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6日 星期四

福音書的來源

  福音書是研讀耶穌生平與言訓的最好資料。可是我們有四卷福音書,哪一本才是最好的資料?初早期教會時間,前三本福音書的現象曾引起議論。通常馬太被視為是第一本福音書,而其他兩本相信在某些方面或某種程度上是由馬太那裏獲取編寫資料的。因為他們有許多相似之處,所以用「符類福音書」(Synoptic Gospels)來形容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但是在十八世紀時,學者對符類福音的研究產生了許多的改變。因為藉著文學資料的比較,他們發現了以下現象:

. 相同的排序。這三本福音書的談論資料都是以施洗約翰的傳道、耶穌的受洗、受試探來作開始。它們先對耶穌在加利利的傳道有詳細的記載。大家也以彼得認信耶穌為基督作關鍵點,並且都記錄耶穌上耶路撒冷的路程,和耶穌在耶路撒冷受難、被釘,及復活的事等等。

. 形式和用字上相同。內容形式和字彙上有許多相似之處。例如耶穌潔淨長大痲瘋的人(8:1;1:40;5:12),約瑟向官員求安葬耶穌的屍體(27:58;15:43;23:52),耶穌為小孩祝福(19:13-15;10:13-16;18:15-17),耶穌與撒都該人辯駁復活之事(22:23-33;12:18-27;20:27-40)等等。

. 有時只是其中兩本福音書有相同之處。有時馬太與路加有相同之處而馬可卻沒有記載。比如馬太和馬可同樣的記載了耶穌的談話(24:15;13:14),而路加卻沒如此記載。

. 許多不相同之處。有時候卻有許多不相同的記載。不只在用字上有分別,而且在時間的程序上也不相符。比如馬太福音的「登山寶訓」(5-7)是那麼長篇大論,而路加只有簡短的「平原寶訓」(6:17-49;12:22-34)

  以上的現象,引起了聖經學者對符類福音書的資料來源有許多不同的意見和建議:

. 口頭傳說的建議。學者們認為初早期教會在還沒有把福音資料真正寫下來之前曾流傳著許多口頭傳統。一些教會只收到某些或是部份的資料,而另一些地區的教會卻收到了一些資料。福音書的作者也常按著他們所處環境的需要來編寫耶穌的生平和言訓。因此有許多相同流傳的資料。

. 互相依賴的建議。認為福音書作者互相依賴來編寫福音書資料,讓當時各自的讀者及教會來認識主耶穌基督。

  藉著以上的提議,學者提出以下兩個理論:
A.「兩源」及「四源」說(都是馬可居先理論)。學者們認為馬太和路加以馬可為根據,因為在661節的馬可福音中,有500(75%)在馬太中出現,而350(53 %)在路加中出現。而馬太和路加相同,但馬可所沒有的資料,就建議說是從Q(“來源”)而來。而馬太獨有的資料卻叫M。路加獨有的資料卻叫 L。這理論建基於:a. 馬可是最短的福音書,馬太和路加多擁有馬可的資料,b. 馬可用詞比較粗糙,顯出馬可最原始,而馬太和路加參考馬可的資料然後才修飾詞句來編寫,c. 馬可對耶穌生平的記述簡短,神學思想也不深入。   

B.馬太居先說。這理論目的指明馬太是最早的福音書。而路加參考馬太,然後馬可參考馬太和路加。這理論也被稱為“基里斯巴特假設”(Griesbach Hypothesis,1783)。這假設最大的根據是說馬太和路加有許多相似的資料是馬可所沒的。

結論:以上全部的建議,都是根據文學的現象而出的理論,今天都無法以科學方式來證明。然而,按福音書內相似的記錄一起來研讀耶穌的生平和言訓是最好的方法。

耶穌在迦百農

(4:31-44;可1:21-39;太4:12-17)

    這裡記述耶穌的傳道。指明他是上帝的聖者、上帝的兒子、彌賽亞。馬太(4:13-16)說明這是應驗了先知的預言;因為以賽亞先知(賽9:1-2)預言的「西布倫和拿弗他利地」就是當時加利利海的北面和西面。

    耶穌所講的是「教訓」。「希奇」是因為衪的話帶有權柄,不像文士們。文士們通常在教訓前會說某某拉比這麼說"。耶穌的教訓是直接說出上帝的意念。

    耶穌「教訓」,同時也有趕鬼和醫治的權柄,表明耶穌獨特的身份。「污鬼」認出「聖者」:這兩個觀念成為強烈的對比。

「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是一句猶太通俗語句 (書22:24;士11:12;撒下16:10;19:22;王上17:18;王下3:13;路8:28;可5:7;太27:19;約2:4); 意思是"不要來管我們的事"。污鬼出來時是在人面前「抽了一陣瘋」或「摔倒」。眾人的反應是「驚訝」; 這是福音書作者對神蹟奇事後人們反應的一般描述。

    路加把耶穌醫治西門岳母的事排在耶穌呼召彼得之前,說明彼得已認識耶穌。馬可和馬太(8:14-15)卻把他的呼召排在之前。耶穌的醫治是立刻痊癒的。

耶穌趕鬼和醫治的事很快就傳開去,許多人也因此而來。「日落」以後是過了安息日。工作也可以進行,也可見當時人們的迫切性。馬太說這是應驗了以賽亞先知的話(賽53:4),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耶穌到曠野去(路加),馬可說是去禱告(另見路5:16)。上帝的差傳性質是把衪的國度擴展至世界各地。耶穌的差遣也是因「這事出來」。

耶穌受試探

(4:1-13;太4:1-11;可1:12-12)

  耶穌受洗和受試探是符類福音書雙雙出現的記述:那降臨於耶穌身上的聖靈,也引導衪面對試探並和衪同在。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成為上帝的兒子,衪必須順服於上帝的旨意。記述中的另一位主角,魔鬼,企圖引誘耶穌的順服為要使衪不能完成彌賽亞的使命。

「試探」一方面是上帝試煉人要知道他們的信心和順服(創22:1-19;出16:4;20:20;申8:2;13:2),另一方面是魔鬼試探要人離開上帝。上帝不試探人(雅1:13)。人可以因懷疑上帝而試探上帝(出17:2),人也因犯罪而試探上帝(民14:22;詩95:8;106:14)。

魔鬼(可1:13,撒旦),兩個名字的意思都是“毀謗者”。受魔鬼試探的觀念源自舊約(撒下24:1;伯1:6-12)。可見試探有其積極的一面及消極的一面;積極的是上帝試煉人,使人的信心更加堅強,消極的一面是撒旦試探人,使人背離上帝的旨意。

「四十天」可與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受試探作數目上的比較(申8:2;詩95:10)。學者認為這數目有意以耶穌來比較在曠野的以色列人:耶穌不像曠野的以色列民,衪勝過試探,因此可以背負上帝的救贖使命;也可以比較摩西四十晝夜的禁食(申9:9),目的要說明耶穌是新約那位帶人脫離綑綁的拯救者。(馬太也以耶穌的三天三夜(太12:40)來比較約拿在魚腹的三天三夜(拿2:1))。

