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 星期二

以經解經:大祭司的職任

 

  利未記八、九章詳記由上帝指派之第一任大祭司亞倫就職經過,其實是指向基督是上帝所指定真正的大祭司。

   來五4-5:"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上帝所召,像亞倫一樣。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  

 亞倫事實上不是一位稱職的大祭司。不但本身不完全,他所獻的祭牲也不能真正贖罪。但這第一任大祭司的職任是指向基督,他是真正完美的大祭司,他把自己無暇無疵的獻給上帝,成就永遠贖罪的事,遠非舊約的祭司所能比。 

  注意讀以下經文:

   來九13-14:"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暇無疵的獻給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麼?"

   來十10-14:"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所以利未記中最主要的職分:大祭司與他的工作,都是指向按上帝時候道成肉身之基督,將成為真正永遠贖罪的大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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