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6日 星期二

古今釋經學的一些派別(11)

 二十世紀的新正統派和布特曼主義

巴爾特(Karl Barth 1886 - 1968)於一九一九年著《羅馬書注釋》,把聖經解釋學帶進了一個新的紀元。他採用一個新的神學解釋法來注解羅馬書。因爲這個運動強調上帝對人的審判,所以又稱之爲“危機神學”(Crisis Theology)。(人透過危機關頭來經歷神)巴爾特帶動的這個派別被稱爲新正統神學(Neo-Orthodox Theology),意味著經過近二百年的自由主義後,基督教信仰回到正統的道路,然而“正統”這個名稱是不確切的,因爲新正統神學雖然比之前的自由主義更重視聖經,但它仍保留自由主義的基礎。

下面介紹這一派有關解經原則的一些特色:

·                                 啓示的原則:他們不相信聖經沒有錯誤的理論,也不接受 聖經無謬論。最重要的是,他們拒絕接受傳統的啓示觀念。對巴爾特來說,聖經不是上帝客觀的話語,而是上帝話語的見證。聖經作者只是寫出他們有關上帝啓示的 經驗;在讀經的時候,人也可經驗到上帝的啓示。這樣說來,聖經就只是對讀經的人才成爲上帝的說話。

巴爾特把上帝的話語分成三個範疇:(1)
“啓示的話語”(Revealed Word),也就是上帝透過使徒及先知所說的話,來啓示自己。(2)“書寫的話語”(Written Word),也就是人爲的啓示的積存。因爲聖經是人所寫,所以聖經就不能視爲與上帝的話語相等。(3)“傳講的話語”(Preached Word),也就是上帝話語的宣告。當上帝的恩典臨到一個人,聖經便成爲上帝的話語。換句話說,上帝的話並不是正統派所瞭解的那種話,而是上帝個人親自的臨在。“上帝的話”乃是上帝親自臨在我的意識中。這種話語的客觀形態就是耶穌基督,他乃是上帝之臨在於憐憫、恩典、和好中。當上帝借著耶穌基督對我說話,而我有回應,那麽這就是啓示了。

            所以,新正統派解經家,在尋找聖經字面背後的上 帝的話語。自由主義者認爲,聖經字面的背後沒有上帝的話語,它只是記錄了一些了不起的宗教經驗而已。正統派的人士主張聖經裏的字面,和其背後的上帝的話 語,實在是二而一。新正統派的思想家則想從聖經中這些屬人的、會錯誤的字面,去挖掘出對上帝話語的原始見證。

            基督論的原則:上帝賜給人的話語就是耶穌基督。聖經中只有見證上帝話語的地方才有約束力。巴爾特認爲只有見證耶穌基督的經文才有約束力,教義只有在與耶穌基督相關聯的才能被瞭解。

讀 舊約的時候,我們會遭遇到許多事件。凡是不和基督相和諧的,都是沒有效力的見證。所以,像創造、罪等這些道理,不能直接從舊約來加以瞭解,因爲只有在基督 裏面我們才能真正瞭解什麽叫被造之物,也只有如此我們才能瞭解創世記中的創造。只有在基督裏,我們才能瞭解什麽叫作罪,據此我們才能瞭解創世記第三章。

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 - 1976)是一位德國的神學家。他主張新約聖經必須以“神話解除法”(Demythologization)來理解,亦即除去所有“不相關”的神話,例如神迹,包括基督的復活,他認爲這是現代人所不能接受的。布特曼受到一位存在主義的德國哲學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1889 - 1976)的影響,以存在主義的方法來解經。他對新約作出激進的批判。他所建立的方法,稱爲“形式批判”(Form criticism),這種批判是企圖去找出文體形式(Literary forms)及聖經作者所運用的資料來源。後來他總結說,福音書所記載的是神話(myths)的結集,“只是刻劃出人存在的真理,而不是講論真實的歷史事件。”若要研究新約書卷,必須先要把聖經中的神話去除,那就是說,要去除初期教會加在福音書上的神話外衣。

對布特曼來說,聖經只是一本普通的書,如同一本文藝作品。他的觀點所引致的結果是懷疑主義。他的結論是:“我們無法知道關於耶穌生平及人格的資料,因爲初期基督徒對這些資料都不感興趣;而現存的資料都是零碎及很傳奇;也沒有其他關於耶穌的資料。”

我 們已經縱覽過各種不同學派致力瞭解聖經的情形。我們的目的不是在於指責這些方法有什麽錯誤。聖賢也是人,孰能無過?從這兩千年的釋經學歷史,我們學到了一 個重要的功課,就是要謙卑。就算我們熟讀這些釋經學原理,不見得我們在解經時就不會犯錯,很多時候,我們是明知故犯!懇求主施恩憐憫,幫助我們按著正意分 解真理的道。

古今釋經學的一些派別(10)

  自由派解經法:

