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瞎子看見


約翰福音91-41
 
  這是一個敘述,為要表明耶穌是世上的光,另外也有意指明法利賽人如何瞎了心眼看不見耶穌是彌賽亞,反而瞎子卻認識耶穌並相信衪。
 
  有學者認為第八章耶穌是世界的光擺在這章之後更為適合,因為瞎子得看見光,另外學者也認為耶穌醫治瞎子也配合下一章(第十章)耶穌為好牧人的談話。
 
  符類福音沒有記錄這事件,類似瞎子得醫治事件卻有記錄(8:22-26 ;10:46-52)
 
「是誰犯了罪」猶太教普遍相信疾病是由罪而來。死也因此由罪而來(18:20),過犯也必導致刑罰(89:33)。如果一個人一出世就瞎眼,猶太人就會認為罪是由父母承傳下來。耶穌對以上兩個意見都不接納,反而認為每件事的發生必有上帝的旨意。在此刻,耶穌甚至說上帝要在這瞎子身上行神蹟顯出榮耀來:就是說他將被醫治而顯出上帝的榮耀。
 
「趁著白日...黑夜將到」是基督徒的詞語。白日是指救恩的日子,作上帝的工是指相信基督。
 
「我是世上的光」詳細解釋見約8:12-20的註釋。這裡含有審判和拯救的意思:只有在白日(光中)才有拯救,黑然代表死亡(審判)
 
「起了紛爭」猶太人自己起了紛爭。爭論耶穌在安息日行神蹟,那衪應該是一個罪人。可是罪人又如何可以行神蹟呢「上帝也不聽罪人」(9:31)
 
「是先知」猶太人問瞎子這開你眼睛的是誰?瞎子的回答再次顯出當時的人深深相信舊約所預言的先知(18:15;4:5)要回來行神蹟。撒瑪利亞婦人也給與同樣的回答(4:19)
 
 
「趕出會堂」瞎子父母懼怕被趕出會堂。當時猶太人都害怕在社會上被隔絕。相信當時的法利賽人常以這樣的手法來要威脅當時不遵守他們教導的平民。也可見當時猶太人基督徒所要面對的社會壓力。普遍是三十天,嚴重的話則是終身。
 
「上帝對摩西說話」見出33:11。約翰以摩西與耶穌相比(6:32)。猶太人自認是摩西的門徒。
 
「我信,就拜耶穌」瞎子後來再次有機會遇見耶穌,並且認識衪是上帝的兒子。說明當時的基督徒也因為認識耶穌是上帝的兒子(3:16)而相信衪,並且拜/敬拜衪。約翰數次記錄耶穌宣告他是上帝的兒子(10:30),目的是叫人因信上帝的兒子而得生命(20:20)
 
「難道我們也瞎了眼麼?」相信這是基督徒的用語:屬靈的瞎眼。這瞎眼將引來許多罪惡。作者巧妙地指出猶太人雖然開著眼晴,但是卻看不見耶穌是上帝的兒子。
 
【結論】
 
約翰長篇大論地記述這件事,顯然目的並不只是耶穌行神蹟,而是要說明那瞎眼的人可以看見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反而那些開著眼晴的猶太人卻看不見。

世界的光


約翰福音 8:12-59
 
 
耶穌宣告他是世界的光。然後就是回答猶太人的問題。
 
「世界的光」有以下背景可供參考:
 
一.羅馬人對太陽的崇拜使他們對光有特別的愛好。有記錄說光是上帝的啟示,附有拯救作用。
 
二.希臘人也極重視光的觀念。把光當著是上帝。擁有啟示與拯救的功效。
 
三.猶太教或舊約,光是最初創造之物(1:3),但不是上帝。光與上帝的顯現關係密切(15:17)。光也是上帝指導人的媒介,與上帝的話有密切的關係:腳前的燈,路上的光(119:105)。主是人的光,是拯救(27:1)。拉比們把律法稱為人的光/(利未記 14:4),也同時含有審判的意義。
 
四.死海昆蘭文件中光明之子與黑暗之子的相爭可算是最顯著的談論。他們也提出光是生命的源頭(1QS 2-4)
 
五.在符類福音,光/燈常被用來作各類的談論。點燈放在高台上象徵耶穌或門徒的所作所為(見證)(這與約翰這一段的目的相似)。耶穌是照亮外邦人的光(2:32)。百姓看見了大光(4:16;9:1)
 
六.新約中也有多處談到光的現象(13:47;2:15;西1:12;5:8;彼前2:9)
 
相信約翰取用光來作談論並不是他獨有的觀念,是與當時或是當時教會中光的觀念密切。只是約翰比較注重光是審判(1:4)及拯救的意義。光也是見證(5:35)
 
「你的見證不真」舊約說一個人的見證並沒有效(35:30;17:6)。耶穌反駁猶太人說他有天父與他一起作見證(8:16)。所以符合律法所要求。約5:37耶穌說天父為他作見證。另外,耶穌也承認施洗約翰為他作見證(5:31)
 
「我不判斷人」是指耶穌在地上時不判斷人。
 
「你們的律法」(10:34)可見耶穌正在與猶太教對話。
 
「你的父在那裡」猶太人的誤會常引來耶穌乘機指正:只有認識耶穌才認識天父。「我與父原為一」(10:30)
 
「他的時候還沒有到」(2:4;7:30) 約翰直接的註明耶穌為什麼還不被捉而受迫害。約翰對這時間特別醒覺。他不只在每個記錄前「報時」,也見到他「報明」為什麼耶穌還沒有到受死的時間。時候還沒有到指耶穌被釘十架得榮耀的時候。
 
