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9日 星期六

詩篇18篇:一篇皇室的感恩詩篇

  詩篇18篇標題宣稱,大衛寫這首長詩,是當他取得一切戰爭最後的勝利,並且成為耶路撒冷唯一的統治者的時候。除了一些動詞的分別外,整首詩都可以在撒母耳記下廿二章找到。所以我們現在應該再次讀一讀大衛的故事,並且去發掘為什麼他能寫這偉大信心的詩句。當然,我們可以再次看到這篇詩能靈活地配合大衛的情況,我們能明白它如何被改編,供以後所有接續作以色列的君王所使用。
  一般的人通常會認為在聖經中每一段或每一節的經文只有一個原來的意思,並且我們可以如此說是「正確」的意思。但是我們所發現的並非如此,否則聖經只是死物而已,它會一如我們現在擁有的大量來自巴比倫或埃及的古舊宗教經典。舊約是上帝永活的話。
在大衛的時代,這篇詩的意思也不是「一成不變」的。直至大衛皇朝於主前587年終結,以色列民被放逐至巴比倫,仍然有不少亮光從本篇和其它詩篇浮現出來。現在它們被發現是直接向一個新的時代──一個完全新和不同的社會環境說話。
  基督降生前一個世紀,死海捲軸裡發現了詩篇中新的深意,連大衛也不知道。再者,馬太福音十一章十四節;馬可福音二章廿三至廿八節;約翰福音十章卅四至卅六節;使徒行傳二廿五至廿八節,以上的經文都認為舊約的經文,在基督的口中,已取得了新的意思。
保羅能在一段原意並不明顯的舊約經文中,揭示一些意思 (參看加三6-9;四21-31)。然而同時,這篇詩是根植於聖經所啟示的基本和永不改變的信息,就是上帝的愛。所以我們應該留意詩篇不只是古舊的文獻, 它們也是我們現代聖經之部分。
  第一節並沒有在撒母耳記下廿二章出現。一位希臘的思想家,因為他的神話和哲學背景,當他第一次聽到這些話時,他宣稱說:「說你愛你的神,那實在是一種幻想!」
但是大衛愛祂的上帝,因為上帝首先愛大衛。
  因為主在這個常常充滿危險的世界,與及不可預測的人類中,祂給予詩人安全。在這裡,他所用的每一幅圖畫本身都是一個比喻。
  (一)主是我的力量。祂幫助我反過來活出一個充滿愛的生命。
  (二)祂是我的盤石。隨著時間的過去,這個意象不斷增強!當人途經和探訪那座接近以東建築在岩石內的奇異的石城彼得(或稱示拿)時,在這意象背後的觀念便變得清楚了。我們記得彼得這名稱的重要性,基督在上面建立教會的盤石,和其它等等。
  (三)山寨是人重新得回他的氣力和主動力,再次向前出擊的地方,正如士兵應作的一樣。
  (四)祂的救主拯救他脫離眾多的敵人,並且給他shalom,平安。
  (五)我的上帝:所以這並不只是大衛所說的人類救主。
  (六)現在我們有另外一個作盤石的字,這是大衛能作為避難所的一種石,仿如置身在裂縫中,因為它是「我的裂縫」。
  (七)這種盾牌是五呎高,並且能夠保護整個身體,直至眼部。
  (八)耶路撒冷的祭壇有四個尖角,分佈在祭壇的四個角落。假若有人遇上困難,並且逃至這個祭壇並緊捉著其中一個尖角時,他便安全了(王上1-50)。
  (九)一個高台好像一個在地中海的堡壘,建築在懸崖峭壁上。
  我們看見,大衛現已學習到擁有在上帝愛顧中完全的信靠。
  (一)他說,我呼求,只是這樣;並且
  (二)上帝應允我──我已得到了拯救!
  有些時候,我們會面對死亡的恐懼;或許我們的詩人正在講述那種惡夢,就是在大衛時期的歷史中,任何一個人都可能受到的痛苦,害怕被繩索拖到下面的世 界;因為死亡,被稱為Moth,是一種神;所以這是一種人格化了的恐怖經驗。這就是此處的圖畫之一,即第一個惡夢。另一幅圖畫描述那流經海底深處,而流入 混濁的深淵,直至陰間最低處的急流。這種恐怖的異象,離開今日我們所忍受的科學幻想的惡夢不遠。可將這急流稱作匪類,或者是希伯來文的彼列。 那是故意和任意破壞的神的名稱。它們的靈魂,你可在那些討厭的人物中遇到,舊約稱他們為「彼列之子」。他們是本地的、強暴的、充滿邪惡思想的匪類,他們不 是為了剌激就是為金錢的原故,樂意去攻擊或謀殺他人,例如耶洗別聘請他們作她卑劣的意欲,施於貧窮的拿伯身上(參王上廿一章)。這些受聘的暴徒表現出那種無秩序的精神或混沌,如創世記一章二節的希伯來文稱謂的(不過,上帝的創造計畫從它開始)。所以兩位美籍學者聯合製造了「地獄之人」這個令人感到快慰的名稱來描述他們!然而請注意上帝如何使用這些恐怖的受造物,來達成祂的榮耀。在創世記一章,上帝從混沌創造光、宇宙和人類,並不是從無至有。從無而創造這觀念並不合乎聖經。假若復活不是來自十字架,我們如何能明白基督復活的意義呢?

