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2日 星期二

「因信稱義」究竟是在說法律身分、約的關係、基督的信實,還是上帝的末世性拯救行動

  

「因信稱義」首先是上帝的末世性拯救行動所產生的「稱義/正當身分」;這個稱義具有真實的法庭性質,也重新界定誰是上帝的約民,而其最終根基不是人的信心功勞,而是上帝在基督裡主動完成的工作。

一、先從「稱義」這個字開始:δικαιόω

保羅用的是:δικαιόω — dikaioō

傳統上譯:「稱義」

它與:

δίκαιος — 義的/正直的
δικαιοσ
ύνη — 義/公義

是同一字族。

Romans 中,這個字族的密度非常高:δικαιοσύνη 在新約出現 92 次,其中 58 次在保羅書信、34 次在 Romansδικαιόω 在新約出現 39 次,其中 27 次在保羅書信、15 次在 Romans

所以 Romans 不能把:上帝的義稱義義人三者完全拆開。

二、第一層:確實有「法律身分」

這一點我們不能因為反對「純司法化」而犧牲掉。

例如 Romans 3:30

θες ες ς δικαιώσει περιτομν κ πίστεως
κα
κροβυστίαν δι τς πίστεως

「上帝既是一位,祂要因信稱受割禮的為義,也要藉著信稱未受割禮的為義。」

這裡「稱義」明顯具有判定/身分宣告的性質。

所以:上帝不是在說:「你已經道德完美,所以我稱你為義。」

反而是上帝在基督裡對一個罪人作出新的判定。

這就是宗教改革所非常強調的 forensic justification

因此,改革宗傳統抓到了一個真正的保羅核心:稱義是上帝的宣告,而不是人的自我改造。

三、但「法律身分」不是「法律交易」

這是非常關鍵的區別。

如果說:「因信稱義 = 上帝把耶穌的功德轉到我的帳戶,所以法律上算我無罪。」

這是一種後來神學化的表達,可以有其教義價值;但不能直接把它當成 Romans 全部的語言

因為保羅自己的論證很快超越法庭。

Romans 5 開始:

和好
恩典作王
與基督聯合
亞當與基督
罪作王
死亡作王

Romans 6

不再作罪的奴僕。

Romans 8

聖靈
生命
復活
受造界得釋放。

所以:法庭判決是入口,但不是終點。

四、這一點Burkett說得非常清楚

Burkett 整理 Romans 的研究史時指出,宗教改革者追隨 Luther,將「因信稱義」視為 Romans 的核心;但後來 Schweitzer 開始把 Romans 6–8 的「與基督聯合」及聖靈工作放到更核心的位置。而這不是單純兩個互斥選項。

真正的問題是:稱義如何通向與基督聯合,而與基督聯合又如何使稱義進入新生命?這就是 Romans 5–8 的巨大轉折。

五、第二層:「約的關係」確實在裡面

這裡我們需要特別小心。

「因信稱義」絕對不是一個完全脫離以色列歷史的個人得救公式。

Romans 4 選擇亞伯拉罕,就是關鍵證據。

保羅引用:

πίστευσεν δ βραμ τ θε,
κα
λογίσθη ατ ες δικαιοσύνην.

「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

所以保羅的「因信稱義」不是從 Luther 開始。

它有自己的聖經敘事根源:亞伯拉罕應許後裔萬國

Romans 4 最終要問:誰是亞伯拉罕真正的後裔?

答案不能只限於:肉身的猶太人。

因為 Romans 4:11–129–11 都把「信」與猶太人/外邦人的身份問題連起來。

你提供的資料也指出,Romans 的中心議題之一正是:猶太人與外邦人如何共同進入上帝的救恩。

Burkett 特別將 Romans 1–8 概括為:猶太人與外邦人是在同一基礎上得到救恩,而 Romans 9–11 則繼續處理兩者在上帝救恩計畫中的關係。

六、因此「因信稱義」其實回答一個非常大的問題:

不是只有:「我怎麼得救?」

而是:「誰是上帝的子民?」

這是 New Perspective 特別提醒教會的一點。

傳統改革宗問題常常是:「罪人如何在上帝面前稱義?」這個問題本身完全正當。

但保羅還在問:「上帝既然只有一位,那祂如何同樣稱猶太人和外邦人為義?」

Romans 3:29–30

上帝難道只是猶太人的上帝嗎?
不也是外邦人的上帝嗎?
上帝既是一位……

因此:稱義同時具有救恩論與群體論的功能。

七、所以「約的關係」不能被省略

但是我也不會直接說:justification = covenant membership這樣又會過度簡化。

因為保羅確實關心:

  • 死亡
  • 上帝的審判
  • 上帝的忿怒
  • 稱義
  • 贖罪
  • 基督

所以「約的關係」是重要維度,但不能吞掉「罪人與上帝之間的救恩問題」。

八、第三層:那麼「基督的信實」呢?