馬太和路加記錄魔鬼試探耶穌是在四十天禁食後,馬可是在四十天當中。

魔鬼的試探有三部份。路加的第二,三部份和馬太的倒轉:

1.如果你是上帝的兒子(魔鬼沒有否認耶穌的上帝兒子身份),可以把石頭變成食物來充飢。耶穌引用申8:3回答,說不願意實行神蹟為要順服上帝的旨意:上帝口裡所出的話。禁食是猶太人認為與上帝特別親近的行為。

2.站在殿頂上(馬太:一座高山上;比較摩西,申34:1-2;3:29),指給耶穌看,「天下萬國…一切權柄榮華都要給你」。耶穌引用申6:13/10:20回答說只有順服上帝和事奉衪,衪所給的獎賞才是真實的。這裡指出魔鬼擁有這世界的一切似乎和耶穌所擁有天上地下的權柄不符合(太9:6;28:28),但是魔鬼只是暫時擁有這一切(弗6:12)。

3.如果你是上帝的兒子這時魔鬼反而引用聖經(詩91:11)來試探耶穌,說明上帝應許天使會保護耶穌。耶穌引用申6:16說衪不會像曠野的以色列背叛之民一樣來試探上帝。

    受試探後,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回到加利利傳道(路4:14-15)。

耶穌受洗

(3:21-22;太3:13-17;可1:9-11;約1:32-34)

  耶穌受洗的特徵是聖靈降臨在衪身上並有聲音宣佈衪是上帝的兒子。

  路加注重耶穌的洗禮是在施洗約翰事奉停止以後。約翰福音對此的記述卻是相互進行,有一段時間重疊著(約3:22)。

「盡諸般的義」馬太如此說明耶穌受洗的原因。聖經學者各持不同的解釋:

1.這是回應太5: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2.說明耶穌的謙卑,順服當時的傳統(律法和文化要求)。

3.為門徒(或基督徒)作為一個榜樣。「我們」因此是一個代表:代表當時教會中的洗禮。

  第一加上第二個意見為最好的解釋。

「天開了」是一個形容詞,說明上帝的啟示從天上降下。關於天開了,聖靈從天降下可參考賽64:1。天開了是因為聖靈要降臨,天開了也發出聲音。猶太人的神學就含有這「從天發出聲音」的觀念。

聖靈的形狀彷彿如鴿子是福音書一致的記述。(見徒2:3聖靈如舌頭般的火焰般降臨)。但是聖靈降臨在上帝的「僕人」身上(賽42:1),在那「耶西的支條」(賽11:2)是彌賽亞的印證。

天上的宣告是引用詩2:7(見徒13:33;來1:5;5:5)。這宣告不是說上帝生了耶穌,也不是說從宣告耶穌才得兒子的名份,而是耶穌本來的身份就是上帝的兒子,那所應許的兒子(約1:34)。這宣告是要告訴世人耶穌的身份。

「所喜悅的」引用自賽42:1

42:1(聖靈降臨於身上,是上帝心裡所喜悅的人)和詩2:7(你是我的兒子)這兩處彌賽亞經文在此一起出現。

施洗約翰的傳道工作

(3:1-20;3:1-12;1:2-8;1:19-28;3:22-30)

    四卷福音書皆一致認為福音的“前奏”(prelude)是施洗約翰的傳道工作。初早期教會也肯定這看見(10:37)。約翰的工作有二大特色︰他應驗了舊約先知的預言;他以先知身份預言彌賽亞的來臨。

3:1-6

    該撒提庇留(Tiberius, AD14-37)在位十五年應該是公元29年。該撒亞古士督(2:1)死於公元14819日。後來提庇留續位。如果耶穌是出生於公元前4年,這時他應該是33歲。如果是出生在公元前1年,那耶穌應該是31歲。這裡所提起的希律就是希律安提帕(23:12)。他是殺人王大希律(2:16)的兒子。這段經文中出現那麼多的名字目的要說明路加是以當時歷史學家的手法詳細正確(1:1-4)記述所發生的事。

「撒迦利亞的兒子話臨到他」就如其他舊約先知開始事奉時的記述一樣(1:1;1:1;1:1),指明有上帝的印証,也是猶太人接納先知身份的印証。

亞那是在公元615年作大祭司。該亞法才是當時在位的大祭司,該亞法也是亞那的女婿。在這裡,以及在徒4:6,提起這位退休許久的大祭司的名字有意說明他才是當時有影響力的大祭司,在幕後控制大權。

各福音書都有記錄約翰所傳的道理:路加和馬可記錄一致。說:「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馬太卻是「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明顯地,各福音書作者都確實知道約翰是傳「悔改」的道。悔改(repentance)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指“心意的回轉”,也就是把遠離上帝的心意,或是對俗世的追求或是拜偶像的心意,回轉專心事奉上帝。並不含有基督教“向罪悔改”的意思。

「傳講」(kerusso)也就是“講道”。 耶穌和門徒的宣講也用同一個字眼來形容(4:18,44;8:1,39;9:2;12:3;24:47)。約翰福音使用「見證」來形容施洗約翰的傳道。傳道的地方是在「猶太的曠野」(馬太),約旦河旁(馬可,路加),伯大尼的地方(約翰),相信都是同一個地點,只不過使用不同的字眼。約翰傳「道」的內容是悔改,形式是洗禮。對猶太人來說,洗禮是潔淨(污穢,罪)的外表形式。悔改說明洗禮的功效在於內心。相信約翰所說的「赦罪」是這意思。洗禮,或是猶太人所說的潔淨禮,是猶太人的宗教習慣,凡是犯了律法,或是接觸了污穢的事情,皆可以要求祭司去執行。約翰所施的洗禮雖然含有以上的意思,也是一個特別記號,目的是比較耶穌將要帶來的聖靈與火的洗(3:11;1:8;3:16)

約翰的工作被視為是應驗了以賽亞先知書40:3-5的預言。路加把整句經文直接引用出來。其他的福音書只是簡略的引用(3:3;1:3;1:23)。馬可的引用稍為奇異:前半節是從瑪3:1或出23:20而來,卻說是從以賽亞書而來。相信馬可把關於彌賽亞的預言都歸給以賽亞書,因這卷書是預言彌賽亞最多的先知書。後半節是引用自賽40:3

「修直主的路」是一種詩歌式的表達。說明約翰為彌賽亞做舖路的工作,先準備了許多悔改的人,致使他們更容易歸向主基督。

1:6;3:4指施洗約翰的裝份如同以利亞(王下1:8)。蝗蟲和野蜜不只是曠野的食物,也說明他是一位不吃肉類的虔誠人。當時的曠野住了一些以聖潔自居的猶太人,例如在死海邊的昆蘭人,在曠野的愛色尼人等。一般聖經學者認為約翰喜歡住在曠野,並不是表示說他就是一位喜歡住在曠野的愛色尼人(Essenees)