2019年10月10日 星期四

潔淨條例(利11-15章)


1. 「潔淨」的定義(利11-15章)

(1) 與清潔、衛生有關
    使選民過健康的生活,但部份條例是不符合這原則

(2) 與宗教禮儀有關
    防範與拜偶像的事物拉上關係

(3) 表示「合乎要求、規格」、「適合敬拜」的觀念
    其中一些條例反映了劃分類別的觀念,不符合的便是「不潔」

(4) 代表「分別為聖」的觀念,一些規條似乎涉及道德問題11:44-45;22:31

(5) 正確的原因是不能肯定,可能以上各點都有一定性的影響

(6) 預表的解釋:這有別於寓意解釋,部份規條可能預表基督的救贖和它的功效
    例:痲瘋作罪惡的表徵

2. 目的與後果(11:44-45;15:31)
    以色列人的生活必然因遵守這些條例顯出一個「分辨」的態度;他們也曉得生活每一細節,都必須符合聖潔的要求,因為上帝是充滿一切的,沒有聖俗範圍之分。

3. 食物條例(利11章)
(1) 各類食物的不同要求不能以現今科學標準來判斷;翻譯各動物名稱也有一些難處。
(2) 新約的教導(太15:10-11;徒10,15章)

4. 生產條例(利12章)
(1) 不潔的原因(4,5,7節)
(2) 基本上,生兒育女是被看為上帝的賜福,所生的嬰孩也不是不潔的。

5. 痲瘋病條例(利13-14章)
(1) 不單涉及痲瘋病,也與不同的皮膚病有關。
(2)  獻祭不是得潔淨的方法,乃是表示患者已得潔淨,因此可重享與上帝和人相交的權利。 
(3)  條例可能具有象徵性意義:痲瘋病象徵罪惡(詩51:7);患者必須與上帝隔離(利13:45-46)。

6. 流症條例(利15章)
(1) 非正常的流症(16-24節)只須用水洗淨;不正常的(1-15,25-33節)卻必須有獻祭。
(2) 目的:15:31
    可能的作用:- 道德行為的提醒、警戒(18,19-24節)
                - 聖經的一貫教導不是看夫婦的性為不潔,但不正常的性行為是清楚禁誡的,也可能是防止參與外邦人拜偶像中的性行為。

7. 結論
(1) 大部份的條例是與生活中不可避免的情況有關(如飲食、生產、病患、流症),故此對以色列人的生活有極大影響。
(2) 不潔不一定代表道德性的罪行,但可能具有道德性的教導(如性生活)
    不潔不一定代表是犯罪,因為可藉清水潔淨,但卻叫不潔不能參與敬拜上帝。
(3) 潔淨條例的詞彙被用在道德的潔淨上(例:詩1:7,10),可能反映出它們是屬靈教導的工具之一。
(4) 新約的教導:初期教會否定了潔淨條例(徒10:9-16;15:19-20,29),基督和保羅都說明人的內心較外表的潔淨更重要(太15:10-11,17-20;羅14:14;提前4:3-5)。  

