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9日 星期六

新約聖經之基本見證

  耶穌和使徒的教訓,為初代基督教諸教父形成思想的特別目標。基督教認為新約的教訓為舊約所發展的豐碩果子,成為基督教真理的標準原則。聖經包括新舊約聖經,為一部救贖的歷史,亦是一部基督教真理的歷史體系。聖經為準則,我們使用聖經為真理的標準。

1.
耶穌是誰?
  初代教會諸教父須要聲明「耶穌是誰?」這個問題,以抵抗諾斯底派、以便尼派、撒摩撒他派暨亞流派。茲將新約諸著者對「耶穌是誰?」的看法,依次陳述如下:
  (1)馬太說:耶穌是上帝的啟示者(參看太十一:27)。他有權威解釋上帝的律法(太五:22283439),並有權炳赦罪(太九:6)。他死之前.建立了新約(太廿六:28)
  (2)馬可強調耶穌的彌賽亞能力及赦罪(可二:5)
  (3)路加強調耶穌為罪人的朋友(路四:16,五:8,七:37,十九:1,二十三:39)
  (4)約翰認為耶穌是安息日的主(約五:9,九:14)。他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耶穌是上帝的兒子,表明於道成肉身(約一:14)。他應許要繼續與他的信徒同在,並要再來(十六:22)
  (5)依照符類福音(Synoptics)三位著者看來,拿撒勒人耶穌為上帝的先知,其言行大有能力。他們又認為耶穌是人子,是全人類的代表。
  (6)四福音書都記載說,耶穌為摩西與所有經典所指定的那一位(約五:3946)他的日子為亞伯拉罕所喜歡看的(約八:56)
  (7)耶穌地上的言行,成為保羅信心的根基(林前二:2)。按新約一切見證,死人復活證實耶穌所聲言的、大有價值。耶穌是主,榮耀的主(徒四:33,林前二:8)。保羅認為耶穌是第二亞當,是人類新聯盟的元首(羅五:12,林前十五:4549)。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之先(西一:15),也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西一:15)。他與上帝同等(腓二:6)
  (8)依希伯來書著者看來,他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來五:6)。他是那條又新又活的路(來十:20)
  (9)依彼得看來,耶穌是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靈魂的牧人監督、是房角石、是那位義的代替不義的而死(彼前一:19,二:25,二:6,三:18)。彼得曾說:「耶穌是基督,永生上帝的兒子。」(太十六:16)
  以上這些尊稱在教會基督論發展上,給予初代基督徒有充分的基礎。

2.
耶穌的使命是什麼?
  與基督位格教理有密切相關的,就是他在世上的工作。這個問題包括贖罪、稱義、建立教會等觀念。初代教會歷史上,有許多爭論都導源於這些觀念。
  (1)耶穌完成贖罪:耶穌捨命成為多人的贖價(可十:45)。主設立聖餐時曾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廿六:28)。耶穌預 言他的死是甘願的,是代替的(太十六:21)。保羅說:「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十五:3)。再者,保羅傳福音的主題是「耶穌基督,並釘十架」(林前二:2)。基督之死是替代的——「基督既為我們受咒詛」(加三:13)。他的死亦是救贖的(彼前三:18)。他是一次被獻就擔當了多人的罪 (來九:28)。依照啟示錄看來,基督的死是救贖的。羔羊的血使我們洗去罪惡(啟一:5,七:14,二十二:14)。羔羊的象徵是一種代替的、受苦的、憐憫和慈愛等的意思。依照約翰看來,基督為義者,完成了兩件任務:拯救我們脫離罪惡,以及成為我們與天父之間的中保(約壹二:1)。他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壹:7)
  (2)耶穌使人類稱義:稱義為一種法庭上的舉動。上帝因基督的緣故白白宣佈不義的人為義,這是憑著信心而獲得。唯獨因信,人領受那由基督所獲得之義。 (加二:20,三:3)。這並不是說,上帝承認信心有功勞。不過,信心是條件。出乎信,意指按照恩典(羅四:6)。因信而得上帝的義。但只有在基督裡方能獲得。若離開了基督就得不著。因此信徒被宣告為義,乃是因基督的緣故。稱義從贖罪而產生.基督的死為挽回祭。從稱義生出和平、成聖以及新生命。(羅五:1,弗五:25)
  (3)耶 穌建立教會:符類福音曾提及上帝的國度,或天國等,天國來臨的真正工作,就是靠著恩典的方法、藉賴聖靈的大能,在人心裡作那重生的工作。天國的性質愛看人 心的情況而定。簡單而言,依照主的教訓,天國乃是基於赦罪之經歷,暨基於上帝的愛在信徒心中作主。這裡所講的信徒是指那接受他的恩典、樂意順服 他,並要事奉他的人。(太四:17,十三:44)。雖然耶穌差派門徒,並答應要組織教會。然而,組織教會之事,卻任憑歷史去發展那外在組織之型態。教會(ecclesia)這個字在符類福音書裡僅出現兩次而已。