3:7-9 (3:7-10)

以上兩段經文的資料是一樣的。聖經學者相信是來自同一個源頭,或是互相依賴資料。這段談話似乎是針對著一班想受洗卻沒有悔改心的猶太人。

路加用「眾人」,馬太特指「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法利賽人是當時解釋律法的人物。撒都該人多數是貴族,在當時多任職祭司或政府官員。他們皆自認為是得了亞伯拉罕的祝福必然得救(8:39;4:12;13:16;16:22;4:22-31;2:16)。他們代表當時的猶太人。馬太常描述這兩類人是反對耶穌的人物(16:1,6,11)

「毒蛇的種類」代表撒旦的子孫(8:44);是犯罪的子民,和亞伯拉罕的子孫相對。

3:10-14

這裡記錄施洗約翰教導的倫理內容。內容乃是強調愛和公義。這記述只有在路加福音出現。

「結果子」指好/壞行為(1:3;17:8;使26:20)。「好果子」的意思是好行為或有愛心的行為。不結果子的樹就自然會被砍掉。也說明了受審判的迫切性。耶穌也使用同一個比方(7:19)指明信徒必須結好果子。石頭(原文:磐石)中出亞伯拉罕的子孫,可參考賽51:1。「好果子」在這裡是指「愛你的憐舍」;如同舊約教導(19:18)一樣。

當時的猶太人稅吏只是羅馬官長的代理人。常以長官的命令來向農民和小商人收過多的稅,以圖中飽私囊。軍士們也常用暴力協助稅吏收稅。

3:15-17 (3:11-12;1:7-8;1:19-22,25-28)

約翰的行為引起許多人懷疑百姓(路加)、從耶路撒冷來的祭司和利末人(1:19)–他可能是基督。各人用「基督」(翻譯舊約的彌賽亞(受膏者)),可見當時的人是等待彌賽亞的出現。約翰福音清楚記述施洗約翰的回答(1:17-22):「我不是基督」,「我不是[以利亞]」,「我不是[那先知](18:15)」。猶太人相信以利亞會回來(3:1)

猶太傳統裡也相信有一位先知會回來幫助他們(馬加比一書4:46;14:41;以斯拉四書2:18)

聖靈與火的洗(馬可、約翰沒有記錄「用火」)也是舊約所預言的洗禮(2:28)。「火」在猶太人的觀念裡常含有審判的意思(2:28;4:4;29:6;31:9;38:22),我們相信「火」在這裏也含有這個意思,因此馬太和路加有意說明耶穌的到來不只是以水施洗,也將會帶來審判的工作。耶穌的審判就如糠梢被不滅的火燒了,或是不結好果子的樹被砍下來丟在火裡。

3:18-20 (6:14-29)

路加和馬可似乎要說明約翰(代表舊約時代)的事奉工作須要停止以後(約翰下監)耶穌(代表新約的開始)才出來工作。

施洗約翰,按當時猶太人的律法,指責當時巴勒斯坦地(加利利)的分封王希律安提帕(3:1)。希律是娶了(公元26)他的兄弟腓力(6:17)的妻子希羅底,是不合理的行為(6:18),因此約翰被收在監裡。約翰也因為這事而使希羅底懷恨在心,後來借機會斬了約翰的人頭(6:14-29)

「另添了一件」惡事,約翰指出安提帕把施洗約翰收監也是一件惡事。

約翰福音另外記錄了一些關於施洗約翰的事蹟:

「解鞋帶也不配」這是當時奴僕必須為主人做的工作。施洗約翰是表明他的謙卑態度。

「看哪!上帝的羔羊」不知這觀念從何而來,相信是從賽53:6-7歸納得來。

這羔羊的意義可指耶穌把自己當著是逾越節的羔羊(12:3),為世人的罪代死。

「因他本來在我以前」施洗約翰承認基督的先存性(1:15)

3:22-30(施洗約翰最後的見証)

「耶穌施洗」只有第四福音書記錄耶穌“施洗”。當然,耶穌並沒有親自施洗,約4:2指明是他的門徒施洗。

「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施洗約翰以此比喻來表達他與耶穌不同的身份和角色。施洗約翰作為新郎的朋友應該為他所服侍的新郎耶穌而高興。這比喻多次被舊約(62:4-5;2:2;2:16-20)及新約(2:19;林後11:2;5:25-27;21:2,9;22:17)取來應用。
「他必興旺,我必衰微」施洗約翰願意謙卑地接受這事實。

結論:施洗約翰,作為舊約傳統裡最後和最大的一位先知(7:28),清楚他的身份和應該扮演的角色,在耶穌出現後,願意謙卑接受自己的角色,並退下這歷史的演台。

新約的抄本

原典當然已經失傳,抄本流傳下來的卻成千上萬。抄本(Codex)又稱翻頁書,是把一張或幾張蒲草紙對折,中間用針縫起來。這種形式比卷軸好多了,因為

(1)    四福音書或所有保羅的書信都可以訂為一冊﹔
(2)    校勘方便﹔
(3)    便於兩面書寫,成本降低。

皮紙比蒲草紙宜於製書,因為它堅韌,比脆弱的蒲草紙耐用,而且兩面書寫毫無困難。在第二世紀初,教會中廣泛地使用抄本,開始時都是基督徒個人自製的,為了讓自己或是教會有幾卷新約書卷可用。到了第四世紀,政府正式寬容基督徒,商業製書廠,或稱抄經所,也開始作新約抄本。一群訓練有素的文士,包括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坐在抄經所﹔一位朗誦者,手持範本,高聲慢讀,文士們拿皮紙、筆、墨水聽寫。這樣子,可以同時抄好些抄本,但不難想像,依此復製,一定會產生錯誤。

    在早期,手寫的希臘字體是大楷體(uncials),到第九世紀初,開始有書法改革,用的是小草體(minuscules)來書寫。小草體的優點很明顯,正如其名,它占的空間比大楷體少,所以寫時用的皮紙較少,書價因之降低。新約抄本中,小草體的數量比大楷體多十倍以上,大楷體的歷史雖長(在動亂中損失也多),但因小草體的書,抄寫方便,所以兩者存留懸殊。

    現在我們是怎樣把抄本分類的呢?按著瑞士衛斯坦(J.J Wettstein, 1751)的系統,歷史最久的大楷體抄本都用拉丁、希臘的大寫字母及一個希伯來字母(aleph)為分類的代號。不過以知的大楷體抄本數量比拉丁、希臘、希伯來字母的總和還多,所以就把每本大楷體編上一個以零為首的阿拉伯數字。目前有二百五十本大楷體抄本已分類編好。至於小草體抄本則純用阿拉伯數字編,目前有二千六百四十六本。蒲草紙抄本(Papyri)的斷簡殘片是在數字前加上一個 p 來編號。(如p46)

