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的寓意法學派(Allegorization)
寓意解經法相信,在經文可見的字面意義底下,還有一層真正的意義。
有一種文學的體裁,就稱爲寓意法。作者用這種方法寫作時,故意把他要講的資訊寓於歷史外表形式之下。本仁約翰(Bunyan)
之天路歷程(Pilgrim’s
Progress)就是採用這種體裁。聖經中也有一部分用寓意法寫成。假如作者明白說,他所寫的是寓意故事,並說明解釋這故事的線索,那麽解釋起來就不會
太困難。但是,如果我們假定,某一份文獻含有隱秘的意義,而又沒有解開這秘密的線索,那麽解釋起來就很困難。事實上,我們最基本的問題乃是,要確定這一份
文獻是否真的有隱秘的含義。如果有,其次的問題是,這個隱秘的意思,是出於作者自己的意思,或是解釋者自己加進去的。假如沒有什麽暗示、線索,讓我們看到
某一段文字是寓意故事,以及原作者借著這個寓意故事所要教導的東西,那麽我們就是站在一個十分不穩定的根基上。
寓意解釋法是從古希臘開始的。希臘哲學家一方面欣賞古希臘荷馬(Homer,
主前九世紀)及海希奧德(Hesiod,主前八世紀)的著作,幾乎把他們的著作視爲希臘人的“聖經”,神聖不可侵犯,另一方面卻因他們描寫神祗的淫行及神
祗的擬人化大感困窘,特別是那些空想、怪異、荒謬和不道德的東西。爲瞭解決這種宗教傳統和哲學傳統之間的矛盾,他們就採用寓意法解釋宗教的遺産。他們不按
字義來解釋諸神的故事,他們認爲在這些作品字義的下面,含有秘密的、真正的意義。
猶太人的寓意法學派
埃及亞曆山太(Alexandria)的猶太人深受希臘哲學影響,但他們也面對一個難題,就是他們怎能同時接受舊約又接受希臘(特別是柏拉圖)的哲學呢?
他們解決的方法與希臘哲學家們所採用的相同,就是將舊約靈意化,以挽救他們民族的聖書。亞曆山太的猶太人關注舊約中的淫亂及神格擬人化,正如希臘哲學家們
一樣。因爲有許多希臘人住在亞曆山太,猶太人受他們影響,很容易便將舊約靈意化,也同時接受了希臘哲學。他們認爲這是一種護教方法,借此可以向希臘人辯護
舊約。
亞曆山太最出名的兩個猶太靈意解經家是主前一百六十年的亞裏斯多布魯斯(Aristobulus)
和斐羅(Philo, 主前20 - 主後54)
。斐羅不是說字面的意義沒用,他只是認爲,字面意義乃是瞭解程度還不夠成熟的水平。字面的意義是聖經的身體,而其寓意乃是聖經的靈魂。按照他的看法,字面
意義是供未成熟的人讀的,而字面底下的寓意則是供成熟的人讀的。斐羅認爲撒拉和夏甲代表德性及教育,雅各和以掃代表精明及愚昧,雅各枕在石上休息代表魂的
自我操練,會幕及聖殿中燈檯的七支粗杆代表七大行星...像這樣的寓意解經法,你可以在許多以後的人的著作中看到,這些都遺傳給基督徒的教會。
早期教父的解經
寓意解釋的體系,是由異教的希臘人興起,被亞曆山太的猶太人所採用,接著又被基督教會所繼承。一直到改教運動以前,這種解經體系,大體上主宰著教會對聖經的解釋方法。(只有安提阿的敍利亞學派和中世紀的維克多修道派除外。)
早期教父手中的聖經,是希臘文翻譯的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他們有一信念,舊約是一份基督教的文獻,是指向基督。寓意解經法是他們把舊約化爲基督教文獻的基本方法。其次,他們雖然是用寓意法,但確實也強調了福音的真理,不然的話,他們可能早就淪爲旁門教派了。
著名的教父有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 主後30 - 95),彼西底安提阿的伊格那丟(Ignatius of Antioch, 主後35 -
107),巴拿巴(Barnabas),撒馬利亞的殉道者遊斯丁(Justin Martyr of Samaria, 主後100 -
164),愛任紐(Irenaeus, 主後130 - 202)和迦太基的特土良(Tertullian of Carthage, 主後 160
- 220)。
巴拿巴解經的一個典型例子是對亞伯拉罕三百一十八個僕人的描述(創十四:14)。他說三一八的三個希臘字母,每一個都有意思。三百的字母是
t ,代表十字架,十和八的字母分別是 i 和 e ,是希臘文“耶穌”(Iesous)
的頭兩個字母。因此,這三百一十八個僕人成爲耶穌釘十字架的預表。這種將數位靈意化的方法稱爲 gematria ,今天不少人還採用它。
至於遊斯丁,愛任紐和特土良,他們的靈意解經往往是爲了護教,對抗當時的異端如馬吉安派(Marcion),
諾斯底主義(Gnostics)。他們強調基督徒應該接受舊約,因爲其中充滿了預表。他們也認爲聖經是教會的財産,面對異端最佳答案是“信仰準則”,即教
會所持的正統教導。這些教父不知不覺中爲以教會傳統作爲最高權威的觀念鋪路,後來成爲中世紀的主流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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