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 星期三

死人復活的神蹟

    福音書三次記述耶穌使死人復活。使徒在傳福音時,耶穌的復活及死人復活是必然傳講的信息,甚至說如果信徒死了沒有復活的話,那他們所信的就是枉然。希臘文化中不相信死了的人會復活。猶太人卻相信死人會復活。死人復活的神蹟顯明了上帝國的權能和耶穌的大能,戰勝最後和最大的仇敵死亡。

拿因城寡婦之子的復活(路7:11-17)

    6:12-7:50算是一個非馬可部份(意思說資料不是參考馬可而來)。這部份注重描述彌賽亞的工作。在第七章,路加說明疾病(7:1-10)及死亡(7:11-17)與彌賽亞的關係,指明彌賽亞勝過疾病與死亡。以賽亞書曾預言在彌賽亞時代「死人要復活」(賽26:19),就如耶穌所行的神蹟說:「死人復活」(路7:22)。

一.行神蹟的情況(7:11-13)

  當耶穌醫治了百夫長的僕人之後,就到拿因城去(離開拿撒勒約 六英里)。當時門徒及許多人也跟隨耶穌。將近城門口時,剛好有一個喪禮把死人抬到城外的墓場去。

    當耶穌知道這葬禮的情況以後,就安慰那寡婦,吩咐她不要哭。耶穌就走到棺木面前,然後吩咐那死了的孩子復活。路加的描述有五點必須留意:

a. 路加形容有兩組人相合在拿因城的城門口。

b. 兩組人的數目也不少,他們都成了這神蹟的見證人。

c. 在第十二及十三節中,四次使用“他”;為要指明是那寡婦。

d. 耶穌行神蹟沒有其他的原因;不是婦人的信心,不是人的要求,完全是耶穌憐憫的心。較前醫治百夫長的僕人是因為信心的緣故。

e. 路加指明是死人被抬出來,也是死人坐了起來。

二.所行的神蹟(7:14)

    百夫長的醫治是隔開了一段距離,這死人復活是耶穌親自走上前去行神蹟。耶穌的作法只是“吩咐”說:「少年人,我吩咐你起來」。相信這事有意與以利亞使婦人的獨子的神蹟相比。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並且大聲求告耶和華(王上17:21),耶穌卻不費絲毫之力。耶穌是向那死了的人直接說話,不是向上帝祈求禱告。

三.神蹟的結果。

    神蹟是立刻生效的:孩子是立刻坐起來並且說話,耶穌也把那孩子交給他母親。

「交給他母親」這句話與以利亞的一樣。第十六節記述見証人的三個反應:「眾人都驚奇」,另外,眾人歸榮耀給上帝說「大先知在我們中間興起來了」及「上帝眷顧了他的百姓」,第三個結果是這事情傳遍了猶太及周圍地方。這引起遠在監獄裡的施洗約翰要差人來問清楚。耶穌是先知是路加要表明的意義(路4:24;24:19)。

神蹟的真確性:

a. 整個神蹟過程是那麼栩栩如生。細節也符合當時的處境。

b. 不可能是想像的虛構的故事。路加不可能因為以利亞的神蹟而虛構這個神蹟故事。把兩個神蹟的記述詳細分析時,當中的異別之處至少說明路加並不是受以利亞的影響。

睚魯女兒復活的神蹟

(可5:21-24,35-43;太9:18-19,,23-26;路8:40-42,49-56)

    這是唯一復活的神蹟出現在三卷福音書。馬可的記述比較詳細,路加的比較短,馬太的只有馬可一半的經文。三個記述都被醫治患血漏的女人的神蹟相隔著。整個背景沒有清楚交待。馬可與路加記述是耶穌在格拉森醫治了被鬼附的人,然後“回來”(迦百農)。馬太記述這神蹟發生是耶穌在馬太家吃完飯以後。相信沒有互相衝突,格拉森的事可能是在耶穌呼召馬太以後及在馬太家吃飯之前。

相同之處:三卷福音書統一的資料

    一位管會堂的人走向耶穌並請求耶穌醫治他的女兒。耶穌跟隨他出去,但是在半途卻因醫治患血漏的婦人而停下。後來有人報告說那女兒已死了。當耶穌進去屋子時,見到許多的人在哀哭並說那女孩只是睡了而不是死了。眾人就嗤笑他。耶穌拉著女兒的手呼叫她起來。

以下是值得我們留意的事:

一.管會堂的。馬太只是用領袖(原文),馬可及路加說明是管會堂的。管會堂的是一個地方猶太會堂七位委員會的主席。相信這人已認識耶穌,那時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聚會時(可1:21-22,39)。

二.那女兒。三卷福音書皆用「年幼的女孩子」來形容這女孩。路加指明她是獨生女,只有十二歲。

三.哀哭的情況。眾人為這件事哀哭。可見那女孩子已真正的死了。馬可指明這哀哭聲好大。

四.死了與睡了。三位作者同樣的記錄說「不是死了而是睡了」。

五.嗤笑。那班哀哭的人聽到耶穌的回答而嗤笑他。相信這班是被請來增添悲哀氣氛的人,所以在這樣的場面可以笑起來。耶穌不得不把這些人趕出去。

六.復活。耶穌先是拉著女孩的手,並且用亞蘭文叫那女孩子起來。馬可特別把這句亞蘭文記錄下來並翻譯出來。那女兒是自己坐起來。

如果比較這三段經文,不難發現馬太及路加可能是依據馬可的資料。

這神蹟所有四個重要意義:

一.那管會堂的信心。耶穌甚至向他的信心挑戰。相信他曾見過患血漏婦人的信心。

二.也只有約翰、彼得、雅各及那管會堂的可以親見耶穌所行的神蹟。

三.記錄說那女兒立刻復活,並且可以吃東西。

四.耶穌吩咐他們不可叫人知道這事。當然,這是無可能的事,風聲還是傳遍了那地方。

神蹟的真實性

    一般上,反對的人會說那女孩子只是在昏迷當中,而不是完全死去。按管會堂僕人的報告,及請來許多哀哭的人的出現,可肯定的說那女孩子已死去。三卷福音書皆同時記述這神蹟,可見這神蹟的真實性。

使拉撒路復活的神蹟(約11:1-44)

    一般上聖經學者把約翰福音的第一至第十二章稱為是「神蹟(記號)的部份」。因為這部份經文中記錄七個神蹟,而拉撒路的復活是最後的一個神蹟。

這神蹟的記述有三部份:

. 佈景(11:1-6):有人把消息傳到在約旦河外伯大尼的耶穌那裏告訴他說他的朋友說拉撒路病了。拉撒路是馬大與馬利亞的弟弟。

. 事件過程(11:7-37):等時候到了,耶穌就向門徒建議說到猶太的伯大尼去探望拉撒路。拉撒路死後的第四天,耶穌就到了伯大尼,馬大,後來馬利亞,出來迎接他。兩人與耶穌對談了一些話。耶穌要求去看拉撒路的墳墓。

. 解決的方法(11:38-44):耶穌吩咐人把墳墓前的石頭挪開,向天祈求,然後大聲喊叫拉撒路出來。拉撒路出來,還裹著布,耶穌叫他起來行走。拉撒路真的復活了,後來還與耶穌一起吃飯呢(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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