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原文
一談到字義和文法解經,我們無法避免一定要談到聖經原文的問題(舊約的希伯來文和新約的希臘文)。用語言學的方法從事經文釋義,最基本的假設是:一個優良、可靠的經文釋義,必須根據原文。
我們基督教信仰中的那些偉大教義,惟有建立在從原文所作的經文釋義上才是可靠的。這是一切優秀學術研究的原則。解釋聖經的人若只是根據現代譯本來解釋聖
經,那麼在他和聖經原文之間就有一層幔子隔著。他永遠無法知道,這一層幔子到底有多厚、多薄。我舉幾個例子,讓大家看到不懂原文的人在解經時可能偏離經文
的正確意思。
· 天主教有七大聖禮,其中之一是婚禮。這是基於一段新約聖經經文,弗五:31 - 32 。拉丁文的《武加大譯本》把“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譯為“...這是極大的聖禮...”奧秘的原文是 musthrion (mystery) ,根本和聖禮扯不上關係。
· 補贖禮(confession/penance)也是被天主教奉為聖禮的。他們教導人在認罪或告解中,基督透過神甫赦免人的過錯。這是根據太四:17 武加大譯本譯為:“悔罪吧!因為天國近了。”原文其實是“。。你們應當悔改!”耶穌不是要人認罪補贖罷了,他要人認罪悔改(這是心理上的態度)。
· 弗五:1 保羅勸勉基督徒要“傚法上帝”。什麼是“傚法”呢?今天我們只是把這個詞理解為:在外表上學習某人的一些高尚的特質。在新約時代,“傚法”是一個很偉大的觀念,是藝術理論中最根本的觀念。藝術傚法大自然,在藝術界裡還認為這個世界乃是屬天的或屬靈的世界的“傚法”。所以在聖經裡,有教導人要傚法上帝的觀念,如利十一:44 - 45,彼前一:16,太五:48。這些不是屬靈的口號,背後有一個很偉大的觀念。
我
在這裡要申明的是:我們不是重回中世紀時代,因為聖經是拉丁文,平民大眾看不懂,惟有學者才能使用的一本書。絕對不是!不錯,基督徒的學術研究,應該從希
臘文和希伯來文著手,但是我們不希望神學或聖經解釋成為一個新的教階制度。現在,幾乎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讀用他本國語言譯成的聖經,並且因此得益處。事實
上,一個基督徒不必懂得原文,就可以從聖經中獲益良多。我們堅持好的經文釋義必須根據原文,但絕對無意把聖經從一般基督徒手中奪走。一般人可以讀聖經的譯
本,知道聖經的歷史,從聖經的屬靈內容得到福分和造就,可以瞭解許多聖經中的基要神學。
對中文讀者來說,我們的《和合本中文聖經》是一本極優秀的中文譯本。如果讀者也懂得英文的話,我建議大家也參考欽定本聖經(King James Bible),新美國標準聖經(NASB),新國際譯本(NIV) 等版本互相對照。上帝在這幾百年來用不少他的僕人準備了許多大大小小的工具書,幫助那些不懂得原文的讀者也能夠從中得益。我會把一些工具書列舉出來。
2018年1月13日 星期六
2018年1月6日 星期六
更正教的釋經體系(二) -歷史和文化解經(4)
歷史解經
一個紮根在歷史之間,以歷史為基礎的宗教,不能忽略歷史。因此,瞭解聖經的背景並不是一件多餘的事,我們解釋聖經時不能沒有它,也不能把一些觀念和原則硬和它們所產生的背景加以分割。
在這裡,我可以舉出大堆的例子,但因篇幅有限,我只舉出一兩個。要明白福音書裡有關基督被釘十字架的 經文,我們必須從歷史背景著手。我們必須知道猶太人為什麼處於當時當地的情況;我們必須瞭解當時猶太人的各個派別:法利賽人,撒都該人,愛色尼人,希律黨 人等之起源;我們必須知道當時猶太人的法律制度,以及公會的功用;我們必須知道當時羅馬人的法律制度,他們如何統治巴勒斯坦,猶太人和羅馬人之間有什麼安 排,也就是說,猶太人在羅馬人的統治下有什麼特權;羅馬人怎樣執行十字架的刑罰等等。
要讀啓示錄,我們一定先要明白主後第一世紀的歷史背景,不然的話,以為這本書只是一些表像記號,我們就會亂加解釋。我們若知道它的歷史背景,就可以明白作者為什麼用這種方式寫作,這本書在教會中發生了什麼功用。
特別是舊約的先知書,如果我們不詳加研究每本書的歷史背景,我們絕對無法明瞭先知何以會說出這一句或那一句話。先知們不是憑空虛構這些話,他們也不是中了邪或被催眠寫成那本書。要讀先知書,就要先讀歷史,我想這是惟一的竅門。
一個紮根在歷史之間,以歷史為基礎的宗教,不能忽略歷史。因此,瞭解聖經的背景並不是一件多餘的事,我們解釋聖經時不能沒有它,也不能把一些觀念和原則硬和它們所產生的背景加以分割。
在這裡,我可以舉出大堆的例子,但因篇幅有限,我只舉出一兩個。要明白福音書裡有關基督被釘十字架的 經文,我們必須從歷史背景著手。我們必須知道猶太人為什麼處於當時當地的情況;我們必須瞭解當時猶太人的各個派別:法利賽人,撒都該人,愛色尼人,希律黨 人等之起源;我們必須知道當時猶太人的法律制度,以及公會的功用;我們必須知道當時羅馬人的法律制度,他們如何統治巴勒斯坦,猶太人和羅馬人之間有什麼安 排,也就是說,猶太人在羅馬人的統治下有什麼特權;羅馬人怎樣執行十字架的刑罰等等。
要讀啓示錄,我們一定先要明白主後第一世紀的歷史背景,不然的話,以為這本書只是一些表像記號,我們就會亂加解釋。我們若知道它的歷史背景,就可以明白作者為什麼用這種方式寫作,這本書在教會中發生了什麼功用。
特別是舊約的先知書,如果我們不詳加研究每本書的歷史背景,我們絕對無法明瞭先知何以會說出這一句或那一句話。先知們不是憑空虛構這些話,他們也不是中了邪或被催眠寫成那本書。要讀先知書,就要先讀歷史,我想這是惟一的竅門。
更正教的釋經體系(二) -歷史和文化解經(3)
更 正教所持的觀點是:上帝的啓示是在文化形式之內,也是通過文化形式傳給人的。因為任何由上帝而來的啓示,必須藉著具體的文化背景,按照人特殊的文化,才能 傳達給人,否則啓示就沒有什麼意義。這有如路德宗的神學家說,基督在聖餐的餅和酒的裡面、中間、下面臨在,但餅和酒都沒有變質。上帝的啓示是在文化的裡 面、中間、下面臨在,但文化本身並沒有成為啓示,而啓示也不能脫離文化形式而獨立。因此,上帝的啓示雖然有特殊的猶太人文化背景,但它能夠在非猶太人文化 背景中,一樣的成為上帝的話語。因為聖經是上帝所賜的啓示,是上帝所默示的,所以從最開始之時即擁有超文化的特徵。就因為如此,它可以被翻譯成世界上的各 種語言,可以用知識來研讀,可以被適當的解釋,可以產生神學的真理。因為聖經確實是在猶太文化中產生,整本聖經都印上了猶太文化的特別記號,所以並非整本 聖經都是完全超文化的。要分辨那些是有文化約束,那些是超文化並不容易。這個問題沒有簡單的解決方法,我們惟有靠著上帝的恩典、他的智慧,把他通過聖經文 化所傳達的真理謹慎地解開。
