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常被說成是『申命記派歷史』(Deuteronomistic
History)的一部分。此歷史乃指由約書亞記至列王紀所記載的整段歷史時期,而這些書卷是一整套的歷史敘述,涵蓋由以色列人進入應許地,直至以色列人被擄巴比倫的記載。這幾卷書合稱為『申命記派歷史』,是因為那些書卷的作者或編者,都是透過申命記的獨特角度來看歷史的。申命記的神學、該書所獨有的律法和當中所強調的觀點,都影響了往後的作者對以色列歷史的看法。申命記的兩個重要主題,亦成了士師記的主要內容。
【有條件性對比無條件性;恩典對比律法】
作者在整個『申命記派歷史』中一直探究上帝與以色列之間的關係。上帝的聖潔,以及祂吩咐百姓要聽命的要求,是否凌駕於他對以色列人的應許?抑或由於祂對這國許下了不可收回的承諾。也由於他曾應許列祖會寬容他們,便意味著祂終究會寬容他們的罪?儘管不少神學家試圖定出律法重於恩典,或恩典重於律法的優先次序,士師記卻沒有為這個問題下一個定論。
士師記要呈獻給讀者的,不是一套系統神學,而是一段記述上帝與人關係的歷史。士師記留給我們一個弔詭的結論:上帝與以色列的關係是有條件的,也是無條件的。祂不會撤回祂的恩典,但以色列若要承受此應許,就必須過著聽命和信心的生活。這種張力比任何別的東西更能推動整部申命記歷史的敘述過程。
申命記一方面強調上帝對列祖所作出的恩慈承諾,應許將地賜給他們(一7-8、21、25、31,三18-20,六3);另一方面,亦清楚表明百姓若要長久住在該地,就得滿足一個條件——聽從上帝的命令(一35,四1、10、21、26、40,五33,六15、18)。摩西預先知道以色列在聽命於上帝這事上,將會一敗塗地,而故事亦會在災難中結束(三十一27-29)。
在作者有規律地逐一講述每位士師的故事背後,其實是有關上帝的應許與上帝的律法之間的互動。任何一位即使對士師記有片面認識的讀者,也會知道它的核心要旨是由連串故事所組成(二6至十六31)。其中幾位重要士師的生平記述(俄陀聶、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和參孫),都成了耳熟能詳的聖經故事。作者用了一個提綱挈領的史觀序言(二6至三6)帶出士師的故事。每位士師的記述均是循著一個相當穩定的架構譜寫而成的。
1.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二11,三7、12,四l,六1,十6,十三l)。
2.雖然經文沒有清楚說明他們犯了甚麼罪,但他們的罪已激起上帝的怒氣,要將他們交在四周敵國的手中,受盡欺壓(二14,三8,四2,十9)。以色列人不單因著本身犯罪而未能驅走迦南人,他們自己更要臣服於異邦的列強下。
3.在飽受困苦的期間,以色列人向主發出呼求(三9、l5,六6-7,十10)。
4.耶和華聽見他們的呼求,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拯救他們,就是其中一位士師(二16,三9、15,十1、12)。耶和華的靈親自揀選和賜力量給這位拯救者(三10,六34,十一29,十三25,十四6、19)。
5.然後,敵人往往向以色列降服,百姓得著拯救,有一段時期可以安享太平。那位拯救者便作以色列的士師。最後記述的,便是那位士師的死和埋葬(三10-11,八28-32,十2-5,十二9-15)。
我們從上帝在以色列中間不斷興起拯救者/戰士來拯救他們,就可看到上帝從來沒有收回祂對以色列所作的承諾。然而,祂的聖潔卻不容自己寬容他們的罪,因此,祂便一再引領不同的列強在背後向他們施壓,藉此使他們再次歸向祂。
申命記期盼著終有一天,以色列將平定他們的仇敵,在上帝應許給他們的地上安息,可是,這願望在士師的時代卻無法完成。
【上帝對百姓的管治】
申命記是摩西的臨終囑咐。摩西一度是以色列的審判官、領袖、律法頒佈者、管治者,和宗教上的權威代表。摩西死後,以色列將以哪種形式去管理?這問
題正是申命記十六章18節至十八章22節的中心要旨,上帝在那裡藉著摩西提出了當摩西死後管治以色列的基本方針。以色列將設審判官(十六l8-20)、司法
制度(十七2-13)、君王(十七l4-20)、祭司和利未人(十八l-8),以及一個接一個的先知(十八9-22)。
驟眼看來,情況似乎不是這樣。事實上,立王的問題(十七14-20)是士師記作者所特別關注的。為此緣故,我們可以按以下標題將申命記歷史分為兩
