不過,有幾處卻有困難。例如,第三十篇是感恩詩, 感謝上帝拯救脫離病痛,但標題卻說是為「獻殿(或房屋)」而作。根據標題,有人將這詩篇與歷代志上二十一至二十二章相連,尤其是上帝在第二十一14-30節免去了瘟疫,導致第二十二章建殿的預備。可是另有人(如CraigieLongman)對此表懷疑,因為這是一篇個人性的詩,與聖殿的禮儀和敬拜沒有什麼關係。大體而言,在這種情況下最好小心一些。

   
注 釋書可以幫助讀者逐篇處理這些問題。詩篇的內容本身幫助更大。從聖經記載中加入歷史資料,會使得詩篇的資訊更生動。例如,標題告訴我們,大衛寫五十一篇的 懺悔詩,是在拿單指責他與拔示巴犯姦淫之後(撒下十二)。他靈裏深處的哀痛和他的悔改,可以藉這段歷史情境得到更大的亮光。若輔導曾落入性試探而犯罪的 人,不妨用這篇詩作為必讀內容!按照大衛生平的順序,來傳講一系列的詩篇(根據標題),會是很好的講道題材。

5
.研究詩篇的類型和基本立場

    每 一類詩篇(哀歌、讚美詩、王室詩),研究的角度都不同。有些會重疊(如王室哀歌),解釋時也應當顧及。每一類詩篇對上帝和它子民的關係,說法都不同,對現 代應用的情形也有別。想要敬拜上帝的人,會選讚美詩,而不選哀歌;感受不到上帝的同在,心情沉重的人,則顯然會需要後者。

6
.研讀彌賽亞詩,要先看在歷史中該篇詩的功能,然後才看它在未世論上的重要性

    詩篇第二、八、十六、二十二、四十、四十五、六十九、 七十二、八十九、一O二、一O九、一一0和 一三二都是彌賽亞詩,或是全篇,或是其中部分的內容。可是它們都有歷史的情境,主要是大衛生平的狀況。這兩方西都需要注意,並要結合在一起,才能明白經文 的整個意義。詮釋者必須首先解析詩篇,確定作者的用意。許多「彌賽亞詩」或許原初並沒有彌賽亞的用意,但是可以從預表的角度這樣看。這時候,我們應當主要 從它原初的意思來看,而正典式/彌賽亞式的角度則成為次要。當然,這裏無法詳盡討論這些,不過這樣概括性的提醒一下,還是很有用。

7
.在下結論之前,要研讀整篇詩

    詩篇的思路對其含義很重要。這也要按照一般釋經原則來處理。分析了一段經文的基本結構,並解析各項細節後,必須再回頭來重新整理,然後再闡釋其意。詩篇應當視為文學單位,因為是在不同的狀況下分別寫成的。所以,全體是通往部分的要訣,這一點對詩尤其真實(超過散文)。

8
.新約的詩歌必須從兩個層面來研讀

    既然新約常引用信條與讚美詩,在它們被納入經文之前,一定已在教會的禮儀當中使用。此外,既然它們具「正典」地位,其意義對我們也很重要。第一個層面是原來的神學意義,第二個層面是個別情況對這些信條或讚美詩的運用。例如,腓立比書二章6-11節,首先應當從它是道成肉身的讚美詩來看(它的原來意義),其次才從它是基督徒態度的榜樣來看(它在腓二1-11上下文中的用處)。

2014年12月25日 星期四

咒詛詩

一、引言

    你怕不怕被別人咒詛?為什麼?你相信咒詛的效果嗎?在什麼情況下你會想要咒詛人?

    其實咒詛只是人的語言,真正有能力的是上帝。很多時候咒詛令人感到有效,是因上帝早就訂定一些法則;人只是自作孽,並不是咒詛的功效。有時候則是因為人害怕而產生自我應驗的行為。無論如何,我們的生命與一切禍福都在慈愛和全能的上帝手中,祂必保守,我們不必害怕。

    聖經裡也有咒詛的事情。請讀兩段咒詛詩:

    「願他們消滅,如急流的水一般;他們瞅準射箭的時候,願箭頭彷彿砍斷。願他們像蝸牛消化過去,又像婦人墜落未見天日的胎。」( 58:7-8)

    「願他的年日短少!願別人得他的職分!願他的兒女為孤兒,他的妻子為寡婦!……因為他不想施恩,卻逼迫困苦窮乏的和傷心的人,要把他們治死。」 ( 109:8-916)

    讀到這些詩,你的感想如何?你能夠體會、想像詩人的心境嗎?