下列的原則或許對大家作決定時有些幫助:
· 假若某些處境、命令或原則是可以重複,有延續性,未被推翻,關於道德或神學主題,在聖經別處重複出現的,就是永遠有效、適用於今日的。
譬如,創九:6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這條頒佈的死刑是永遠有效,從沒有被廢除過,理由是:人是按上帝的形像被造的。
士十三:5 提到拿細耳人流長頭髮,作為獻自己給上帝的象徵,但是在新約,林前十一:14 卻說男人留長頭髮是羞辱。所以新約推翻了舊約摩西律法中拿細耳人的習俗。
· 假若某些處境、命令或原則是個人持定、不可重複的情況,與道德或神學主題無關,而曾被推翻的,都不適用於今日。
譬如:舊約時代,亂倫是要用石頭打死的(利二十:11),但在新約,只是逐出教會而已(林前三:1 - 5)。
· 某些處境或命令與我們的文化背景有若干相似之處,個中原則適用於今日。
譬如:新約五次提到彼此要親嘴問安(羅十六:16,林前十六:20等),這是當時社會的問安方式,但已經不適用於現今社會。但是命令背後的原則卻必須遵守:向別人表示友善和愛心。有的用擁抱,有的握手,拍背。
· 某些處境或命令與今日的文化完全不同,但是有些原則仍適用。
譬如:約十三:5 - 15 記載耶穌洗門徒的腳,這不是今日的習俗,但原則不變,我們要學習耶穌的榜樣,忠誠服事人。
更正教的釋經體系(二) -歷史和文化解經(2)
文化解經
所謂“文化”, 我們是指一個家族、民族、國家藉以存在的一切方法、風俗、習慣、工具、建築、制度等。不管人寫的是什麼,他都是按自己的文化背景寫出來的。他們的文化決 定、修飾、潤色、引導、或影響了他們表達自己思想的方式。按著文化背景來解釋聖經,還有一種預防的作用。從文化背景,我們可以瞭解一個單字當時所含的意 思。異端邪教的解經往往是“非文化”或“無文化”的。他們是因為不顧其文化背景,就把自己的信仰、傳統、觀念強加在經文上面。譬如,基督教科學派(Christian Science)根本就不尊重研究古代聖經世界文化和歷史背景的重要性,而把自己的科學觀念強加在聖經上面。
人類學者把文化分成物資文明和社會文明兩類:物資文明泛指一切東西 - 工具、物品、住處、衣飾等等 - 這些東西是人們用以維持他們的生命的。社會文明泛指一切風俗、習慣、儀式等,就是人們在社交活動中,所遵循的那些規條。解釋聖經的人必須研究找出聖經中某一件事背後有關物資文明和社會文明的資料,這樣才不會對經文有誤解。譬如:
在基督時代,人們吃飯是斜躺著吃,而不是坐著吃(約十三:23 - 24),所以約翰可以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
烤餅的方法是在土箱上鋪一層東西,下面用草作燃料(太六:30)。
基督時代的油燈很小,所以人可以一手拿三四個油燈。愚拙的童女沒有為他們的燈預備油,由於新婚之夜的慶典可延續到四五個鐘頭,所以她們的油用盡了。(太二十五:1)。耶穌不是虛造這個比喻,想借用油的不足,來說明我們時常要警醒,被聖靈充滿。其實油的不足是實實在在,它並不代表聖靈。
太五: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但在路六:29 卻說:“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這兩處經文沒有矛盾之處。前者說的是有關法庭的事,裡衣可以被充公,但外衣則不能,因為它是保寒之用。後者說的則不同,強盜要打劫,他要的是外面值錢的衣服,不是內衣。
太十三:44 的比喻:“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地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猶太人的土地法規定,埋藏在地裡的東西是屬於地主的。耶穌說變賣一切所有,來換取更為珍貴的天國是值得的。這裡不是說什麼時期論的奧秘。
可十四:13“你們進城去,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男人拿水瓶是罕有的,這是女人的工作,所以耶穌用這個人作指路的標記。
太五:13“...鹽若失了味...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從死海收集的鹽若失去了鹽味,會被貯藏在聖殿裡,寒冬的時候,這些鹽被撒在大理石的庭院,以免朝拜的人滑倒。
以賽亞書二十八:9 - 10 “...他竟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這裡一點,那裡一點。”這裡指的是以色列人埋怨先知的教導方法,他讀一個字,學的人跟著一個字。然後先知以賽亞在第十一節說,耶和華就是要這樣一句跟一句,像父親教導孩子的方式來教導以色列民。這裡不是像一些傳道人在講臺上說的,我們讀聖經可以這裡讀一點,那裡讀一點。
民數記十九:2 說要用未曾負軛的母牛,是因為負了軛,曾經耙過地的公牛一定被閹過,不是完美的供物。
出埃及記三:5 上帝命摩西把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他所站的地是聖地。對希伯來人來說,脫鞋進屋子是尊敬主人的表示,進入上帝的殿更不用說了。但這命令有文化的侷限性,對華人來說就不是一定要的。
在時間方面, 猶太人的一天是從傍晚六時開始,所以安息日是從星期五傍晚六時至星期六傍晚六時為止。在四本福音書裡,約翰福音是最後一本寫成的書,它用的是羅馬人的時 間,半夜十二點是一天的開始,這也是我們今天所採用的。明白了這點,我們就不會認為約翰福音記載的主被釘十字架和復活的時間跟其他的福音書有任何衝突了。