3.
耶穌設立兩種聖禮
  洗禮及聖餐,這些問題也成為以後教會所爭執的主因。
  (1)洗禮:在主耶穌未設立洗禮以前,猶太人暨神秘宗教信徒等早已施行洗禮的儀式。不過,耶穌所設立基督教洗禮之意義,卻與猶太人或施洗約翰等洗禮之意義不同。主的洗禮,必須奉「耶穌的名」(徒八:16)或奉三位一體上帝的名施洗(太廿八:1920)。有關洗禮,新約聖經還有許多其它的引證(林前 六:11,十二:4,林後十三:13,羅十五:1630)
  (2)聖餐:關於聖餐,有傳統式的儀文(參看林前十一:23以下,暨符類福音書)。聖餐與基督教之教訓、認罪等都有相關。在教理發展上,東西兩方教會均認為聖餐為恩典的媒介物。

讀懂以賽亞書的三個要點

以賽亞書的信息可以打破我們的個人主義,讓我們看到團體救恩的重要。上帝的救恩透過彌賽亞臨到我們,祂來到這個世界,不只要作我們個人的主,更要作我們家庭、社會、國家的主。 

我們在查考以賽亞書的過程中,必須了解三件事,持續把這三件事情放在心裏思想,才會讀得懂整卷書。

第一、先知的職事與功能。先知具有屬靈洞察力,認識上帝的心意、認識人的光景,他的工作是把人帶回上帝的心意,使人活出上帝那公義聖潔的生命。先知說話的時候,無論是警告、責備或是安慰、鼓勵,目的都是拉起上帝話語的準繩,糾正人的生命,把悖道的人引回正路。

第二、以賽亞書的信息關乎整個國家。以賽亞書是對整個國家發預言,講到以色列民族以及她和其他國家的關係,我們要從國家的角度來了解以賽亞書的信息,否則很難明白。

第三、以賽亞寫作的時代背景、我們這個時代的景況。我們要了解以賽亞當時代,以色列這個國家的處境、以及她與周圍國家之間的關係,才能懂得以賽亞書的信息,而我們也要了解我們國家當前的處境,才能將以賽亞書的信息應用得正確。

舊約神學是什麼

舊約神學就是探討上帝在舊約聖經中的啟示,這啟示包括:創造、揀選、拯救、應 許、救贖、聖潔、公義、平安…等主題,除了讓人認識上帝,並教導人如何和祂建立合宜的關係,並接受祂的救恩,得著祂所要賜給我們的永生。當然這樣的應許, 是成就在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因此舊約神學不僅指明上帝啟示,更是要引導我們進入新約所說在基督裡的真實。