    民數記22-24章記載摩押王巴勒僱了巴蘭要來咒詛以色列人,上帝卻讓巴蘭想說的咒詛全部變成祝福。而事情進展時,以色列人都不知情。上帝的百姓只要行在上帝旨意中,一點也不必怕敵人的咒詛。

 二、如何看待咒詛詩

    咒詛詩是詩篇裡令人感到困惑的詩,它最主要的目的在於咒詛敵人,願敵人遭受極重的報應。詩篇第 3569109 等篇明顯地屬於這一類,其他還有不少散見的經文,像第 3571036525859646983129137139140141143 篇裡都有。這些詩除了第 83129137 篇外,其餘都標明是大衛的作品。前面讀過的讚美詩,詩篇第 139 篇,有四節(19-22 )都是在罵惡人的,其意義似乎跟前後不連貫。有人因而主張如果第 139 篇止於第 18 節的話,它就可以算是最優美的詩篇之一了。這是代表一種看待咒詛詩的心態:忽略它,彷彿它並不存在。

    另一種極端的態度是推崇它,把它的精神解釋成善意的。另有一些學者相信,咒詛詩代表的是一種巫術的宗教精神,它是對付敵人的「有效咒詛」。但是舊約聖經並不贊成巫術。卜洛克認為對待咒詛詩比較理想的態度是:認真地面對它、體會作者內心的掙扎,並思考它如何成為上帝的話語。

    值得注意的是,詩人雖然強烈地表達了對惡人惡事的痛恨,並且呼求上帝伸冤,他自己絕未採取報復的手段,只將此事交託給上帝。詩人一向謹守上帝藉著摩西所啟示的原則:「伸冤報應在我。」( 32:35)

    可 見,在詩詞裡所表達出來的痛恨,只是詩人情感真誠的流露,並不代表詩人所要採取的行動。這個分野相當重要,情感的宣洩和實際的行動是兩回事。情感的舒解, 用語言或文字來表達,即使聽來有多可怕,仍是可以接受的。比較令人擔心的是那些不說出來、卻不斷累積的憤懣。有時候,會有一些報復和殘忍的行為出現,就是 因為有許多的情感不得宣洩的緣故。像報紙曾經報導,有一個在學校被視為模範生的國中學生,竟然殺了自己的父親,聞者無不覺得該生大逆不 道。事實上,這學生在家裡遭受性虐待,他的憤懣、不滿的情緒都壓抑下來不得舒解,累積到一個地步無法再忍受,才發生這種駭人聽聞的事件。

    通常你如何舒解你的情緒?這些方法是否有效?比較重要的是情緒得到適當的宣洩,而又不致於傷害別人。

    我們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咒詛詩,咒詛是上帝與以色列百姓立約條款中的一部份,它啟示了上帝聖潔與公義的本性,顯出上帝對惡之痛恨與審判。摩西帶領百姓出埃及、要進入迦南地以前,曾經在基利心上為百姓祝福,也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詛( 27:11-26);他一再地吩附百姓,遵行上帝的誡命必蒙福祉,違逆主言必受重禍( 28:1-68)。咒詛詩的精神與此並不相違。咒詛詩和新約還有一項密不可分的關係,那就是新約引用了不少咒詛詩的經文。

    約翰福音 15:25 耶穌引用詩篇 35:1969:4 來說明世界無故地恨他。使徒行傳1:20彼得曾引用詩篇69:25109:8 論猶大「因為詩篇上寫著,說:願他的住處變為荒場,無人在內居住;又說:願別人得他的職分。」

    保羅解釋猶太民族淪為眼瞎,正應驗了詩人的咒詛(羅 11:9-10、詩69:22-23)。這些都讓我們看到新約的作者洞悉咒詛詩裡有預言的性質。

    綜上,有幾種看待咒詛詩的方法:

1.忽略它

2.推崇它

3.把它當作巫術

4.把它當作情感的流露

5.把它當作啟示上帝聖潔公義的本性

6.把它當作預言

    後三種我們都可以接受,前三種比較不相宜。

    有人說,咒詛詩和新約中耶穌的教導不合。耶穌曾經吩咐門徒,要愛仇敵,因為上帝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5:43-45)。這樣看來,好像舊約和新約的精神不同;舊約才有這種狠毒的咒詛,新約強調的都是愛。

    但是仔細研讀聖經,這樣的區分是不正確的。事實上,舊約也有愛人如己( 19:18)、要替仇敵著想( 23:4-5)的觀念;而新約一樣有咒詛的想法( 9:3、林前 16:22、加 1:8-9)。特別是加拉太書 3:13-14 說:「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 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靈。」