「又對他們說」是第二段談話的開始。
 
「我要去了」耶穌在預言他的死。猶太人卻誤會他的談話。
 
「下頭來的...上頭來的...屬世界...不屬世界」猶太人的觀念中把世界分為上下世界。上面/上頭的世界是屬靈的(西3:1),是上帝的居所,下面(並不是指地獄)的世界是屬於人的。
 
這也是基督徒的思想。但不像希臘人把下面世界的物體都當著是虛假(只是天上的反影)的。約翰的宇宙二元論直接表明是上、下兩層面。而這上下世界卻互相抗衡,就如耶穌與猶太人一般。
 
「你是誰」約翰福音中彌賽亞身份對猶太人來說仍然是「秘密」不顯露的(10:24)。耶穌不正面的回答,反而要求他們從他過去的談話中認識他的身份。
 
「舉起人子」人子被舉起來(3:14),指明耶穌釘在十架上被舉起來。就此世人才認識他是基督。
 
「沒有一件事是憑自己作的」(5:19-20)。說明耶穌與天父親密的關係,他所作的事都是遵照天父的旨意。
 
「有許多人信他」沒有指明是那些人。一般是指門徒(2:23; 7:31; 10:42; 12:11,42)
 
    「信他的猶太人」從接下來的經節才瞭解是指誰。就是那些「罪的奴僕」(8:34)、「心裡容不下耶穌道的人」(8:37)、「魔鬼的兒女」(8:44)、「說謊的」(8:55)
 
學者一般相信約翰使用的「信」分為兩種:一種是指信靠主耶穌的人,一般上希臘文用與格式(dative case, believe in)的信,另一種指普遍的相信,使用希臘文的目的格式(accusative case, believe towards)。這裡是屬於第二種類,就如約2:23指那班只是因為神蹟而相信衪的人。
 
「真理」在約翰福音一般是指福音(1:17),也另外指耶穌本人(14:6)。這裡含有雙重的意義:一方面是指那使人自由的福音,與罪的奴僕相比(8:34),另一方面是指耶穌,那叫人自由的天父的兒子(8:36)
 
「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猶太人多次受過別國的統治:亞述、巴比倫、希臘、羅馬等。相信這裡是指猶太人作為亞伯拉罕子孫自大的心裡,認為在宗教上或屬靈上沒有受過別人的控制。
  
「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猶太人相信他們不只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藉外表的割禮認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子孫的意思)。耶穌對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另有不同的解釋,認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必會「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是指道德上和屬靈的事,也就是對上帝的信靠和對上帝話語服從(8:43)。耶穌在此是指責他們不如亞伯拉罕一樣,服從接受上帝所差派的耶穌(8:42)。甚至想要殺害耶穌(8:40)。保羅也這樣解釋何為亞伯拉罕的真子孫(9:7;4:21-31)
 
「你們的父魔鬼」耶穌反過來指責這些猶太人為魔鬼的子孫。那是因為猶太人想要殺害耶穌,這是魔鬼的行為。魔鬼也是說謊者(約一2:22;3:4)

「你是撒瑪利亞人...是鬼附的」當神學的辯論失敗時,猶太人轉為人身攻擊。可能耶穌懷疑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所以說他是撒瑪利亞人,因為撒瑪利亞人與猶太人常為誰是真正亞伯拉罕子孫而起爭論。猶太人常指責耶穌被鬼附(7:20; 8:52; 10:20)
 
「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死」是因為耶穌有永生之道(6:68)。生命也在他那裡(11:25-26)
 
「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耶穌是指他的永恆性和先存性。猶太人覺得這是褻瀆上帝的話語(24:16),因此要用石頭打他。
 
這算是第二次在耶路撒冷的談話,導致耶穌與猶太人的過節更深。

行淫被拿的婦人


約翰福音8:1-12
 
  約翰福音唯一保存這敘述。它讓我們認識到耶穌一方面在尊重律法之下如何給那女人一個更改自新機會,另一方面如何突破當時的律法主義社會回答眾人的試探。
 
「清早又回到殿裡...」相信是耶穌受難前一個星期。他每日可能往返伯大尼和耶路撒冷之間,經過橄欖山(11:1,11,12,19,27)。就如一班文士,耶穌清早在外院吸引一批聽眾,講解教導關於律法的事。
 
「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猶太人領袖見耶穌在聖殿教訓時吸引許多人,故意把自己要處理的事帶到耶穌面前,為要試探他,看看他平時強調的慈悲如何執行。按照舊約律法(20:10;22:22),犯淫亂女子當被石頭打死。當時在羅馬統治之下,這刑法比較少執行。
 
捉拿犯淫亂者必然成雙,奇怪為何男的沒有被捉來。相信男的被跳脫了,或是猶太人對犯淫亂女人的偏見,專對付這女人。
 
不管耶穌如何回答:違反律法或是違反自身所強調的慈悲教導,都會給法利賽人和文士捉住把柄。想不到耶穌卻給與他們另一種的回答。
 
「在地上畫字」耶穌兩次在地上畫字。不知道在寫什麼?有寫者猜測是第一次是寫出出23:1b-2「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証,不可隨眾行惡」,第二次寫出出23:7「當遠離虛假的事」。希伯來文字體可以在地上以美麗的形狀畫出來欣賞。
 
「你們中間誰沒有罪」耶穌是直接指向各人的良心,責問那些設計這陰謀欲試探耶穌的猶太人。他們這樣的動機已指控他們的行為,所一個個的離去。
 
「我也不定你的罪」應該指耶穌赦罪的宣告(2:5)。一方面給與這婦人特別的赦免,一方面希望她內心感恩以後不要再犯罪。
 
【結論】
 
並不是耶穌要逃避遵守律法,而是發現這班一向口裡高舉律法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卻躲藏在律法背後(一方面用律法來試探耶穌,另一方面雖為執行者,失去慈悲之心而喜歡用律法來審判犯法的人),耶穌看出他們這種假冒為善的行為。
 