這是唯理主義,或歷史批判主義的解經法。他們強調人的理性能夠分辨真假,因此聖經中凡符合人的理性的方可接受,否則可不用理會,甚至摒棄。這一派的開山祖師是霍布士(Thomas Hobbes 1588 - 1679)和斯賓挪莎(Baruch Spinoza 1632 - 1677)。這種對聖經的批判,在第十九世紀達到了最高潮。這些宗教上的自由主義者,在研究聖經時遵循下列的規則:

·                                 他們相信我們研究聖經的方法應該受“現代的看法”(Modern mentality)之管制。他們所謂的“現代的看法”包 括許多內容,如:高等教育機構所使用的學術標準、科學的看法和科學方法的可靠性等。聖經中的記錄若不合乎以上的標準,就應當被棄絕。學術的要求是,把所有 的書都看作是人的作品,都採用同一個方法來研究,聖經也不例外。科學認定自然界的規律性,因此神迹之說不應被接受。有關罪、墮落、地獄的道理,和自由派的 道德標準發生抵觸,所以應該被抛棄。如果經文含義不明,就可以加以增刪,修正標準譯本(RSV)舊約部分就常常如此作。

·                                 他們給靈感或默示重新下定義。既然他們拒絕接受上帝一切超然的、神迹的活動,當然就不接受有關靈感和啓示的這種超自然的道理。

·                                 超自然的再定義。超自然可以定義爲:不尋常的、神迹性 的、神諭性的、不是平常人的知識或能力所能認識的。或者可以定義爲:超越物資秩序之上,或超越單純的自然程式之上的,例如:禱告、倫理、純粹的思想、不朽 等等。對於正統派,這兩種定義都能接受。自由派卻只能接受後者。這一派學者說,解釋聖經的方法應該和解釋其他古典文獻的方法一樣。聖經中的神迹以及超自然 的記載,他們就視之爲民間傳說、神話、或詩歌的描述。

·                                 把進化論的觀念應用於以色列的宗教以及這宗教所保存下來的文獻。在倫理上和宗教上那些原始的、粗糙的資料都是屬於早期的,而那些比較進步、高超的都是屬於晚期的。所以我們可以把以色列人的宗教演進過程重新排列出來,而其文獻(舊 約)也可以重新加以安排。由於他們的這種觀念,所以就把先知置於律法之前,把舊約中的各卷書以及書中的材料,作相當程度的重新安排。對於新約,他們也一樣 看待。耶穌按照先知的最高標準乃是一個好人。可是神學的思想和希臘的行而上學思想,卻把他轉變成一個信條中的奇怪神人。新約的批評學者必須具有考古學專家 和地質學專家的能力,能夠把加在歷史的耶穌身上那一層的附加物剝除。

·                                 適應的觀念被應用於聖經。由於使用古代過渡性的、會敗 壞的神學詞句,聖經中的許多神學內容都被削弱或被摧毀了。例如:保羅要描寫基督之死時,所能夠用的詞句只是猶太人的獻血祭。所以保羅所傳代贖的道理乃是爲 適應當時人的觀念,對我們沒有約束力。同樣的道理,亞當和夏娃,約拿等歷史的真實性都必須重新的演繹。

·                                 用徹底的歷史方法來解釋聖經。他們以特別的貶低態度使 用歷史的解經法。他們所追求的不止是研究各段聖經的歷史背景,他們的目的是要破除聖經的獨特性。他們使聖經成爲一個不斷改變,不斷遷移的現象,所以我們不 能說,那一個時期的宗教是正統的,那一個時期的聖經文獻是正典。他們又因爲強調,我們一定要瞭解某段經文對當時聽衆的意義,結果他們就不接受預言中的那些 預言性和預告性的因素。他們拒絕這一類預言。

·                                 宗教的自由主義受到了哲學的影響。康得(Immanual Kant)主張,宗教的精髓乃是倫理或道德的意志。他自己所使用解釋聖經的方法,完全是倫理的解經法。凡是與倫理無關的,他即將之丟棄。

古今釋經學的一些派別(9)

 主觀主義:

兩個最特出的人物是士來馬赫(Friedrich D E Schleiermacher 1768 - 1834) 和祁克果(Soren Kierkegaard 1813 - 1855)。主觀主義認爲知識來自個人的主觀經歷,能認知一種主觀的經歷或感覺便爲至善。

士來馬赫是一位德國基督教神學家。他拒絕聖經的權威,強調感覺及自覺性在宗教裏的地位,認爲基督教應被視爲感性的宗教,而非一連串的教義或是道德的體系。有人稱這是“感覺神學”。他也被稱爲“現代宗教自由主義之父”或“新正統主義之父”。他不把罪視爲在道德上違背上帝的律法,他將罪定爲:“當個人只想靠自己而活,要從宇宙及與周遭的人隔離。”他反對歷史教義,如童貞女生子,代贖觀念,及基督的神性,因爲他認爲這些都不重要。他認爲基督只是一個觀念上的贖罪者,也就是說,基督只是一個理想的榜樣。