以賽亞書神學

           以賽亞書的神學   ,   以賽亞先知性的信息:上帝公義與救恩的彰顯   ,

           以色列的聖者 , 萬有的上帝耶和華的苗裔 ,   僕人的預言 ,

           歷史的終局  ,  應許的神學家  ,  舊約神學之縮影 ,

           以馬內利   ,

以賽亞先知性的信息:上帝公義與救恩的彰顯

    基本上,以賽亞書 一到十二章是針對以色列/猶太這個民族所講的信息,針對當時他們國家/社會的處境,釋放先知性的話語。現在,我們先要了解,如何透過前面所說的三個要點來 了解這十二章的經文。首先,我們知道,先知說話的目的是把人帶回到上帝的心意,使人活出上帝那公義聖潔的生命。那麼,我們來看,一到十二章最常講到哪一種 罪惡?不公不義!百姓不認識上帝,所以活出不公不義的生活,整個國家/社會都不公不義,所以先知在一到十二章,甚至整卷以賽亞書當中,都不斷地重覆告誡百 姓要認識上帝,認識祂是創造的主,認識祂是救贖主,認識祂的本性是聖潔公義、並且祂要祂的百姓活得像祂。

(一)上帝的百姓如何認識祂的公義聖潔
    那 麼,上帝怎樣對祂的百姓彰顯祂的聖潔和公義?我們又要如何認識上帝的聖潔和公義?一定是透過祂的作為。上帝的作為和歷史有關,我們是在歷史中看見祂施行公 義、施行拯救、施行審判,認識到祂是這樣的一位上帝。(但是,當上帝的百姓眼睛昏花,看不見祂的作為時,就需要先知來告訴我們。)上帝是一位公義的神,祂 彰顯公義的方式之一是憤怒,上帝看見百姓不公不義就會憤怒(這憤怒是祂救恩的基礎)。上帝對我們的罪非常不滿意,所以祂憤怒,並且祂必須審判、懲誡,否則 我們就不會知道祂是怎樣的上帝。例如,小孩子怎麼知道他們做的事情對不對?當爸爸媽媽臉色不對,告誡他們的時候,他們就會知道自己做錯了。如果父母永遠都 對孩子笑嘻嘻的,孩子就永遠不會知道甚麼是對的、甚麼是錯的,以致於持續犯錯。我們一般都不太敢提「上帝會憤怒」這個真理;前幾天,我拿一份先知性的預言 給一位弟兄看,對於其中說到上帝會彰顯祂的慈愛、 恩典的部分,他覺得很好,可是對於其中講到上帝會懲治惡 人、咒詛惡人的部分,他就表示不敢接受。我們在理解上帝是一位甚麼樣的上帝時都帶著信義會背景的偏見,側重祂性情中恩典的那一面。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恩 典的基礎是甚麼?恩典的基礎是公義。若我們不了解上帝的公義,不了解上帝的憤怒,我們就不能了解祂的救恩有多麼大。所以,我們千萬不要忘記,上帝是會發脾 氣的,當人不願意悔改的時候,上帝的審判與責備就會臨到。(我們面對不公不義的事情時可以發怒,但是我們發怒之前一定要省察內心,不可以隨便發脾氣;但其 實我們發脾氣十之八九都是不義之怒,惟有上帝的一切怒氣都是義怒。)

   
我 們在整本以賽亞書中都可以看見,上帝的審判是透過戰爭來進行的,透過一個國家來審判另一個國家。這與當時的歷史背景有關。烏西亞王在位五十年期間,是以色 列繼所羅門王時代之後另一個興盛的時代,政治、農業、經濟等各方面都非常好。烏西亞王去世後,亞哈斯王繼任,這時,以色列東北方的亞述國興起。亞述在往西 進展時遇到兩個阻礙,一是亞蘭(現今的敘利亞),二是北國以色列,後兩者聯合起來敵擋亞述,並且邀請南國猶大和他們一起結盟對抗亞述。亞哈斯不從這二王之 意,可是也沒有尋求上帝的意思。先知以賽亞對他說:「……你要謹慎安靜,不要因亞蘭王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這兩個冒煙的火把頭所發的烈怒害怕,也不要心裏膽怯。」(七:4

