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5日 星期日

時代論的定義與特色

    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是一個以上帝的恩典為中心主題的釋經系統。

    時代 (dispensation)一詞是指「上帝計劃中,一個明顯可區分的管治體系。」時代論者將聖經劃分為二至七個不等的時代(大部份為七個),指出上帝在每個 時代有不同的管治特點,人在不同的時代要接受不同的職任和託付,並要在每個時代以信心回應上帝的啟示。

    他們的解經基本原則是:

(一)按字面意義詮釋,而非靈 意或寓意化解經,但不會忽略語言的象徵意義(figurative);

(二)保持以色列人與教會之區別,相信上帝對以色列民與教會有不同的目標救贖方法。
   著名的聖經學者司可福(C. I. Scofield, 1843-1921)便認為,上帝在不同的時代改變了對人類或部份人類的拯救方法,而轉變是基於罪和人的責任。每個時代都可視為上帝向人施行一新的試驗;而每 個時代都是以審判結束──表明了人在每個時代都全然失敗。司可福將上帝從創世至末世作如下劃分:

1.
無罪時代(從創世至逐出伊甸園);

2. 良知時代(從伊甸園至洪水);

3. 人治時代(從挪亞至亞伯拉罕);

4. 應許時代(從亞伯拉罕至摩西);

5. 律法時代(從摩西至基督);

6. 恩典時代(從基督死至信徒被提);

7. 基督掌權時代(千禧年國度基督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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