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教會把詩篇第 6、32、38、51、102、130、143 篇等七篇詩歸為悔罪詩,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詩篇第 51 篇。
詩篇 51 篇是大衛在拔示巴的事上犯罪,招來先知拿單的責備之後,所寫下來的真誠悔改的心聲。它的歷史背景記載在撒母耳記下 11:1-12:23。這是傳統的看法,因為 51 篇的詩題就是這樣說的。近代學者認為詩篇裡的詩題都是後來附加的,並非原來詩篇所有。若持這種看法,詩篇的作者究竟是誰就無法確定。不過,既然詩題這樣說,它也算是代表了當時人們的看法,我們可以將詩題當做一種詮釋,來看待這首詩。
無論如何,詩篇 51 篇很明顯地是一首悔罪詩,它包含三個要素:
1.祈求赦免:1-2、7、9 節
2.承認犯罪:3-6 節
3.祈求復甦:8、10-17 節
19-20 節是附言,有可能原來不屬於這首詩,後來才被收藏在一起。請將詩篇 51 篇讀一遍。在這首詩裡,那一句話最能代表你的心聲?或說,你最喜歡那一句?悔罪的意義是承認罪、面對它、離棄它。這不是一般人所喜歡的。一般人對罪的反應 是遮蓋它、掩飾它。事實上,罪帶給人的不安,帶給人與上帝疏離,只有真誠的悔改,得上帝的拯救與赦免,才能解決。
做了基督徒以後還會犯罪嗎?你的看法如何?什麼事情最容易引發你的罪惡感?你如何處理?
一個人要得到赦罪的喜樂,有兩個步驟:
第一,要相信上帝願意赦免。這裡牽涉到對上帝本性的認識。有些人對上帝沒有這樣的體認與信心,讓自責或是魔鬼的控告佔據他的心,這是十分可惜的。約翰福音 3:17 說,「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上帝的心意是要赦免人的罪,不是要定罪。約翰壹書 1:9 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所以,不是憑著我們自己,而是完全信賴、仰望上帝,並主耶穌的救贖。只有上帝能夠使我們復甦,為我們重新造清潔的心、正直的靈。
我
們要特別注意如何分辨撒但的控告和聖靈的責備,免得憂傷過度。聖靈的責備同時也會帶給我們赦罪的平安;而撒但的控告通常會帶來混亂、不安,使我們不敢親近
上帝。如果是後者,我們要學會拒絕,而讓上帝的聖靈來引導、幫助我們。你是一個容易自責的人嗎?你如何處理自己的罪惡感?
第二,要願意放下面子、放下驕傲、承認自己的罪。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卻是罪得赦免必經之路。值得注意的是悔罪詩是在公開的場合念誦 的,雅各書 5:16 也說,「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
因
此,願意在人面前承認自己的罪,不但可以得到赦罪的喜樂,也能夠激勵別人。不過有時候,把內心隱藏的惡念告訴別人,除了讓自己安心一點以外,對別人可能沒
有多大幫助,這時就必須斟酌。路德會的禮拜程序中有這樣一項,信徒向上帝認罪,然後牧師宣告上帝的赦免。這是一個相當不錯的安排,一方面讓信徒不忘記自己
是個蒙恩的罪人,同時又能得到赦罪的平安。
在這當中,我們需要對上帝有信心。詩人深切地體會到:「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易輕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詩 103:8-9)
因此發出這樣的感歎與讚美:「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詩 130:3-4)
對上帝的慈愛與公義有這樣的體認,必能得到赦罪的平安,同時又對上帝產生敬畏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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