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4日 星期六

衛斯理的保羅觀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是18世紀英國「衛斯理復興運動」的領袖,也是衛理宗(Methodism)的創始人。他深受保羅神學的影響,但在解釋保羅的「稱義」、「成聖」與「恩典」等主題時,與馬丁路德加爾文不同。他的神學既繼承宗教改革「因信稱義」的教義,又強調聖靈在信徒內在生命中的實際更新和聖潔生活。


一、衛斯理的保羅觀核心:信心稱義 + 恩典成聖

衛斯理接受路德的基本教義——因信稱義,但他不把焦點放在「上帝的義是外在的地位改變」,而是更看重救恩在信徒生命中的內在轉化與聖潔生活

他認為:

「稱義是得赦免,成聖是得潔淨。」


二、衛斯理如何理解保羅的關鍵主題?

1. 稱義:信心使我們得赦免(羅5:1

  • 稱義是上帝因基督的緣故赦免我們一切的罪
  • 是單靠信心、不是靠行為(與加拉太書、羅馬書一致)
  • 信心是人自由地回應上帝的恩典

2. 新生:信徒重生、得新生命(提多書3:5;羅6章)

  • 稱義與重生同時發生,是「救恩的起點」
  • 衛斯理特別強調重生不是「形式的轉變」,而是心靈與生活的更新

3. 成聖:恩典使人越來越像基督(帖前5:23

  • 成聖是上帝透過聖靈使人脫離罪的權勢
  • 他引用保羅的話:「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帖前4:3

📌 衛斯理的特色在於:強烈強調成聖不是可選項,而是救恩的核心一部分


三、衛斯理對保羅「恩典」與「自由意志」的詮釋

這裡是他與**加爾文神學(特別是預定論)**的最大分歧點:

主題

衛斯理的看法

加爾文的看法

恩典

向所有人普遍施行(普遍恩典),人可以自由回應

有效恩典,只對選民有效

自由意志

墮落後仍保有選擇的能力,靠著恩典可以自由回應福音

墮落後完全失去自由,唯有上帝主動拯救

預定

反對預定論,強調上帝願萬人得救(參提後2:4

上帝揀選一部分人得救

成聖

是上帝的恩典,也是人的努力與合作(Synergism

是上帝單方面的工作(Monergism

📌 衛斯理強調「合作的恩典觀」(Synergistic grace):上帝主動施恩,人自由回應。


四、衛斯理的保羅觀特色:完全成聖(Entire Sanctification

衛斯理特別從羅馬書6章、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加拉太書5章等保羅經文發展出:

一種「完全成聖」的教義:信徒可以在今生進入愛上帝、勝過罪的完全狀態

  • 不是絕對無罪,而是愛的完全perfect love
  • 聖靈的工作使人不再被罪轄制
  • 是對救恩終極目的的回應:「得以在基督裡完全」(西1:28

這個觀點與加爾文「罪仍然內住」的觀點有所不同。


五、衛斯理的《羅馬書》解釋(羅觀)

他認為:

  • 1–5:強調信心稱義
  • 6–8:信徒脫離罪的權勢,進入成聖的生活
  • 12章以後:聖潔生活的具體實踐

📌 衛斯理重視羅馬書不只是信仰地位的改變,更是生活樣式的更新


六、提問與反思建議:

若你要深入衛斯理的保羅觀,可以思考:

  1. 衛斯理說信心不只是得救的起點,也是活出成聖生活的動力,你是否這樣經歷?
  2. 你怎樣理解「稱義」與「成聖」的關係?是分開的?還是連續的?
  3. 你相信人可以靠著聖靈勝過罪,活出愛與聖潔嗎?
  4. 你如何看待自由意志與上帝恩典的互動?是上帝主動全部完成?還是人要合作?
  5. 「完全成聖」對你來說是可達成的盼望?還是難以實現的理想?