    在我們手上最早的新約蒲草紙抄本是代號P46(又名Chester Beatty Papyrus II),共為86頁,長11寸,寬6 1/2寸,本來有104頁,是保羅的十封書信。有的新約專家把它的年代定為第一世紀的後期,也就是保羅完成書信後的二、三十年。另一代號P52的蒲草紙抄本的殘簡,長2寸半,寬三寸半,只含約翰福音小部分(約十八:31 - 33, 37 - 38)。根據字體的形狀,年代是主後110 - 125。

    在大楷體抄本中,著名的有

(1)西乃抄本(aleph,希伯來文的第一字母)(Codex Sinaiticus)(成書於AD350):是替申多夫(Tischendorf)在十九世紀中葉於西乃山的聖卡瑟琳修道院發現的。它包括了全部聖經,是用大楷體書寫,每頁四列,長15寸,寬十三 1/2寸。現在舊約已經毀損了部分,幸好新約完整無缺,事實上,西乃抄本是已知希臘文新約大楷體抄本中,惟一完整的。

(2)亞歷山太抄本(A)(Codex Alexandrinus)(成書於第五世紀):除了幾處地方受損外,舊約都完全,新約馬太福音一直到二十五章6節都遺失了。

(3)梵諦崗抄本(B)(Codex Vaticanus)(成書於第四世紀中葉):這是新約學者認為最可靠准確的抄本。

(4)以法蓮抄本©(Codex Ephraemi)(成書於第五世紀):一般學者認為它的經文不是很可靠。除了帖撒羅尼迦後書及約翰貳書外,新約每卷書都全。

(5)伯撒抄本(D)(Codex Bezae)(成書於第五或第六世紀):這抄本跟別的抄本出入最大。它包含了大部分四福音及使徒行傳。

    根據抄本源自何處,抄寫者的背景,新約抄本被分為三大經文類別:

(1) 西方式(Western text,又稱Popular text):盛行於第二、三世紀,是不大可靠的抄本。經文的特色是抄寫者喜好改寫:字、字句,甚至整個句子都任意改變、增刪,只要修改者認為那樣作,可以使經文更有力而肯定些。為了使經文丰富,它不惜犧牲純粹的原文,而根據傳統,甚至次經或外典更改或增加一些資料。伯撒抄本是屬於這種經文類別。

(2) 亞歷山太式(Alexandria text)或中性經文(Neutral text):這是從第二世紀開始,在亞歷山太富有抄寫古籍訓練的文士所抄寫的。這類經文最少受到後來脫漏及混雜的影響,而最接近原典。最好的代表是梵諦崗抄本(B),其次是西乃抄本(aleph)。

(3) 敘利亞式或拜占庭式(Byzantine text):這是最晚的混合式的經文,四世紀有一位或多位編輯,為寫一種通順、簡單、完整的經文,便修正以往抄本而得的。這種融合經文抄本與原典相距最大,傳到君士坦丁堡,自被廣佈於拜占庭帝國。最佳的代表是亞歷山太抄本(A)(福音書部分,而非使徒行傳和書信),後期的大楷體抄本及許多小草體抄本。公認經文(Textus Receptus)是敘利亞經文最後的代表。

   印刷術發明後,在1488年,全部希伯來文舊約,由倫巴地(Lombardy)的宋西諾出版社(Soncino press)印行。新約希臘文聖經直到1514年才問世,那是由西班牙紅衣主教西曼乃斯(Ximenes)策劃的康普路屯聖經(Complutensian Polyglot)。但在市場上賣的第一本希臘文聖經卻是荷蘭的伊拉斯姆(Erasmus)整編的。他找不到完整的希臘文新約,就東拼西揍一番。多數的經文是根據欠佳的晚期小草體抄本,大概是十二世紀。這本聖經在1516年完工,出版後反應是毀譽參半,但銷路很好。這版本被後人修訂過,但拙劣的經文卻大體未變。在1633年出版的一本聖經所用的一個廣告詞“公認經文”,就被套用在這伊拉斯姆的希臘文聖經上。公認經文抗拒學朮界四百年,不讓更好更早的經文來取代。1611年出版的欽定本聖經(KJV)也是以此為藍本。

    1881年印刷界有驚人的事件發生,原來英國學者出版了有始以來最出色的鑒別版希臘文新約。經過二十八年的工作,學者魏斯科(Westcott)和霍爾特(Hott)根據中性經文的梵諦崗抄本修訂了新約希臘文聖經。現在通用的希臘文聖經是Nestle - Aland 編的,其經文是比較替申多夫、魏斯科及霍爾特以及魏伯納的經文而來的。這是最接近原典的經文。

    順便一提,希臘文聖經的分章是十三世紀的朗登(Stephen Langton)所作的。至於分節,則是十六世紀,由一個巴黎的印工司提法納(Stephanus)所作的。

2020年8月5日 星期三

趕鬼的神蹟

   馬可福音是記錄趕鬼神蹟最多的福音書。Q文件只提供一個趕鬼神蹟(太12:22-24;路11:14–啞吧鬼)。馬可記錄四個趕鬼的神蹟:1:21-28–在迦百農會堂被鬼附的人;5:1-20–格拉森的鬼;7:24-30—敘利亞被鬼附的女兒;9:14-29—患聾啞病的孩子。馬可還另外記述了其他九個耶穌醫治病人的神蹟。

一.背景

  每一個趕鬼神蹟都有一個“相遇”的開始。當被鬼附的人遇見耶穌時,他們有些叫喊出來,有俯伏在耶穌面前的,有在他面前重重抽瘋的。

二.污鬼的說話

  馬可在第七章記述說作母親的為她被鬼附的女兒說話,第九章是作父親的為被鬼附的兒子說話。在另外兩個趕鬼的記述中(第一和第五章)是鬼直接與耶穌說話:「至高上帝的兒子/上帝的聖者,我與你有什麼相干...」可見鬼有這種自然的認識,知道耶穌是誰。

三.驅趕鬼時的說話

  明顯的,耶穌沒有像當時的法術師一樣耍弄許多的法術來驅趕污鬼。這一點顯出耶穌與其他的趕鬼法的分別。

    觀察耶穌的說話,有四點是值得我們留意的:a. 不要出聲,b. 出來,c. 你叫什麼名字,d. 再不要進去。

四.污鬼的請求

    污鬼請求耶穌不要趕他們離開那人或那地方。相信污鬼還想繼續留在人多的地方活動。當時的人相信被趕去曠野的污鬼不會出來危害人們。

五.污鬼被趕走時的激烈

    一陣的抽瘋後就離開那人身上。

六.耶穌獨特的趕鬼法

  耶穌沒有用任何的工具或法術,也沒有用什麼方法來証明他所趕的鬼已離開了那人身上,也沒有用什麼禱告或禁食來趕鬼,更沒有借用任何勢力。最顯明的是耶穌確定的用“我”來趕鬼。

