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8日 星期日

希伯來的詩歌

  舊約一再出現詩歌,即便是在敘述文中,也處處點綴著兩行句,或者一段較長的詩文,以便於記憶;而預言更以這種體裁為主。雖然詩篇是聖經裏詩歌體的主幹,並由馬所拉學派(Massoretes附加了一套別緻的音調系統(約伯記與箴言也有),但是詩篇本身也受詩歌的環境包圍,而且植根於通行已久的詩歌傳統之中。

   希伯來詩歌的形式柔勒遷變,可以在各種情形下廣泛使用:如,一句箴言、一則謎語、一席雄辯的陳詞、一個禱告,或一則感恩,這些信手拈來的例子,都能不費 周章地套入其節奏;因為它的韻律不在於一句有多長,也不在於預先訂妥 的抑揚音節,而是譬如,一個短句或是片語中有三到四個重音,再配上相對長度的回應句,如此讀出其韻律。強音節之間的弱音節數目沒有限定,而在一首詩中,某 行之內強拍的計數也有變化的自由。總之,不乏發揮的餘地。

  有時在譯文裏,我們仍可感到韻律的痕跡,如果譯詞恰與希伯來文成對應的話。後者的對句中偶爾會出現兩個、四個強拍,或是更多,但最常見的韻律是三比三,舉詩篇二十六2為例:

耶和華啊,(求你)察看我,試煉我;
 熬煉我的肺腑心腸

其下一首詩,第二十七篇,則大多是三比二,譯文中也顯示出來;以第一節為例:

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
 是我所怕的呢?(和合本:我還怕誰呢?)

這種三比二的韻律,常被稱作 qi^na^ (哀調),因為它戛然而止,暗示已成為定局,因此為哀歌(如在耶利米哀歌)和輓曲(如:賽十四12以下)所愛用,然而這種成定局的含義也同樣可以表達喜樂與信靠,如詩篇二十七篇所充分展示的。

  不但單一句子有彈性,大段落中也有。我們所說的兩行句導論〔couplet,或按奧伯萊(Albright)的稱法,bicolon〕,有時可以擴充成三行句(triplot,或 tricolon),而達到更大的高潮,如詩篇九十二9

因為,看哪,你的仇敵,哦,耶和華,
因為,看哪,你的仇敵都要滅亡;
一切作孽的也要離散!

同樣,就整篇詩而言,若有同長的詩節(stanza),毋寧說是例外,而詩節甚至沒有清楚的定義。有的時候,詩中的重複句譜出匠心獨運的設計,如詩篇四十二至四十三篇,其中的重複句(詩四十二511,四十三5)帶些變化,但貫穿全篇;另有些時候,字母詩(acrostic)則獨樹一格(詩篇一一九篇發揮得淋漓盡致);不過大多時候,詩人的思路可以自由決定那一種形式最自然。

  但是希伯來詩歌的基本特點,不是外在的形式或韻律,而是對句中彼此在思想上如何匹配或呼應。有人稱之為思想的韻律,但是一般稱之為「對句法」(parallelism),這個詞是十八世紀的婁斯主教(Robert Lowth)引進的。譬如詩篇103:10的兩行句,便顯而易見兩行的意思相同:

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
 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

這種形態的對句法,第二行(有時為次一節)不過是加強第一行的思想,使其內容得以豐富,整體的效應則更形恢弘、深刻。含義相同的對句彼此之間縱有細微差別,亦不宜過分強調,因為二者是相輔相成,而非互相競爭。舉例來說,詩篇八4的「人」與「世人」,六十三1的「我的身」(和合本作「我」)與「我的心」,都是相配的,而非作對比。

  然而,單用同義詞未免沉悶乏味,故形態上有許多變化。例如,上面引過的詩篇九十二9和九十三3

耶和華啊,大水揚起,
 大水發聲;
  大水波浪澎湃。(此句和合本只譯作「波浪澎湃」)

讓第二行,如同第二波,凌駕在第一行之上,而第三行又凌駕在第二行之上。這種叫「高潮對句法」(climactic paralIelism)。

  還有好些不同的方法,可以更動配對的規律性,例如,第二句只擴大形容第一句的某一特色,以詩篇一四五18為例:

耶和華與凡求告祂的相近,
 就是凡誠心求告祂的。

或者,第二句作為補充,或作配對,而非其回應,如在六十三8

我心緊緊的追隨你,
 你的右手扶持我。

  這個例子有點類似婁斯所講的第二類,「反義對句法」(antithetic parallelism),這點無需多作說明。我們最熟悉的例子,莫過於箴言十章以降各章,以及教導性的詩篇,如三十七21

惡人借貸而不償還,
 義人卻恩待人,並且施捨。

  除了以上同義與反義兩類之外,婁斯還加第三類,他稱之為「綜合或建設對句法」(synthetic or constructive parallelism);其中「各句僅在結構上……彼此呼應」。婁斯將所有不在前兩種範疇內的對句,都歸於第三類;這種歸法為近代各派學者跟隨並提倡(不過他們大多再將之分出一到兩小類)。然而,有些婁斯所用的例子,其實可歸入同義對句法(如:詩篇十九7以下,六十二11上);至於其他的,最好放棄「對句法」一詞,而逕稱兩行句就可以了。許多這種句子,到了第二行時,思想和字彙都向前發展,並不回顧第一行。

   最後還要強調的一點,也是婁斯所觀察到的。這種詩歌的形態,在翻譯過 程中,比起任何其他詩體損失都少,這點叫人驚異。因為許多文學,其詩歌之所以為詩歌,主要繫於用詞的巧妙與關聯,或在於特殊的韻律,這些特徵即使在譯為相 近語文時,也會大為失色。任何一份德文歌謠演唱會節目單上的註解,都可以證明這點!可是詩篇的韻律和意象,卻更為寬廣、簡樸,幾乎移植到任何一種土壤裏, 都能生存下去。最重要的事實是,對句法重在意義而不重在聲律,它可以在另一種語言中重現原有的主要功能,而其力勁與美感幾乎毫不受損。這實在是上帝的安 排, 要叫「全地的人」,都來「歌唱祂名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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