從此,批判聖經蔚然成風。

祁克果是丹麥哲學家,被稱爲“近代存在主義之父”。 他的看法是,文法的、字義的、歷史的研究聖經方法只不過是一個開始。要把聖經當作上帝的話語來讀,必須心口合一,小心謹慎,迫切的希望與上帝交談。他舉一 個比喻:有一個孩子,因爲自知回到家裏屁股要挨打,所以事先就在褲子裏墊了許多的餐巾,打起來就不痛。同樣的,聖經學者們用了太多學術上的文法、字義、經 文注釋墊在自己身上,結果上帝的話語沒有辦法進到他的靈魂去。“若不與上帝的話語單獨相處,這人不算是真正的讀經。”祁克果寫道。

古今釋經學的一些派別(8)

    教條主義的時代:

羅馬天主教於主後一五四六年的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 正式宣佈傳統與聖經的權威,又決議以拉丁語武加大(Latin Vulgate) 譯本聖經,爲閱讀和教導的標準版本。更正教(Protestant)爲了對付不少興起的異端,開始形成自己的教義、信條堅固其立場。這段時期的教會生命落入最低潮,神學家之間互相攻訐。有人說:“他們以神學上憎恨的不自然眼光來研讀聖經。”這是爲什麽在解經法上沒有什麽特出的表現。

 敬虔主義的興起:

敬虔派就是在不滿這種狀況的情形下發展出來的。敬虔主義致力於恢復聖經爲屬靈的食物和滋養,讀聖經爲造就自己。這是特別針對教條式經文釋義的反應。史賓納(Philipp Jacob Spener 1635 - 1705)是它的創始人。富郎開(A.H. Francke 1663 - 1727)和本革爾(J.A. Bengal)是這一派的佼佼者。他們強調人需要過聖潔的生活,每個信徒皆祭司,要查考聖經和禱告的重要性。他們強調按文法和歷史解釋聖經,以及把聖經實際應用於屬靈生活上。

這一派影響深遠。它影響了莫拉維弟兄會(Moravians)、清教徒、衛斯理(Wesley 1703 - 1791)、愛德華滋(Edwards)、亨利馬廷(Matthew Henry)、和貴格派的人士。

這裏要提醒大家,解經不能沒有敬虔的態度,但敬虔本身並不能擔保解經一定正確。其實,敬虔派以靈修爲目的的解經法有兩個大弱點:

·                                 這種解釋聖經的方法,很容易會落入寓意解經法的陷阱 中,特別是在解釋舊約時。因爲努力想尋找出某一段經文的屬靈真理與實際應用,往往會把那段經文最基本的字義含意忽略了。假如不是用寓意法解釋,就是用預表 法解釋得太過分。比如,加爾文派的人可能根據會幕門板中的閂木,解釋爲一次得救永遠安全的理論;亞米紐斯派可能根據加底斯巴尼亞信心失敗的那段經文,解釋 成救恩可以失落的結論。

·                                 以靈修爲目的解經方法,有可能取代了以經文釋義和教義研究的方式研讀聖經的方法。若要靈命健康,一定要有扎實的經文釋義作骨幹,以堅強的教義研究作爲聯絡各骨幹的筋脈。如果讀經只是完全以靈修爲目的,那麽聖經中的教義和真理就沒有辦法完全表達出來。記著,從光照中得到的不等於是解經!

比喻的解釋

 

  一、以直接的話解釋事物

      聖經中的比喻與故事既然都是另有所指,作者在寫作時便往往在開始或結束時加以解釋,點出那個故事與比喻的重點;另一個較巧妙的方式,則是在故事過程中藉對話表達。

      例如,在路加福音十五章,作者為我們記載了耶穌著名的三個比喻:失羊,失錢與浪子的比喻。由於現代福音音樂“九十九隻羊”與佈道講章“浪子回頭”許多時候已深印在信徒心中,許多時候我們便以為失羊的比喻重點在尋找,浪子的比喻重點在罪人悔改。事實上,我們現在所瞭解的重點,原來只是二個比喻中的特點。在述說十五章比喻時,路加為我們提供了耶穌的結論:“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比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十五:7)“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十五:32)

      一個藉著耶穌的結論,另一個借看浪子父親的話,把重點表達了,換言之,這二個故事的原意,是罪人悔改所帶來普天同慶式的快樂。

      路加十六章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也有同樣的現象,路加首先藉著耶穌與法利賽人的對話(十六:14-15)指出這比喻的重點是錢財的地位(在中文聖經,由於十八節有一個標題,一些人便看不出路十六:14-31原是一大段)。可是,在故事的敍述中,表面上我們得到的印象是“有錢人死後下陰間受苦,貧窮人死後享福”。其實,在整個故故事中,耶穌曾二次藉著對話,指出這錢財主的問題:“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十六:29)“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十六:31)這二句話一再指出:財主與弟兄們的問題不是不知道,而是不聽從。所以財主死後受苦,不是因他有錢,而是因他不信。