    可是亞哈斯跑去跟亞述連結,導致亞述往西挺進,滅了亞蘭,吞滅北國以色列。後來,亞述也沒有放過南國猶大(雖然亞哈斯向 亞述王貢奉金銀)。亞哈斯用自己的聰明才智鑽營國事,其中充滿敗壞,因此以賽亞書說亞述是上帝怒氣的棍(見十:5),祂透過亞述發動戰爭來刑罰亞蘭、北國以色列,以及南國猶大。之後,亞述驕傲得不得了,亞述人驍勇善戰並且非常殘暴,殺死非常多的人。上帝藉著先知對他們說:「我使用你來審判以色列民族,但不代表你可以這麼驕傲。」

    於是上帝又興起巴比倫刑罰亞述。我們在看這段歷史的時候,一定要有先知性的眼光,否則只能看到此起彼落的戰爭與理不清的紛紛擾擾;人的歷史,需要加上屬靈的解釋才有意義。

   
上帝審判以色列國家社會裏的腐敗、不公不義,基本上是藉著戰爭。可是我們要注意,上帝雖然施行審判,但祂的怒氣是在轉眼之間,祂的慈愛乃是一生之久。祂對以色列的罪惡一直忍耐、一直忍耐,直到這些罪惡累積到一個地步,以色列還不悔改,上帝的杖才臨到。

(二)上帝救恩的彰顯:透過彌賽亞君王的降生
    以上就是以賽亞書第九章之前的歷史背景。當代台灣可以說是後現代社會,現在的年輕人不容易讀懂以賽亞書,主要原因有三個:

    第一,他們沒有「屬靈」、「超自然」的觀念,所以不易讀懂先知性的預言;

    第二,他們信奉個人主義,缺乏團體的觀念;

    第 三,他們相信「標準」是相對,而不是絕對的,他們覺得自己就是王,自己高興接受甚麼就可以接受甚麼,不是某人說了算數,也不是上帝說了算數,而是他們自己 說了就算數。總之,「國家」的觀念對他們來說不重要,「君王」、「權柄」的觀念對他們來說很遙遠,所以他們很難了解以賽亞書的信息。

   
上帝看見以色列這一群人的罪性敗壞到極點,除了祂親自出馬施行拯救,沒有更好的辦法。整卷先知書都是在傳遞這個信息,先知不斷對以色列民族 說:「有一位彌賽亞要來到我們當中,並且這位彌賽亞是採君王的姿態出現。」

    現 在的年輕人哪懂甚麼是君王?基本上,我們現在的社會沒有「王」的觀念,民主時代的人覺得自己就是老大,想說甚麼就可以說甚麼,很難了解甚麼叫作「上帝用權 柄來治理祂的百姓」,因此也就很難了解救恩的可貴。以賽亞說,當百姓活在極大的痛苦當中,上帝要賜他們一位君王:「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 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九:6

    當 以色列民知道上帝要賜給他們一位彌賽亞時,他們何等激動、何等高興!因為他們原本的王很差勁,他們渴慕得到一個好的王、好的權柄,他們期待上帝賜下一個權 柄來幫助他們、拯救他們、帶領他們打勝仗。以色列百姓對君王有強烈的渴望,因此上帝按照人所能了解的方式,賜給他們一位彌賽亞,這是一位君王,這位君王要 為他們打仗。打甚麼仗呢?打一場我們肉眼看不見的仗,也就是屬靈爭戰。

    九章6節:「……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這句經文的意思就是說,上帝自己要來到這個世界,親自作王,人作王作得很爛,所以祂要親自來作王。這是好消息還是壞消息?當然是好消息!正當以色 列民處在最黑暗的日子,正當他們被亞述王殘暴對待時,先知預言:創造天地的主將來到這個世上。

   
以賽亞書前半段非常清楚地說到這個救恩的預言,一到五章就出現了,九到十二章的內容更是以此為主:

一章18節:「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二章2節:「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