耶穌對趕鬼的解釋:

一.耶穌向施洗約翰的回答中,他說明趕鬼是彌賽亞來世上的工作之一(路7:18-23;太11:2-6)。

二.回答文士們懷疑耶穌是靠鬼王趕鬼時,他回答說他不是靠鬼王來趕鬼,而是有比鬼王更強大的力量才會捆綁撒旦(可3:22-27)。

死人復活的神蹟

    福音書三次記述耶穌使死人復活。使徒在傳福音時,耶穌的復活及死人復活是必然傳講的信息,甚至說如果信徒死了沒有復活的話,那他們所信的就是枉然。希臘文化中不相信死了的人會復活。猶太人卻相信死人會復活。死人復活的神蹟顯明了上帝國的權能和耶穌的大能,戰勝最後和最大的仇敵死亡。

拿因城寡婦之子的復活(路7:11-17)

    6:12-7:50算是一個非馬可部份(意思說資料不是參考馬可而來)。這部份注重描述彌賽亞的工作。在第七章,路加說明疾病(7:1-10)及死亡(7:11-17)與彌賽亞的關係,指明彌賽亞勝過疾病與死亡。以賽亞書曾預言在彌賽亞時代「死人要復活」(賽26:19),就如耶穌所行的神蹟說:「死人復活」(路7:22)。

一.行神蹟的情況(7:11-13)

  當耶穌醫治了百夫長的僕人之後,就到拿因城去(離開拿撒勒約 六英里)。當時門徒及許多人也跟隨耶穌。將近城門口時,剛好有一個喪禮把死人抬到城外的墓場去。

    當耶穌知道這葬禮的情況以後,就安慰那寡婦,吩咐她不要哭。耶穌就走到棺木面前,然後吩咐那死了的孩子復活。路加的描述有五點必須留意:

a. 路加形容有兩組人相合在拿因城的城門口。

b. 兩組人的數目也不少,他們都成了這神蹟的見證人。

c. 在第十二及十三節中,四次使用“他”;為要指明是那寡婦。

d. 耶穌行神蹟沒有其他的原因;不是婦人的信心,不是人的要求,完全是耶穌憐憫的心。較前醫治百夫長的僕人是因為信心的緣故。

e. 路加指明是死人被抬出來,也是死人坐了起來。

二.所行的神蹟(7:14)

    百夫長的醫治是隔開了一段距離,這死人復活是耶穌親自走上前去行神蹟。耶穌的作法只是“吩咐”說:「少年人,我吩咐你起來」。相信這事有意與以利亞使婦人的獨子的神蹟相比。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並且大聲求告耶和華(王上17:21),耶穌卻不費絲毫之力。耶穌是向那死了的人直接說話,不是向上帝祈求禱告。

三.神蹟的結果。

    神蹟是立刻生效的:孩子是立刻坐起來並且說話,耶穌也把那孩子交給他母親。

「交給他母親」這句話與以利亞的一樣。第十六節記述見証人的三個反應:「眾人都驚奇」,另外,眾人歸榮耀給上帝說「大先知在我們中間興起來了」及「上帝眷顧了他的百姓」,第三個結果是這事情傳遍了猶太及周圍地方。這引起遠在監獄裡的施洗約翰要差人來問清楚。耶穌是先知是路加要表明的意義(路4:24;24:19)。

神蹟的真確性:

a. 整個神蹟過程是那麼栩栩如生。細節也符合當時的處境。

b. 不可能是想像的虛構的故事。路加不可能因為以利亞的神蹟而虛構這個神蹟故事。把兩個神蹟的記述詳細分析時,當中的異別之處至少說明路加並不是受以利亞的影響。

睚魯女兒復活的神蹟

(可5:21-24,35-43;太9:18-19,,23-26;路8:40-42,49-56)

    這是唯一復活的神蹟出現在三卷福音書。馬可的記述比較詳細,路加的比較短,馬太的只有馬可一半的經文。三個記述都被醫治患血漏的女人的神蹟相隔著。整個背景沒有清楚交待。馬可與路加記述是耶穌在格拉森醫治了被鬼附的人,然後“回來”(迦百農)。馬太記述這神蹟發生是耶穌在馬太家吃完飯以後。相信沒有互相衝突,格拉森的事可能是在耶穌呼召馬太以後及在馬太家吃飯之前。

相同之處:三卷福音書統一的資料

    一位管會堂的人走向耶穌並請求耶穌醫治他的女兒。耶穌跟隨他出去,但是在半途卻因醫治患血漏的婦人而停下。後來有人報告說那女兒已死了。當耶穌進去屋子時,見到許多的人在哀哭並說那女孩只是睡了而不是死了。眾人就嗤笑他。耶穌拉著女兒的手呼叫她起來。

以下是值得我們留意的事:

一.管會堂的。馬太只是用領袖(原文),馬可及路加說明是管會堂的。管會堂的是一個地方猶太會堂七位委員會的主席。相信這人已認識耶穌,那時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聚會時(可1:21-22,39)。

二.那女兒。三卷福音書皆用「年幼的女孩子」來形容這女孩。路加指明她是獨生女,只有十二歲。

三.哀哭的情況。眾人為這件事哀哭。可見那女孩子已真正的死了。馬可指明這哀哭聲好大。

四.死了與睡了。三位作者同樣的記錄說「不是死了而是睡了」。

五.嗤笑。那班哀哭的人聽到耶穌的回答而嗤笑他。相信這班是被請來增添悲哀氣氛的人,所以在這樣的場面可以笑起來。耶穌不得不把這些人趕出去。

六.復活。耶穌先是拉著女孩的手,並且用亞蘭文叫那女孩子起來。馬可特別把這句亞蘭文記錄下來並翻譯出來。那女兒是自己坐起來。

如果比較這三段經文,不難發現馬太及路加可能是依據馬可的資料。

這神蹟所有四個重要意義:

一.那管會堂的信心。耶穌甚至向他的信心挑戰。相信他曾見過患血漏婦人的信心。

二.也只有約翰、彼得、雅各及那管會堂的可以親見耶穌所行的神蹟。

三.記錄說那女兒立刻復活,並且可以吃東西。

四.耶穌吩咐他們不可叫人知道這事。當然,這是無可能的事,風聲還是傳遍了那地方。

神蹟的真實性

    一般上,反對的人會說那女孩子只是在昏迷當中,而不是完全死去。按管會堂僕人的報告,及請來許多哀哭的人的出現,可肯定的說那女孩子已死去。三卷福音書皆同時記述這神蹟,可見這神蹟的真實性。

使拉撒路復活的神蹟(約11:1-44)