這就進入非常著名的:πίστις ησο Χριστο爭論。

它可以理解為:A. 「對耶穌基督的信」faith in Jesus Christ

B. 「耶穌基督的信實/忠信」faithfulness of Jesus Christ

希臘文的屬格:ησο Χριστο本身並不能自動告訴我們究竟是哪一個。

所以這不是單靠字典就能解決的問題。

Holladay也明確指出,Romans 3:22 的這個片語存在「faith in Jesus Christ」與「faith of Jesus Christ」兩種理解。

九、我會怎樣理解這個爭論?

我認為最不好的方式是把它變成:「到底是人的信心,還是耶穌的信實?」

因為保羅整個救恩論其實可以同時包含:基督的忠信人的信靠基督。

尤其如果採取較強的 Christological reading:上帝的拯救首先不是因為「我信得夠好」。

而是上帝在基督裡已經主動完成救恩。人的信是對上帝已經完成之行動的回應與接受。

Holladay說,Romans 裡的 faith 更像是一種「orientation——一種朝向上帝的存在取向,而不是一項可以拿來邀功的行動。

這與保羅:καυχσθαι「誇口」的論證非常一致。

十、這就讓「因信」變得非常有意思

保羅不是說:「信心是一件比行律法更好的善行。」

而是:信心正好不是可供人誇口的功勞。

Romans 3:27πο ον καύχησις; ξεκλείσθη.

「那麼誇口在哪裡呢?已經被排除了。」

因此信不是另一種「功德」。信乃是承認救恩從頭到尾是上帝的行動。

十一、第四層:這就進入 Apocalyptic

這可能是整個問題最有意思的地方。

Burkett Käsemann 的整理非常重要:Käsemann 把「因信稱義」看作更大的「上帝的義」的一個面向,而「上帝的義」被理解為:上帝介入歷史,重新取得祂的創造,並為祂的子民帶來救恩。

這一句幾乎可以作為我們現在整個問題的橋樑。

因為它說:

justification

righteousness of God 的一部分

righteousness of God God intervening in history

reclaiming creation

bringing salvation.

這已經不是單純的「法庭」。這就是 Apocalyptic 的方向。

十二、Romans 5 是最重要的證據之一

如果「因信稱義」就是整個救恩,那麼為什麼保羅在 5:12 開始突然談:

AdamChrist

因為保羅現在要告訴我們:上帝做的事情遠比「改變一個人的法律身分」更大。

Adam

罪進入世界
死亡進入世界
死亡作王

Christ

恩典

生命
作王

這是兩個統治領域的對抗。

十三、所以 Romans 5:17 是關鍵

保羅說:那些領受豐盛恩典和「義的恩賜」的人,將要在生命中作王。

這裡的終點不是「在法庭上獲得一個好成績。」而是從死亡的統治進入生命的統治。這就是 Apocalyptic 的語言。

十四、Romans 6 更直接

如果稱義只是法律身分,那麼:「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似乎是一個合理的問題。

保羅的回答不是:「不可以,因為你應該努力保持你的法律身分。」

而是:「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也就是:你已經進入另一個世界。

你不再只是:「法律身分不同。」

而是:存在領域不同。

十五、這就是「稱義新創造」的路線

所以可以畫成:

上帝的義

   ↓

基督事件

   ↓

十字架+復活

   ↓

罪被審判

   ↓

罪人被稱義

   ↓

與基督聯合

   ↓

脫離罪的統治

   ↓

聖靈

   ↓

新生命

   ↓

新群體

   ↓

受造界更新

這裡「稱義」是非常重要的節點。但不是整條路的終點。

十六、因此「法律身分」與「Apocalyptic」不是敵人

這一點我特別想強調。

有些討論好像變成:

