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對「救恩」及「罪」兩個主題的討論,特別是從羅馬書來看,我們不難發現,在保羅的思想中,普世的觀念一直是它們的背景。例如,在羅馬書中,我們看到保羅先假設並也認定普世人對耶穌基督十字架上救恩的需要。
這普世的需要(既需要上帝的救贖)是因為世上每一個人都受到罪的沾染,沒有一人是例外的:「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9下-12)
可見保羅在羅馬書中討論到罪時,他的出發點是普世性的,意即他是在分析世人所處普遍的光景,而不是單指某個人或某一群人。對保羅來說,這是因為罪影響到上帝與人的關係,而這個破裂的關係也在個人,人與人,甚至人與大自然中彰顯出來。因此,罪不是私人或個人的事,乃牽涉到周遭的人、物、和環境(參羅一26-32及創三)。
故此,基督的救贖果效必須以關係、群體、和普世意義來討論。很顯然的,在羅馬書中,普世的救恩需要與普遍的罪惡(既普世的人類陷在罪惡中的事實)是兩個緊緊相關的主題。普世的意義在其中得到清楚的表達。
因此,從羅馬書,甚至包括保羅其他書信,我們可以找到一個基本的思想,就是上帝藉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是普世性的,是賜給凡「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的人(羅十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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