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日 星期四

古今釋經學的一些派別(5)

中世紀天主教解經理論
 
斷言中世紀惟一的解經方法是寓意法,這未免太過於偏頗。但是,如果說寓意法是中世紀最佔優勢的解經方法則一點也不過分。也有人說,中世紀是解經的荒漠時期,沒有人對解經有任何新穎的創見,教會傳統及靈意解經成為兩大主流。


中世紀時期以貴格利一世(Gregory the Great 540 - 604)為開始,他是羅馬大公教會的第一任教皇。他贊同教父對聖經的解釋,所以他支援靈意解經。 

在這裡我們不再重複他們的寓意解經法,這些跟過去的沒有什麼分別,我們要談的乃是從中世紀孕育出來的天主教解經理論:
 
·                                 天主教學者接受拉丁文通俗譯本是作為公開講學、討論、 講道、和講解之真正具有權威的譯本。按照天特會議第四次會議所列的書目,這一份譯本包括了旁經諸書。這使天主教處於一個很奇特的地位,因為希伯來人用希伯 來文和亞蘭文,而使徒們用希臘文寫聖經。這一份文獻擁有其原始文字,而天主教卻認定翻譯本是真正的權威。如果天主教整個教義都是根據拉丁文譯本而來的,而 後來又發現,它與原始的希臘文和希伯來文有所出入,那豈不是造成紊亂不堪的情況。
 
·                                 天主教解經者必須順服、接受教會所決定的,有關聖經導論的問題,以及聖經各書的作者問題。
 
·                                 凡是教會已經正式解釋過的經文,天主教的解經者必須全部接受。他們說,教會正式解釋過的經文,總共不超過二十節。另外,在某種情形下,教會也表示某些經節不可以作某種解釋。所以,實際上天主教教會正式解釋過的經文不止此數。
 
·                                 採用字義的、歷史的方法解釋聖經,乃是研究聖經的基礎。他們的著名神學家多馬阿奎那(Thomas Aquinas 1225 - 1274)是主張以聖經字面的意義為基礎,然後在上面建立其他解釋。
 
·                                 聖經在經文字義之外,確實還擁有靈意或奧義。多馬阿奎 那自己也是這樣說,他認為聖經可以有歷史、靈意、道德和類推等四重意義,所以把聖經的含義限制在字面意義乃是不合宜的。在這方面,他們以其聖禮和教牧階級 的體系,來解釋舊約聖經,這是把人的意思加進經文去,而不是把經文本身的意思解明出來。
 
·                                 天主教會是聖經的正式或官方的解釋者。教會乃是聖經的 守護者,聖經並不是賜給全世界,而是保存在教會中。因此,教會所擁有的權柄之一,乃是解釋聖經。他們也相信,基督教乃是信仰的寶庫,以口傳和筆錄的方式, 儲存在天主教教會中。他們以為筆錄形式傳下來的聖經,含義晦暗不明,所以必須有一個正式的、官方的解釋者。普通的人沒有資格解釋聖經,因為那是超過他能力 所及的。第一,因此,擁有真傳統(包括口傳和筆錄)的教會,乃是聖經的正式解釋者。第二,聖經中任何一段經文的解釋,都不可以和羅馬天主教的教義體系發生牴觸。天特會議第四次會議主張只有教會有權威解釋聖經,並進一步嚴禁個人私自解釋聖經。
·                                 教父們可以作為解釋聖經的指引,其原則如下:第一,他 們的解釋只限於信仰和道德方面。關於自然和科學或歷史方面,他們的解釋沒有約束力。第二,教父必須為天主教傳統作見證,而不是為個人意見作見證。第三,教 父們必須一致為某種解釋作見證。由於對教父如此的尊敬,所以中世紀的解經,一大部分實際上是在研究教父的著作,而不是真正在作經文釋義。
 
·                                 聖經中晦暗不明或不完全的教訓,要按照教會不成文傳統 的更詳細教訓來解釋。聖經可以解明不成文的傳統,不成文的傳統可以解明聖經中晦暗不明的經文。因此,天主教的學者並不覺得,他一切的教義都必須有完整的聖 經根據,只要聖經有隱約的暗示就夠了。例如,為死人禱告,崇拜馬利亞,認罪,彼得的優越地位等。羅馬天主教的啓示乃是由成文和不成文的兩種形式所保存下來 的信仰寶庫。
 
·                                 聖經必須按照發展的原則來瞭解。他們的神學家相信,新約聖經中的教義只是種子,是會發展,會長大的。所以今天你在座堂中所看到的一切,是以種子的形式存在使徒時代教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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