Reformation = 法庭

New Perspective =

Apocalyptic = 上帝的介入

然後三者互相打架。

其實 Romans 本身比這三個分類更豐富。

可以這樣說:法庭語言告訴我們「上帝判定了什麼」;約的語言告訴我們「誰因此成為上帝的子民」;基督的信實告訴我們「這個判決的根基是誰的工作」;Apocalyptic 告訴我們「為什麼這個判決代表一個新時代的開始」。這四個面向放在一起,比單選一個更接近 Romans

十七、而「上帝的末世性拯救行動」是最能把它們串起來的

所以,如果一定要回答你:「因信稱義究竟是在說什麼?」

我會說:

第一層:法律身分

是。

上帝真的宣告罪人為義。不能放棄這個面向。

第二層:約的關係

是,但不只是。

稱義重新界定:誰屬於上帝的子民?

而且不再以猶太人/外邦人作為進入上帝子民的最終界線。

第三層:基督的信實

很可能是重要的基督論基礎,但「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本身仍有詮釋爭議。

因此不能說:「學界已經證明一定是 Christ's faithfulness。」目前仍有討論。

但無論採哪一種語法解釋,保羅的救恩都不是以人的功勞為根基,而是以基督的工作為根基。

第四層:Apocalyptic

這是最能說明整體敘事的框架之一。

上帝不是只把人的「帳戶」改成正數。

上帝正在:擊破罪與死亡的統治使基督復活賜下聖靈建立新群體開始新創造。

因此:稱義是上帝末世性拯救行動在人的身分與關係上的具體表現。

十八、這也可以重新理解「信」

所以因信稱義不是「上帝要求你先完成一個叫『信心』的道德工作。」

而是上帝已經在基督裡採取主動;信是人被這個上帝的行動抓住、接受並進入其中的方式。

這也是為什麼 Abraham 對保羅如此重要。

亞伯拉罕不是「信得很厲害的人。」

而是在不可能的應許面前,相信那位使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

Romans 4 的上帝,是:

θες ζωοποιν τος νεκρούς
κα
καλοντος τ μ ντα ς ντα

「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

這一句其實已經非常 Apocalyptic

十九、所以「因信稱義」其實指向復活

這是我們常常忽略的。

Romans 4:25

ς παρεδόθη δι τ παραπτώματα μν
κα
γέρθη δι τν δικαίωσιν μν

基督: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被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

所以稱義不是停留在:十字架法律宣判而已。

保羅把:稱義復活直接連在一起。這一點對 Apocalyptic interpretation 極其重要。

二十、因此我會重新定義「因信稱義」

不是:「我相信耶穌,所以上帝在法律上把我算成好人。」

而是:上帝在基督的死與復活中,主動處理罪與死亡,並在末世性的新創造中宣告罪人進入祂的義;人藉著信,不靠律法的功勞,接受這個上帝已經完成的救恩,並因此被納入基督的新群體。

這個定義同時保留:

Reformation 上帝的宣告、恩典、非功德

New Perspective 群體身分、猶太人與外邦人

Christological / Faith-of-Christ 基督的工作與忠信

Apocalyptic Paul 上帝介入歷史、擊破罪與死亡、開始新創造

而沒有把任何一個面向吞掉其他面向。

最後用一張圖總結

                  上帝

                  │

        ┌────┴────┐

        │                   │

     上帝的信實            上帝的公義

        │                   │

        └────┬────┘

                  │

             基督事件

          十字架+復活

                  │

          ┌───┴───┐

          │              │

        審判罪          開始新世代

          │              │

          └───┬───┘

                  │

              稱義

           δικαιόω

                  │

       ┌────┼─────┐

       │         │          │

     法律身分   約的身分   與基督聯合

       │         │          │

       └────┼─────┘

                  │

                

                πίστις

                  │

                  ↓

             聖靈與新生命

                  │

                  ↓

               新群體

                  │

                  ↓

               新創造

因此,我認為最穩妥的神學表述是:「因信稱義」不是四選一,而是四個互相嵌套的層面;其中最具統攝力的是「上帝的末世性拯救行動」。法律性的稱義說明上帝對人的新判定;約的面向說明新的子民身分;基督的信實指出救恩的基礎;Apocalyptic 則說明這一切乃是上帝突破舊世代、戰勝罪與死亡、開啟新創造的行動。

Burkett Käsemann 的摘要尤其支持最後這個整合方向:稱義只是更大的「上帝的義」的一個面向,而上帝的義被理解為上帝介入歷史、重新取得祂的創造並帶來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