四章2節:「到那日,耶和華發生的苗必華美尊榮,地的出產必為以色列逃脫的人顯為榮華茂盛。」

七章14節:「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

第九章前半都在講這個預言。

十一章1-5節: 「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祂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耶和華的靈必住在祂身上,就是使祂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祂必以敬畏 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裏的氣殺戮惡 人。公義必當祂的腰帶;信實必當祂脅下的帶子。」

   
彌 賽亞施行審判不憑眼見。今天這個世界判決人是否有罪都是憑眼見,包括人證、物證等等,不一定判斷得對,很多人明明有罪卻因著人證、物證而脫罪,有些人明明 沒罪卻因著人證、物證而被冤枉,斷是非實在需要屬靈洞察力。治理教會也不能僅憑人口中的話,一定要看人的內心,治理者若沒有屬靈洞察力,很可能被人的話帶 得團團轉或是掉到陷阱裏。我們做判斷的時候需要用更高超的公義原則,也就是要讓耶穌作王,讓上帝在我們裏面作判斷,因此先知性的話語很重要,能讓我們迅 速、準確地看穿人的心。彌賽亞來到世界就是要作出正確的判斷,祂要在我們裏面幫助我們作出正確的判斷。

   
以賽亞所傳講的,一方面是「審判」的信息(上帝要責備、審判罪惡),一方面是「救恩」、「光」的信息,這光就「耶和華親自來到這世界作王!」

    注意,祂不僅要作我們個人的主,祂乃是君臨天下,作我們家庭、社會、國家以及祂所造的萬民的主,萬民都要流歸於祂。祂要解決的是罪的問題。人的罪必須拔除,但是人根本無法做到這件事,因此祂親自出馬!正如以賽亞書一章18節所說的:「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上帝的公義不僅是審判,祂還要「……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上帝的義。」(哥林多後書五:21

    上帝的公義跟我們想的公義完全不一樣,上帝的公義當中滿有祂的慈愛,祂知道人類犯罪之後,已經完全失去達到祂的公義的能力,這個時候,祂如果還是一逕要求我們 要達到祂的公義,這個要求本身乃是不公義的。要求一個被罪捆綁的人不可以犯罪,就好比大人要求一個小孩子必須跳過兩公尺高的柵欄,根本不合理。上帝的公義作為是,祂親自跳下來,進入到人裏面承擔人的罪,解決我們罪性的問題,只要人願意接受祂,就可以從罪中得救。

   
有許多舊約學者在研究、統計聖經中的先知預言,但無論如何統計,我們都可以看出,一切的先知預言彼此之間都有關連,都是繞著上帝的心意而發出的上帝的心意就是彌賽亞/耶穌基督。我們都持續活在這個預言當中,持續在經驗這個寶貴的預言。

基督徒為何要讀舊約

基督徒為何要讀舊約?答案似乎明顯不過:「因為舊約是聖經的一部分,而聖經是基督徒生活行事為人的最高權威,基督徒要讀聖經,所以必須讀舊約!」

作 為研究舊約的人,當然認同上述看法,但亦不能忽視萬千信徒於讀這部經典時舉步維艱的現實。眾所周知,讀舊約之難,在於那些冗長的家譜,加上繁瑣累贅的獻祭 條例,或者連串會幕該如何裝潢的經文,與及無數隱晦難明的背景。我們不禁要問:這些經文與現代人生活何干?「撇開這些,舊約中的故事仍是饒有趣味的。」

不 錯,聖經故事素以簡短明快而見稱,當中的情節亦絲絲入扣,引人入勝;但舊約人物若非道德水平有問題,便是故事裡頭充滿著血腥和暴力,舊約的上帝更給予讀者 一種殺人如麻的印象,例如祂動輒將人滅族,降下瘟疫、殺害數以萬計的以色列人。總的來說,舊約的文化背景與後人的是如此格格不入,與新約中宣講慈愛和寬恕 之道又似乎南轅北轍,我們便不難明白為何信徒偏重新約而不讀舊約了。或許是基於以上種種原因,自第二世紀的異端馬吉安( Marcion, ca. 80-160 )以來,便不斷有聲音要將舊約從基督教正典中剔除出去。