    一般上聖經學者把約翰福音的第一至第十二章稱為是「神蹟(記號)的部份」。因為這部份經文中記錄七個神蹟,而拉撒路的復活是最後的一個神蹟。

這神蹟的記述有三部份:

. 佈景(11:1-6):有人把消息傳到在約旦河外伯大尼的耶穌那裏告訴他說他的朋友說拉撒路病了。拉撒路是馬大與馬利亞的弟弟。

. 事件過程(11:7-37):等時候到了,耶穌就向門徒建議說到猶太的伯大尼去探望拉撒路。拉撒路死後的第四天,耶穌就到了伯大尼,馬大,後來馬利亞,出來迎接他。兩人與耶穌對談了一些話。耶穌要求去看拉撒路的墳墓。

. 解決的方法(11:38-44):耶穌吩咐人把墳墓前的石頭挪開,向天祈求,然後大聲喊叫拉撒路出來。拉撒路出來,還裹著布,耶穌叫他起來行走。拉撒路真的復活了,後來還與耶穌一起吃飯呢(12:1-2)。


藏寶於田與尋珠的比喻

(13:44,45-46)

  這是關於上帝國度的比喻:「天國好像...」。不過是強調已經降臨的天國,也指說人必須為得著這寶貴的天國作決定,或是不惜代價去作決定。這兩個比喻沒有出現在其他福音書,但是卻在新約偽經《多馬福音書》內有兩個類似的比喻。
                               
一.歷史文化背景

  在那時候,最安全的收藏地方就是埋在地裡。如果它的主人不在了,所埋起來的寶藏就要等一個巧合的發現。這人可能是一個園地的工人,發現寶藏以後就稍稍的把它再藏起來。相信他並沒有牽引到道德的問題,只要他把那塊地買下來,所有地裡的東西就是他的了。在尋找好珠子的比喻中,至少說明尋找寶藏不一定是要從地裡發現,也可如一位商人一樣到各地去找好的貨物。可見這兩個比喻的重點不在於怎樣找寶藏,而是那人找到了“無價之寶”接下來的行動。

二.歸納分析

  有以下幾個重點:

a.天國的“價值”,

b.對得到天國的“犧牲”,

c.對遇見了天國的那種“喜樂”,

d.天國的“奧秘性”,

e.天國需要去“尋找”。

兩個比喻都有提到的事是:一個貴重的寶貝,並且要盡力去得到。到底耶穌是要注重“貴重”呢,或是“犧牲”?

一般上,解釋學者認為是“犧牲”精神。另外,是要突出對天國“堅決的決定”的態度。

三.註釋

  太13:1-35的比喻是向許多人而講,可是13:36-52節的比喻卻是只向門徒而講。有意說明門徒對天國的反應應該如此。兩個比喻的結論都是關於“決定”。天國的價值要求堅決的決定。

四.應用

  要求當時的信徒追求天國的意志要如比喻中的人物一樣。願意把一切擁有的財產犧牲來換取這天國。

耶穌和法利賽人的衝突


(路5:12-6:11;可1:40-3:6)

  耶穌下了山,但仍然在迦百農一帶(見太8:5;路4:31;7:1)。路加在5:12-6:11,就如馬可在1:40-3:6,提供了六個“衝突”事件,讓讀者看出耶穌與法利賽人之間的分別,也讓我們認識法利賽人為何要對付耶穌。最近學者對這些福音書中的“衝突”事件有許多研究,嘗試找出福音書作者欲表達的信息。一般的看見是認為福音書作者是要告訴讀者基督教與猶太教之間的分別,因此藉著耶穌與法利賽人之間的衝突來表達這意義。另外,這些敘述一般上是以敘述體的形式來描寫;可按佈景、情節、人物、意見,這四個角度來分析:

  在整個衝突事件發生之前,必有一個佈景,一些角色,一個情節,最後多數是作者本人的註解意見。

    佈景是讓許多角色在一個時間、空間、或是社會環境演出,在福音書就是猶太地︰首先是加利利一帶,後來是猶太省和耶路撒冷。一些特別的佈景如約旦河、曠野、王宮、會堂、聖殿、漁船、海上、甚至到外邦人地如撒瑪利亞、耶利哥等等。有時作者特別指明事情發生的時間或節期。這些佈景常含有意義,讀者必須留意和熟悉這些佈景的要素。最好的方法就是去看新約歷史和地理的書籍,讓我們對各種地理環境有所認識。

    角色有耶穌;衪也是最主要的角色,敘述中描述衪懂得分析好與壞﹑真與假﹑懂得上帝心意並且是有權威的人。衪的說話被記錄下來,衪每個動作和語句都含有意義。另外,門徒象徵附屬於耶穌的次要角色,衝突事件多數由他們身上引發。他們可能是無意的或是被形容為無知的。宗教團體有法利賽人、文士及祭司,甚至有希律黨,這些團體象徵與耶穌對抗的權力。他們是以色列人的“領袖”。這些人也象徵“錯誤的教導”、或是“虛偽”的人。群眾象徵一群被夾在耶穌和宗教團體之間,也左右於這兩方之間的人物。他們常常出現於衝突事件之中。次要角色如施洗約翰、希律安提帕、彼拉多也扮演著極重要的地位。以上的人物在敘述中皆代表不同的意義。

    情節是衝突事件的過程。它出現每一個衝突事件的開始,在衝突事件完結時情節也平靜下來。它有起點、高潮、結論。有時一個敘述中可能有多個情節。

    最後,在敘述完結後,作者(也就是敘述者)常給這件事提供個人的意見或是註解,盼望帶出其真正意義。

潔淨長大痲瘋的(路5:12-16;可1:40-45;太8:1-4)

    痲瘋,並不像今天所認識的痲瘋病人一樣。在當時是指一切不能得醫治的皮膚病。這些人必須和其他人隔開:通常是被趕出城,也住在城外的樹林間。按照律法,如果得了醫治,就要遵照摩西的律法去給祭司察看,也要按律法獻祭(利14:1-32),然後才被接納回到社會群體與正常人一起生活。

    這些病人是絕望的人,人們看見他們出現皆要躲避或追趕。

    這裡說明是痲瘋病人親自求耶穌醫治他。耶穌的醫治是立刻痊癒的:只說:「我肯,你潔淨了罷」。可見是病人的信心加上了耶穌的能力而得著醫治。馬太(太8:5-10)繼續以“治百夫長的僕人”來說明信心在醫治中的重要性。當然,使人得著醫治的是耶穌的能力。

    當病人得著醫治後,也像其他的神蹟一樣,耶穌吩咐受醫治的人不可把這事告訴別人。相信耶穌這樣作有三個原因:

   不想讓這樣的事傳揚,以免會攤阻衪傳福音的工作(可1:45)。

   耶穌真正的工作是傳揚福音,不想以行神蹟來取代了這主要的目標(路5:15)。

   彌賽亞真正顯明的時間還沒有到。


醫治癱子(路5:17-26;可2:1-12;太9:1-8)

