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福音書皆一致認為福音的“前奏”(prelude)是施洗約翰的傳道工作。初早期教會也肯定這看見(徒10:37)。約翰的工作有二大特色︰他應驗了舊約先知的預言;他以先知身份預言彌賽亞的來臨。
路3:1-6︰
該撒提庇留(Tiberius, AD14-37)在位十五年應該是公元29年。該撒亞古士督(2:1)死於公元14年8月19日。後來提庇留續位。如果耶穌是出生於公元前4年,這時他應該是33歲。如果是出生在公元前1年,那耶穌應該是31歲。這裡所提起的希律就是希律安提帕(路23:12)。他是殺人王大希律(太2:16)的兒子。這段經文中出現那麼多的名字目的要說明路加是以當時歷史學家的手法詳細正確(路1:1-4)記述所發生的事。
「撒迦利亞的兒子…話臨到他」就如其他舊約先知開始事奉時的記述一樣(耶1:1;何1:1;珥1:1),指明有上帝的印証,也是猶太人接納先知身份的印証。
亞那是在公元6至15年作大祭司。該亞法才是當時在位的大祭司,該亞法也是亞那的女婿。在這裡,以及在徒4:6,提起這位退休許久的大祭司的名字有意說明他才是當時有影響力的大祭司,在幕後控制大權。
各福音書都有記錄約翰所傳的道理:路加和馬可記錄一致。說:「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馬太卻是「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明顯地,各福音書作者都確實知道約翰是傳「悔改」的道。悔改(repentance)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指“心意的回轉”,也就是把遠離上帝的心意,或是對俗世的追求或是拜偶像的心意,回轉專心事奉上帝。並不含有基督教“向罪悔改”的意思。
「傳講」(kerusso)也就是“講道”。 耶穌和門徒的宣講也用同一個字眼來形容(路4:18,44;8:1,39;9:2;12:3;24:47)。約翰福音使用「見證」來形容施洗約翰的傳道。傳道的地方是在「猶太的曠野」(馬太),約旦河旁(馬可,路加),伯大尼的地方(約翰),相信都是同一個地點,只不過使用不同的字眼。約翰傳「道」的內容是悔改,形式是洗禮。對猶太人來說,洗禮是潔淨(污穢,罪)的外表形式。悔改說明洗禮的功效在於內心。相信約翰所說的「赦罪」是這意思。洗禮,或是猶太人所說的潔淨禮,是猶太人的宗教習慣,凡是犯了律法,或是接觸了污穢的事情,皆可以要求祭司去執行。約翰所施的洗禮雖然含有以上的意思,也是一個特別記號,目的是比較耶穌將要帶來的聖靈與火的洗(太3:11;可1:8;路3:16)。
約翰的工作被視為是應驗了以賽亞先知書40:3-5的預言。路加把整句經文直接引用出來。其他的福音書只是簡略的引用(太3:3;可1:3;約1:23)。馬可的引用稍為奇異:前半節是從瑪3:1或出23:20而來,卻說是從以賽亞書而來。相信馬可把關於彌賽亞的預言都歸給以賽亞書,因這卷書是預言彌賽亞最多的先知書。後半節是引用自賽40:3。
「修直主的路」是一種詩歌式的表達。說明約翰為彌賽亞做舖路的工作,先準備了許多悔改的人,致使他們更容易歸向主基督。
可1:6;太3:4指施洗約翰的裝份如同以利亞(王下1:8)。蝗蟲和野蜜不只是曠野的食物,也說明他是一位不吃肉類的虔誠人。當時的曠野住了一些以聖潔自居的猶太人,例如在死海邊的昆蘭人,在曠野的愛色尼人等。一般聖經學者認為約翰喜歡住在曠野,並不是表示說他就是一位喜歡住在曠野的愛色尼人(Essenees)。
以上兩段經文的資料是一樣的。聖經學者相信是來自同一個源頭,或是互相依賴資料。這段談話似乎是針對著一班想受洗卻沒有悔改心的猶太人。
