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事神學(Narrative theology)是
在北美興起的一個十分重要,且極具影響力的神學運動。廿世紀七十年代的時候,一群與美國耶魯大學神學院有關的神學家有感於《聖經》的權威、基督教信仰與價
值觀面臨嚴重的挑戰,並在美國的社會中急遽地式微,在此同時,教會和神學對外無法提出有力的因應之道,無論是哲學、心理學、社會學都對聖經提出許多看法,
認為西方文明建基於傳統的基督教神學,他們認為西方文明已經不能一枝獨秀了,因此紛紛地向東方文明學習。此時,傳統的神學又面對當代的存在主義或後現代主
義的挑戰,所提出的辯駁又乏善可陳,聖經的權威對內亦缺乏有效的凝聚力與共識,因而提出敘事神學理論。
敘
事神學的主要特色在於它著眼於和基督教神學相關的文字記載,特別是《聖經》裡面記載的故事。簡單地說,敘事神學家發現,耶穌在福音書中,總是以「故事」的
形式表達出來,甚至從舊約的摩西五經來看,整個基督教信仰的表達,似乎都是以「故事」作為最主要的形式,因此「敍事」在基督教《聖經》中佔著非常大的比
例。我們可以這樣說,聖經之所以有意義是因為他是通過「故事」而獲得意義。是上帝自己用啟示的方法,聖經作者敘述上帝與人之間的過程,聖經不是以一種教條
式、系統式或理論式來表達上帝與人的關係。兩位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漢斯‧弗萊(Hans Frei)以及史坦利‧侯活士(Stanley Hauerwas)的敘事神學理論。
傳統的系統神學或訴諸“寓意”解釋聖經敍事部分,或從狹隘的歷史性觀點出發將其解釋為過去發生的事件,或出於為了解說教義的目的,認為敍事是以故事形式出現的關於教義的陳述,有些福音派的人認為,只有保羅書信的聖靈觀才值得做神學的材料,他們說保羅書信比較屬於「神學性」,而路加所寫的使徒行傳是比較屬於「歷史性」。
施同德說得好,他說:『路加是「描述」聖靈在初期教會歷史中的角色,保羅則把聖靈的位格和職事,「教導」讀者。』
「敍事神學」試圖從敍事本 身的特性出發去解釋敍事,敍事不僅僅敍說歷史的事件,而且也在說明它們的意義,說明為什麼會發生這些歷史事件,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結局,例如使徒行傳第二章五旬節那一天門徒被聖靈充滿的事件,以及第八、第九、第十與第十九章的五旬節經驗。
《聖經》的敍事表明,歷史是統一的,是有一定的發展方向的,上帝是歷史 命
運的主宰者,上帝主持著公義,上帝通過啟示為人類立法和制訂道德規範。但是上帝的啟示是在歷史的過程中逐步進行的,同時上帝給人自由,讓人自己作出選擇,
並且讓人對自己的抉擇承擔責任。於是,當讀者閱讀聖經敍事的時候,會把自己帶到這種敍事的意義尋求中去,會發現自己是在與聖經敍事意義的啟示者和救恩歷史
精神的承擔者也就是直接與上帝對話了。
敍事神學致力於通過應用現代詮釋學研究成果闡述聖經敍事的意義,從而把基督教神學建立在活生生的聖經文本的基礎上。
有一位作者蓋文.海曼(Gavin Hyman)寫 了一本書「後現代神學的困境」,作者指出說,後現代神學家都是「敘事」的神學家,並且用「話語」、「文本」、「敍事」、「解構」等來敘述他們所詮釋的神 學,蓋文.海曼也在敘述後現代與現代之間的困境,敘述後現代神學,並且透過修辭來進行游說。按著蓋文.海曼對敘事神學家的定義與後現代主義神學家是一樣 的,那些敘事神學家所常用的方法論就是從結構主義延伸而來。
西
方傳統文化的特點是重視中心、維繫結構、尊重歷史等等,而後現代主義則反其道而行,以逆向思維分析方法極力推崇邊緣、平俗、解構、非理性、歷史斷裂等等,
儘管它具有矯枉過正、走向極端的片面性,卻也在提醒我們對於社會生活和文化生活中非主流一面的注意,提示我們在分析社會生活、文化生活時要辯證地看待理性
與非理性、中心與邊緣、崇高與平俗、結構與解構、連續與斷裂等關係,這有利於我們辯證地吸取西方傳統文化與後現代主義思潮各自可取的一面,而抛棄其各自的
缺陷。
在「二十世紀神學評論」第九章的結論中,戈德堡提出對敘事神學的三個問題:
一、故事與經驗之間的關係───真實的問題。
二、如何解釋才能 對故事有正確的了解───意義的問題。
三、倫理相對論的指責───理性的問題。
後現代主義受到存在主義的影響很大,對真理、永恆、絕對性都不贊同,我們當然不同意這樣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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