住棚節時的談話


約翰福音 7:1-52
 
耶穌在加利利這“安全”區的事奉因住棚節的來臨而要到耶路撒冷去。這次是他的弟弟們為了要討好群眾或顯耀耶穌的能力而吩咐他上去。耶穌反對這樣的指示。一方面是他的時間不應受人的安排(2:4), 另一方面他不是為了要討好群眾。他後來還是上耶路撒冷,卻是暗暗去的。引起各人議論說:「他是好人或是迷惑人的」(7:12),因此開始了這一篇的談論。
 
    「這事以後」這是約翰開始記述一個事件的開頭語。(參約2:12;5:1; 6:1;7:1;19:28;21:1)。目的是要把這記述變成一個有意義的神學談話。次序在約翰福音中並不被遵守。
 
    「住棚節」(23:33-36,39-43;16:13-15) 是猶太人最大事慶祝的節日。長達七天。第一日及第八日是安息日。是在猶太月曆七月(西曆的九或十月)的十五至廿一日。也是收割後收藏的日子。特別到田地的帳棚中慶祝。男女載歌載舞。也是猶太人的掏水節和燈節。
 
    「耶穌的弟弟」曾在約2:12提起。太13:55說有雅各、約西、西門、猶大,還有多位妹妹。他們在此被歸類為「不信」的人中(3:21,31-35),或是屬世界的人(世人)。約翰常把不信與屬世界的歸為一談(約一2:15-16)。新約沒有記載他們何時信主。在初期教會,兩位弟弟,雅各與猶大,曾經是教會主要人物。耶穌不接納他們的指示,認為他的時間還沒有到,就如他回答馬利亞一樣(2:4)。他們要求耶穌如果是彌賽亞,應該選耶路撒冷這宗教中心去顯示他的名聲。這樣也可以討回離去門徒的信心(6:66)。耶穌的回答也清楚,他不是為要得從人來的榮耀,也不要人因神蹟來信任他。
 
    「眾人」或“群眾”被約翰指為一班介於耶穌與法利賽人之間的人。猶太人在此卻把他們當著是「不明白律法的」(7:49)
 
    「沒有人明明的講論他」可見猶太當局不只反對耶穌,也反對支持他的人。大家有話都不敢說。
 
【在耶路撒冷的爭論】
 
耶穌忽然間出現在耶路撒冷的聖殿附近並且教訓人。
 
    「沒 有學過」猶太人的老師必定要出自一個拉比學校。也只有在拉比學校的訓練裡才會引經據典的來講論。他們驚奇耶穌對聖經的能力。一般上,猶太人小孩子在家中從 母親處學習背誦聖經。長大後也在會堂或學堂學習認識律法或猶太文件。只有在拉比學校才有正統的釋經學學習。耶穌不像一般傳統的學習,必須承繼某拉比的學 說,卻說他的權威是從父上帝而來(7:29)
 
    「摩西傳律法...」這一段是解釋約5:47的談話。對猶太人來說,上帝的旨意是記載在摩西的律法裡。對耶穌來說,守律法與完成上帝的旨意是一樣的(7:17),不能認出耶穌的教訓,就是沒有守律法。
 
    「我作了一件事」相信是指約5:2-9耶穌在安息日醫病的神蹟。
 
    「安 息日行割禮」猶太人的小孩在第八日行割禮。如果是在安息日出世的話,那就應在下一個安息日行割禮。猶太律法是准許在安息日行割禮。因為割禮超越安息日。因 為亞伯拉罕行割禮先,而亞伯拉罕在摩西之前,也就是在律法之前,因此割禮是超越律法。耶穌卻用這理由來辯証他在安息日行神蹟(工作:約5:1醫好三十八年的病人)也可以。
 
    「基督來的時候,沒有人知道他從哪裡來」當時的猶太人都相信當彌賽亞來的時候世人起初不認識他(參以諾一書48:6)。約翰的目的是要說明猶太人認不出耶穌。或者並不是真正不知道,只是不願意接納(5:43)衪:「你們也知道我從哪裡來」。是父差子來(參約5:23)
 
    「時候還沒有到」是指耶穌受死及升天的時間。但是這個時間已經是「還有不多時」。
 
    「散住...的猶太人那裡去教訓希利尼人」散住(diaspora)是指當時散居羅馬帝國各地的猶僑。約翰特別在此提出這事証明耶穌早已有了這心意要向他們傳福音。在初早期教會,散居各地的猶太僑民比較容易接受福音,因為他們的思想比較開放。
 
    「如經上所說...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不知指那一處的舊約。可能意引申8:15;55:1;12:3。之前與撒瑪利亞婦人的談話中也提起活水(4:10-14)。這活水也是「聖靈」。猶太人也把聖靈稱為活水。「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並不是說約翰不承認聖靈早已存在,而是從基督徒的角度來看認為聖靈的降下與工作是在耶穌升天以後。
 
    「那先知」(18:15;4:5-6;參徒3:22)是舊約所指那先知式的彌賽亞。
 
    「基督是...從大衛本鄉伯利恆出來的」見彌5:2;撒下7:11-14;89:4。我們相信約翰提出猶太人的說話是有意指他們的無知,因為耶穌就是在伯利恆誕生。猶太人就是固執不肯詳細尋出答案(7:52)。一些想去尋找答案的百姓也被指責(7:47),連尼哥底母也這樣被指責(7:51)。可見這班領袖的固執和成見。
 
【結論】
 
         從這談論中,我們看見耶穌在耶路撒冷所面對的反對。他的所行所為足已引起許多人肯謙卑要認識他。可是一班固執的官長領袖卻不願意接納傳統的改變。基督教與猶太教的爭鬧一直是約翰福音的主要談論。最後見到猶太教沒法接納基督教,或者說兩個應該完全分開。