    可見,耶穌為我們受了咒詛,成就了上帝的義,使我們可以因信得生,脫離律法的咒詛,這更讓我們看到咒詛乃是我們必須面對的現實。不過我們也不必感到害怕,只要信靠耶穌基督,必能脫離一切的咒詛,因為這是上帝所應許的。上帝若幫助我們,我們還懼怕誰呢?(參看羅馬書 8:31)

悔罪詩

    古代的教會把詩篇第 6323851102130143 篇等七篇詩歸為悔罪詩,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詩篇第 51 篇。

    詩篇 51 篇是大衛在拔示巴的事上犯罪,招來先知拿單的責備之後,所寫下來的真誠悔改的心聲。它的歷史背景記載在撒母耳記下 11:1-12:23。這是傳統的看法,因為 51 篇的詩題就是這樣說的。近代學者認為詩篇裡的詩題都是後來附加的,並非原來詩篇所有。若持這種看法,詩篇的作者究竟是誰就無法確定。不過,既然詩題這樣說,它也算是代表了當時人們的看法,我們可以將詩題當做一種詮釋,來看待這首詩。

    無論如何,詩篇 51 篇很明顯地是一首悔罪詩,它包含三個要素:

1.祈求赦免:1-27

2.承認犯罪:3-6 

3.祈求復甦:810-17 

    19-20 節是附言,有可能原來不屬於這首詩,後來才被收藏在一起。請將詩篇 51 篇讀一遍。在這首詩裡,那一句話最能代表你的心聲?或說,你最喜歡那一句?悔罪的意義是承認罪、面對它、離棄它。這不是一般人所喜歡的。一般人對罪的反應 是遮蓋它、掩飾它。事實上,罪帶給人的不安,帶給人與上帝疏離,只有真誠的悔改,得上帝的拯救與赦免,才能解決。

    做了基督徒以後還會犯罪嗎?你的看法如何?什麼事情最容易引發你的罪惡感?你如何處理?

    一個人要得到赦罪的喜樂,有兩個步驟:

    第一,要相信上帝願意赦免。這裡牽涉到對上帝本性的認識。有些人對上帝沒有這樣的體認與信心,讓自責或是魔鬼的控告佔據他的心,這是十分可惜的。約翰福音 3:17 說,「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上帝的心意是要赦免人的罪,不是要定罪。約翰壹書 1:9 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所以,不是憑著我們自己,而是完全信賴、仰望上帝,並主耶穌的救贖。只有上帝能夠使我們復甦,為我們重新造清潔的心、正直的靈。

我 們要特別注意如何分辨撒但的控告和聖靈的責備,免得憂傷過度。聖靈的責備同時也會帶給我們赦罪的平安;而撒但的控告通常會帶來混亂、不安,使我們不敢親近 上帝。如果是後者,我們要學會拒絕,而讓上帝的聖靈來引導、幫助我們。你是一個容易自責的人嗎?你如何處理自己的罪惡感?

第二,要願意放下面子、放下驕傲、承認自己的罪。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卻是罪得赦免必經之路。值得注意的是悔罪詩是在公開的場合念誦 的,雅各書 5:16 也說,「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

因 此,願意在人面前承認自己的罪,不但可以得到赦罪的喜樂,也能夠激勵別人。不過有時候,把內心隱藏的惡念告訴別人,除了讓自己安心一點以外,對別人可能沒 有多大幫助,這時就必須斟酌。路德會的禮拜程序中有這樣一項,信徒向上帝認罪,然後牧師宣告上帝的赦免。這是一個相當不錯的安排,一方面讓信徒不忘記自己 是個蒙恩的罪人,同時又能得到赦罪的平安。

在這當中,我們需要對上帝有信心。詩人深切地體會到:「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易輕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 103:8-9)

因此發出這樣的感歎與讚美:「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 130:3-4)

對上帝的慈愛與公義有這樣的體認,必能得到赦罪的平安,同時又對上帝產生敬畏的心!