  二、以歷史文化解經法為基礎

      在歷史文化解經法中,我們曾指出地理常識可幫助我們瞭解好撒瑪利亞人故事中,為什麼從耶路撒冷往耶利哥是“下去”,而不可能是“上去”。應用歷史文化釋經法 的其他原則,也可幫助我們從正面瞭解比喻或故事。以我們剛才所提路加福音十五章失羊與浪子的比喻為例,倘若我們追問為何耶穌要講這罪人悔改所帶來的喜樂, 路十五章第一、二兩節便給了我們一個答案:因為法利賽人和文士反對耶穌接待罪人。因此,耶穌要借著比喻告訴他們:你們不僅應該接待罪人,而且應該體會罪人 悔改的喜樂!失而再得固然是人間的樂事,也是天上慶祝的事!從上下文,我們可以找到比喻的原意。

      對於細節的瞭解,歷史文化解經法也極重要。根據上下文,好撒瑪利亞人留下給店主的二個小錢,應該是他愛心的表現,顯出他負責任,不但是暫時醫好傷口,更幫助他完全康復。這樣,這個行動的意義,便與整個故事有關係了。對於文中沒有明言的,也是同樣的原則。讀到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也許有人會問:到底摩西和先知的教訓又是什麼?顯然在比喻本身我們找不到答案,但是,我們若從宗教背景著手或整本路加福音的結構著手,我們便不難發現:路加在介紹耶穌生平事之時,便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指出上帝的心意原是要貧窮人有福音,瞎眼的得看見。(路四二:17-19;賽六十一:1-2)

  三、止於當止,不必窮推

      解釋比喻一個最大的難處,是細節的處理。固然利用經文中的提示及歷史文化解經法可以幫助我們抓到重點,是否比喻中每一細節都有意義呢?一些採用寓意(靈意) 解經的人,往往從每一細節都找到一個特別的意思,例如俄利根便認為好撤瑪利亞人留給店主的二個小錢便是代表聖父與聖子。但是,從耶穌基督自己的話,我們卻 發現不必每一個細節尋找隱藏的意義。在馬太福音十三章,耶穌基督曾為撒種的比喻提出解釋(太十三:19-23):不但比喻中的種子有意義,連路旁,石頭荊棘都有意義。然而,要注意的是,在整個解釋中,解釋的路向是比方,類比,而不是寓意。更值得注意的。是耶穌基督沒有解釋三十倍,六十倍或一百倍是什麼意思。當然,相信寓意/靈意解經的人可以辯解說:他沒有解釋,不見得就沒有意義。我們卻要說:他既沒有解釋,我們難道比他更體會上帝的心意?何必窮推!

      事實上,任何類比都有它的限制,窮推必定產生問題。例如,在浪子的比喻中,若從一般寓意或靈意推論,那個大兒子必定是代表法利賽人與文士,那麼,父親對大兒子說:“兒啊,你常與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路十五:31)

      我們是否要說,在耶穌的思想中法利賽人與文士照樣有上帝的同在,根本不必信耶穌?同樣,在失羊的比喻中,顯然我們也不能說沒有失落的九十九隻羊是指沒有失落,因此大多數人類不必悔改。倘若我們要在經文細節上尋找意思,找出來的必須是與主題信息有關的纔是。

比喻的解釋(5)

 解釋比喻時,不要忘記它有地方色彩。

我們的主生活於古代巴勒斯坦猶太人之中,他所講的比喻都是取材于這個文化背景的。所以,解釋每一個比喻,都必須儘量瞭解該比喻的地方色彩。譬如,太二十:1 - 16 葡萄園的比喻:當時勞工市場的情形正如耶穌所說的,供過於求的狀況非常嚴重。有的工人一早就在等,直等了十二個小時,等到白日將盡,即將收工前一小時的時分還在閑站。那些一大早就被雇傭的實在沒有吃虧,因爲他們怎麽知道自己一定被選上;他們之被選上,得以工作,完全是恩典。這是整個葡萄園比喻的關鍵,忘記了這一點,盡在斤斤計較上盤算,運用現代人的勞資關係或者同工同酬的原則來解釋,我們就根本不能明白這比喻的要領。

如果要把教義建立在比喻上,請三思而後行。

很多千禧年派的教義,不管是前千禧年派、無千禧年派、後千禧年派,還是時代論者,都是建立在幾個比喻上,這是非常危險的。譬如有人說馬太福音十三章裏的七個比喻是一個奧秘,它們代表教會的七個時期等。除非在聖經裏有別的經文可以支援那個教義,我還是提醒讀者加倍地小心。比喻就像是一種類推法(analogy),從類推或比擬的東西建立教義是極度危險的事!