門徒認信


6:59-71
 
  約翰加插了這一段談話,類似的認信經文可在符類福音找到(8:27-38;16:13-28;9:18-27),我們相信門徒曾有兩個不同期間的認信。
 
「迦百農會堂」說明是在會堂裡。相信當時會堂聚會容許這樣的對話。
 
「這話甚難」指耶穌的講解好難接受的意思。耶穌的談話常令當時的猶太人難接受,連衪的門徒也是如此。一些門徒因此離衪而去。這裡所指的門徒不應包括那十二位使徒。
 
耶穌的話難以被人接受有以下因素:
 
() 這些門徒對政治性的彌賽亞和神蹟更有興趣,因此聽不下那屬靈的彌賽亞;
 
() 他們只接受耶穌為約瑟的兒子,不能接受耶穌為天父差來的兒子(6:42)
 
() 不能接受耶穌大過摩西並衪賜從天而降的糧食。
 
「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是指耶穌所說的話是由那賜人生命的靈而出。聖靈賜生命是舊約的觀念(1:2;37:1)
 
「誰不信他,誰要賣他」耶穌一早看出有許多人不信他而離去(66),也提早讓其他信徒有這心裡準備。有學者(Carson, 299)認為這談話是在耶穌被釘一年前的踰越節。早在一年前耶穌已知道猶大要出賣衪。
 
「十二個門徒」此書第一次提到十二位使徒。可見這十二位使徒沒有跟隨那些離去的門徒。
 
「你有永生之道...你是上帝的聖者」彼得的認信有兩重:永生之道(就是63第所說的賜生命的話語),上帝的聖者。聖者(1:24;4:34)是舊約對聖潔之耶和華的稱呼(見以賽亞書6;12:6)
 
耶穌稱出賣衪的猶大為魔鬼。相信是指猶大的行為是魔鬼(8:44;13:2)的行為。
 

天上來的糧


6:22-59
 
無可否認,這談論是因為耶穌餵飽五千人而引起。談論目的是欲說明耶穌是生命的糧。這耶穌比舊約的摩西所提給曠野以色列人的糧食更真實。談論中參雜著許多述事,也加插了許多神學的註解。約可把這段經文分為四小段。
 
  這談論的真實性曾被質疑,許多聖禮派(sacramentarian)的神學家認為耶穌不可能那麼早就說明「聖餐」(Eucharist)的意義,而聖餐的神學必須等到有形的教會成立以後才真實開始。福音派學者回應說耶穌在此目的不是要設立聖餐,而是以這天上來的糧作為一個隱喻(metaphor),不只說明了摩西在曠野賜嗎哪這預表的實現,也隱喻地指明衪道成肉身和以後將會在教會出現的聖餐的關係。
 
6:22-29
 
這是談論的開始,直接提出及勸導不可依靠必壞的食物而是要尋求永生的食物。
 
「眾人...就上了船...找耶穌」因為耶穌已離開提比哩亞海(加利利湖因提比留王而命名)東岸而到西岸的迦百農去。門徒已經過去了。耶穌卻是由海面走過去(6:15-21)。迦百農可算是耶穌的「家鄉」(2:12),這篇談話是在迦百農的會堂說出(6:59)。沒法知道耶穌是何時到這會堂去。
 
「拉比」眾人仍然稱耶穌為拉比,雖然他們之前見過也嘗過衪的神蹟,並強逼衪作王(6:15)。可見眾人對耶穌的身份仍然混擾不清。
 
「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記號),乃是因喫餅得飽」可見群眾只看見神蹟的外表,而看不見神蹟的意義(significance)。餵飽五千人及行走水面的這兩個神蹟已顯在他們面前。群眾要求的是免費食物,就如撒瑪利亞婦人想要的是不必打水而得水喝。藉著這反應,耶穌與他們談永生的食物。
 
「永生的食物...就是人子」也就是基督本身。永生的食物是一個隱喻詞句,就如永生的水一樣(4:14)。相信使用人子這自稱是為了避免基督這含有政治性的名稱,免被群眾誤會,就如其他福音書的用法一樣。
 
「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這裡沒有解明是何時印證,一般的解釋是耶穌受洗時。
 
「我們當行甚麼...才算作上帝的工(複數)呢?...信上帝所差來的,這就是作上帝的工(單數)」約4:34已說出遵行上帝的旨意就是完成上帝的工。約翰使用「工作」(erga)與保羅所說的「工作」在語意上不相同。保羅是指遵守律法的工作。約翰用工作來表達信靠上帝並遵行衪的旨意。

6:30-40
 
群眾要求耶穌行神蹟好讓他們可以信任他。藉著眾人的要求,耶穌打開話題談論和比較摩西賜下的嗎哪與上帝賜下的人子為生命糧的談話。
 
「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喫過嗎哪」這是群眾提出來的神蹟。希望耶穌可以行比這更大的神蹟。也盼望耶穌是那位先知式的彌賽亞(18:15)。「嗎哪」(16;11:6;8:3;55:12;9:20;77:24)為以色列人在曠野所吃的食物。聖經常把嗎哪屬靈化。斐羅靈意解釋為靈魂的食物(L.A.III 169-176)。猶太文件說在末世嗎哪會再次降下來(Mekhilta Ex16:25;Eccle R.1:28)。陀拉(Torah律法)也是天上降下來的糧食。在此看見舊約嗎哪所引起「天上來的糧」的傳統都在猶太教及基督教中存留及發展。
 
「經上寫著說」不知引用自那節經文。最有可能是詩78:24,但是尼9:15;105:40也有類似的經文。
 
「真糧」這真糧賜給人生命。摩西雖然賜下天上的糧,但不會賜給人生命。這真糧才是「上帝的糧」或「生命的糧」(6:33,35,48,51)
 
