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0日 星期三

文法分析

    這裡「文法分析」要作的是對原文每個字的分解 (parsing),並註明其意義。在新約解經方面,這自然指的是希臘文(不是中文或英文)的文法分析。

    解經問題的關鍵在於理解希臘文的動詞時態 (tense)。希臘文的動詞時態和英文不同,它主要不是表達時間(過去、現在、未來),而是表達「型態」 (aspect)——它是哪一種動作。希臘文動詞有三種型態:
  • 點態 (punctiliar):僅表達動作發生,沒有特別其他強調 (有時強調「一次的」動作,所對比的是線態的「持續的」動作)
  • 線態 (linear):強調動作的持續性或經常性
  • 完成態 (perfect):表達動作本身完成,但動作產生的果效持續
    點態動作通常用「簡單過去式」(aorist) 表達,而線態動作通常用「現在式」(present) 或「未完成式」(imperfect) 表達。
    所以,當三9約翰說基督徒不犯罪、不能犯罪時,兩個動詞都是用現在式,意為「基督徒不會、也不能持續地犯罪」,而二1兩個「犯罪」都是簡單過去式,表示基督徒還是有可能偶而性地犯罪,所以要勸誡他們不犯罪,若是偶而犯了罪,要懂得認罪。他們的中保主耶穌會確保他們和上帝的交通沒有阻隔。

    聖靈的重生給了我們一個全新品質的生命——這是上帝兒子自己的生命,當然是不持守在罪中的生命。但是上帝在祂的智慧裡,選擇不馬上根除我們的「舊我」,所以這個舊我偶而還會發作,叫我們偶而犯罪。

    讓我多說兩句,這雖然有點離題,但因為很多人被這件事困擾,我想藉此機會澄清一下。注意二1中 保的工作是關乎交通的,不是關乎得救的,因為這段聖經是對基督徒講的,基督徒已經得救了。基督徒犯罪不會導致他失去救恩,不管他認罪不認罪(因為救恩從來 就和他的行為無關,完全只在乎主耶穌完成的救贖大工)。認罪和不認罪的差別不是他會不會失去救恩(他不會),而是他能不能和上帝交通。基督徒如果犯罪而不 認罪,他和上帝中間的交通就出問題,他禱告上帝也不聽。

    一個基督徒不能和上帝交通是很痛苦的,因為這與他現在的生命本質背道而馳(記得他現在的生命就是上帝兒子自己的生命)。舊約大衛的例子很清楚,「我閉口不 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哀哼,而骨頭枯乾精液耗盡」(詩卅二3-4)
    所以勸勉基督徒,若不幸犯罪時,不要坐在那裡灰心沮喪,甚至被撒但迷惑去懷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基督徒,而是快快回到上帝面前認罪,我們的福氣與喜樂就會再回來。
 
    實際上,「文法分析」要作的應該包括以下各項:
  1. 分解重要動詞,並註明其意義(如上例所示範)
  2. 註明重要的「格」(主格、所有格)並其意義
  3. 註明分詞(Participle)與不定詞(Infinitive)的功能
  4. 註明重要的質詞(Particle)與介繫詞(Preposition)的功能
  5. 註明關係代名詞(Relative Pronoun)的前述詞(Antecedent
  6. 註明字詞次序(Word Order)的意義
  7. 註明條件句並其意義
  8. 註明多餘的字詞的意義
  9. 註明其他不尋常的文法用法,並討論其意義

    順便一提,很多人問「需要學習希臘文嗎?」

    希臘文對於解經的價值是無法取代的。如果上帝給你學希臘文的機會,趕快感謝上帝並掌握那機會。「你絕對不會遇著一個後悔學習希臘文的人」,「如果有人跟你說希臘文不是很必要,你可以肯定他沒有學過」,只是兩個常見的引述。    如果你有選擇的話,選擇學習希臘文吧!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