讚美詩

詩篇裡有許多讚美詩,事實上,希伯來文中有許多字彙都是用來表示讚美的,詩篇裡也反覆出現這樣的字眼。不過更重要的是讚美的內涵,它多半是在描述上帝的本性和作為。當詩人看見上帝創造奇妙的大自然時,他就發出讚美( 819)。有時是為豐收而感恩,如詩篇第 65 篇。有的是在描述敬拜中的喜悅,如第 95  100 篇。有的是在節期慶典中使用,如第 111  118 篇。至於第 146  150 篇則被稱為「大讚美」。而第 145 篇則是唯一以「讚美詩」為詩題的一首詩。

其實詩篇裡的讚美詩並不限於以上所述。像第 103 篇,也是一首典型的讚美詩,它的讚美詞主要是在破題(1-2 )和結尾(20-22 );中間部份則在描述耶和華的作為。

詩篇 139 篇,有人把它當做一個人被控告而向上帝投訴的哀歌。上帝是無所不知的,因此詩人懇請上帝鑒察。這是從第 19-22 節所推論出來的,作者似乎被惡人逼迫,不得不到上帝面前求助。但是看第 1-18 節這比較長的一段,字裡行間所散發出來的氣息是讚美,是從詩人對上帝認識所發出來的讚美。雖然詩文裡並沒有出現「讚美」的字眼,但實際上,詩的字裡行間卻充滿了對上帝的讚美與敬畏。可能是因為這個緣故,魏斯特曼(C.Westermann)把它歸類為讚美詩,其讚美主題是上帝的創造。

詩篇 139 篇共有 24 節,劃分段落的方法有許多種。比較簡單的分法是把它分成四段,每段節:1-67-1213- 1819-24

第 一段所論述的是上帝的無所不知,詩人體會到上帝在每一方面鑒察他。巴斯德認為第一節應該翻譯成「耶和華啊,你已經鑒察我,認識我的心思」,而不只是「認識 我」而已。如此,一個人的心思、意念、行動、言語,上帝都知道。這是一種平行法的運用,表示上帝徹底的認識一個人。有此等體認,會讓你有什麼樣的感覺呢? 害怕、敬畏、歡喜、安慰?這對你的行事為人有什麼樣的影響?如果上帝是這樣徹底地認識你,你會有怎樣的反應?

第二段提到詩人想要逃,可是發現上帝到處都在,使他無法逃避。詩人用五個極端來描述上帝的無所不在:極高(天上)、極深(陰間) 、極東(清晨)、極西(海極)、極暗(黑暗)。這也是一種平行法的運用,表示上帝無所不在。

第三段描述上帝創造的奇妙和大能,巴斯德認為這是在述說上帝的無所不能。體認到上帝這樣的作為,詩人不禁要從心裡發出稱謝和讚美!

第四段,依照巴斯德的分析,它是從上帝的聖潔這個角度出發,因此必須要討論上帝如何對待惡人。一個人對上帝的聖潔有深刻認識的話,必須 與惡行斷絕關係。詩人用一個禱告作結束,希望能夠在上帝的鑒察、幫助之下,脫離罪惡,走在永生的道路上。由於這一段和前面的經文似乎不連貫,有學者以為它是作者後來加上去的。

其實詩人並沒有用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上帝的聖潔等這些神學字眼。他只是從個人的經驗中,體會到上帝的本性、上帝和人的關係。全篇用「你」字 34次,「我」字47 次,是「你我」之間靈交的真實體驗。

讀過詩篇第 139 篇,你對上帝有那些新的認識?139 篇裡有那一句話是你想要用來向上帝說的話?我們曾經提到,詩篇是人心與上帝的對話。詩人把他跟上帝的對話、他對上帝的認識寫下來,在歷代以來,引起許多的共鳴。這就是詩篇受人喜愛的原因,也顯示出上帝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 119:89)

讀者和經文的問題

    解釋的問題起於讀者,也終於讀者。如何才能回到古時經文背後的觀點和資訊中?我們在談話中要互相解釋對方的意思,都相當困難,因為每個人的觀點都有稍許不同,我們用字雖然相同,可是含義卻不盡相同。

真 正要開始溝通,首先必須將觀點協調一致。而如果我們把這種狀況擴及兩千年,跨越聖經時代直到今日的發展,問題就似乎太難克服了。一般的傾向總是會將現代的 問題讀入經文中,要取得純粹「客觀」的看法,就是重演原初的狀況,不受現代先入為主觀之影響,實在非常困難,甚至應當說不可能。在進行解釋的時候,我們已 置身於一種文化與神學架構中。事實上,若要發揮瞭解力,這種架構乃是必要的,也是有用的。可是這樣一來,經文又居於什麼地位呢?

