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早期的猶太解經家,甚至對傳道書的正典地位表示質疑。書中的某些見解,的確有前後矛盾之嫌。例如,本書的作者 『傳道者』,可以一方面『恨惡生命』(二17),但另一方面卻又聲言:『活著的狗比死了的獅子更強』 (九4)。而且,傳道書的教訓不時與其他書卷互相牴觸。舉例說,箴言勸勉人要專心尋求智慧,但傳道者卻表示『不要行義過分, 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七16)。他同時還認為,就長遠來說,智慧所能給予我們的,跟愚昧沒有兩樣 (二12-16)。
因著這些原因,在某些猶太解經家捨棄傳道書的同時,另一些解經家則為了讓它具有正典的地位而扭曲其解釋。傳道書的亞蘭文意譯本,便是一個好例子。它一開始便明確指出誰是作者——這本是書中刻意隱藏的——認定了傳道者乃所羅門。然而,所有評鑑學者和大部分福音派的解經家卻認為兩者並非同一人。書中有極多經文,不可能是出自一位皇室人員的手筆(四1-3,三8-9,八2-6)。 但亞蘭文意譯本則認定作者是王,而這看法亦在某程度上促使猶太人接納本書。這個譯本更為了把傳道者/所羅門溯造成一位宣揚正統教義的教師形象,於是對個別經文的解釋極盡扭曲之能事。故此,當傳道者提醒人讀書多會身體疲倦時,亞蘭文意譯本則把它解釋為對五經的推崇。
初期基督徒亦採取了同一個方式來解讀本書。值得留意的是,新約從來沒有直接引用過傳道書。在第一世紀的教會中,只有《黑馬牧人書》(Shepherd of Hermas)提過本書,但亦只是套用最後兩節經文。直至第三世紀,有關傳道書的註釋才首次出現。
初期教會的解經家會透過寓意解釋來發掘經文中的神學含義。例如,傳道者經常在話語之間忠告讀者,要享受吃喝之樂,這被解釋為勸勉讀者要守聖餐,一同分享主的身體和血。安波羅修(Ambrose)認為四章12節所提到的三股合成的繩,是指到三位一體的教義。
有關傳道書的解釋問題,一直持續至今天。某些學者仍然支持作者是一位教導正統教義和持守積極人生觀的教師。按照這種方式來理解,本書在神學上的貢獻,乃在於肯定了箴言的智慧傳統,以及鼓勵人在這個墮落的世界中,享受它僅有的少許樂趣。
可是,這種看法根本沒有考慮到本書的寫作架構,同時亦把書中某些較為消極的地方視為次要。要不然,則將個別的字詞和經文作出牽強的解釋,用以配合 那預先為本書設定的理解。相反來說,在理解本書的時候,最合理的第一步,是考慮到當中出現兩位發言人:第一位是一章l2節至十二章7節,用第一人稱代名詞自稱的傳道者;第二位是一位佚名的智慧人,他以第三人稱(一1-11,十二8-14)來向兒子(十二l2)介紹傳道者。事實上,第二位發言人才是本書的敘述者/作者,傳道者的說話乃是一段很大的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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