所謂“文化”, 我們是指一個家族、民族、國家藉以存在的一切方法、風俗、習慣、工具、建築、制度等。不管人寫的是什麼,他都是按自己的文化背景寫出來的。他們的文化決 定、修飾、潤色、引導、或影響了他們表達自己思想的方式。按著文化背景來解釋聖經,還有一種預防的作用。從文化背景,我們可以瞭解一個單字當時所含的意 思。異端邪教的解經往往是“非文化”或“無文化”的。他們是因為不顧其文化背景,就把自己的信仰、傳統、觀念強加在經文上面。譬如,基督教科學派(Christian Science)根本就不尊重研究古代聖經世界文化和歷史背景的重要性,而把自己的科學觀念強加在聖經上面。
人類學者把文化分成物資文明和社會文明兩類:物資文明泛指一切東西 - 工具、物品、住處、衣飾等等 - 這些東西是人們用以維持他們的生命的。社會文明泛指一切風俗、習慣、儀式等,就是人們在社交活動中,所遵循的那些規條。解釋聖經的人必須研究找出聖經中某一件事背後有關物資文明和社會文明的資料,這樣才不會對經文有誤解。譬如:
在基督時代,人們吃飯是斜躺著吃,而不是坐著吃(約十三:23 - 24),所以約翰可以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
烤餅的方法是在土箱上鋪一層東西,下面用草作燃料(太六:30)。
基督時代的油燈很小,所以人可以一手拿三四個油燈。愚拙的童女沒有為他們的燈預備油,由於新婚之夜的慶典可延續到四五個鐘頭,所以她們的油用盡了。(太二十五:1)。耶穌不是虛造這個比喻,想借用油的不足,來說明我們時常要警醒,被聖靈充滿。其實油的不足是實實在在,它並不代表聖靈。
太五: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但在路六:29 卻說:“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這兩處經文沒有矛盾之處。前者說的是有關法庭的事,裡衣可以被充公,但外衣則不能,因為它是保寒之用。後者說的則不同,強盜要打劫,他要的是外面值錢的衣服,不是內衣。
太十三:44 的比喻:“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地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猶太人的土地法規定,埋藏在地裡的東西是屬於地主的。耶穌說變賣一切所有,來換取更為珍貴的天國是值得的。這裡不是說什麼時期論的奧秘。
可十四:13“你們進城去,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男人拿水瓶是罕有的,這是女人的工作,所以耶穌用這個人作指路的標記。
太五:13“...鹽若失了味...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從死海收集的鹽若失去了鹽味,會被貯藏在聖殿裡,寒冬的時候,這些鹽被撒在大理石的庭院,以免朝拜的人滑倒。
以賽亞書二十八:9 - 10 “...他竟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這裡一點,那裡一點。”這裡指的是以色列人埋怨先知的教導方法,他讀一個字,學的人跟著一個字。然後先知以賽亞在第十一節說,耶和華就是要這樣一句跟一句,像父親教導孩子的方式來教導以色列民。這裡不是像一些傳道人在講臺上說的,我們讀聖經可以這裡讀一點,那裡讀一點。
民數記十九:2 說要用未曾負軛的母牛,是因為負了軛,曾經耙過地的公牛一定被閹過,不是完美的供物。
出埃及記三:5 上帝命摩西把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他所站的地是聖地。對希伯來人來說,脫鞋進屋子是尊敬主人的表示,進入上帝的殿更不用說了。但這命令有文化的侷限性,對華人來說就不是一定要的。
在時間方面, 猶太人的一天是從傍晚六時開始,所以安息日是從星期五傍晚六時至星期六傍晚六時為止。在四本福音書裡,約翰福音是最後一本寫成的書,它用的是羅馬人的時 間,半夜十二點是一天的開始,這也是我們今天所採用的。明白了這點,我們就不會認為約翰福音記載的主被釘十字架和復活的時間跟其他的福音書有任何衝突了。
2018年1月5日 星期五
更正教的釋經體系(一)-定理和推論(7)
聖經是一本人寫的書
正如其他書一樣,聖經是透過文字向讀者傳遞一些觀念。作者在聖經每一頁裡寫上符號或記號,目的在於向某些人傳遞某些資訊。根據此定理,我們可以得出數個推論:
1. 聖經所有的作品,每一字、句及書卷,都是用文字記錄下來的,符合一般文法意義,這包括一些修辭用語。
聖經不是用密碼寫成的,要有解碼來能開啓它的奧秘。當時的讀者可以理解聖經中的字句,也能迅速地知道聖經字句中所傳達的概念。當然,他們的語言包括成語、獨有的表達方式及修辭手法(figures of speech)。解經的基本前提是,上帝是一位理性的上帝,不是非理性的上帝。所以我們不應存有既定的觀念去讀聖經,而應讓聖經向我們說話。舉例說,馬可福音第五章一至二十節中的汙鬼並非指錯誤的教義,豬群也非代表潛意識。這種解經法忽略了這項基本的推論,因為它沒有考慮正規文法的意義。
若你對人說,“我由美國渡洋到澳洲。”你一定不希望人家將你的話解釋為你度過人生的苦海。同樣的道理,聖經本身也是採用按字義解釋的方法。例如,聖經預言基督會在伯利恆降生(彌五:2),說他會騎著驢子(亞九:9),又會受因我們的罪過受責罰。(賽五十三:4 - 8);事實上他是完全按照字面意義成就了預言。當然,所謂字義或是一般的解經方法,亦包括修辭用語,擬人法的表達方式,這課題我們以後還會更詳細的討論。
這個推論也指出解釋聖經的目標是要找出經文的原意,稱為正意解經(exegesis),即探討經文的意思;與此相反的是私意解經(eisegesis),即曲解經文的原意。
2. 聖經中每一卷書都是作者為了某特定原因、在某特定歷史及地理環境中,寫給某些特定的聽眾或讀者的。
這個推論指出聖經中每一書卷原來都是為某個時 代中居住在某地區的讀者而寫的,要達成某特定的目的。換言之,我們一定要找出經文句子對當時的讀者有何意義。上帝吩咐挪亞造一隻方舟,是否表示現代的基督 徒都應造方舟?我們必須知道,那個命令是在一個特定歷史背景、地理環境中頒給挪亞的。假設你去探望某人,見到門上有一字條,寫著:“請進,稍候。”起初你可能想立即進去,但跟著你就會問,那是寫給我的嗎?解經的時候,我們不妨時常問一問,“這是寫給我的嗎?”