   
弗 瑞的見解十分令人信服,他認為,這並不是二十世紀的新問題。歷代以來聖經學者都在掙扎,究竟應當用字面(以經文為中心)或非字面(按文化或神學)的角度來 看聖經。不過,最近年來,這個問題以一種新的方式呈現出來。弗瑞說,近幾十年之前,就辯護的一面而言,釋經學對故事類經文缺乏實際的作法,因為 「歷史批判法藥性強烈,以致讓人無法將故事本身的解釋當真。」

簡言之,這個方法既然不容許經文為自己說話,真正的釋經就無法進行。釋經的重心從經文移轉到個人,因為焦點不再是經文如何揭示(探討解釋經文的方法),而是質疑「瞭解」本身的架構。

因此,注意力就從經文轉到自我。

以作者為中心的釋經學

士萊馬赫(1768-1834) 是現代釋經學之父。對他而言,解釋的目的在於重塑作者原初的資訊。透過對經文歷史與批判的反思,詮釋者能與原意站在同一邊。士萊馬赫將啟蒙運動的精神與解 釋的過程結合起來,不再用武斷的方式,而視聖經與一般書籍並無二致。士萊馬赫出身於德國的敬虔派,是路德會的傳道人,但他不容許自己的哲學體系高過宗教意 識。他的辦法,是將觀念主義(即教導:事實真相必須透過理性來判斷)與浪漫主義結合起來,結果,士萊馬赫說:宗教信仰立基於對上帝絕對倚賴的感覺。不過, 對士萊馬赫而言,這種「感覺」乃是理智的作用,而他的釋經系統也反映出這一點。按士萊 馬赫的看法,解釋的要訣為:主體與客體、或讀者與經文之間的共同瞭解立場。

   
士萊馬赫的系統有兩個要素:文法和心理,這兩項與兩種範疇的知識互相呼應--外 在的語言規則和內在的意識。文法上的探索,是發展語言的層面,根據周邊的字界定個別觀念的意義。士萊馬赫確實眼光過人,能指出意義要從全面來看,不能從獨 立的各部分來看。不過,他最出名的卻是心理層面。士萊馬赫教導,詮釋者必須與作者的心思相同,按作者的生平來重塑經文的整個思想。因此,詮釋者的任務不單 在重塑經文,而要揣摩作者的心思,重塑他整個思路的過程。

   
迪特意(Wilhelm Dilthey 1833-1911)把這種心理法推演至邏輯的結論。對他而言,解釋包括將主體與客體在瞭解的歷史動作中結合在一起。迪特意稱之為「重新在你裡面發現我」,意思是:一個人在閱讀的動作中會發現自己。因此,迪特意寫了《歷史理性的批判》(Critique of Historical Reason)一書,來修正康得的說法,其中發展出一套系統,將科學與生命、理論與實際連合在一起。瞭解的過程乃是歷史過程,嘗試去得著作者原意的客觀知 識。他借用士萊馬赫的讀者與作者認同觀,但是又推進一步,提出一種可能性,即:讀者處於更佳的立場,比作者本身更能明白經文的意義。因為讀者運用許多技巧,外面切入作者的心思,他們能夠重塑的意義,比作者本身所體察的更深。

   
這個方式弱點很明顯,跟隨士來馬赫或迪特意到比一地步的人也很少。他們以作者為釋經過程的中心,而不以經文為中心,便等於越過了釋經理論能處理之事的界線。他們犯了簡化主義的錯誤,把「瞭解」的複雜過程視為對作者心理的研究。

離開作者與經文

隨著辯證運動的興起(透過巴特和布特曼,尤其是後者),這種歷史法逐漸受到攻擊。

文 學批判與它有類似之處,但卻是另一種演變。士萊馬赫在本世紀之初影響力很大,而新批判派,則於一九三零至一九六零年一直佔優勢。這一派強調經文的形式與架 構,過於其歷史層面;它的方法是研究經文的本質,可是它不夠注意詮釋者主觀的參與。後來興起的現象學與結構學,在文學界的出現比在聖經學界晚,但卻很快改 變了文學界研究的方向,以致現今文學批判的路已經更加偏向以讀者為動力中心,比釋經學有過之而無不及。這並不是說,新批判派已經遭取代。其實,倒有好幾個 旁枝由此而生,例如新亞里斯多德派的「芝加哥學派」(Chicago School),他們強調以哲學為基礎的「模仿」(mimesis)或「擬態」(imitation)。但是今天在市場上掌控的是讀者法,而不是以經文為中心的方法。