    在這敘述中,作者進一步的說明耶穌不只有醫治的能力,而且有赦罪的權柄。這是要証明耶穌是“人子”,他如上帝一樣,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這裡也說明耶穌和法利賽人之間的衝突就加深了。

    法利賽人在福音書中顯明是猶太教傳統的保護者,他們不願意開放自己去接受另外的新解釋。

    癱子是被抬上屋頂,然後從洞口墜下來,一起表明了他的朋友和他的信心。耶穌不只是醫治好他的病,甚至他的罪,有意說明全人(身體和靈魂)的拯救。

    僭妄,或褻瀆,對猶太人來說是妄稱上帝的名字(也就是妄用上帝的權威)。耶穌以問題來反問法利賽人,"…那一樣容易呢?“。答案是上帝兩樣都可以作,也選擇最好的來作。

    人子,是耶穌常用來自稱的字眼,代表榮耀和權柄的人物(但7:13)。在猶太文件中人子含有彌賽亞的意義。

    眾人都驚奇,是敘述者描述耶穌行神蹟後一般的註解結語。

利末被召(路5:27-32;可2:13-17;太5:27-32)

    前兩個敘述是描述耶穌有赦免罪人的權柄,這裡卻是記述耶穌對罪人的態度。

    耶穌呼召門徒的方式並沒有改變:還是「來,跟從我」。回應這呼召也必須是立定決心不回頭。

    稅吏在當時是為希律安提帕在各進城的關口收稅的人。可見聰明的外邦人希律王卻利用猶太人來收取猶太商人和農民的稅。通常這些稅吏也是一些貪官,時常發佈假命令,多收取平民的稅。猶太平民對這些恨之入骨,也把他們當著罪人。

    罪人(可、太)也是在法利賽人眼中是一班不懂得律法和守律法的猶太平民。猶太人並不和這些人來往或通婚,也低視他們。

    耶穌的回答說明了衪受差遣的性質; 就是要去到罪人當中作拯救的工作。後來耶穌還到馬太家去坐席吃餐。更進一步說明耶穌對罪人的態度。

論禁食的態度(路5:33-39;可2:18-22;太9:14-17)

    猶太人常有禁食的習慣,也是一種宗教生活操練。

    猶太人的指責是建立在比較上; 說他們和約翰的門徒常禁食,而耶穌的門徒卻不常這樣作。耶穌以一個比喻回答說他和門徒在一起的時間就如是在婚禮中新郎和參加者一起快樂的時間。在這樣的時間,不應該施行禁食,反而應該快樂吃喝。

    這裡讓我們見這“彌賽亞式的新郎”,而且也預言這新郎將要被隔開。在舊約,耶和華常被形容為以色列人的新郎(何2:16,21;結16;賽54:5-8;62:5;耶2:2)。
                       
    日子將到,新郎(比喻耶穌)將要離開他們。這是預言耶穌的死。藉著這比喻,再加上新舊難合的比喻,說明這新時代(耶穌所帶來的新時代/教會的時代)的行為不應該與舊的時代(猶太教時代)的規例有關連。因此新的布不應該補在舊布上,而且新的酒,也就是還沒有完全發酵的酒,仍然會膨漲而把沒有彈性的舊皮袋弄破。必須用有彈性的新皮袋才可以裝新酒。再次說明福音不應該受舊約的形式來定規,它要以新的形式來發展。「他說是陳的好」路加這樣諷刺猶太人不肯改口味。

    我們必須小心的處理這比喻,這裡的含意是要比較兩個不同思想的宗教。今日信徒不可斷章取義,以這比喻來比較同一間教會中兩個不同的看法。

在安息日工作(路6:1-5;可2:23-28;太12:1-8)

    最後這兩個衝突是關於耶穌對安息日的態度。

    安息日是猶太人謹守的日子:沒有任何工作容許做,包括收割、抬東西、醫治、走多過五里路等。門徒所採的麥穗被當著是做收割的工作。

    耶穌卻以大衛如何超越律法吃陳設餅這事來辯他也可以超越安息日的律法,這陳設餅只准許祭司吃(撒上21:1-9)。耶穌也指明他(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人,因此不受安息日的規條來管制。

在安息日治病(路6:6-11;可3:1-6;太12:9-21)

    整個記述有一個美麗的佈景:在一個安息日,一個會堂裡,那裡有一個右手枯乾的人,一班想捉耶穌把柄而虎視眈眈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反對耶穌的人),行上帝蹟的是耶穌,眾人是觀眾。

    明顯的,這裡的中心點是在安息日可以行救人的事而不是行惡。

    許多時候,所敘述的上帝蹟顯得不太重要,作者目的是耶穌和猶太人之間的衝突更加深了。這才是敘述經文的真正目的。

    六個關於衝突的敘述也以「他們滿心大怒,彼此商議,怎樣處治耶穌」來表達。

登山寶訓(5)

論愛鄰舍(太5:43-48)

「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引用自利19:18。這是猶太人的美德。通常猶太人皆會幫助鄰舍或是同村的人的需要。耶穌在這裡所指的鄰舍比猶太人更超越,路加特別指明耶穌所指的鄰舍包括了所有有需要的人,當然包括外邦人(路10:25-37)。仇敵可能是指“逼迫教會的人”。耶穌的教導超越舊約愛的律法,並且要愛仇敵。

上帝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說明上帝的愛和恩典。

5:48可以說是這六個對句的結論。

是引自申18:13和利19:2。這一句話指明耶穌把舊約的教導帶到真正的終點;像上帝一樣完全。

論施捨(太6:2-4)

    施捨的事是猶太文化所提倡的。耶穌不是反對施捨,而是反對“吹啦叭”式的施捨,避免跨耀。

「假冒偽善」是指一戲劇中的“裝假演員”。

「得了賞賜」是說已得了世人所給的榮耀。那從天父而來的賞賜就因此而沒有了。

「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是一種象徵式的形容,說明不必要去記得所施捨的。                          

論禱告(太6:5-15;可11:25;路11:1-4)

    在會堂裡,禱告是由主領人帶領會眾站在聖壇前禱告。在中午,當聖殿獻祭時,就會發出呼喊聲叫眾人禱告,猶太人將會站在路邊禱告。

    耶穌沒有反對站在路上禱告;他反對「站在十字路中間,又故意叫人看見」的禱告。

接下來耶穌就用例子說明怎樣禱告。

「進屋關上門」引用自賽26:20,表示私人的禱告。門徒只需奉一位父上帝的名禱告就可以了,而且詞句也可以像以下主禱文那麼簡單。

主禱文

    主教導人的禱告就好像猶太會堂的Kaddish禱告,是在每個聚會結束時的禱告:當中有一句是「願人都尊你在世間大而榮耀的名為聖,因你按著你的旨意而成就。願你的國降臨」。路加記錄主禱文是因為施洗約翰教導他的門徒禱告,而耶穌的門徒也要耶穌教他們禱告。