七、總結:衛斯理的保羅觀是「福音的整全圖像」

主題

衛斯理的強調

稱義

因信領受,得著赦免與上帝的接納

成聖

恩典使人被改變,越來越像基督

恩典

是普遍施行的,呼召每個人自由回應

聖靈

是重生、成聖與完全愛的來源

成熟的救恩

不只是得赦免,更是活出愛與聖潔

 

加爾文的保羅觀

 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 的保羅觀,是改革宗神學(Reformed Theology)的根基之一。他繼承了奧古斯丁的恩典觀馬丁路德的稱義觀,但又有自己清晰的系統性建構。他對保羅書信的理解強調:

  • 上帝的主權
  • 基督的中心性
  • 聖靈的內在工作
  • 信心與恩典的關係
  • 教會與選民的身份

以下是對加爾文的保羅觀的全面整理:


一、核心:以基督為中心的因信稱義

加爾文認為保羅的信息中心就是:

「人在基督裡,藉信心得稱為義,這完全是上帝的恩典。」

📖 關鍵經文基礎:

  • 羅馬書 3:24:「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 加拉太書 2:16:「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

加爾文特別強調:

稱義不是人內在的變化(不是成義),而是上帝的法庭宣判 —— 「外在的義」
信心不是一種功德,而是接受上帝恩典的空手之手


二、對「稱義」(Justification)與「成聖」(Sanctification)的區分

馬丁路德已強調稱義與成聖的區別,加爾文進一步整理為雙重恩典(duplex gratia

恩典層面

說明

稱義

上帝一次性宣告信徒為義(地位的改變)

成聖

聖靈持續更新信徒生命(性格與行為的改變)

加爾文強調:兩者密不可分,但不能混淆 —— 稱義是根基,成聖是結果。


三、罪與恩典:深受奧古斯丁影響

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

  • 加爾文認為,人因原罪已經在心思意念上完全敗壞
  • 人無法自發地尋求上帝,必須靠上帝先行的恩典

這與保羅在羅馬書1–3的總結一致:「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


四、上帝的主權與預定論:從保羅到加爾文

加爾文從羅馬書9章(上帝揀選雅各、不揀選以掃)中看到上帝對救恩擁有主權性的自由與預定

「不是定意在乎那定意的,也不是奔跑的,乃在乎發憐憫的上帝。」(羅9:16

他發展出改革宗的預定論,核心是:

教義

意義

上帝的揀選(Election

上帝在創世以前揀選一群人得救,出於祂的主權旨意

有效呼召(Effectual Calling

上帝藉聖靈使被揀選的人真實悔改、相信基督

恩典不可抗拒(Irresistible Grace

上帝對選民施恩時,他們必會被吸引、悔改

📌 加爾文從保羅的書信看出:上帝的恩典不是人可以選擇或抗拒的,而是主權的呼召與拯救。


五、基督與信徒的聯合(Union with Christ

這是加爾文理解保羅神學的一個重要亮點。他從保羅常用的詞語「在基督裡(in Christ」看到:

稱義、成聖、得兒子名分、承受基業、得能力,都來自與基督的聯合。

📖 例如:

  • 「在基督耶穌裡就不定罪了」(羅8:1
  • 「你們在基督耶穌裡本是祂的工作」(弗2:10

加爾文認為「與基督聯合」是所有救恩的根源。


六、聖靈的工作(The Holy Spirit

加爾文非常強調聖靈在信徒身上的工作:

  • 是聖靈使我們與基督聯合
  • 是聖靈在我們裡面作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羅8:16
  • 是聖靈感動我們呼叫「阿爸父」(羅8:15
  • 是聖靈使我們成長、成聖

📌 聖靈不是次要角色,而是保羅神學中實踐與內在生命的關鍵動力。


七、律法與自由

加爾文跟路德一樣認為,律法不能使人得救。律法的功用是:

  1. 指出罪(mirror
  2. 約束罪(restrain
  3. 指導信徒生活(guide

但在基督裡,信徒不再被律法定罪,而是被聖靈引導活出律法的義(參羅8:4


八、反思問題:

  1. 加爾文說稱義是「外在的義」而非內在變化,你認同嗎?為什麼?
  2. 你如何理解「在基督裡」的身份與實際生活之間的關聯?
  3. 預定論對你而言是鼓勵還是壓力?你如何看上帝的主權與人的回應?
  4. 加爾文認為信心是上帝所賜的禮物,你是否曾經把信心當作自己的功勞?
  5. 你有否真實經歷聖靈的內住與更新?你是否知道如何靠聖靈成聖?