   
談到最近的批判,首先必須提出的是迦達莫,他所著的《真理與方法》(Truth and Method),代表了後布特曼派神學家所持「文字——事件」(word—event)的看法。傅許(Fuchs)和艾伯靈(「新釋經學」派的創始人)所稱的「釋經迴圈」(hermeneutical circle),在迦達莫看來,則為「視野的融合」;意即,經文的視野與詮釋者的互相融合。根據海德格晚期之思想,迦達莫主張,語言乃是根植在我們「本體」(Being)之中,不單只紮根在我們的思想生活中,因此,語言和經文都是自主的實體,本身有其生命。解釋的動作並不在於解開經文過去的意義,而在於目前和經文建立辯證。心理學式(迪特意等人)要確定作者原意的作法, 在此毫無立足之地,因為,在寫作的動作中,「意義經過了一種自我隔離的過程」,必須被讀者所用的語言「重新陳述」,或重新喚醒。

   
換言之,當我研讀保羅回想自己過去生活的經文時--如羅馬書第七章和腓立比書第三章,我不是在研究保羅,而是在研究他所寫的經文,這段經文向我目 前的狀況說話,但並不重塑作者過去的狀況。迦達莫說:「瞭解經文,主要的目的不是向過去作推理,而是現今能參與在經文所說的話中」。這是因為「經文沒有要求人視它為原作者主觀的表達。……經文一經寫下,就和當初產生它的條件與它的作者隔離了,它有自由建立新的關係」。意義乃是根據經文用語現在的組成來判斷。

   
但 同時,迦達莫又堅持,解釋不是「一個人主觀的動作」,乃是一種歷史的動作,「將自己放在傳統的過程中,在其中過去與現在不斷進行融合」。要訣是主體(詮釋 者)和客體(經文)的「時間距離」;這讓我們能過濾先入為主觀(或歷史傳統),只把對瞭解經文有幫助的方面挑出來。啟蒙運動對先入為主觀持反感,認為它是 解釋的攔阻,但迦達莫的看法正相反,認為它是正面的因素,更是真瞭解的要訣。在此,迦達莫對「先入為主觀」的用法和士萊馬赫相仿:這是詮釋者和經文世界的 共同立場,就是讓人能捕捉經文概念的知識庫。詮釋者的先入為主觀向經文提出問題,也被經文質詢。這樣,主觀和客觀便結合在一起,而當嶄新的視野可能性被開 啟,解釋就成了應用。簡言之,在解釋的歷史過程中,經文和詮釋者都參與其內。經文和讀者一樣,都具開放性,而兩者各自受制於歷史的視野,在進入瞭解的動作 中則能結合在一起。對迦達莫而言,這個過程最重要的是:它發生於現在,並不受過去作者原意的主觀所掌控。

   
迦 達莫追隨海德格,將所有瞭解的方向都指向語言:瞭解並不來自解釋的「方法」(如釋經學古典的派別所言),而來自溝通時的「彰顯。(或「真相」)動作。進一 步說,它是一種美學的經驗,而且出現在講話中,多過經文中。在前一種狀況裡,可以由現成的情境來解釋溝通。但是,若面對的是「經文」,過去的思想世界既不 存在,其中的資訊便向讀者的主觀感受敞開。惟一的解決法,就是普世的語言基礎。詮釋者來到經文前,知道自己有什麼先入為主觀,並運用這觀點向經文提出問 題。經文打開它的思想世界,在接下來的對話中,經文將詮釋者的問題重新改造。這便是迦達莫對「釋經迴圈」的解釋,即所謂視野的「融合」。過去(經文)和現 在(詮釋者)結合在一起。

   
有 一點很重要:迦達莫從未否認客觀或科學的方法。他所主張的是:這種方法只能提供某種程度的把握,但絕對無法重塑經文的「原意」或「用意」。在釋經大業中, 重心並不是兩個(解釋與瞭解)或三個(加上應用),而只有一個,就是「開始瞭解」的那個動作。過去與現在融合在一起。我們不能單單從約翰的觀點來解釋「上 帝愛世人」;約翰福音三章16節必須要從我們現今對上帝愛之體驗的角度來思想。

   
總之,迦達莫的美學釋經法,離開了作者和經文,把經文與讀者連結在一起,紮根於現今而不在過去。但是這個理論本身有幾項弱點。正如新釋經學一樣,迦達 莫並沒有清楚說明怎樣能避免主觀解釋的危險。對他而言,防止主觀的掌控有二:經文過去的視野,和詮釋者現今所屬的團體(就是向主觀解釋挑戰的「傳統」)。 但是,他並沒有明確列出避免主觀的標準。事實上,閱讀的每一時刻,都可能產生嶄新的瞭解。