大部分:國中無王的階段(約書亞記、士師記),和有王管理的階段(撒母耳記、列王紀)。透過士師記作者經常在每個段落的結尾重複『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
人任意而行』這句話(十七6,二十一25,參十八1,一九l),我們可以相當清楚地知道這是他心中記掛著的一件事。在士師的時期,以色列已逐步演變成為一
個無政府的群體。立王是否能解決國中的問題?君王是否能幫助這個民族保衛國土,平息外敵的入侵?君王是否能忠心地代表上帝管治這個國家?作者在凡此種種的問
題上為我們鋪路,讓我們繼續在故事餘下的部分——撒母耳記和列王紀——尋求答案。
有關個別士師的生平故事通常被形容為『環形』(cyclical)記述,只要這些個別故事的確具有該架構重複出現的特徵,那麼,此稱號完全可以接受。然而,若然它暗示故事都是千篇一律,缺乏新的方向和發展,那就帶有誤導成分了。也許,將它形容為『每下愈況』(DownwardSpiral)更為恰
當:每一個循環都並非簡單地重複前面的故事,相反地,士師的素質和他們領導的果效都是每下愈況的。只要我們對每位重要的士師作一全面的檢視,便能夠證明這點。
◎俄陀聶
第一位出現的是俄陀聶(三7-11)。他的表現正是士師的典範。他是由上帝興起的,有上帝的靈在他身上。在約書亞還在世的時候,他已經是一名大
能的戰士(書十五13-19)。當他作士師時,他就如昔日的約書亞一樣威風凜凜,帶領以色列人在爭戰中勝利。可惜,往後的每個士師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偏離了
他所樹立的典範。
◎以笏
在記述以笏的片段中(三l2-30),有幾項重要的資料都完全付諸闕如。作者並沒有說上帝好像興起俄陀聶那樣興起以笏,也沒有說上帝的靈降在他身上作為一種授職的象徵。以笏用詭計和陰謀來拯救以色列,經文也完全沒有提及耶和華在他身上的心意和與他的關係。
◎底波拉底波拉(四1至五31)
她在作以色列士師的時候,本身也是一位女先知。她和雅億那種巾幗不讓鬚眉的出色表現,令人不禁質疑以色列中男性領袖的問題。巴拉和西西拉二人在這兩位女性面前,都失去了原屬於他們的榮耀(四9)。
以色列難道沒有能力栽培男性的戰士,帶領國家與敵人爭戰?這次,又再一次不是因揮軍用兵合宜而取勝,而是因詭計得逞而成功。最後殺死西西拉的雅億,既不是士師,也不是女先知,她只是半個以色列人(四11、l7,五24)。
在底波拉的歌中,她不單沒有讚揚國家在對抗敵人方面表現出合作和信心,反而咒詛那些沒有參與爭戰的支派(五15下-l8、23)。當中的內容更預言了國家的分裂 和支派之間的各自為政,最終便演變成本書結尾的可悲結局。
◎基甸
從事耕作的基甸(六1至八35)對於肯定和回應上帝要他帶領以色列的呼召,表現得十分遲疑——上帝要行三次神蹟,才能說服他接受召命。但即使他聽命接受了這職分,他並不表現得很勇敢:他聽從上帝的吩咐,拆毀巴力的祭壇和亞舍拉的神柱——卻因還有一點畏懼和疑慮,所以要在夜間行事(六25-27)。
雖然基甸贏得『耶路巴力』的稱號(Jerub-baal,意思是『讓巴力與他爭論』,六32),他本人最終亦抵受不住誘惑而拜偶像,導致以色列人又踏上歧途 (八22-27)。
基甸憑著信心和順服,以區區300士兵大勝數目龐大的敵軍,可是,基甸在事後卻似乎忘記了整件事的目的(七2),立即召集為數
32,000的後備軍(七3、24)。在以色列人大勝而回的時候,卻又再一次掀起派系之爭和支派與宗族之間的爭執(八1-9)。基甸那追求勝利的野心,已踰越了上帝的應許和允准的範圍,成了私人的恩怨(八l0-21)。
基甸死後,以色列人又再次行惡(八33-35),人們都預期有另一位士師/拯救者的出現。但事實卻並非如此!反之,基甸和一名妾侍所生的兒子亞比米勒竟試圖奪權。上帝從來沒有興起他,也沒有呼召他作任何職分。在基甸時代的支派鬥爭(八1-9),如今變成了家庭的紛爭和謀殺。
儘管基甸曾對以色列人有恩,但他的兒子不單不能拯救以色列,更欺壓自己的同胞;他不單沒有為國家效勞,反成為殺害同胞和親人的兇手。在申命記歷史的作者筆下,基甸是君王制度流產的一個例子。
◎耶弗他
耶弗他是本書另一個重要人物。耶弗他為了爭取本身的利益,要從一個被逐出家門的浪人,搖身成為一個掌權的人,他向求他幫助的人討條件(十一
1-11)。雖然在他與亞捫人爭戰之前,上帝的靈已降在他的身上(十一29),他卻為要保證勝利,魯莽地許下一個願(十一30)。這個一直為自己利益老謀深算的人,最終卻毀了他最為疼愛的獨生女兒的幸福(十一34-1O)。而且,勝利又再一次激起了支派和地區上的衝突(十二l-6)。
◎參孫