    「我們」也說明這禱告是教會的公禱。

    主禱文中共有七個要求,路加沒有第五和第七個要求。馬太的主禱文是由一個開頭句加上三個雙語句(2-3、4-5、6-7)組合而成。

1.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2.  願你的國降臨。
3.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4.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5.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6.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7.  救我們脫離兇惡。

    在原文,這些句子是以詩歌體形式組成:易讀易背,多是用在崇拜儀式中。

「我們在天上的父」是使用希伯來話或亞蘭文禱告時的第一句話。

「尊你的名」敬畏上帝和服從上帝的旨意,因此準備衪的國降臨。

「衪的國降臨」就是說明上帝的旨意或主權施行出來,特別指在人類歷史中上帝的主權被彰顯。

「旨意行」(路加沒有這一句)說上帝在人類歷史中繼續工作。

「日用的飲食」由向上帝的要求轉向人自己的要求。

「今日」(馬太),「每一日」(路加)是亞蘭文的“今日和明日”的意思。

「免我們的債」亞蘭文的“債”常用來指“罪”,因此路加使用「罪」這個字。

「試探」猶太人的禱告中常提起說不致引他們進入罪。

「兇惡」或「惡者」可能指魔鬼或惡人的逼迫。

    接下來是以“榮耀頌”來作結束。路加沒有記錄這一句。(見代上29:11)

    6:14-15節似乎不適合這裡的談論。要補充較前使用「債」這字並不可以完全表達「罪」的意思。

論禁食(太6:16-18)

    猶太人在特別的節日常有禁食,一些人也常在平日(星期一和四)有禁食。基督徒也常在星期三和五有禁食。耶穌並不反對禁食,而是指責「假冒為善」、「故意叫人看出」的禁食行為。目的是要教導門徒怎樣禁食。

論真財寶(太6:19-21,路12:33)

    之前(太6:1-18)曾提起「賞賜」的事,因此這裡也談什麼是真正的賞賜。
在那時,地上所積的財寶有名貴的衣服,這些是蟲可以蛀咬的,和值錢的具皿(銅鐵所作的用器),這些是會引起賊來偷的。天上的「財寶」:猶太人認為是將來的天國裡得主的賞賜,是不會壞,賊也偷不到。

「財寶在那裏心也在那裏」說明一個人認為重要的財物,心就會留在那裡。目的是教導信徒要對上帝專一服從。

論心裡的光(太6:22-23;路11:34-36)

    在路加,這一段是連接“作光”的討論(見太5:15)。可能馬太是因為之前曾討論“生命的方向”而把“心裡的光”排在一起。

    在舊約,眼和心代表一個人的意志和生命方向(見申15:9)。「亮了」原文是指專一的服從(詩101:2「完全的心」)。「全身光明」在亞蘭文是指「全身發光/發出榮光」的意思。只要一個人的“生命的方向”不是在於上帝,就會進入可怕的黑暗。

論專一的事奉(太6:24;路16:13)

    在路加這段經文是出現在“不義的管家”之後。馬太似乎是為前兩個討論作結論談話。

「事奉」是服侍。當時奴僕的服事,也只能服事一位主人。「瑪門」猶太人指財利。說明信徒不可能專心的事奉上帝又事奉金錢。

論憂慮(太6:25-34;路12:22-32)

「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和在教會內的信徒來作比較; 說明那是屬世的。

「他的國」是指上帝的主權和旨意的施行。

「他的義」是指遵行上帝的旨意過義(聖潔)的生活。

論論斷(太7:1-5;路6:37-38)

    這段的結構也是猶太人的辯論形式: 先是一個前題,然後是上帝學的解釋,接著是兩個例正來說明這辯論。

「也怎樣被論斷」是指上帝的審判。按照猶太拉比的說法,上帝按照兩種“量器”來審判世界- 慈悲和公義 (Lev.R.29:3)

「刺」希臘文是指細小的乾木削。「樑木」是指支持建築物的大木方。這裡諷刺的說,如果你沒有能力拿掉自己的缺點,就不要去指責你弟兄姐妹的過錯。
                              
論偏見(太7:6)

    外邦人所養的狗是猶太人所卑視的。指明門徒不可以亂把「聖物」給那些不尊敬和不欣賞的人。不能確定「聖物」指何物:有指福音、有指屬靈的東西。信徒必須如前所教導,小心衡量以後,才決定否要把聖物給這些人。

論禱告(太7:7-11;路11:9-13)

在路加福音,這段經文是緊接主禱文和夜裡向朋友祈求的談論之後; 這比較配合路加的上下文。

「祈求尋找…叩門」說明那種的恆切和堅決。這祈求也指明是那種「父–子」的關係。

金律法(太7:12;路6:31)

    聖經學者們稱這為“金律法”。總結了「律法和先知(也就是聖經)的道理」。可反映出耶穌所提出的律法是積極性的。

兩條門路(太7:13-14;路13:23)

    兩條門路的觀念可以在申30:19和耶21:8中找到,也是猶太教和基督教會常用的觀念。在猶太文件中它是用來教導初信班的人。進了窄門的人就是進了天國,也是進入永生。進「窄門」有意指明門徒進入天國是要準備付代價的,並且是全心全意地走永生的道路。

論假先知(太7:15-20;路6:43-45)

    這談話為當時教會提供了辨認假先知的方法:就是從他們的果子認出他們來。

    假先知是指在教會中的假先知。主有預言他們的來臨(太24:11,24)。在《十二使徒的教導》一書中注重辨認假先知的教導。假先知很容易被當著是善良的綿羊,但卻是「披著羊皮的狼」。

    果子,也就是指他們的行為。《十二使徒的教導》中說:按他們行為的好壞,真和假先知可以辨認出來。

論真假事奉(太7:21-23)

「當那日」指末日審判的日子(瑪3:17-18)。

「主」是門徒對耶穌的通稱。也是當時教會中對耶穌基督的稱號。相信當時有許多人常說「主啊」的人不一定是真的信徒。

遵行天父旨意,應該是指遵守耶穌的教導:登山寶訓就含有這些教導。

兩種根基(太7:24-27;路6:47-49)

    整個登山寶訓是以一個兩種根基的比喻(路加這樣說)來作結束。重點在於聽道要行道。聽懂的人,就是聽道會行道,就如把房子建在磐石上。

    磐石在這裡是代表耶穌的教訓,把根基建在磐石上就是說要門徒服從這些教訓。                          

結語(太7:28-29;路7:1;可1:21-22)

    每一個談論都有清楚的結語(太11:1;13:53;19:1;26:1)。

    耶穌的教訓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猶太人)的文士一般常引用許多拉比的話:耶穌教訓是直接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不像文士們必須:「按某某拉比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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