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進入非常重要的神學領域。
保羅不能只用:「希臘哲學」解釋。
也不能只用:「拉比猶太教」解釋。
更不能把:「舊約 → 保羅」
中間所有第二聖殿文獻都刪掉。
你上傳的《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正指出,現代學者已較不願意把「巴勒斯坦猶太教」「希臘化猶太教」「啟示文學猶太教」「法利賽猶太教」截然分開;保羅的思想世界是深深由猶太世界形成的。
這與:
- J.
Louis Martyn
- Ernst
Käsemann
- Beverly
Gaventa
- Douglas
Campbell
等保羅研究方向很有關係。
一、Apocalyptic Paul:這裡尤其值得注意
若從「啟示性保羅」來讀:
Paul的核心不是:「我怎樣去天堂?」
而是上帝已經在基督裡介入這個被罪、死亡與邪惡權勢控制的世界。
於是:
舊世代
│
├── 罪
├── 死亡
├── 肉體
├── 權勢
└── 帝國
↓
基督事件
↓
復活
↓
新世代開始
↓
聖靈
↓
新創造
↓
最終復活
這與第二聖殿啟示文學的:現今世代 → 上帝介入 → 將來世代有深刻的連續性。
但保羅又做了極大的重新定義:末世不是只在未來。
它已經在: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中開始。
二、因此保羅的「稱義」也需要第二聖殿背景
這裡尤其值得避免一個過度簡化:
Judaism = 靠行為得救
Christianity = 靠恩典得救
這個二分法已經受到現代學術強烈修正。
Witherington在你上傳的書中明確提到 Sanders 對舊有「猶太教是靠行為稱義」模式的批判,認為這一修正整體上非常重要。
所以讀保羅:
Romans 3
Galatians 2–3
Philippians 3
需要問的不是:「猶太人是不是靠賺功德得救?」
而是上帝的約如何實現?誰是上帝的子民?外邦人如何被納入?律法在末世中的位置是什麼?
這樣才會進入保羅真正的神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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