3. 每個聖經作者所寫的內容均受當時文化背景所影響。
這表示解釋聖經的人應該注意文化因素,若忽略了某些文化風俗,可能會誤解聖經。這些文化因素包括農業、建築、地理、軍事及政治。這些我們都會在以後詳細地討論。
4. 每卷聖經均應按上下文來理解。
正規解釋的另一層面是按照字句的上文下理來瞭解,這是我們處理任何著作一般的方式。一個單字或甚至一句句子在不同的經文裡可能有不同的意義。譬如,“雞蛋”在一個句子裡指的是雞生的蛋,在另一個句子裡可能是指學生測驗得了零分。聖經裡即使“得救”或“救恩”等字也有不同意義,每次均須靠上下文來幫助決定其意義。注意上下文應當是每一個解經、讀經、講經的人第一件要做的事!
5. 每卷聖經都採用某種特定的文學形式。
由於聖經包含不同的文體,在解經時應考慮每一種文體的特點。聖經包括敍事文、詩歌、預言、書信、箴言、戲劇、法律、智慧文學、啓示文學、比喻等。若我們忽略這些不同文體的存在,我們便可能誤解經文要表達的意義。
6. 原初的讀者是根據邏輯及資訊傳遞的基本原則去理解聖經每卷書。
我們假定作者在寫每一卷書時是合理、不自相矛盾的。若發現句與句之間出現矛盾,我們會設法解釋那表面矛盾的句子。譬如,約壹一:8 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同一個作者卻在另一章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三:9)解經的人會遵守前後以致的原則,而企圖將這兩節經文並列解釋。雖然沒有一位基督徒能夠完全不犯罪,(一:8)但他不至於不斷犯罪,(三:9)因為他是一個新造的人,是從上帝生的。(從文法上我們可以得到這個結論。)
正如其他書一樣,聖經是透過文字向讀者傳遞一些觀念。作者在聖經每一頁裡寫上符號或記號,目的在於向某些人傳遞某些資訊。根據此定理,我們可以得出數個推論:
1. 聖經所有的作品,每一字、句及書卷,都是用文字記錄下來的,符合一般文法意義,這包括一些修辭用語。
聖經不是用密碼寫成的,要有解碼來能開啓它的奧秘。當時的讀者可以理解聖經中的字句,也能迅速地知道聖經字句中所傳達的概念。當然,他們的語言包括成語、獨有的表達方式及修辭手法(figures of speech)。解經的基本前提是,上帝是一位理性的上帝,不是非理性的上帝。所以我們不應存有既定的觀念去讀聖經,而應讓聖經向我們說話。舉例說,馬可福音第五章一至二十節中的汙鬼並非指錯誤的教義,豬群也非代表潛意識。這種解經法忽略了這項基本的推論,因為它沒有考慮正規文法的意義。
若你對人說,“我由美國渡洋到澳洲。”你一定不希望人家將你的話解釋為你度過人生的苦海。同樣的道理,聖經本身也是採用按字義解釋的方法。例如,聖經預言基督會在伯利恆降生(彌五:2),說他會騎著驢子(亞九:9),又會受因我們的罪過受責罰。(賽五十三:4 - 8);事實上他是完全按照字面意義成就了預言。當然,所謂字義或是一般的解經方法,亦包括修辭用語,擬人法的表達方式,這課題我們以後還會更詳細的討論。
這個推論也指出解釋聖經的目標是要找出經文的原意,稱為正意解經(exegesis),即探討經文的意思;與此相反的是私意解經(eisegesis),即曲解經文的原意。
2. 聖經中每一卷書都是作者為了某特定原因、在某特定歷史及地理環境中,寫給某些特定的聽眾或讀者的。
這個推論指出聖經中每一書卷原來都是為某個時 代中居住在某地區的讀者而寫的,要達成某特定的目的。換言之,我們一定要找出經文句子對當時的讀者有何意義。上帝吩咐挪亞造一隻方舟,是否表示現代的基督 徒都應造方舟?我們必須知道,那個命令是在一個特定歷史背景、地理環境中頒給挪亞的。假設你去探望某人,見到門上有一字條,寫著:“請進,稍候。”起初你可能想立即進去,但跟著你就會問,那是寫給我的嗎?解經的時候,我們不妨時常問一問,“這是寫給我的嗎?”
3. 每個聖經作者所寫的內容均受當時文化背景所影響。
這表示解釋聖經的人應該注意文化因素,若忽略了某些文化風俗,可能會誤解聖經。這些文化因素包括農業、建築、地理、軍事及政治。這些我們都會在以後詳細地討論。
4. 每卷聖經均應按上下文來理解。
正規解釋的另一層面是按照字句的上文下理來瞭解,這是我們處理任何著作一般的方式。一個單字或甚至一句句子在不同的經文裡可能有不同的意義。譬如,“雞蛋”在一個句子裡指的是雞生的蛋,在另一個句子裡可能是指學生測驗得了零分。聖經裡即使“得救”或“救恩”等字也有不同意義,每次均須靠上下文來幫助決定其意義。注意上下文應當是每一個解經、讀經、講經的人第一件要做的事!