在結束這章之前,讓我再次提醒讀者,比喻不是聖經裏的密碼,只有那些屬靈人才能解碼。耶穌用比喻的目的是要幫助門徒明白天國的奧秘,不是要封閉天國,讓門徒看不見。我們大可放心,仔細地查考每個比喻,洞窺天國的全貌。

比喻的解釋(4)

 

       注意比喻的上下文,是否有線索可以幫助我們瞭解比喻的意義,也要注意耶穌怎樣解釋自己的比喻。

以前我已經說過,不論是什麽文體解經,第一要緊的就是看它的上下文,解釋比喻也不例外。譬如,路五:36 - 39 節和可二:21 - 28 節有關新布及新皮袋的比喻 - 這個比喻的上文是耶穌在治癱瘓病人之前,竟然說他有赦罪的權柄;耶穌呼召利未後,又和罪人稅吏同坐以及耶穌的門徒沒有按律法禁食。比喻的下文是耶穌在安息日治病,不按律法行事。法利賽人和文士站在傳統的立場看待耶穌,指責他的不是。耶穌才用這新舊難合的比喻說明他帶來的新生命不是建立在舊有的猶太教的基礎上,也不是在舊有的傳統文化上改頭換面。他來是要人得新生命,這生命是建立在新的約上。

又如路加十五章記載了三重的比喻,即:失羊的比喻、失銀的比喻、浪子的比喻。這比喻的上文是路十五:1 - 2 節,“衆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這比喻的下文是說到耶穌和罪人、稅吏一同吃喝是合理的。因此牧者、女人、父親都代表愛、赦免、和在基督裏的救贖。失去的羊、失去的銀子都代表圍繞在我們主四圍的稅吏和罪人。

耶穌說的撒種的比喻(太十三:3 - 9,18 - 23)、稗子的比喻(太十三:24 - 30, 36 - 43)等,他自己都加以解釋。在撒種的比喻裏,四個主角(Points of Reference)就是四種人對領受了福音後的反應,耶穌提醒他的聽衆,大部分是可能成爲門徒的,要成爲“結實的好土地”。當耶穌自己解釋了比喻後,我們就不要加鹽加醋,再解釋他的“解釋”了。

 幾乎所有的比喻都是離不開天國的

很多比喻都以天國好像。。作開頭的。基督來是要傳揚天國的福音,並宣佈天國已經近了。有些比喻直接說到天國,有些雖然沒有明說,但也離不開天國的教導。因此若要充分解釋比喻,必須瞭解這個比喻與天國、耶穌基督、和他的福音的關係。猶太人當時的天國觀跟基督耶穌要傳講的天國是完全不同的。這裏我要解釋一下:

“天國”和“上帝的國”是同義的,因爲猶太教的拉比是很敬虔,他們不敢直呼上帝的名字,便以“天”或“榮耀”來代替他。這是爲什麽只有馬太福音是用天國這個字眼,理由是馬太寫作的物件是猶太人。天國一詞從來沒有在舊約出現過,但它的思想卻是深深植根於猶太人的宗教和政治層面。從出埃及開始,以色列就是上帝的國,是上帝所統治的,有別于周圍的外邦人。對他們來說,上帝的國是包括了管制者、管制權,被管制的人民和地土。耶和華上帝爲王的觀念遍佈于詩篇和先知書上。國破家亡之後,他們就開始把上帝的國和耶和華爲王的觀念推展至末世,盼望有一位救世主彌賽亞來救贖他們,在地上建立彌賽亞國度。同時,爲了解釋他們遭受的苦難以及社會上種種罪惡,他們把這一切都看作是撒但的工作;昔日那在上帝寶座前控告約伯的撒但,現在下到凡間肆虐。撒但在地上有自己的國度和管制權,這原不是舊約的觀念。耶穌一來,他傳講上帝的國近了。猶太人,甚至門徒們都以爲這就是他們朝思暮想的彌賽亞國度,特別是他們看到耶穌行的神迹奇事,就更以爲耶穌要來推翻羅馬的統治,建立地上的彌賽亞國度了。耶穌要做的就是用比喻和其他教導糾正他們錯誤的天國觀。耶穌傳講的天國有什麽特徵呢?

A。有權能生命:耶穌的天國不是猶太人夢寐所求的赤裸權力,不是政權版圖,乃是權能生命。天國像一粒芥菜種,雖然很小,卻長起來成了大樹,充滿生命。地上的政權會連根被拔起來,上帝的國永不衰亡。

B。天國不屬於生來自命不凡的猶太人,也不屬於皇親國戚,更不屬於大財主或自以爲有學問、傲慢自大的人。天國是屬於小孩子和像小孩子的人(太十九:14),虛心的人,饑渴慕義的人。。。對猶太人來說,這簡直是聞所未聞,驚天動地的宣告。