為 何我們仍要讀舊約?因為舊約是新約的背景,是上帝向人啟示的濫觴,沒有舊約,我們便無從明白新約的信息。更重要的是在於舊約長,長的意思不單在於篇幅,而 是不同書卷皆經歷漫長的形成過程。它們就像一個一個的窗戶,讓我們從中透視以色列這群神聖子民是如何得蒙上帝的帶領,並從悖逆到順服,引導天下萬民回歸到 父神的身邊。對於筆者來說,讀舊約總離不開歷史,因為歷史告訴我們這些難明經文的時代背景,有了這些資料,大部分聖經難題便迎刃而解。另外,歷史研究讓我 們認識到,舊約所針對的人生處境與其後的世代其實相去不遠:昔日以色列人在驚惶失措中尋求偶像庇祐,抑或倚靠 其他政治勢力去鞏固統治者的權位,今天現代人又何嘗不是千方百計在逃避上帝,對真理的諍言充耳不聞,甚至採取敵視的態度?最後,筆者認為舊約令人卻步之 處,正是它寶貴的地方。舊約複雜而多樣的背景,讓我們從中得以找到對應問題的信息,教導現代人如何將上帝的話語應用到不同的人生處境。

讀舊約不容易,但卻也是充滿挑戰和樂趣的。

2015年5月2日 星期六

聖潔的法典(十七至廿六章)


利未記第十七至廿六章以此為名。這些經文合起來,便組成了我們稱為本書的第二部分。這幾章清清楚楚是分開來的獨立單位,一部單獨的小書。這幾章構成了『耶和華上帝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基本觀念的律法編纂物。

『聖潔』一詞的意義

『聖潔』(holy)一詞最初的意思有點像禁忌(taboo),禁忌是一個玻裡尼西亞字,意思是『不要摸,否則你將有苦難』!世界上許多地方的人以為切勿反對神明,否則祂一怒之下便會打擊人。我們在許多地方──在非洲、亞拉伯、澳大利亞,都見到聖地,其所以為聖,是因為那地方住過神明。當摩西注意那慪火的荊棘(出三1-6)時便是如此,他要前去看看這奇景是怎麼一回事,便聽到有聲音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

以賽亞比任何人更給『聖潔』一詞以實在的意義和內容。他以為上帝不但是禁忌。祂曾經實實在在地藉祂公義的行動,對以色列人顯示出祂聖潔的本性(賽五1-6)。 在以賽亞,因為公義並不是善良的意思,而是同情的看顧與創造性的慈愛,這位大先知比任何人更多告訴我們聖潔的意義。他甚至稱上帝為以色列的聖者。對上帝的 這稱呼,在希伯來語只用一個字寫出來。因為這樣,以色列中一般有罪的人,便由這名字知道,懂得去思想上帝的聖愛全包在上帝稱呼以色列為祂『兒子』這事上 (出四22)。史坦模(H. H. Stamm)曾寫道:『聖潔是上帝個性的核心』。現在以色列被呼召,要像上帝那麼聖潔,那就是說,要慈愛、同情,及完全的關心人類的世界。

但是還有更進一步要說的。偉大的先知們把聖潔解釋為上帝闖入我們人類生活中的大能,的確不是一些十分非人格的東西。那是人類學家所謂的瑪拿(mana,神力,從紐西蘭毛利族借用來的字)。因此,上帝的聖潔便是祂在以色列人中的慈愛、公義、拯救臨在的能力。摩西在看見慪火的荊棘之後,聽到有話說,『我必與你同在』;或者這樣說更好:『我將與你同在』(作為你的創造性、慈愛,有力的支持者和引導者)。

