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一章記載摩西數點以色列百姓,二十歲以上的男丁總數是603550 人。過了一個世代,在曠野飄流了三十八年之後,摩西再次數點百姓,得到的人數是601730人(民廿六51),比原來的少了1820人。利未人只要一個月以上,摩西就數點他們,為的是要歸與上帝。第一次數點時有22273人,第二次有23000人,多了727人。
摩西第二次的數點,除了清點能夠打仗的有多少兵力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將地分給他們(民廿六52~56)。這件事雖然到約書亞的時代才完成(民卅四16~29;書十八~十九章),但摩西在此先訂下一些原則:
沒有兒子的時候,女兒可以繼承父親的地,以免除名(民廿七1~11)。但是這些女子結婚時,要嫁在同支派的人,免得產業在支派之間交流而使某些支派受到虧損(民卅六1~12)。
利未人沒有產業,只有居住的城邑,他們以以色列人所獻的十分之一為業(民十八21~24,廿六62,卅五1~8)。
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得約但河東為業(民卅二1~42)。但他們的男丁要一起過約但河打仗,得勝之後才返回居住。
對以色列人而言,產業非常重要。祖先所留下來的田產不可以賣。列王紀下廿一章亞哈想要買拿伯的葡萄園就是觸犯了這個規定。
這裡讓我們想到現代人所常面臨的遺產問題。沒有產業的時候,事情非常簡單,一旦有了產業,分配就成了一個重要的課題。究竟要怎樣分才不會引起紛爭呢?女兒能否繼承?你的看法如何?
做父母的如果有一些積蓄的話,最好能夠預先訂立遺囑,每年修正,以免萬一有任何狀況,子女不知如何遵循。
作子女的,最好能夠知足,不要常想從父母得什麼,而要自己多奮鬥。詩篇十六5~6說,「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以耶和華為他的產業,那人是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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