「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群眾誤會了耶穌的意思。就如撒瑪利亞婦人一樣(4:15)。「信的人得永生,末日叫他復活」說明「信」的結果。
 
6:41-51
 
猶太人進一步反對耶穌。耶穌也繼續他的談話。並且進一步說明這真糧是他的肉。這裡含有獻祭的意義,因此很容易把這觀念與聖餐的意義合起來談論。
 
「私下談論」猶太人是因為耶穌只有普遍的家庭背景質疑他行神蹟的能力。耶穌得知到他們的談論而回答。
 
「若不是...父吸引人」指明人信基督完全是因為天父的感動和吸引。符類福音也似乎有相同的論調(10:23-27)。接下來的幾節重複了約6:31-40的談論。
 
「我的肉,為世人的生命所賜的」這是一個新觀念。這裡天上來的糧/生命的糧被解為是耶穌的肉。這使我們想起可14:22(26:26;22:19;林前1:24)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時所說那餅就是他的身體。約6:53證實了這談論把天上降下的嗎哪,天上降下的生命糧(道成肉身)似乎有意與聖餐的觀念串起來了。可見當時教會所舉行的聖餐意義可追述至舊約的嗎哪。這肉使人吃了「永遠活著」,也可見聖餐含有使人不死(醫治)的意義。
 
6:52-59
 
    猶太人再次聽到「吃肉」觀念而驚奇。耶穌也進一步把「吃肉」的談論與喝血的觀念連合起來。
 
有兩個新觀念在這段談話中出現:
 
. 人子這稱號出現(6:27)。這說明人子是有血有肉的人-耶穌;
 
. 加上喝血這觀念。這些觀念都是隱喻性質的。巴勒特指出約翰有意在此進一步的談論聖餐的意義。另外,我們也見到約翰把聖餐的意義與「末日」觀念牽在一起(6:40)。不管怎樣,接受耶穌的肉和血,這兩樣加起來才是接受整個的「人子」。
 
「喫人子的肉」符類福音書用「我的身體」(14:22)而不是「肉」。相信約翰有意無意間引入這話題欲闡釋聖餐的意義,但是也有學者反對說約翰有如此的含意。
 
「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這句獻祭性意義的話多次出現(10:11,15;11:51-52;15:13;17:19;18:14)。這不出奇,因為耶穌已被認為是為世人的罪所獻的羔羊(1:29,36)
 
「猶太人彼此爭論」一方面是驚奇耶穌的肉如何可以喫,另一方面喝血是律法所禁止的。
 
「迦百農會堂」不知耶穌幾時來到這會堂。也不知誰邀請他上台教訓。通常小地方的會堂在安息日會邀請到來的拉比講解聖經。有學者說可能當天安息日的經文是出16章和賽54章,因此引起耶穌乘此機會講論天上來的糧的意義。
 
生命糧的談論停止在第59節。接下經節是關於門徒認信的意義。

在水面上行走


6:16-21
 
門徒獨自上了船要到對岸迦百農去,但是在湖中遇到暴風,後來見耶穌在水面上行走並且平息了風浪。
 
這段敘述與可6:45-52;14:22-34有許多相似處,相信是同一件事。在福音書內這敘述都是放在餵飽五千人之後。
 
在馬可,這記述的起源是因為耶穌看見許多的人留在曠地(被餵飽的五千人)而催促門徒上船渡到對面海的伯賽大去。而約翰是因為那被餵飽的五千人要求耶穌作王而離開。門徒是自己渡海。相信這兩個記述沒有互相矛盾。是群眾要求耶穌作王(彌賽亞王),而耶穌害怕門徒受這些人的要求影響而催促他們離開。
 
「迦百農」是在加利利湖的西岸。馬可記錄的地點是「伯賽大」。馬太使用「革尼撒勒」,指加利利海東上角一個區域。迦百農及伯賽大都在該區內。
 
「狂風大作」加利利海在天黑時常括大風。晚上不便行船渡海。耶穌催迫門徒至使他們在黑夜行船。
 
「十里多」。一里約有606.75呎,或1/ 5公里。十多里約有 2公里。約瑟夫記錄說加利利湖闊40( 8公里 ),長140( 28公里 )(Bel. III, 506) 。今天該湖是109里長(20公里長)61裡闊(20公里 闊)
 
「不要怕」馬太記錄彼得曾從水面上走向耶穌。但是一懷疑就沉下去(14:30)。馬可卻忽略這事情,相信是彼得的省略。學者相信約翰多是參考馬可資料多過馬太的資料。不管怎樣,這裡目的是要指明耶穌是人遇風浪時最好的幫助。
 
約翰忽然停止了這神蹟的談論。也沒有註解的語句。馬可註釋說門徒因此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相信約翰沒有指明這事件的意義是因為它本在這段時間內發生。其他的群眾計算耶穌是到迦百農去,因此也去那裡找他。

餵飽五千人


6:1-15
 
  這是唯一的一個神蹟出現在所有四卷福音書中。由此可見這神蹟的重要性。馬可6:30-46(9:10-17;14:13-21)及約6:1-15的記述最為生動。符類福音的記述比較統一,可能出自一個源頭。
 
  馬可有兩個相似的記錄:一個是餵飽四千人(8),另一個是餵飽五千人(6)。相信耶穌曾施行兩次類似的神蹟。約翰只記錄一次耶穌餵飽五千人。
 
一.情節:
 
起初是耶穌和門徒在加利利海邊,可是在那裡卻遇到許多人。耶穌看見這人群,相信心裡存著憐憫,想牧養他們(馬可如此記述)。 藉著這樣,是耶穌先開口問腓力,目的是要試驗他,也剩著這問題,把整個情節帶入高峰。接下來是腓力的回答,顯出他的無能為力。後來加上安得烈的回答,他也 是說出五餅二魚無法餵養這許多人的事實。後來耶穌藉著五餅二魚來行神蹟。眾人後來因看見這神蹟而認識耶穌是那要來的先知。第一個情節就因此平息下來。
 