律法是上帝慈悲的恩賜

上帝期望以色列人遵守律法,如果他們要繼續作聖潔的團體的話。以色列在這裏並不是被召成為聖潔(特別是靠行為,像靠守這些律法)。以色列不是一個異教民族,必須經過一個手續才能成為聖潔。上帝把她與其他地上的民族分別開來(這詞用在利一17與出廿六33),已經使她聖潔。上帝這一作法不過是繼續祂在創世時已經開始了的工作。因為正如創世記一章四節說的,上帝在祂開始創造時,便把光暗分開了(依照標準修訂本創一1的附註我們可以如此說)。於是,如今在利未記二十章廿六節,我們讀到:『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 我的民。』

結果是以色列現在歸於上帝,而且由於遵行律法,它得免於人類可能經過的各種微妙的壓力。因此上帝給以色列以律法作為恩賜,全然是上帝方面恩典的 行動,以色列並未賺得它,而且永不能賺得它。

    利 未記中並沒有以色列比其他民族為好,或者更慈祥、更明智、更哲學、更敬虔、更文明、更高尚的想法。我們所碰見的不過是真正無比的恩典。申命記四章卅二至四 十節明確地論及這偉大的事實。以色列人要穩守聖潔的法典的規條,並非為變成為聖潔(因為上帝已經使她如此,當作一種恩賜),而是為要繼續聖 潔,且在那只屬於上帝的聖潔生活中這樣去生活、動作和存留(參看徒十七28)。
律法與聖約

    摩西的律法,妥拉,乃是上帝一開始就透過摩西給以色列的。妥拉不是隨便給任何民族,也不是立意為所有民族的。上帝把妥拉只給立約的民族,就是在西乃,祂與她締結特殊關係的民族(出十九5-6)。因此,以色列中,如果任何人不肯遵行上帝所創造的保持以色列為聖潔民族的律法,那人便要受可怕的刑罰,從立約的團體中『割除』;參看例如利 未記十七章九節。我們讀下去便注意到這意思是甚麼。但是如果他失足,也有辦法把他帶回聖會的團契來,洗淨他不順服與背叛的罪(例如利十六29-30)。

永久的律法

    這些律法是永久的,因為上帝曾經這樣說。然而在事實上,結果卻未如此。猶太人或基督徒今天都未絕對遵守我們在此所見到的律法。現 代正統猶太人也不在耶路撒冷的聖殿獻上祭牲。保羅在他寫給異邦基督徒的羅馬書中,清楚說基督徒在基督裏已經從利未記中所述一切規條中得到釋放。那末我們為 甚麼要費事去讀它?上帝所賜下永久的法規,今天的猶太人和基督徒,怎麼可以在不同程度上不予理會呢?

    對 這問題的答案,可以藉由穩固地把利未記放在妥拉的背景上得到。創世記開端的話是:『起初上帝創造……』。上帝從未停止過創造;事實上,祂的創造之法乃是不 住地從祂所已創造的,從罪惡、邪惡、與混亂之中再造,而且藉由這樣作,去更新、轉變萬物,直至祂創造一個新天新地的時候(賽六十六22)。上帝的道,那就是說,祂對摩西所說的目的與計畫,和祂從被奴隸的烏合之眾再造以色列為祂自己的一個民族,在法老眼前所行的那道,是活潑的, 只是因為上帝自己是永生的上帝。因此,當上帝賜給以色列一個永存的法規時,祂不能改變祂的心意說:『我要頒令,這法規在某年某年之後作廢』。不,所論及的法規必定有效。