   
同時,迦達莫也沒有發展出區分真假解釋的方法。金容得指出:「有系統地曲解溝通」會改變經文的意義,但是迦達莫沒有提出防備有缺欠之瞭解的標準。再說,他對讀者在解釋中的角色,也採取不加批判的觀點。看來他很難避免多重意義, 因為現今每一種狀況或觀點,都可以任意引導經文。結果很可能會造成一片混亂。最後,赫爾胥指出:「跟隨傳統路徑的讀者就是對的,而離開這路徑的讀者便是錯的」。然而,這種方法有欠穩定,因為傳統是會不斷發展和改變的,要看團體與資訊而定。

   
再者,這會造成真理定義的大改變,按各個傳統而各自不同。這樣,真理就沒有普世性或絕對的根基,能將各個團體連在一起。這種現象雖然可能發生,但卻不一定必會發生,尋找經文的原初意義是可能的。

結構主義

    在法國,對沙特式存在主義(Sartrian existentialism) 的不滿而造成的空缺,由結構主義填補了;而在聖經研究中,它也填補了一個類似的空缺,就是學者對形式和編輯批判不滿而造成的空位。結構主義的倡導人主張, 現今的聖經批判太專注在歷史傳統上,而不看重文體以及情節的發展,結果進入死胡同,令詮釋者無法跨越意義和重要性的鴻溝。歷史事實(Geschichte)犧牲在歷史(Historie)的祭壇上。結構主義則從反方向入手,認為這類對歷史性(diachronic)的興趣是尋找真正意義的攔阻,而詮釋者只需要考慮經文非歷史性(synchronic,或文學性)的全貌便足夠了。

   
結構主義--或更準確地說,後結構主義的記號語言學派--又進一步脫離了以作者和經文為優先的狀況。李維斯托(Claude Levistrauss)是真正的「結構主義之父」。雖然他並不是這派的創始人,但是他發展出我們今日所知的整個系統,並大加提倡。他受到兩個因素的影響。

    第一,索緒爾(1915)將語言中的語言(language,語言系統)和回令(Parole,個別的語言動作),以及指示物(意象)和所指示之物(背後的概念)作出區分。例如,「愛」一詞,不但在各種文化裡指很不一樣的事,甚至在同一個文化中,對每個人的意義也不同。在一個語言動作中,要從指示物(愛)轉到所指示之物(犧牲奉獻、強烈感情,或情慾),並不簡單。

   
第二,傑克森(Roman Jacobson) 二元相對的形式系統主張,在隱喻(一個詞與它字面的意思之間有垂直關係,或有關聯)和轉喻(語言概念之間為水平關係,或相繼關係,導致字的結合)之間具對 立性。若用同一個比方(「愛」),它在隱喻的語意範圍,和它在某個語言動作內個別字串中特殊的用法之間,有張力存在。我們必須解讀這些字表面關係背後的密 碼,而這兩者有時意思完全相反。這樣作了之後,我們才能「瞭解」真正的「意義」。

   
在這個基礎之上,李維斯托建立了他的理論,即:語言現象的瞭解,不在於「意識」到的意義,而在於「無意識」的意義,決定的因素不是個別的用詞,而是無 意識的「系統」在其中可以把它們加上密碼,或找到它們。結構主義者對羅馬書五章8節的表面資訊沒有興趣,只注意羅馬書第五章背後的密碼,以及藏在表層經文之下的資訊。詮釋者必須將「一般定律」用到這個封閉的符號系統中,才能判斷在表層結構之下深層結構或無意識(詩意概念)的意義。

   
對結構主義者而言,人類的思想是透過封閉的符號或密碼系統架構而成,這種系統是依據普世性的大腦模式組織而成的。這些模式成為文化之間的橋樑,基本上也決 定了作者對實體(世界觀)的觀點。所以,這個系統存在於潛意識的層面。意義有水平(「同模」,syntagm)和垂直(「範例」,Paradigm)兩方面,同模指表層上下文內思路的發展,而範例指與每個概念對應的思想世界。詮釋者從整體的角度來研究書內所有成分的結構;這些成分成為線索或「密碼」,指向 作者所用之表層話語之下的深層意義結構。許多書和《符號學期刊》(semeia)的許多文章,都講到這些原則如何運用,整個故事首先當如何拆開,成為基本的單位故事(稱為「actants」)。然後這些單位再按照結構密碼或故事順序單位來檢驗;這會產生密碼外貌的結構。最後,再根據改變定律 Chomsky所定)來重新組織整個結構,從中便可找出適用於今日的背後資訊為何。

