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3日 星期日

為耶路撒冷募捐之事

 

哥林多後八章1節至九章15節

在雙方言歸於好的情況下,保羅又重提為耶路撒冷教會募捐這個敏感的話題。猶大地於第書記一世紀四十年代的饑荒,使耶路撒冷教會貧困不堪。在保羅看來,這種募捐不但是濟困扶危的善行(參徒十一27-30;加二10),而且也是猶太教會與外邦教會合一和團結的象徵。

自身也極貧困的馬其頓教會曾踴躍捐助,不遺餘力,故提多來哥林多,幫助那裏的教會完成年前即已開始的募捐(大概因與保羅的矛盾而停頓了,參林後八1-7)。

保羅對捐獻所本的原則有3項:

(1)哥林多教會應效法耶穌,祂為人成為貧窮;

(2)捐獻當各盡所能,不在乎多少,因為神所悅納的是施捨之行,而不是施捨之量;

(3)各教會的經濟需均平,不要有人富裕,有人不足(參出十六18)。這經濟均平的原則可應用到分隔兩洲的兩個教會的關係上(八 8-15)。

教會委派提多和另外兩位可靠的弟兄來監理捐募事務(保羅不涉財務的具體工作)。須知教會理財之清廉十分重要,不僅要無愧於上帝,也要在世人面前清白(八16-24)。

保羅指出他無須多談募捐的意義,因為哥林多教會在年前開始捐獻時即已有清楚的認識;保羅此次只是加以督促,希望當他率各教會代表攜各自的捐項到達哥林多時,捐款業已備齊,且不會讓人覺得富足的哥林多教會竟然未有預備,因為保羅早曾誇讚過他們在年前那次募捐中的熱心與慷慨。

保羅這一段文字顯示他思考縝密、循循善誘的特點;他表示對他們有極高的期望(九1-5)。然而在陪同保羅往耶路撒冷送捐的各方教會代表的名單中,卻未見有亞該亞(暗指哥林多)代表之 名(徒二十4)。

保羅如耶穌所教導,指出金錢的唯一價值在於施出(太六19、20),但不希望哥林多教會的施捨是出於某種罪念或勉強。施捐者當深信上帝施惠於人的大能和慷慨,以致可歡暢快樂地付出。

受施者必當感謝上帝的恩典並為施者禱告,從而使全教會在愛的融洽中結成牢不可破的整體。保羅結束本段時再提醒人注意上帝給我們極大的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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