九、總結:加爾文的保羅觀

面向

加爾文的理解

救恩

完全出於上帝的恩典與主權,信心是上帝所賜的

稱義

一次性、法庭式的宣告,完全憑信心領受

成聖

與稱義分開但密不可分,由聖靈持續引導

與基督聯合

所有救恩恩典都從與基督的聯合而來

聖靈的工作

聖靈是與基督聯合、生命更新與成聖的關鍵

教會與選民

教會是被揀選的群體,是真以色列,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

 

馬丁路德之保羅觀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的保羅觀**《羅馬書》觀(羅觀)**是整個宗教改革運動的核心起點。他從保羅書信中重新發現了「因信稱義」的真理,徹底改變了西方教會對救恩、信心與律法的理解。

以下,我們會從以下幾個面向來梳理馬丁路德的保羅觀與羅馬書解釋:


一、馬丁路德的神學轉折點:從懼怕到釋放

馬丁路德在成為神父、修士的早年,極力尋求在上帝面前稱義,但越努力越感到自己無法達標。他被羅馬書1:17深深困擾:

「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羅1:17

他曾說他「恨惡這句話」,因為他認為上帝的義是審判的標準,而不是赦免的好消息。直到他領悟到:

「上帝的義」不是要求,而是上帝 白白賜下 使人得救的義(passive righteousness——只需信心接受。

這成為他神學重整的起點,也稱為「塔樓經歷」。


二、馬丁路德的保羅觀核心:因信稱義

馬丁路德認為,保羅的核心信息就是:

人得救不是靠行為,不是靠律法,而是憑信心得著上帝的義。

這觀點集中體現在羅馬書與加拉太書中,特別是:

  • 羅馬書3: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 加拉太書2:16

「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

📌 路德強調這不是一種漸進的「成為義」,而是上帝的「法律判決」,立刻賜予信徒一個新地位:「被稱為義」。


三、路德的《羅馬書》解釋觀點(羅觀)

馬丁路德在1515–1516年間為《羅馬書》寫了註釋,這成為他最早系統地表達其改革思想的地方。

路德讀羅馬書時的幾個關鍵理解:

主題

路德的理解

上帝的義

指上帝賜給人的義(不是上帝審判人的義),藉信心領受

信心

是接受上帝恩典的手,而非人的功德

律法

顯明罪、引人向基督,而非救恩的途徑(參羅3:20

稱義

是法庭式的宣告:上帝看我們為義,這是完全出於恩典與信心

義人的生活

不是靠守律法,而是靠信心活出新生命


四、與中世紀天主教的分歧

在路德之前的天主教會受奧古斯丁神學影響,將「稱義」理解為上帝的恩典+人的合作(恩典使人成義)。而路德反對這種「信心+行為」的結合,提出:

唯獨信心(sola fide
唯獨恩典(sola gratia
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

📌 他認為天主教混淆了「稱義」與「成聖」,並用制度化的教會行為(如贖罪券、朝聖、聖禮)替代了真信心。


五、路德的保羅觀與今日神學的對話

現代的新保羅觀(如E.P. Sanders, N.T. Wright)指出:

  • 路德的保羅觀雖深刻,但過度個人化內省化
  • 保羅更關心的是:「誰才是上帝的子民?猶太人或外邦人?」(即群體身份的問題
  • 因此保羅講「稱義」不只是赦罪,更是上帝把人納入祂新約群體的盟約身份記號

📌 回應:

  • 路德的保羅觀強調「人的困境與上帝的赦免」
  • 新保羅觀則強調「群體身份與彌賽亞的主權」

兩者並不必然衝突,而是從不同角度切入保羅神學。


六、提問建議

若你想更深入路德的保羅觀,可從以下問題展開:

  1. 路德理解的「上帝的義」與你原本的理解有何不同?
  2. 你是否曾像路德一樣,用自己的行為尋求上帝的接納?
  3. 今天我們是否也在靠「屬靈表現」來維繫「被稱義」的地位?
  4. 稱義與成聖的關係如何理解?信徒既已稱義,為何仍要追求聖潔?
  5. 「唯信心稱義」是否可能造成對行為與道德的忽視?如何平衡?

七、總結

馬丁路德的保羅觀與《羅馬書》詮釋,是宗教改革的燃點。他強調「人無法靠自己得救」,而上帝的義是藉著耶穌基督、藉著信心白白賜下的。這個發現不只是學術上的突破,更是一場靈魂得釋放的復興

「《羅馬書》就是福音的摘要,是基督徒每天都該背誦的書信。」——馬丁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