   
一般讀者被這個學派弄得很糊塗。也許用一個例子可以稍加說明。結構主義者否認約翰福音三章16節的表層聲 明可以將經文的「意義」傳給人。我們必須先參考第三章l-15節耶穌和尼哥底母的整個對話,尤其是上(耶穌)與下(尼哥底母)的二元密碼,然後再將這些應用到第三章16-21節 的編輯插入語中,其中有它自己的密碼,如差遣與接受、審判與拯救、相信與拒絕、光明與黑暗、真理與邪惡。這些符號再經解讀,找出深層結構,或背後的資訊, 然後再依據我們今日所用的密碼來改寫。背景或表層文法並沒有發言,而是經文內在的對立因素將意義傳達出來。而這些又直接向每位讀者 說話。

   
對 結構主義者而言,我們不能運用歷史法來讀經文,以闡釋在過去它的「意義」是什麼;我們必須用非歷史法,來解讀它對現今的「意義」。所以,這個方法(如現象 法一樣)對作者原初的意義不感興趣,只想發掘作者所表達之思想背後的結構,就是背後密碼的「共通世界」,因為它才能直接向我們說話。既然外表並不能導向實 體(reality),詮釋者只有藉著揭開整體--不是部分--背後的結構,才能進入這個共通世界,也就是要揭開經文情節的發展與其中的多重含義,而不是要找表層聲明過去的意義。

   
此外,結構主義反對注重主體或自我,就是現象主義或存在主義所提倡的。他們從整體來看人類,而不從個體來看,認為思想的普世定律能架構實體;因此,個 人「的價值自動消失,因為人類思想到處都是按照同樣的邏輯在工作」。經驗和實體不再是連續的,必須按深層意義來重新整理或重新架構,這是從表面的現象看不出來的。

    因此,我們所架構的模式或密碼結構,是在所見的世界之下,碰到它下面的真正本質。「所以,多彩多姿的真實狀況,與代表它的抽象形式結構之間,不是連續的,乃是斷開的,從一方到另一方,意味著從多 樣化變為簡單化,從具體變為抽象」。

   
對結構主義者的主張很快有人表示不滿,這個系統本身的缺陷,導致「後結構主義」的形成。事實上,現在常有人說,所謂的結構主義已經被替換了,或甚至已 經「死了」,首先被符號學(semiology)取代[早期的巴特斯(RBarthes],後來又被記號語言學取代(Derrida和後期的 Barthes)。為了幫助讀者,這裡將早期結構主義所以會被推翻的弱點簡列如下:

    1
.專注於語言學,沒有奠定穩妥的哲學基礎:有人認為這是舊的結構主義與後結構主義之間最大的分野之一;以下所列的其他難處也與此有關。

    2
.對歷史的否定:許多後結構主義者承認,對歷史極端的否定,會導致意義的瓦解。概念是進展的,不能只由關注某一片刻來取代,這樣根本不可能瞭解。

    3
.人類自由的喪失:如果個人被封閉的密碼系統所取代,就會造成宿命論。個人毫無意義,惟有在團體的思維中才可能有瞭解。這種看法要付的代價太大了。

    4
.過分強調符號一密碼封閉系統的地位,以及雙因數的二元論,成了以偏蓋全。今天大部分人都拒絕死板的封閉式或普世性定律系統,而承認:雖然人的心思有時會採用對立語(如善與惡、光與哈),但我們不能將思想結構勉強納入這麼狹隘的範疇中。

    5
.簡化的傾向:這個系統強將一段經文的思想與情節歸入人工化的理論架構,而忽略了其中表層經文的複雜性。今天,後結構主義人士承認,該學派只是一種 理想主義,而不是真正的科學,它所產生的是可能的分類[Barthes稱之為「假說式的模式」(hypothetical model],而不是能涵蓋一切的定律。

    6
.未能認出深層故事句法與表層結構語意之間有必要的聯繫:表層結構決定了背後的原則,而通常,深層結構是根據意識的意義而來,並非無意識的意義。所謂心思中「深層結構」是單獨存在的說法,缺乏充分的證據。

    7
.要尋找經文代表的世界(worldrepresentation)非常困難:如何能透過符號系統來找到普世性真理,很難定奪;因為他們忽略了一般性的釋經原則(即模仿),只看重非歷史性的時刻。結構主義解釋的結果,甚至比歷史批判者更加主觀,差異也更大。

    8
.極端否認用意:拒絕考慮經文的歷史平面,或上下文,實際上便是否認了經文本身非歷史性的一面,因為它乃是寫於過去的時代,不是出於現代。索緒爾所區分的語言和回令,還不至於要求走這麼極端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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