C。進天國與作門徒是分不開的。天國裏沒有分平信徒,門徒,傳道。。不錯,在天國裏也有領袖,但他們不是管轄別人,爲首的必先要服侍衆人,這是天國的原則。(可十:43 - 44)耶穌說:“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十一:12),意思就是說,得天國便必須作門徒,沒有較舒服的捷徑。作門徒是要付出代價的,耶穌說:“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這是天國的要求,沒有討價還價的地步。

D。“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三:5)這是上帝的恩典,不是人可以積功德換來的。這是恩約,是用基督耶穌的血所立的,天國裏的人是耶穌用重價買贖過來的。

E。天國也有預言的性質。在這世代的末日要有一個大的收割。基督耶穌第二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把真與假加以分開。

所以,那裏有上帝旨意行,那裏就是上帝的國,這是主禱文裏的教導,也是耶穌說的“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裏”的意思。我們是天國的子民,行事爲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在比喻裏,在登山寶訓裏,在書信裏,甚至在整本新約就是教導我們怎樣做個天國的子民。

大家明白了這點之後,我們在解釋比喻時,必須謹記于心,天國已經降臨;天國繼續存在;天國還要來臨。我們要分辨該比喻所論到的是屬於那一種性質的天國,或是所有的性質都包括在內。耶穌也時常用比喻催促人要趕緊進入天國,因爲時間已經不多。譬如,路十六:1 - 8 不義的管家,耶穌不是讚賞他不義的作爲,乃是催促人快點行動,天國已經近了。太十三:44 - 46 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裏和天國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的比喻,都是提到找到天國的難以言喻的喜樂,是值得用一切去換取的。

比喻的解釋(3)

  比喻所陳述的只有一個中心真理 

這是解釋比喻的最高原則,差不多所有研究比喻的學者都強調這一點。有位學者說:“標準的比喻只提出一個比較,其餘細節都沒有其獨立的意義。”另一位說:“不要讓比喻隨處漫遊。”這就是比喻不同於寓意故事的地方。在寓意故事裏,每個細節都有其意義,但在比喻裏,作爲一般性的指導原則,它只有一個中心主題。譬如:約十五:1 - 8 節有關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 - 整個比喻的重心在講明怎樣可以結果子更多,就是常常住在主裏面。所謂常住在主裏面的意思,就是常常和主聯合,常按上帝的旨意而行,這樣就可以結果子更多了。若把第二節說的“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解釋爲,不結果子的信徒要滅亡,是誤解了整個比喻的重點,是把比喻的細節取代了比喻的中心地位。又譬如,太二十五:1 - 13 節有關十個童女的比喻 - 耶穌自己已經把比喻的重點說明,在第十三節,“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爲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細節如燈呀、油呀、童女等不是代表什麽特別的東西。比喻是把真理盛裝於器皿中,因此不可避免的,會提到一些枝節的事,以裝飾比喻的背景。但這些裝飾沒有特別的意義。解釋比喻教訓的危險是,把裝飾用的枝節解釋成帶有特別的含義。

每當我們解釋一個比喻時,首先我們要找出它的Points of Reference,也就是它的主要角色。譬如,路七:40 - 50 節有關債主和兩個欠債的比喻。這個比喻的角色有三個:債主,和兩個欠債的人。他們所代表的人物很清楚:上帝就像債主,法利賽人西門和那個有罪的女人就像那兩個欠債的。記住,Points of Reference 不是比喻的中心主題,他們只是角色的扮演。這個比喻的中心主題是:耶穌責備西門不懂得怎樣回應上帝的愛;上帝卻接納那個知罪悔改的女人。

我再舉一個例子。路十:25 - 37 是家喻戶曉的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這裏的主要角色其實只有兩個:落在強盜手中的那個人和撒瑪利亞人,其他如強盜、祭司、利未人、店主、牲口只是陪襯,以加強比喻的演出效果。律法師不是不知道誰是“鄰舍”,耶穌也沒有直接回答他的問題,他只是用這個比喻來暴露律法師的偏見和心裏的憎恨。祭司和利未人都是屬於“祭士”的宗教階級,跟法利賽人、文士和拉比這些律法專家原本就是對頭。當祭士和利未人經過那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而不予以理會的時候,他心裏一定說,“當然咯!還有誰會幫助他,除了我們法利賽人和律法師。”他怎麽也料想不到,下來那個伸出援手的人竟然是他恨惡到極點的撒迦利亞人。這是耶穌給他的一大巴掌。律法上“愛人如己”的“愛”是不能私下加以限定範圍的,這就是比喻的中心真理。

比喻的解釋(2)

    比喻的內容和含有的因素?