5. 每卷聖經都採用某種特定的文學形式。
由於聖經包含不同的文體,在解經時應考慮每一種文體的特點。聖經包括敍事文、詩歌、預言、書信、箴言、戲劇、法律、智慧文學、啓示文學、比喻等。若我們忽略這些不同文體的存在,我們便可能誤解經文要表達的意義。
6. 原初的讀者是根據邏輯及資訊傳遞的基本原則去理解聖經每卷書。
我們假定作者在寫每一卷書時是合理、不自相矛盾的。若發現句與句之間出現矛盾,我們會設法解釋那表面矛盾的句子。譬如,約壹一:8 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同一個作者卻在另一章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三:9)解經的人會遵守前後以致的原則,而企圖將這兩節經文並列解釋。雖然沒有一位基督徒能夠完全不犯罪,(一:8)但他不至於不斷犯罪,(三:9)因為他是一個新造的人,是從上帝生的。(從文法上我們可以得到這個結論。)
更正教的釋經體系(一)-定理和推論(6)
聖經是奧秘的
我們必須知道聖經裡有許多難解之處,也得承認不能確定每段經文的意義。聖經裡有三個關乎奧秘的範疇:
第一是預言,即聖經對未來事情的預告,除了上帝的啓示以外,沒有人可以預言未來。自由派學者傾向漠視聖經中預言的成分,例如,他們宣稱但以理書約於主前二百年或一百五十年寫成,因為他們不相信但以理能寫預言。他們其實否定了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一本書。
第二是神蹟。除非我們相信上帝超自然的工作,否則神蹟奇事都是無法理解的。
第三是教義,聖經有部分教導是有限的理性所無法理解的。上帝怎能是三位一體呢?在上帝的主權下,人怎能同時擁有自由意志?
總之,當我們接受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一本書,便表示我們承認它是無誤的、啓示是漸進的、統一性的、和奧秘的。
我們必須知道聖經裡有許多難解之處,也得承認不能確定每段經文的意義。聖經裡有三個關乎奧秘的範疇:
第一是預言,即聖經對未來事情的預告,除了上帝的啓示以外,沒有人可以預言未來。自由派學者傾向漠視聖經中預言的成分,例如,他們宣稱但以理書約於主前二百年或一百五十年寫成,因為他們不相信但以理能寫預言。他們其實否定了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一本書。
第二是神蹟。除非我們相信上帝超自然的工作,否則神蹟奇事都是無法理解的。
第三是教義,聖經有部分教導是有限的理性所無法理解的。上帝怎能是三位一體呢?在上帝的主權下,人怎能同時擁有自由意志?
總之,當我們接受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一本書,便表示我們承認它是無誤的、啓示是漸進的、統一性的、和奧秘的。
更正教的釋經體系(一)-定理和推論(5)
聖經是前後一致的(統一性)
聖經既然是上帝所默示,所以它雖然經由四十多位作者提筆寫成,歷時整千多年,全書卻是前後一致,具有統一性。一位聖經學者說得好,“從上帝所默示的作者所寫的,那些直接、清楚、可以瞭解的話語中,所演繹出來的信仰和行為,其基要的重點,在整本聖經裡經常是、永遠是和諧一致的。”
我們從這裡得出兩個結論:
第一,聖經是不會自相矛盾
聖經來自那真理的上帝,是連貫的、前後一致的;每一部分都彼此呼應。例如但以理書、以西結書、帖撒羅尼迦後書、啓示錄等的預言,都是有關聯的,讓我們可以看見整幅上帝對未來計畫的圖畫。這些經文所預言的事件不是矛盾的,反而彼此相合相關。四福音書雖從不同角度記載基督的生平事蹟,但彼此決無矛盾之處。有些表面看似矛盾的經文,必須用與聖經一致的立場加以解釋。徒二:38 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我們不應將這段經文解釋成靠洗禮得救,因為會與其他的經文產生矛盾。 (聖經明顯教導洗禮不能使人得救。)我們不應用保羅的經文來反對雅各的說話,彷彿兩人的說法互相衝突。他們兩人均受到聖靈的默示寫下經文,因此上帝藉著他 們兩人所寫的真理絕無矛盾。
第二,因為聖經是前後一致的,所以前後經文通常會互相解釋,這叫著“以經解經”
我們也可以這麼說,用含義清晰的經文來解釋含義不明的經文。毫無疑問的,聖經中有些經文在作者寫作時意思很明白,可是現代的人讀起來卻很難懂。羅馬天主教聲稱他們擁有基督的心和聖靈的心,對這些難懂的經文,他們是權威來解釋。改教家們拒絕天主教的主張,他們主張用“以經解經”的原則來取代教會“教導權威”的地位。
“以經解經”這個“經”字有雙重的意思,第一個“經”字是指全本的聖經,第二個“經”字是指部分的、一節或一段的經文。換句話說,“以經解經”的意思是“以整本聖經作為背景和指引,來瞭解部分的經節。”
在 實際撰寫基督教神學時,這個原則的意思是,神學家引用作為他神學根據的經文,應該是含義清楚的,而不是含義晦暗的經文。換句話說,關於救恩和基督徒生活的 一切基要教義,都清楚的啓示在聖經裡面。它們不是隱藏在偶然說出或寫下的經文中,也不是包含在那些經過徹底研究,意思仍然不能確定的經文裡。譬如,掃羅到隱多珥去找交鬼,(撒上二十八章)這是一個含義不明的偶然事件,我們不要根據這段經文,對巫術作出任何的結論,或大作文章。保羅說“為死人受洗”(林前十五:29),這句話對今天的我們是很難理解的謎,我們不要根據它建立任何教理。們必須從約翰福音三:5 ,耶穌說我聖靈和水重生。在這段經文中,“水”是指什麼,並沒有明確說出來。它最可能的意思是,當時的猶太人對“水”最明顯的看法是,水是作為“潔淨”用的。假如用這段經文,就主張洗禮有重生的功用,那就不對了。((“從水和聖靈生”並不是指兩種生產,而是單一的生產,即水和靈兩個名詞受控於同一個前置詞 ex (of) 。