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上帝的自我啟示

. 前言
   
人本能地知道天地間有一位上帝,但並不曉得上帝所需要或不需要的究竟是什麼?諸如上帝怎樣看我們、上帝要給我們什麼、怎樣使我們脫離罪惡和死亡、上帝怎樣拯救我們,這些是我們鮮少知道的。因此,我們要學習以色列人,從上帝向他們連續的顯現中,去認識這位自我啟示的上帝。
. 上帝的自我啟示的原因
   
起因於亞當的悖逆,破壞上帝起初創造時的和諧,以致才需要上帝重新自我啟示,這也成為舊約啟示的「基礎」。上帝自我啟示的動機可從創世記中找到例子:
1.       亞當的例子:人類犯罪後,上帝主動找人,問說﹕「你在那裡?」上帝不是要求答覆,而是想把亞當和夏娃重新帶回祂身邊,彰顯上帝對他們的憐愛。上帝所要的不是罪人的死,而是罪人的生。
2.       該隱的例子:上帝對該隱的憐愛也出現在創世記4: 6910,衪對該隱的問話﹕「你為什麼發怒呢?你兄弟在那裡?你作了什麼事呢?」上帝希望該隱能親口承認,並回到衪身邊。
. 上帝的自我啟示的方式
主要出現在摩西五經的前兩卷「創世記和出埃及記」中:
1.       上帝的命令(創世記12章):討 論上帝的「自我啟示」理當從創世記十二章開始,第一節開始是個「命令」-「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然而,上帝沒有顯明衪的身 份。我們或許會問:亞伯拉罕如何得知那是上帝,他是否會懷疑過衪?從聖經中我們無法得知答案。但從後面的經文「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 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得知,上帝關心的是「萬國萬族」,只是在開始的 時候,上帝先與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建立關係。舊約信仰的核心便出現在這裡-上帝與衪的子民之間的親密聯結。
2.       上帝的名字(創世記1517章):聖經中無論是上帝或人的名字,都有重要的意義:
a.       名字界定範圍-人的名字或動物的名字皆如此:
                                                i.          人的名字:人名出現在那裡,那人的活動範圍便在那裡。例如上帝改「亞伯蘭」的名字為「亞伯拉罕」,這意味著「偉大的父」將成為「萬人之父」,亞伯拉罕果真成了因信稱義者的共同祖先「信心之父」。
                                              ii.          動物的名字:當上帝要亞當為衪所創造的各樣活物命名時,亞當就把牠們視為己有,更宣佈他的自由凌駕於整個物質世界之上。為活物「命名」是亞當與世界建立關係的方法,亞當為牠們取名,也就界定牠們的活動範圍。
b.       名字顯明能力-上帝自稱「全能的上帝」(El Shaddai)來表明祂的身份,強調上帝的大能與人的軟弱,並且上帝能滿足人的需要。上帝把名字顯明給亞伯拉罕,也表明祂向亞伯拉罕「敞開」自己,讓人認識祂,使人可以藉著「呼求」衪的名,請求衪的「同在」,相反地,也可以藉此褻瀆衪,這種人就不可能得救了。
3.       上帝的賜予(創世記28: 13):此經文記載雅各在夢中看見一把梯子通達天上,上帝站在梯頂上說﹕「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上帝,也是以撒的上帝。」之後,上帝給雅各一個應許「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從此,雅各的後裔帶來在世的盼望:他們將得著上帝親自賜予的土地。
4.       上帝的面貌(出埃及記3章):為什麼人不能見上帝的面?乃因人犯罪的緣故(出33: 20),此時上帝以「主的使者」出現,而且以「自我介紹」的方式說:「我是你父親的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在13節 中,摩西求上帝將名字告訴以色列的子民,顯然人們想知想衪是誰?過去衪是列祖的上帝,現在衪要怎樣對待他們呢?上帝的回答是:「我(現在是,將來也是)自 有永有的」,強調上帝與以色列子民同在,因為衪的同在是對以色列人應許的保證。上帝的回答是有不明確之處,然而,上帝這時拒絕向以色列民有更多的解釋,衪 的心意將逐漸顯明在未來的事工裡。
5.       上帝的新名(出埃及記6: 1-2):上帝是要透過「耶和華」的新名字,使人對衪的同在有新的認識。「耶和華」的意思是「立約的上帝」,與以色列百姓建立信實的關係,因此以色列人現在要親嚐這名字的真確性,經歷他們列祖從未夢想到的事。
<附錄>:近代舊約經文批判學的學者以此經文為證據,把摩西五經拆分為幾個不同來源的文獻:
a.       凡是有「全能的上帝」出現的經文,都來自「P典」(Priestly祭司版);
b.       而「耶和華」出現的地方,宣稱其為「J典」(Jahwist耶和華版)。因此,學者以為摩西五經是後人編輯而成。然而,我們真可以假定當時的以色列族長完全沒有聽過耶和華的名字嗎?乃是值得懷疑。
6.       上帝的作為(出埃及記19: 320: 1-2):上帝對摩西說「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出19: 4),上帝向人顯現的方式從「直接的溝通」「面對面的相會」「作為上的啟示」,以行為來確立衪的應許諾言,上帝在舊約裡一切的作為都是要證明祂的同在。
7.       上帝的屬性(出埃及記33: 18-23):在 此經文,摩西要求上帝顯出祂的榮耀,但上帝拒絕,因為人在有罪的情況下,不能面見上帝而同時又能活下去。然而,上帝還是在摩西面前經過,並宣告衪的名是 「耶和華」,這是上帝以罪人能理解和承受的方式,來顯現祂的榮耀。這是出於上帝的「嗯慈」和「憐恤」,因為上帝寧願以「衪的屬性」代替「衪的形像」來顯明 自己,這正是摩西和當時的人所需要的「啟示」。
8.       上帝的應許(出埃及記34: 5-10):從出埃及記來看,摩西與上帝有特殊的關係(民12: 7-8,此地位也使摩西成為後來先知的模式),然而兩者之間仍有本質上的限制,因此上帝只讓衪的形像得見,卻不公開祂的容貌,只留待將來在天上時相見(林前13: 12)。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