參孫是最後一位重要的士師,但他所做的,可算是士師的反面教材。他全面放縱自己的性慾。參孫戀慕外邦女子的癖性,已經成為以色列本身的一個隱喻——無法抗拒參與拜異教偶像的誘惑(二17,八27、33)。
參孫雖然一出生就已經分別出來歸給上帝,像以色列一樣(十三5)。可是,他沒有善用他的潛能。他與迦南女子的異族通婚,有違要驅逐他們離開該地的命令(三5-6)。參孫怎能成功地履行以色列領袖的職分?他死時所做的比活著所做的更成功(十六 30)。
這些士師的領導素質,當然不能令以色列國泰民安。昔日,約書亞留下一個統一的以色列國,作為給後代的遺產,但如今,它卻因派系和地區的衝突而面臨
解體。那些在宗教和政治上混亂的情況,已經令以色列變得岌岌可危,若然要扭轉此頹勢,就急需另一種領導形式。立王會否令情況改變?最後兩個故事正好為以色列試行君主制度鋪路。
有關米迦的偶像和但支派覓地而居的故事(十七至十八章),顯示作者想指出北部支派拜偶像的情況。米迦的神堂和神像原本安放在以法蓮的一個山地(可能在伯特利附近,十七1,十八2),後來卻被偷到但支派中存放。作者可能是要指出,北國支派一直都有參與拜偶像的活動。到了後來,當王國分裂,耶羅波安分
別在但和伯特利豎立金牛犢,本書的作者極可能會淡然地說:『看!這一點兒也不出奇,那些支派早已有拜偶像的傾向。』
這兩章經文除了描述在士師時期以色列境 中拜偶像的情況,還從支持撒母耳記和列王紀描述以聖殿敬拜為中心的猶大支派政治立場,抨擊北方的支派。
至於利未人和妾侍的故事(十九章),以及其後以色列人出兵攻打便雅憫人(二十至二十一章)的記述,亦在政治方面提出幾個關係到申命記歷史較廣層面的要點。事件的開始,是利未人由以法蓮山地起程,要接回因爭執而回父家暫住的妾。在伯利恆,他獲得熱情的禮待。當他與妾和僕人動身起程回家,至日暮西山需要找地方度宿的時候,他不願意在以色列未曾征服的地方(耶布斯,即耶路撒冷)停留,於是便繼續走至便雅憫的基比亞。可是,在基比亞(掃羅的故鄉)卻沒有本地人出來接待他們。最後反而是一個來自以法蓮的人把他們接到家中。但那利未人的一家,接著卻遭到駭人聽聞的傷害,令人想起昔日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滔天罪行
(十九22-26;參創十九1-11)。那人的妾最後被強暴致死,利未人在激憤之餘,便招聚眾支派起來攻打便雅憫。這故事背後的細節隱藏著一個向以法蓮人和北方眾支派發出的政治諷喻:誰人會善待你?(是伯利恆人)/誰人會惡待你?(是基比亞人)/誰人會驅逐耶布斯的異族人離開,使它成為一個安全的城市?每個讀完這個故事的人都知道大衛和他的家系是出自伯利恆,而大衛是將耶布斯/耶路撒冷變成一個平安的城的人。故事似乎是告訴北方的眾支派不要效忠於一個來自腐敗
的基比亞的家族(掃羅和他的後裔),而要效忠於一個來自伯利恆的家族。這個歷史記載是強烈地靠攏大衛和反掃羅的,預示了撒母耳記的立場,以及整個『申命記派歷史』,都是以上帝忠於祂對大衛的應許為焦點的特殊角度。
【士師記在新約的位置】
士師記有關律法與恩典的關係,以及上帝管治祂百姓的方式等重點,在新約許多經文中都顯而易見。
對於這些古代英雄在信仰生活上的掙扎和失敗經歷,今天的讀者都可謂感同身受。這些英雄都有其特殊之處——一個諸多藉口去推搪召命的農夫、一位女先
知、一位左手便利的行刺者、一個本是私生子的土匪,以一個縱慾的拿細耳人。我們很容易會以一種事不關己的態度來指出這些故事主人翁的缺點,但為免我們變得自以為義。
保羅提醒我們:『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林前六11)
我們與他們一樣,同是無知、悖逆、順服意識薄弱和動機不純的人,都要藉著上帝的恩
典,才能得以『洗淨、成聖和稱義』。他們雖然各有弱點,可是,他們的信心卻是我們學效的榜樣,因為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都是『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來十一32-33)。
儘管他們充滿缺點,他們卻沒有把信心誤投在錯誤的對象上。他們是眾多見證人中的一小部分,如同雲彩圍著我們,激勵著我們要存心忍耐,專心仰望耶穌
(來十二1-2)。我們同樣需要一位由上帝興起,有聖靈充滿的戰士為我們爭戰。我們同樣需要一位既能為我們保守上帝所應許的產業,又能使我們的信心創始成終的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