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代論的長處,是將聖經歷史分成不同管治體系或時代。這一特色將上帝給以色列及教會的計劃,保持了一個清楚的分野。
(2)傳統上,時代論是跟隨一貫性的字面解經方式。其他的系統如聖約神學,也得承認他們的釋經基本原則也有改變。
(3)時代論對不同的管治體系都有合理的聖經根據(弗一10,三2、9;及其他經文)。從釋經上說,聖經至少有三個不同的時代︰舊約、新約,及國度時代。重要的不在時代的數目多少,而是上帝在人的歷史中,有不同的管治體系。後千禧年派人士如賀智(Charles
Hodge)及無千禧年派學者如伯可夫(Louis Berkhof),雖然不接受時代論的區分,但均承認有不同的時代。
(4)時代論另一個重要長處是,它以上帝的榮耀,而不是以人得救恩作為萬事的目標。它的焦點在上帝,而不是人。
(5)主流的時代論,都避免走向極端的時代論。極端時代論是時代論中一個分流,但表現方式激烈,依據的經文只限於一些保羅書信。極端派人士不接受洗禮與聖餐,溫和派只守聖餐。這個運動最主要的錯謬,是不能認同教會是在五旬節誕生(徒二章);而認為教會的起源始於何時,則根據各自極端的立論,有說在使徒行傳九章,有說在十三章或二十八章。
(6)關於救恩的方式,有些時代論者理解錯誤。某些著名的時代論者錯誤地教導人,每個時代得救的責任都不同。雖然每個時代的人,信靠上帝的表達方式都會不同,但每個時代的救恩都是靠著上帝的恩典,透過人的信心而成就。
(7)時代論有時錯誤的說,恩典只限於教會時代,因而忽略了或削弱了,在其他時代恩典的重要性。上帝在每個時代都彰顯他的恩典。
(8)時代論有時也對上帝的律法表現出消極的態度,仿佛以為律法是與恩典對立的。但上帝的律法在每個時代,都以建全及神聖的理由,發揮效用。
(9)時代論者有時把某些特定的經文,歸類於過去或未來的某些時代,減輕了這些經文對教會的功用。登山寶訓(太五至七章)就是一個例子。最近,時代論者已經修改了這些應用方法,確認和教導每段經文對今天上帝的子民的正確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