作者如親眼所見把每個動作清楚的記述下來。不知耶穌為何要如此試驗腓力的信心。難道當時有門徒(約翰)已經可行如此大的神蹟。因此敘述者(約翰)會如此加上評語。
 
第二個情節是因為眾人繼續要趁這機會擁護耶穌作王,可是耶穌卻奪避群眾而避開這將開始的第二個情節。相信如果讓第二個情節繼發展下去,眾人情緒必會高漲,場面可能不受控制,也將引起官府的注意。
 
在符類福音,只有門徒回答五餅二魚不足夠分派給許多人的情節,約翰卻多出耶穌問腓力這情節的記錄。相信約翰對耶穌問腓力這一小情節也含有意義,因此註解說是耶穌要試驗腓力。
 
二.人物:
 
耶 穌,門徒和群眾是主要人物。這時的群眾達五千人之多。腓力和安得烈兩位門徒的名字被提出來。馬可並沒有提出任何門徒的名字。作者並沒有指明五千群眾是那些 人。相信是居住加利利海邊的猶太平民。他們曾經見耶穌行神蹟而跟隨他。馬可沒有提說是孩童的五餅二魚,約翰指出是由孩童帶著。沒有,也不可說明是孩童的信 心而願意奉獻出所擁有的東西。孩童可能是幫父母攜帶這些食物。
 
那到世間來的先知固然是摩西所預言的那一位(18:15),也是彌賽亞。
 
三.佈景:
 
指明是在加利利海邊,臨近踰越節。耶穌一直以來是被眾人跟隨著。耶穌後來上了山(山坡),並與門徒坐在那裡,望見許多的人。耶穌也是在這擁有一大片青草的山坡上施行神蹟。五千人也是一排排坐下,相信場面壯觀。不知道如何找來十二個大籃子裝所剩下的食物。
 
最重要的佈景相信是敘述者指出踰越節已經近了。踰越是猶太人的新年,也是最大的日子。踰越節前猶太人都守一個盛大的晚餐。相信這五千人在踰越節前一起吃餐,必然帶來一個溫韾的氣氛。大家安靜坐下等待,一起領受食物,回想當日出埃及前夕的情況──上帝的救恩將臨。
 
四.意見:
 
敘 述者對一些小動作比較敏銳。指明是踰越節,相信有特別的目的。踰越節不只是念猶太人離開為奴的埃及,也是進迦南後首次吃到當地的糧食,從此不必再吃嗎哪。 有意說明耶穌賜永生的食物。敘述者也指耶穌問腓力是要試驗他。敘述者不像符類福音作者注重耶穌為食物祝福的步驟:望天、祝福、擘開、遞給。只有簡單的步 驟,可見他無意利用這事件來說明聖餐的意義。反而在施完神蹟後才藉著嗎哪來談論聖餐的意義。相信註明下十二籃子的食物並沒有特別的神學含意。 最後指出說眾人因此認識耶穌是那要來的先知(18:15),當然眾人願意接受耶穌為彌賽亞。可是眾人只願意接受一位政治性的彌賽亞,只此他們要求耶穌作王。
 
約翰與馬可對這次耶穌餵飽五千人在細節上許多相似之處。可是在重要的部卻有許多差別。相信這是因為各人對這神蹟在神學上有不同的看見。
 
   差別的情節有:
 
 a.約翰說明是在加利利海邊,是「踰越節近了」,是腓力及安得烈與耶穌對話。馬可沒有提及這些事。
 
 b.約翰描述許多相異的背景:耶穌一直來是被眾人跟隨,是因為耶穌行了許多的「神蹟」(記號)。這部份的差異最大,甚至會說約翰與馬可所記錄是兩件事。
 
 c.買食物的問題。在約翰記述,是耶穌先問要去那裡買食物來餵養許多人。原來是耶穌有意要試驗門徒腓力的信心。
 
 d. 餵飽的過程。馬可記錄耶穌吩咐眾人一排排坐下,約翰似乎是耶穌吩咐門徒叫眾人坐下。耶穌為食物祝福時,馬可清楚交代四個步驟:望天、祝福、擘開、遞給,而 約翰只是簡單的步驟。約翰記錄耶穌分派食物,而馬可或路加或馬太都是門徒分派食物。吃的情形也有許多分別。關於收集食物,約翰是耶穌吩咐門徒這樣做。
 
 e.約翰描述說眾人認識耶穌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馬可沒有這記錄。
 
  我們相信馬可和約翰有不同的神學立場:
 
一.馬可目的是形容耶穌是一位有慈悲的牧人,並且注重門徒參與餵養(牧養)眾人的工作。前一章說明耶穌開始差遣門徒出去工作。
 
二.約翰郤要說明耶穌如同那位摩西,帶領許多人,也餵飽許多的人,他們跟隨耶穌是因為耶穌像摩西這樣會行許多的神蹟,耶穌也是那天上的糧(如摩西所帶來的嗎哪),也因此下一段是談論天上來的糧食。約翰指明說這神蹟是要求門徒對耶穌有信心。約翰特別指明耶穌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

結論:
 
從以上馬可和約翰的記述的比較,讓我們發現馬可或是約翰都是一位敘述者,相信他們各按著自己對這餵飽五千人的神蹟而表達出不同的神學信息,好讓他們的讀者認識耶穌是怎樣的人。
 