如此一來,約三:3,5 - 7 ,皆成為平行句了。早在舊約以西結書,:“水”和“靈”就已有關聯(結三十六:25 - 27),先知已預見末世性潔淨的時間,就是上帝將灑水在其子民身上,使他們得以潔淨,並賜給他們新心和新靈。所以,從水和聖靈生應被視為聖靈的雙重作為,即上帝潔淨人的同時,並將其性情授予世人。))另外,還有人根據彼前二:24 “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就發展出一套詳盡的神醫神學。這是把外在的意思解釋到經文裡面去。這段經文並不是說,“正如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能得到赦免;同樣的,他也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疾病,使我們的病能得到醫治。”彼得的說法是一種暗喻或隱喻,強調的是靈魂的救恩,而不是疾病的得醫治。他沒有多費唇舌,討論到在代贖工作中疾病得醫治的問題。
要 引用聖經作為某種教義的根據,應該從討論教義的經文中引用。例如:羅馬書第一至八章詳細討論了因信稱義之道;約翰福音第五章詳細討論基督的神性;哥林多前 書第十五章長篇大論的主題是身體的復活;加拉太書詳細的探討律法和福音的關係。我們必須根據這一類經文,作為教理的根據,並據此以解釋和此教理有關,其他 意義不太明顯的經文。
聖經既然是上帝所默示,所以它雖然經由四十多位作者提筆寫成,歷時整千多年,全書卻是前後一致,具有統一性。一位聖經學者說得好,“從上帝所默示的作者所寫的,那些直接、清楚、可以瞭解的話語中,所演繹出來的信仰和行為,其基要的重點,在整本聖經裡經常是、永遠是和諧一致的。”
我們從這裡得出兩個結論:
第一,聖經是不會自相矛盾
聖經來自那真理的上帝,是連貫的、前後一致的;每一部分都彼此呼應。例如但以理書、以西結書、帖撒羅尼迦後書、啓示錄等的預言,都是有關聯的,讓我們可以看見整幅上帝對未來計畫的圖畫。這些經文所預言的事件不是矛盾的,反而彼此相合相關。四福音書雖從不同角度記載基督的生平事蹟,但彼此決無矛盾之處。有些表面看似矛盾的經文,必須用與聖經一致的立場加以解釋。徒二:38 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我們不應將這段經文解釋成靠洗禮得救,因為會與其他的經文產生矛盾。 (聖經明顯教導洗禮不能使人得救。)我們不應用保羅的經文來反對雅各的說話,彷彿兩人的說法互相衝突。他們兩人均受到聖靈的默示寫下經文,因此上帝藉著他 們兩人所寫的真理絕無矛盾。
第二,因為聖經是前後一致的,所以前後經文通常會互相解釋,這叫著“以經解經”
我們也可以這麼說,用含義清晰的經文來解釋含義不明的經文。毫無疑問的,聖經中有些經文在作者寫作時意思很明白,可是現代的人讀起來卻很難懂。羅馬天主教聲稱他們擁有基督的心和聖靈的心,對這些難懂的經文,他們是權威來解釋。改教家們拒絕天主教的主張,他們主張用“以經解經”的原則來取代教會“教導權威”的地位。
“以經解經”這個“經”字有雙重的意思,第一個“經”字是指全本的聖經,第二個“經”字是指部分的、一節或一段的經文。換句話說,“以經解經”的意思是“以整本聖經作為背景和指引,來瞭解部分的經節。”
在 實際撰寫基督教神學時,這個原則的意思是,神學家引用作為他神學根據的經文,應該是含義清楚的,而不是含義晦暗的經文。換句話說,關於救恩和基督徒生活的 一切基要教義,都清楚的啓示在聖經裡面。它們不是隱藏在偶然說出或寫下的經文中,也不是包含在那些經過徹底研究,意思仍然不能確定的經文裡。譬如,掃羅到隱多珥去找交鬼,(撒上二十八章)這是一個含義不明的偶然事件,我們不要根據這段經文,對巫術作出任何的結論,或大作文章。保羅說“為死人受洗”(林前十五:29),這句話對今天的我們是很難理解的謎,我們不要根據它建立任何教理。們必須從約翰福音三:5 ,耶穌說我聖靈和水重生。在這段經文中,“水”是指什麼,並沒有明確說出來。它最可能的意思是,當時的猶太人對“水”最明顯的看法是,水是作為“潔淨”用的。假如用這段經文,就主張洗禮有重生的功用,那就不對了。((“從水和聖靈生”並不是指兩種生產,而是單一的生產,即水和靈兩個名詞受控於同一個前置詞 ex (of) 。如此一來,約三:3,5 - 7 ,皆成為平行句了。早在舊約以西結書,:“水”和“靈”就已有關聯(結三十六:25 - 27),先知已預見末世性潔淨的時間,就是上帝將灑水在其子民身上,使他們得以潔淨,並賜給他們新心和新靈。所以,從水和聖靈生應被視為聖靈的雙重作為,即上帝潔淨人的同時,並將其性情授予世人。))另外,還有人根據彼前二:24 “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就發展出一套詳盡的神醫神學。這是把外在的意思解釋到經文裡面去。這段經文並不是說,“正如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能得到赦免;同樣的,他也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疾病,使我們的病能得到醫治。”彼得的說法是一種暗喻或隱喻,強調的是靈魂的救恩,而不是疾病的得醫治。他沒有多費唇舌,討論到在代贖工作中疾病得醫治的問題。
要 引用聖經作為某種教義的根據,應該從討論教義的經文中引用。例如:羅馬書第一至八章詳細討論了因信稱義之道;約翰福音第五章詳細討論基督的神性;哥林多前 書第十五章長篇大論的主題是身體的復活;加拉太書詳細的探討律法和福音的關係。我們必須根據這一類經文,作為教理的根據,並據此以解釋和此教理有關,其他 意義不太明顯的經文。
2018年1月4日 星期四
傳道書概論
(一)簡介︰
1.作者︰所羅門
2.日期︰930B.C.(所羅門老年時期)