路加用「眾人」,馬太特指「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法利賽人是當時解釋律法的人物。撒都該人多數是貴族,在當時多任職祭司或政府官員。他們皆自認為是得了亞伯拉罕的祝福必然得救(約8:39;羅4:12;路13:16;16:22;加4:22-31;來2:16)。他們代表當時的猶太人。馬太常描述這兩類人是反對耶穌的人物(太16:1,6,11)。
「毒蛇的種類」代表撒旦的子孫(約8:44);是犯罪的子民,和亞伯拉罕的子孫相對。
路3:10-14:
這裡記錄施洗約翰教導的倫理內容。內容乃是強調愛和公義。這記述只有在路加福音出現。
「結果子」指好/壞行為(詩1:3;耶17:8;使26:20)。「好果子」的意思是好行為或有愛心的行為。不結果子的樹就自然會被砍掉。也說明了受審判的迫切性。耶穌也使用同一個比方(太7:19)指明信徒必須結好果子。石頭(原文:磐石)中出亞伯拉罕的子孫,可參考賽51:1。「好果子」在這裡是指「愛你的憐舍」;如同舊約教導(利19:18)一樣。
當時的猶太人稅吏只是羅馬官長的代理人。常以長官的命令來向農民和小商人收過多的稅,以圖中飽私囊。軍士們也常用暴力協助稅吏收稅。
路3:15-17 (太3:11-12;可1:7-8;約1:19-22,25-28):
約翰的行為引起許多人懷疑–百姓(路加)、從耶路撒冷來的祭司和利末人(約1:19)–他可能是基督。各人用「基督」(翻譯舊約的彌賽亞(受膏者)),可見當時的人是等待彌賽亞的出現。約翰福音清楚記述施洗約翰的回答(約1:17-22):「我不是基督」,「我不是[以利亞]」,「我不是[那先知](申18:15)」。猶太人相信以利亞會回來(瑪3:1)。
猶太傳統裡也相信有一位先知會回來幫助他們(馬加比一書4:46;14:41;以斯拉四書2:18)。
聖靈與火的洗(馬可、約翰沒有記錄「用火」)也是舊約所預言的洗禮(珥2:28)。「火」在猶太人的觀念裡常含有審判的意思(珥2:28;賽4:4;29:6;31:9;結38:22),我們相信「火」在這裏也含有這個意思,因此馬太和路加有意說明耶穌的到來不只是以水施洗,也將會帶來審判的工作。耶穌的審判就如糠梢被不滅的火燒了,或是不結好果子的樹被砍下來丟在火裡。
路3:18-20 (可6:14-29):
路加和馬可似乎要說明約翰(代表舊約時代)的事奉工作須要停止以後(約翰下監)耶穌(代表新約的開始)才出來工作。
施洗約翰,按當時猶太人的律法,指責當時巴勒斯坦地(加利利)的分封王希律安提帕(3:1)。希律是娶了(公元26年)他的兄弟腓力(可6:17)的妻子希羅底,是不合理的行為(可6:18),因此約翰被收在監裡。約翰也因為這事而使希羅底懷恨在心,後來借機會斬了約翰的人頭(可6:14-29)。
「另添了一件」惡事,約翰指出安提帕把施洗約翰收監也是一件惡事。
約翰福音另外記錄了一些關於施洗約翰的事蹟:
「解鞋帶也不配」這是當時奴僕必須為主人做的工作。施洗約翰是表明他的謙卑態度。
「看哪!上帝的羔羊…」不知這觀念從何而來,相信是從賽53:6-7歸納得來。
這羔羊的意義可指耶穌把自己當著是逾越節的羔羊(出12:3),為世人的罪代死。
「因他本來在我以前」施洗約翰承認基督的先存性(約1:15)。
「耶穌…施洗」只有第四福音書記錄耶穌“施洗”。當然,耶穌並沒有親自施洗,約4:2指明是他的門徒施洗。
「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施洗約翰以此比喻來表達他與耶穌不同的身份和角色。施洗約翰作為新郎的朋友應該為他所服侍的新郎耶穌而高興。這比喻多次被舊約(賽62:4-5;耶2:2;何2:16-20)及新約(可2:19;林後11:2;弗5:25-27;啟21:2,9;22:17)取來應用。
「他必興旺,我必衰微」施洗約翰願意謙卑地接受這事實。
結論:施洗約翰,作為舊約傳統裡最後和最大的一位先知(路7:28),清楚他的身份和應該扮演的角色,在耶穌出現後,願意謙卑接受自己的角色,並退下這歷史的演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