    另一方面,誠然上帝創造的目的,是祂已經以一個嶄新而又深奧的形式再造那同一法規,不過如果那形式不是我們在利未記所見的形式便不會有效。利未 記整本書是為這真理作例證。開頭的十六章大部分論及保持以色列與上帝之間正當關係的問題。那就是說,以色列如何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第二部分, 這聖潔的法典大部分論及人如何與其人類兄弟保持聖潔團契;因此它也例示耶穌兩條黃金律的第二條,『你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利 未記告訴我們,上帝從摩西時代以來,開頭所行所教訓的是甚麼。同樣,我們從使徒行傳一章一節讀到:『提阿非羅阿,我已經作了前書(即路加福音),論到耶穌 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於是,今天我們發現,聖靈,像約翰福音十五章廿六節所指的,領導初期教會再造耶穌的教訓,以應付連路加那樣的人都 不 知道的新的經驗領域。例如,當我們碰上使徒行傳五章彼得處理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卑鄙案件時,教會便要學會越過對上帝道的膚淺瞭解。如今在我們所生活的時 代,我們必須把上帝的道應用於這全新的情況,諸如那些包括現代醫藥倫理學,使用氫彈,太空探索等等。但是在這樣作時,我們要繼續抓住上帝對摩西所應許的 『我要與你同在』,並且再加上耶穌所說:『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20)。

聖潔法典--前文

  聖潔法典包括利未記十七至廿六章,但以十八至二十章為法典的中心,特別是利未記十九章,更是聖潔法典最中心的要義。

   根據利未記十八3~4神曉諭以色列人的話:「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 可照著他們的惡俗行。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

        我們可以看出,聖潔法典是耶和華以埃及地和迦南地的文化習俗為背景,具體向以色列人說明祂的法典和律例(特別是十誡)的意義。

聖潔法典中對第一誡的說明

第一誡 除了耶和華,你不可有別的上帝
  
1.
獻祭的對象:耶和華
  利未記十七4~7指出,獻祭的對象是耶和華,不可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原文作公山羊)。即以公山羊的形象作為偶像。在埃及迷信觀念中,這種神明是掌管曠野的神明,敬拜方式伴隨淫亂的行動,必須禁止。

2.
敬拜要專一
   利未記十九4a指出,「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第一誡「除我以外」原意為「在我面前」,「偏向」指人沒有專注面對耶和華,因此「偏向」指偏離耶和華, 注意力轉移對象。遵守第一誡,則人「不可偏向虛無的神」。虛無的神(`elilim)原意是小神,即小型的神像,它豈能降福降禍?因此「偏向虚神」必須禁止。

3.
不可把自己兒女獻給摩洛
  利未記二十1~5提到嚴禁以色列人將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獻者及隱瞞者都處以死刑。

聖潔法典中對第二誡的說明

  第二誡強調上帝是靈,因此敬拜祂的必須以誠實的心靈敬拜祂。聖潔法典對第二誡的說明如下:

1.
禁造偶像
   利未記十九4b禁止鑄造偶像,因為上帝是靈,任何物件都不足以彰顯祂的形象

2.
敬上帝的方式
   
    上帝是靈,敬拜者必須存著誠實的心靈敬拜祂。利未記十九5~8舉平安祭為例,獻祭必須遵照上帝的規定,獻得可蒙悅納。可蒙悅納的獻祭,是要存著誠實的心靈來獻的。

3.
不可偏向迷信
  
    上帝是靈,敬拜祂必須存著誠實的心靈。因此「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也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利十九31;二十627)。「求問」指敬拜(撒下廿-1;何五615)。偏向迷信與邪術,是上帝憎惡的。

   
偏向迷信的方式有很多種,包括:

.隨從異教的習俗,吃帶血的物(利十九26);

b.
剃頭的周圍和鬍鬚的周圍(利十九27;廿-5a

c.
為死人用刀劃身,或在身上刺花紋(利十九28;利廿一5b

聖潔法典中對第三誡的說明

    第三誡  不可妄稱耶和華上帝的名
  
    利未記十九12說:「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上帝的名」。

1.
妄稱聖名的原因
  
    為什麼人會指著上帝的名起假誓呢?由利十九12的上文(十九11)來看,那是因為欺騙和說謊。

2.
妄稱聖名的刑罰
a. 起假誓要獻贖愆祭並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利六2~5)
b. 褻瀆上帝的名,如同將兒女經火歸與摩洛,是敬拜偶像的行為,那是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