比喻的內容都是有關天國或神國的事。它提供我們福音在世界擴展過程的資料、傳揚福音的結果、末世的情形、上帝對猶太人和外邦人的方法、神國性質等等。

比喻含有四種因素:

第一,比喻取材於屬地的事件、習慣、或可能發生的事,強調點是在“屬地的”。比喻論到農人種田、婚姻、國王、筵席、親族關係、生意的安排、或百姓的生活習慣。由於它取材自具體的、活潑的生活事實,所以比喻可以成爲教導的有效工具。

第二,超越屬地的因素之上,乃是比喻所要教導人的屬靈的教訓,或神學的真理。

第三,屬地的因素和屬靈的因素,中間有類比的關係。就是因爲具有這種類比的關係,比喻才能作爲說明和爭論之用。

第四,因爲比喻具有兩個層次的意義,所以每一個比喻都必須加以解釋。角色、因素、舉動都須加以辨認。解經者如果試圖在比喻中的每一個細節,尋找其象徵意義,這就超越了該比喻所要表達的教訓,重蹈以寓意解經法解釋比喻的覆轍。

爲什麽耶穌用比喻來教導?

耶穌自己曾在太十三:11 - 17,可四:10 - 12 和路八:8 - 10 加以說明。

第一,比喻是要向跟從他的人啓示真理,教導有回應的門徒之一種方法。這是一種很有效的溝通方式,因爲比喻的故事都是生活化的事物,聽衆立時可以投入故事的情節。當他們急於知道故事將會如何發展和結束時,便挑起他們的好奇心。比喻能引發人去思考。透過類推,耶穌希望聽衆能借著判斷那些非常熟悉的事物,同樣地判斷那些前所未知的真理。

第二,比喻是要把真理對不回應的人隱藏起來,使那些繼續悖逆上帝的人心裏堅硬。咋聽起來,這是難以想像的。但這正是以賽亞書第六章的教導,也就是耶穌在太十三:14 - 15 所引用的經文。換句話說,這些人就算聽了比喻,知道箱裏有寶藏,他們也不屑一顧。既然如此,就不要給他們那把開啓寶箱的鑰匙,以免他們糟蹋了寶藏。所以,借著比喻教導出來的真理,像被幔子遮住,因此可以試驗一個人的靈性的回應,或是試驗一個人是否在屬靈上願意遵循比喻的教訓,並且願意學習比喻的意義。

比喻的解釋(1)

 引言:

        經文解釋上的差異往往破壞了基督徒在靈裏的合一,這是一個經常存在的危險。這些差異尖銳的時候,往往感情因素就會高漲。我們一定要站立在三位一體、耶穌基督和救恩的偉大真理上,在愛心的範圍內,解決釋經學上的差異,努力保持在真道上的合一。若在解經學理論上的勝利,是以犧牲基督徒的和諧爲代價,那是不值得的。

 什麽是比喻?(Parable)

“比喻”一詞的定義是“並排”,目的是在作比較。陶德(Dodd)給比喻所下的定義是:“用最簡單的方法說,比喻是從自然界或普通生活中,以活潑或奇異的方式,舉出明喻或暗喻,吸引聽者的注意力,並留給聽者心中一個問題,到底說者所要表達的教訓是什麽,以引起聽者主動的思想。”更簡單的說,比喻是用屬世的、可見的東西解釋天上屬靈的、抽象的東西。所以比喻時常用“天國好比。。”作開始。

比喻不同於寓言(Fable),因爲比喻既不注重細節,也不想入非非;比喻不同於神話(Myth),因爲比喻並不是杜撰容易被接受的民間故事;比喻也不同於寓意故事,因爲比喻並不是每一個細節都含有特別意義;比喻也不同于明喻、暗喻或借喻之類的象徵性語法,只需用一個字或一句片語來表達比較或類推,而是以故事的形式來表達的長篇類推。

聖經有多少個比喻?

新約裏的比喻大部分都是出自耶穌。大部分學者通常認爲耶穌說了三十多個比喻,不過實在的數目很難確定。根據證主聖經手冊(The Lion Handbook to the Bible),福音書裏共有39 個比喻: 馬太福音有21 個比喻,其中10 個是獨有的;路加有28 個比喻,其中有11 個與馬太相同,另外的17 個是獨有的;馬可載有8 個,其中只有1 個是獨有的。

舊約裏也有比喻,譬如,先知拿單說的小母羊羔故事(撒下十二:1 - 13),雖然沒有指明是比喻,但它具有比喻的特徵。有的人也把以賽亞書五:1 - 7 節有關耶和華的葡萄園當作是比喻,也有人認爲它是寓意。

查考聖經應有的態度

     「釋」就是解釋,「經」就是聖經,聖經是基督教的經典,也是基督徒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權威,每一個基督徒都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透過聖經把他的心意向人啟示,使聖經成為基督徒信仰與主活的根據和目標。

    讀經生活是促使基督徒生命長進的必要條件之一,有人比喻,呼吸、吃東西,都是維持人類生存的重要因素,同樣,基督徒的禱告就是屬靈的呼吸,讀經就是屬靈的飲食,讀經和禱告是基督徒每天必要進行的活動,這樣才能使屬靈生命紮實和正常的生長,一個人不呼吸、不吃飯,他肉體的生命必然出問題,無法繼續生存,而基督徒不讀經不禱告,他屬靈的生命同樣會出毛病,雖然道理大家都明白,實行起來卻有不少問題。