2019年10月9日 星期三

上帝的祭司(利8-10,21-22章)


1. 經文安排:
8-9章    大祭司的按立和首次獻祭
      10章    歷史事件/教訓
   21-22章    聖潔生活的要求

2. 特色
- 「耶和華曉諭摩西」的話出現多次
- 利8-9章有多處經文是複述出29章內上帝的誡命,例如:利8:12/出29:7;利8:13/出29:8-9 - 利21-22章內「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是聖的」是分段的標記(21:8,15,23; 22:9,16,32)

3. 祭司制度的目的(出29:43-46;利9:4,6-7,23,10:11)
     - 獻祭
     - 奉上帝之名祝福
     - 教導

4. 亞倫作大祭司是上帝的恩典

5. 大祭司的數目

6. 按立程序
(1) 上帝的命令(8:1-3)

(2)  摩西遵行(8:4-30)
     - 洗淨(6節),參出29:4;30:17;詩24:4;73:13)
     - 穿上服飾(7-9節)(參出28,39章)
     - 冠冕(出39:30-31)
       胸牌(出28:15-30) - 內有烏陵、土明(民27:21)
       以弗得(出28:6-14)
       外袍(出28:31-34;39:22-26)
       內袍、腰帶、頭巾、褲子(出28:39)
     - 膏抹(利8:10-13節)(參詩133:2) - 膏油的作法(出30:22-25)
     - 獻祭(利8:14-30節)-摩西作祭司 - 贖罪祭(公牛)、燔祭(羊)、平安祭(羊)

(3) 摩西吩咐亞倫(8:31-35)

(4) 亞倫遵命(8:36)

7. 大祭司首次為百姓獻祭
(1) 過程: 摩西吩咐亞倫和會眾(9:1-4);會眾遵命(9:5-6)
            摩西吩咐亞倫(9:7); 亞倫遵命(9:8-21) 
            後果(9:22-24)

(2) 祭司必須先為自己和家人的罪獻祭 - 新約以此與基督作對比(參來7:27)
(3) 大祭司的祝福(參民6:23)
(4) 果效(利9:23-24) - 證明亞倫的獻祭是蒙上帝悅納的。

8. 拿答、亞比戶之死

(1) 他們犯的錯誤
     學者對此有不同的解釋:
- 錯誤的方法(利16:12) : 獻香的火原是取自金香爐
    - 錯誤的時間(出30:7-8;利16:1-2): 早晨、晚上是獻香的時間
    - 錯誤的地點(利16:1-2) : 二人原當進入聖所
     結論:利10:1指出沒有按照上帝的指示敬拜。

(2) 亞倫對這事的反應(利10:6-7)

(3) 事件的教訓
     a. 要尊敬上帝(10:3)
     b. 提防犯罪的機會(10:8-9)

9. 祭司生活的聖潔要求
(1) 經文內容:
    - 有關婚姻及舉哀的規條:
祭司(利21:1-9)
       大祭司(10-15節) - 更高的要求
    - 有身體缺陷者不能作祭司(16-24節)
    - 吃聖物的規條(22:1-9)
    - 吃聖物的人的條件(22:10-16)
    - 不能作祭牲的牲口(22:17-33)

(2) 教訓
     a. 作屬靈領袖必須承擔更重的責任,對自己有更高的要求。
     b. 作屬靈領袖者的生活每一細節都要聖潔。
     c. 新約的教導(彼前2:9「信徒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啟21:27「凡不潔淨的…不得進那城」;來10:14-18「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人永遠完全…不同再為罪獻祭了」;來7:23-25「亞倫系的祭司數目多,基督卻一次永遠完成了獻祭」;來10:19「我們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