3.地點︰耶路撒冷皇宮
4.主旨︰指出凡日光之下的勞碌皆虛空,靠上帝才是人生的滿足。
5.主題︰人生之虛空。
(二)內容︰
1.大綱一︰引論(1a)、辯論(1b-11a)、結論(11b-12)
a.引論(1a)–|b.辯論(1b-11a)—|c.結論(11b-12)
A.主題——-|A.辯證(1b-2)——|A.勸勉(青年人)(11b-12a)
B.主旨——-|B.釋明(3-11a)—–|B.勸勉(眾人)(12b)
2.大綱二︰享受生命-上帝所賜的禮物(1-2)、瞭解上帝的計畫(3-5)、實踐上帝的計畫(6-8a)、除去沮喪,應用上帝的計畫於生活上(8b-12)
3.背景︰所羅門早年敬畏上帝;中年因「飽暖思淫慾」,離開真上帝;晚年痛定思痛,悔悟前非,以「傳道者」的身份,寫下「傳道書」,勸誡下代的青年趁早信靠上帝。
(三)特點、要點︰
1.拉比的教導常是先講反面,再講正面。傳道書1-11章是先講反言,敘述人離開上帝,以人的方法探尋,有錯誤的,有正確但無結果的,因此都不通。傳道書12章則講直言(正言),表達唯有信靠上帝,才有真正人生的滿足。
2.傳道書是人生之鑑戒,也是信徒人生的課本。
3.傳道書認定上帝自己是最高的價值,而有意義的人生是一個為的事工而活的人生。只有上帝的工作才能永遠長存,而唯有才能賜予人的生命和行動永恆的價值。本書是要證明,在上帝和神聖的旨意之外,生命缺乏任何最終的意義,而它的總和不外乎虛空。
4.作者自稱為「傳道者」,這個稱謂原是指聚會的主領人或主講者。
(四)信息︰
1.人離開上帝,一切空虛。
2.傳道者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一2)︰
a.智慧的虛空(二15、16)智與愚均難逃一死。
b.勞碌的虛空(二19-21)勤勞與懶惰的命運,沒有不同。
c.目標的虛空(二26)謀事在人,成事在上帝。
d.競爭的虛空(四4)成功只帶來更多的嫉妒。
e.貪婪的虛空(四7、8)物慾無底深淵,填之不滿。
f.名譽的虛空(四16)只像過眼煙雲,轉眼即逝。
g.金錢的虛空(五10)財富增加,平安減少。
h.妄想的虛空(六9、六1-2)多賺不能多享,徒增煩惱。
i.無聊的虛空(七6)只能帶來無可避免的悲慘結局。
j.報償的虛空(八10、14)行惡得獎,善惡沒有不同。
傳道者是從「日光之下」、從人的角度來看事物,從而引導人尋找、認識日光之上的上帝。
3.多少時候,我們為了許多虛空的事(如下所列舉)在奔波追逐,這是應當反省思考的,我們應如何面對這些「虛空」,傳道者有些小結論︰「人莫強如吃喝,且在勞碌中享福,我看這也是出於上帝的手。」(二24、五18、八15)(三12-13、三22);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一個人能夠吃喝,享受他勞碌的成果,便算是幸福的了,可是,我看這也是出於上帝的旨意。這是上帝所賜的禮物。
4.面對虛空應有的生活態度︰
a.仍懸而未解的隱秘不應減低人的喜樂(八16-九9)︰上帝創造一切,讓人享用。
b.仍懸而未解的隱秘不應攔阻人努力工作(九10-十一7)︰不應灰心,因工作對象是上帝。
c.儆醒交帳,記念造你的主(十一7-十二8)︰每日提醒自己快要面臨死亡,並要朝見創造主、審判主,這應能激勵我們有上帝的喜樂與服事。
(1)享受現在,展望將來(十一7-10)。
(2)緊記被死亡抓住以前,先為創造你的主而活(十二1-8)。
5.傳十二2-6是傳道者用詩歌方式,詳細表達日漸衰退的現象︰
a.描寫巴勒斯坦風暴來臨,一切要做的事都會停頓,所有人顫慄失色。
b.用一間日久失修的房子,來比喻身體各部份日漸衰敗。
(五)難題︰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不要行惡過分,也不要為人愚昧……(傳七16-18),似乎意為︰不必太過神聖,也不要做罪魁禍首;只要適度的犯罪?傳道者認為的危險在於自己對自己的看法,個人會被自己眾多虛假的宗教行為所迷惑。人最好持守來自敬畏上帝的真正智慧,而不是來自誇大的自我膨脹,也不要緊抓愚昧人的愚行。愚昧與誇大自義,都不足以成為指標或偽裝,遮蔽內心真正的需要,真正的智慧只能在敬畏上帝的行為中經驗得到。
主裡的生活與真理的融合
傳道書是結合所謂聖俗真理的最偉大例子。所羅門的整個觀點,乃是積極正面的,而非消極反面,或僅是自然主義的觀點。在整個辯論的高峰前,出現了6次敬畏上帝(三14;五7;七18;八12[二次],13),然後十二13最後的總結是『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上帝,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份。』
傳三11乃是關鍵句︰上帝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上帝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人本身沒有能力將生命之謎——包括聖俗——湊成整塊。然而,他卻饑渴地要知道,如何才能安排妥當,因為上帝在他裡面所造的真空,如永恆般浩大,這個按上帝形像所造的人熱切渴望得著滿足。傳道書中『虛空的虛空』並非說生命是重擔,充滿無效、虛空或破壞性的結論︰沒有一事值得生活。不是的!與其說『虛空』,不如說生命不能為本身的意義提供解答,也不能真正地釋放人;上帝也沒有另創一個美好的宇宙,可以提供包羅萬有的解決之道,以整合真理,學習與生活。
唯有人敬畏上帝,他才會開始察覺真理、學習與生活的一致(參傳道經七14;八14)。生命的草圖似乎存心是以完全對比的方式,勾勒出生與死、喜樂與痛苦,貧窮與富有,以致每個人都瞭解,與這麼一位主若無全然委身(『敬畏』)的關係,沒有一事會有意義——永遠也不可能有!