讀經的態度

    今日教會的情況是 許多人熱切渴慕聖經,卻沒有聖經可讀。相反的,許多有聖經的人,卻並不渴慕上帝的話。也有人每天按時讀經,卻讀不出所以然來,甚至感覺索然無味,難以明白;也有些人左翻右看,沒有系統的漫讀,因此不能明白信仰的精意;也摸不著聖經與個人信仰的關係,往往就斷章取義,左一段,右一節,胡亂解經,大作文章,結果 造成個人信仰上的偏差,甚至演變成教會中的異端,使教會遭受極大的虧損,這是何等可惜。在此情況下,我們應該思想到底該如何查考聖經?使靈命穩定的成長。

在查考聖經之前應有下列五種態度和準備︰

一、認清聖經是上帝的話。

認清聖經是上帝向人啟示的媒介。藉著聖經使我們認識這位創造天地萬物的惟一真上帝。箴言九章10節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言一章7節又說︰「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由此可見,一個人想從聖經禮面認識上帝,並獲得智慧和知識必須從敬畏上帝開始。

二、心存謙卑。

一個自高自大的人就好像為自己築起一道牆,既不願開放自己的心胸去接受別人,更無法接受上帝,唯有在上帝面前謙卑的人,才可以看出自己的不足,願意接受上帝在他身上的工作。謙卑的人也是虛心的人,他不去固執於自己的個性、思想、感情、知識而不肯改變,也不去故意違抗上帝,一個越謙虛肯受教的人,也就越發蒙受上帝的啟示,進而發現聖經中豐富的寶藏。

三、具備愛慕和追求真理的心。

一個人如果希望從聖經禮面得到豐富的領受,他必須對上帝的話有強烈的喜愛和興趣。就如一個學數學的人,如果對數學沒有任何興趣,自然會感到枯燥無味,而影響學習果效;相反的,如果他有興趣的話,就會學得精通且迅速。但怎樣才能產生興趣呢?這就要視個人與上帝的關係而定,就好像熱戀中的情侶,會時時刻刻盼望聽見對方的聲音。一個愛上帝的人,在查考聖經時,感覺也是既甘甜又喜樂的,對聖經產生興趣,除了愛慕上帝的話以外,另外還需有追求真理的心,及求真的態度。唯有聖經的真理在時代急遍轉變,人心迷失方向的時刻,仍然屹立不動,在人心敗壞,各懷詭詐的社會禮,能夠教導我們以真誠無偽、無私的愛心與人共處。

四、具備清潔的心,聆聽上帝的聲音。

為何保有一顆清潔的心是上帝所看重的呢?因為心不清潔容易使罪性在禮面活動,進而產生良心的斥責和壓抑,更想逃避上帝的面,聽不進上帝的聲音,讀經時自然得不到什麼亮光和領受。另一方面,清潔的心、也是單純的心,不為世上各樣的事務所煩擾,也不受個人私慾的牽引,單單專心仰望上帝,這樣才可能在上帝面前安靜下來,聽見上帝的聲音。

五、透過禱告。

許多時候,人們因著身、心的軟弱,要長久保持時刻儆醒、敬畏和謙卑的態度並不容易,因著驕傲和散漫,人很難每天保持熱愛上帝話語和追求真理的心,所以一不小心就犯罪了,與上帝的關系也變得疏遠了。而這個世界處處充滿了險惡,人心詭詐、壞到極點,要保持清潔、安靜的心更是不容易的事,但感謝上帝,他給我們禱告的權利,當我們在查考聖經的態度上出問題時,可以呼求上帝潔淨我們、安靜我們。

另外,讀經前的禱告,本身就具有一個積極的意義,因為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是聖靈啟示先知和使徒寫下來的,因此當人查考聖經時,便不可單靠自己的知識與聰明去理解,而需要依靠聖靈所賜的智慧和啟示,才能了解屬靈的事。其實人的智慧和悟性都是上帝所創造的,是與生俱有的,只是人在犯罪後便失去了智慧和悟性,理性也受了罪惡的蒙蔽;不能透視屬靈的事,因此需要透過禱告以支取上帝的力量,除掉心中的障礙,並進一步了解屬靈的精意。

聖靈的工作

當我們向未信主的人傳福音時,可能都會有過這樣的經歷,不信主的人,越看聖經就越容易產生反感和抗拒,但另一方面也有許多不認識主的人,因著弟兄姊妹詳細而誠懇的為他解釋聖經,最後終於信主了,這就是聖靈的工作。聖靈感動人心,使人願意降服在上帝的面前,他的心改變了,便可以領受,人願意領受聖經,乃在於他的心先被改變、逐漸尊重上帝的話。

所以我們無論傳福音、或自己研讀聖經,均應當先為人、為己禱告,求聖靈預備、改變我們的心思意念,使我們得以承受、明白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