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釋任何一本福音書時,記得要考慮別的福音書,看它們的作者怎樣記載同一事件。特別是前三本福音書,又被稱爲對觀福音,或符類福音(Synopsis),這是因爲它們在編法、材料、結構和字語上大體一致。許多新約學者認爲,馬可福音是最早出爐的福音書;馬太和路加這兩位作者以馬可福音爲藍本,再參照當時流傳的一本記載耶穌的教訓的文獻(Q
文獻),分別寫成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最後是使徒約翰從不同的角度寫成約翰福音。根據學者的分析,
在馬可裏的105段中,
馬太佔有93段,
路加佔有81段,
在馬可的105段中,只有4段是馬太和路加未於記載;
馬可經文有661節,
馬太有1068節,
路加有1149節,
馬太至少有606節,路加有320節取自馬可;
在馬太所沒有取用的馬可55節中,有31節爲路加所用,因此在馬可中,只有24節經文是未被兩者採用,而且所引用的不抵是大意,連字句亦引用。在馬可的字句中,馬太用了51%,路加用了53%。
從耶穌給五千人吃飽的記載中,我們可以更清楚的看到四本福音書的關係:
1。所用的字數(根據原文):
馬太 - 157
馬可 - 194
路加 - 153
約翰 - 199
2。前面三本福音書相同的字數:53
3。約翰福音和其他三本福音書相同的字數:8
4。福音書之間有多少相同的字:
馬太與馬可:59%
馬太與路加:44%
路加與馬可:40%
約翰與馬太:8.5%
約翰與馬可:8.5%
約翰與路加:6.5%
可見約翰的記載是相當“獨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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