我們今天也必須按著這不同的敘述去認識耶穌是怎樣的一位彌賽亞。
 

上帝兒子的談論


519-47
 
 第三個談話是因為第三個神蹟而起,(或者是約5:17的解釋)因為猶太人責問耶穌在安息日工作。耶穌的回答是獨特的:因為天父工作至如今,而他也不停的工作。這把他自己當著與天父同等,猶太人覺得這樣的說法是「褻瀆」了上帝。
 
略可把這談話分成三段:約519-30;約531-40;約541-47
 
【約519-30
 
在這段經文,許多觀念重複的出現。目的是要說明神子是與天父多麼同一。
 
「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表示耶穌也受父的啟示來作事。另外也說明耶穌從來沒有獨自作事。他所作的反映天父所要作的。「一切事」說明神子知道天父所作的事。
 
「更大的事」指明神子不只作醫治瘸腿的事,也將作比這更大的事:就是叫死人復活。
 
「審判的事」猶太人相信上帝能使人復活,也要審判人。耶穌說這審判也交給了他。以致人尊敬神子也好像尊敬天父一樣。
 
接下來的幾節都是談論末世的事。
 
「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4:25)這裡所指「現在-末來」的審判。這是初早期教會的末世論。也說明「死人」(那些活著但靈命死了的人)要聽見神子的聲音而復活。因為神子有「永生之道」(668)
 
「在墳墓裡的...就出來」這裡是指那些在肉體上死了的人。約5:24已說明信主的人已經「出死入生了」。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上半節的原文與但12:2相似。就如保羅(2:6-9),馬太(25:35,42)支持善行在審判中的地位。當然,這裡是指不信主的人才是按行為來審判。這審判是末來的:「時候要到」,沒有說現在就是了。
 
第卅節是以上的結語。再次說明神子與天父的合一性。神子公平的審判是因為「聽」見並遵守天父的話語來作審判。在約5:22, 27曾討論審判的事。可見審判在末世論佔最重要的地位。
 
【約5:31-40
 
談論轉向關於見證的談論。因為耶穌不為自己的榮耀,因此他不為自己作見證,而是父神曾多次為耶穌作見證。這是施洗約翰的見證,耶穌奉天父之名所作的見證,及舊約的見證。猶太人沒有正真的去理解這些見證真正目的,因而沒有注意及相信耶穌這個被天父所差來的兒子。
 
「自己作見證...就不真」在表面上,這與約8:13,14 互相矛盾。當然這裡耶穌是強調他不是為自己作見證來證明他是真神兒子,而是有施洗約翰,天父,及舊約這樣為他見證。在約8:13-18耶穌是被猶太人指責他自己的見證不真,但耶穌說他的見證是特別的,而且也有天父的見證與他同在,只是他們沒有注意到。猶太人的見證要兩個人一起同一的見證才生效(8:17;17:6;19:15)。這裡耶穌也指出有「另一位」(也就是天父,見約8:17)所為他作見證。(5:32)接下來耶穌指出約翰的見證也不是完全的真正可以見證他,雖然約翰是為此而來(1:17)。因為約翰的見證是「人」的見證。
 
耶穌在此警告不可太依賴約翰的見證。猶太人可能相信約翰,但只有耶穌才可以「叫你們得救」。
 
「更大的見證」有兩樣:耶穌來成就天父差他來所要作的事(17:4榮耀天父),及天父的見證(不知是指那個?是否約5:39所說的聖經,或是在耶穌洗禮時天父的聽音(1:11))。可見耶穌在此不是比較他與約翰是誰大,而是比較誰的見證大。門徒所作的見證是天父差子來作世人的救主(約一4:14)
 
「道存在心裡」這是指上帝的話語。相信這裡也含有基督為「道」的意義。在下一節(5:39)相信說明這道是聖經的話語。聖經就是上帝的話語(),這聖經是天父用來為耶穌作見證的。查考聖經原是猶太人的傳統(17:19)
 
「到我這裡來」是約翰常用的話語。(1:47;3:2;4:30,40,47)到他那裡去的人的結果是永生(參約6:35;7:37)
 
【約5:41-47
 
在這段,之前所談論的在此說明反對的人是誰:就是一班不信耶穌基督的猶太人。與耶穌相比,猶太人就是一班與上帝隔絕不信的人。可見這談論的目的到最後顯出來是耶穌與不信的猶太人對話。耶穌也指出說猶太人依靠摩西(或舊約),而因此受摩西的指責。
 
「不接待我...倒要接待他」不知道這「他」/「別人」是指誰? 學者猜可能是指之前所提起的施洗約翰,或另外一位約翰常指的人物--敵基督。多數是接受這「別人」敵基督(13:16,21)。這裡所比較的是「奉我父名來的」與「奉自己名來的」。耶穌不被接待早以清楚指明(1:11)
 
「互相受榮耀」不知是指誰?在約19:15 特別指出猶太人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而受該撒的榮耀。
 
「告你們的...就是...摩西」這是因為說摩西寫了律法書,任何人觸犯律法,摩西(律法的別名)就因此會控告他。約翰在這裡也認為摩西的律法原本是可以引導人去信耶穌,因為那裡有指著耶穌的話。我們不知約翰是指那一些經文。相信這是當時教會中所常引用的彌賽亞經文。
 
這談論也在此忽然停止。似乎在約7:15是繼續這談論的談話。整個談論的中心目的還是要說明耶穌在耶路撒冷如何被猶太人拒絕。
 

醫治瘸腿的人


51-18
 
   這時候耶穌又回到耶路撒冷,因此有許多學者認為這資料應排在第六章之後。第五和第七章的記錄多數關於耶穌與當時猶太教的衝突。耶穌行這神蹟是在安息日。 這正犯了當時社會文化及猶太律法的大忌。但是耶穌以他與上帝為同等來回答猶太人的責問。因為上帝在律法之上。符類福音沒有這記錄。比較相似的記錄是可21-12。在符類福音中,耶穌在安息日工作被解釋為是為了人道立場(13:10-17;14:1-6),耶穌比聖殿大(12:5),或是耶穌是安息日的主人(2:23-28)
 