對伊比鳩魯、無神論和享樂主義,之批判為︰傳道書作者似乎一度有意放棄上帝以聖潔公義管理世界的信心,但他還是以堅定不移的精神堅守這樣的信仰,擁護上帝永恆全能以智慧管理的事實,抵擋所有愚人不莊重的嘲弄(二26;三20;五1,17-19;八14;九1-3;比較二13;四5;十2,13,14)。他不厭其煩地指出,未來公義的報應是敬畏上帝的動力,敬畏上帝是一切重要智慧的美德(三14-17;五6;六6,10;八12;十9,十二13,14)。作者以個人的呼召推薦,敬畏上帝是堅定不變的最佳常情……(比較二10;三22;五17, 18;八l5等)。
這裡很明顯與律法再度連結︰敬畏上帝和遵守他的誡命緊密連結。本書的忠告已應用在更實際的生活狀況,但其目標仍要指向摩西律法所吩咐同樣的公義標準。它有助於使同一真理核心得到無限擴展,也就是敬畏上帝乃真正整合生活的開始與本質。在此,聖與俗、信心與知識、學習與相信、信仰與文化之間,並無嚴重的阻隔。
箴十六7-12的經文說,在那裡『世界的經驗』與『耶和華的經驗』交替出現,『好比一個人一方面有客觀理解,一方面又相信耶和華。』
如果我們預先假設,這兩者之間截然不同,這簡直是瘋狂舉之。然而我們要注意到智慧的呼喊,總是一種神聖的呼召,儘管它處於世俗世界,遠離神聖,他仍強調這種神聖的呼召。
然而,這些反對者卻將智慧由舊約的其餘部份,或他本身所敘述的對象中分離出來,當我們容讓創造在神學上扮演比先前更重要的角色時,就必須同時瞭解,聖經作者的興趣是在將這一切作一整合。
要介紹使真理、事實與理解整合的專題,乃是訴諸真理的統一,而唯有這位創造整體宇宙的獨一真上帝能使真理統一。因此,任何真理與特性規範,其教義根基至終是建立在創造與創造主的教義上。
我們必須謙恭地指出,在上帝與以色列人的歷史中,智慧所佔的一席之地,不亞於西乃山的摩西之約。當我們瞭解其中一者的地位,就等於找到另一者的功能。就像以下要提到的所有受造物,以色列也將敬畏獨一真神——耶和華。
這種普世的標準已經成為上帝律法中的規範(詩十九;一一九;傳十二13),以及那些提到『生命』、『知識』、『聰明』和『敬畏上帝』的箴言,其影響所及的造就是,這位創造的上帝已經宣告他的誡命,若是我們不承認這位創造主,我們就不可能擁有寬廣的世界觀,和豐富的生命享受。
記住!以敬畏上帝為首位,同樣也是申命記所要求的,惟有這樣,才是維持律法和真實生命的先決條件。智慧和律法都能反映出真信徒在應許中的合宜表現。
傳三11乃是關鍵句︰上帝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上帝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人本身沒有能力將生命之謎——包括聖俗——湊成整塊。然而,他卻饑渴地要知道,如何才能安排妥當,因為上帝在他裡面所造的真空,如永恆般浩大,這個按上帝形像所造的人熱切渴望得著滿足。傳道書中『虛空的虛空』並非說生命是重擔,充滿無效、虛空或破壞性的結論︰沒有一事值得生活。不是的!與其說『虛空』,不如說生命不能為本身的意義提供解答,也不能真正地釋放人;上帝也沒有另創一個美好的宇宙,可以提供包羅萬有的解決之道,以整合真理,學習與生活。
唯有人敬畏上帝,他才會開始察覺真理、學習與生活的一致(參傳道經七14;八14)。生命的草圖似乎存心是以完全對比的方式,勾勒出生與死、喜樂與痛苦,貧窮與富有,以致每個人都瞭解,與這麼一位主若無全然委身(『敬畏』)的關係,沒有一事會有意義——永遠也不可能有!
對伊比鳩魯、無神論和享樂主義,之批判為︰傳道書作者似乎一度有意放棄上帝以聖潔公義管理世界的信心,但他還是以堅定不移的精神堅守這樣的信仰,擁護上帝永恆全能以智慧管理的事實,抵擋所有愚人不莊重的嘲弄(二26;三20;五1,17-19;八14;九1-3;比較二13;四5;十2,13,14)。他不厭其煩地指出,未來公義的報應是敬畏上帝的動力,敬畏上帝是一切重要智慧的美德(三14-17;五6;六6,10;八12;十9,十二13,14)。作者以個人的呼召推薦,敬畏上帝是堅定不變的最佳常情……(比較二10;三22;五17, 18;八l5等)。
這裡很明顯與律法再度連結︰敬畏上帝和遵守他的誡命緊密連結。本書的忠告已應用在更實際的生活狀況,但其目標仍要指向摩西律法所吩咐同樣的公義標準。它有助於使同一真理核心得到無限擴展,也就是敬畏上帝乃真正整合生活的開始與本質。在此,聖與俗、信心與知識、學習與相信、信仰與文化之間,並無嚴重的阻隔。
箴十六7-12的經文說,在那裡『世界的經驗』與『耶和華的經驗』交替出現,『好比一個人一方面有客觀理解,一方面又相信耶和華。』
如果我們預先假設,這兩者之間截然不同,這簡直是瘋狂舉之。然而我們要注意到智慧的呼喊,總是一種神聖的呼召,儘管它處於世俗世界,遠離神聖,他仍強調這種神聖的呼召。
然而,這些反對者卻將智慧由舊約的其餘部份,或他本身所敘述的對象中分離出來,當我們容讓創造在神學上扮演比先前更重要的角色時,就必須同時瞭解,聖經作者的興趣是在將這一切作一整合。
要介紹使真理、事實與理解整合的專題,乃是訴諸真理的統一,而唯有這位創造整體宇宙的獨一真上帝能使真理統一。因此,任何真理與特性規範,其教義根基至終是建立在創造與創造主的教義上。
我們必須謙恭地指出,在上帝與以色列人的歷史中,智慧所佔的一席之地,不亞於西乃山的摩西之約。當我們瞭解其中一者的地位,就等於找到另一者的功能。就像以下要提到的所有受造物,以色列也將敬畏獨一真神——耶和華。
這種普世的標準已經成為上帝律法中的規範(詩十九;一一九;傳十二13),以及那些提到『生命』、『知識』、『聰明』和『敬畏上帝』的箴言,其影響所及的造就是,這位創造的上帝已經宣告他的誡命,若是我們不承認這位創造主,我們就不可能擁有寬廣的世界觀,和豐富的生命享受。
記住!以敬畏上帝為首位,同樣也是申命記所要求的,惟有這樣,才是維持律法和真實生命的先決條件。智慧和律法都能反映出真信徒在應許中的合宜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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