「節期」沒有指明何節期,相信是五旬節。約翰常把他所要記述的事件放在節期之後:約2:13(踰越節)、約6:4(踰越節)、約7:2(住棚節)、約10:22(獻殿節)及約11:55(踰越節)。五旬節是在踰越節(2:13)後的第五十天。如果把這份資料排在第六章之後,那這節期可能是踰越節。
 
「畢士大池」(原意:上帝憐憫)考古學掘出這池長96公尺 ,一頭闊67公尺 ,另一頭闊50公 尺 。現在在耶路撒冷畢士大區聖安妮教堂下。因地勢高,只有雨季時偶而有地下水泉湧出。天使攪動池水是當時耶路撒冷居民的迷信,無法理解科學的道理。這說明為 什麼那麼多人聚在那裡。在古時,最基層的猶太平民相信許多關於天使的神話。約翰在此只是描述當時人們的意見,並沒有說他或耶穌支持這樣的說法。地質學家認 為池的攪動是有大自然原因的。當夏天多雨時,上流的雨水因壓力會把這池水攪動。猶太平民卻當著這少有的大自然現象是一個神話。
 
「三十八年」我們不認為這數目有何特別的意義。這裡只是說明這人的疾病是那麼的長久、嚴重。我們看見耶穌的醫治是「立刻痊癒」。
 
「那使我痊癒的」瘸子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過錯指他是在安息日工作(拿起褥子)而想把這罪推給醫治他的人。這與第九章被醫治的瞎子的回答一樣。約翰在此指出猶太人的目的是要捉耶穌。耶穌後來遇見他向他說「不要再犯罪」。
 
「不要再犯罪」不是說瘸子的病是由罪而來。雖然猶太人當時相信這一點。相信這裡是耶穌向病人的一個警告,警告這人如果犯罪,那最後的審判將到來。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當時猶太人按創22解釋說上帝天父是在第七天(安息日)安息了工作。在這天猶太人的工作都要停頓。當時猶太傳統《米士拿經書》(Mishnah)把安息日不可做的工分為三十九種類。背褥子走路是犯了其中一類。耶穌說天父作事直到如今是指天父上帝創造完成後仍然繼續管治這宇宙。
 
 
    「想要殺他」耶穌的談話可說是激怒了猶太人。約翰再次形容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欲謀害耶穌。可想像到當時的教會及信徒所堅持的基督教是多麼的困難和面對當時猶太教給與他們的「逼迫」。
 
「逼迫」(diokein)是初早期教會形來信徒遭害逼迫的字眼。相信當時的信徒也遭受了逼迫。
 

醫治大臣的兒子


443-54
 
  這是七個系列的記號(神蹟)中的第二個(4:54)。同樣在加利利施行。預算耶穌是由耶路撒冷(與尼哥底母談話後),經過撒瑪利亞(與撒瑪利亞婦人談話後),現在回到加利利的迦拿(第一個記號的施行地點),然後這位加百農的大臣來為兒子求醫治。耶穌對他說:「若不看見神蹟(記號),你們總不信」( 4:48)結果是「他自己和全家就都信了」(4:53)
 
符類福音中有一個相似的神蹟。耶穌醫治百夫長僕人的神蹟(8:5-13:醫治兒子; 7:1-10:醫治僕人)。當中有許多重複的記述。我們相信是兩個不同的記錄。如果再查看下去,耶穌醫治非尼基婦人女兒的神蹟(7:24-30;15:21-28)也在形式上相似。
 
這裡說是第二個神蹟(4:54)只不過是按約翰的記述而計算。之間曾有許多神蹟發生( 2:23)。相信它是與約2:11的神蹟組成為一雙(都是在加利利的迦拿所行)而這樣說,或是約翰所收集的一系列神蹟的第二個。
 
「過了兩天」多是耶穌離開撒瑪利亞(4:40)上加利利的行程所需的兩天。
 
「先知在本地沒有人尊重」在符類福音中有相似的語句(6:4;4:24;3:57)。在符類福音書中這語句是用來指明耶穌是在加利利(路加是在拿撒勒)被人拒絕。而在約翰福音是用來指明耶穌是在耶路撒冷/猶太被拒絕而在加利利被接納(4:45)。約翰把耶路撒冷當著是耶穌的本地/家鄉。對約翰來說,耶穌是在耶路撒冷傳道、教導、工作、並被釘十字架。我們再次見到約翰的神學與符類福音作者的神學重點不同。
 
「大臣」(原文:Basilikos)一字是指為王(希律安提帕)辦事的人。不知這人與馬太(8:5-13;7:1-10)所說的百夫長是否同一個人。在馬太是百夫長的僕人,不是兒子。但是同一個地方。迦百農是羅馬在加利利的駐防城。
 
「你們」可見耶穌不是向著大臣一個人施行神蹟。一直以來,耶穌不願意人因為神蹟(記號)而信他(2:23)。耶穌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10:29)。當然耶穌並沒有說:「看見才信的,有禍了」。大臣與他全家也因為這記號而信了耶穌。
 
「神蹟」在這裡是用「奇事」(Teras)。約翰福音書唯一這樣用法。但是含意還是一樣:上帝的記號(神蹟)。約翰是選用這同義字。
 
「正下去的時候」說明耶穌所行的神蹟的效力與大臣「信耶穌所說的話」那時刻生效。福音書內耶穌所行的神蹟是立刻生效的。
 
我們相信約翰處理耶穌的神蹟有其獨特的手法。大臣是憑著「信」而得著醫治。但是,耶穌多次警告不要因神蹟而相信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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