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 的保羅觀,是改革宗神學(Reformed Theology)的根基之一。他繼承了奧古斯丁的恩典觀與馬丁路德的稱義觀,但又有自己清晰的系統性建構。他對保羅書信的理解強調:
- 上帝的主權
- 基督的中心性
- 聖靈的內在工作
- 信心與恩典的關係
- 教會與選民的身份
以下是對加爾文的保羅觀的全面整理:
一、核心:以基督為中心的因信稱義
加爾文認為保羅的信息中心就是:
「人在基督裡,藉信心得稱為義,這完全是上帝的恩典。」
📖 關鍵經文基礎:
- 羅馬書 3:24:「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 加拉太書 2:16:「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
加爾文特別強調:
✅ 稱義不是人內在的變化(不是成義),而是上帝的法庭宣判 —— 「外在的義」
✅ 信心不是一種功德,而是接受上帝恩典的空手之手
二、對「稱義」(Justification)與「成聖」(Sanctification)的區分
馬丁路德已強調稱義與成聖的區別,加爾文進一步整理為雙重恩典(duplex gratia):
恩典層面 |
說明 |
稱義 |
上帝一次性宣告信徒為義(地位的改變) |
成聖 |
聖靈持續更新信徒生命(性格與行為的改變) |
加爾文強調:兩者密不可分,但不能混淆 —— 稱義是根基,成聖是結果。
三、罪與恩典:深受奧古斯丁影響
✅ 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
- 加爾文認為,人因原罪已經在心思意念上完全敗壞
- 人無法自發地尋求上帝,必須靠上帝先行的恩典
這與保羅在羅馬書1–3章的總結一致:「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
四、上帝的主權與預定論:從保羅到加爾文
加爾文從羅馬書9章(上帝揀選雅各、不揀選以掃)中看到上帝對救恩擁有主權性的自由與預定。
「不是定意在乎那定意的,也不是奔跑的,乃在乎發憐憫的上帝。」(羅9:16)
他發展出改革宗的預定論,核心是:
教義 |
意義 |
上帝的揀選(Election) |
上帝在創世以前揀選一群人得救,出於祂的主權旨意 |
有效呼召(Effectual
Calling) |
上帝藉聖靈使被揀選的人真實悔改、相信基督 |
恩典不可抗拒(Irresistible
Grace) |
上帝對選民施恩時,他們必會被吸引、悔改 |
📌 加爾文從保羅的書信看出:上帝的恩典不是人可以選擇或抗拒的,而是主權的呼召與拯救。
五、基督與信徒的聯合(Union with
Christ)
這是加爾文理解保羅神學的一個重要亮點。他從保羅常用的詞語「在基督裡(in Christ)」看到:
稱義、成聖、得兒子名分、承受基業、得能力,都來自與基督的聯合。
📖 例如:
- 「在基督耶穌裡就不定罪了」(羅8:1)
- 「你們在基督耶穌裡本是祂的工作」(弗2:10)
✅ 加爾文認為「與基督聯合」是所有救恩的根源。
六、聖靈的工作(The Holy
Spirit)
加爾文非常強調聖靈在信徒身上的工作:
- 是聖靈使我們與基督聯合
- 是聖靈在我們裡面作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羅8:16)
- 是聖靈感動我們呼叫「阿爸父」(羅8:15)
- 是聖靈使我們成長、成聖
📌 聖靈不是次要角色,而是保羅神學中實踐與內在生命的關鍵動力。
七、律法與自由
加爾文跟路德一樣認為,律法不能使人得救。律法的功用是:
- 指出罪(mirror)
- 約束罪(restrain)
- 指導信徒生活(guide)
但在基督裡,信徒不再被律法定罪,而是被聖靈引導活出律法的義(參羅8:4)
八、反思問題:
- 加爾文說稱義是「外在的義」而非內在變化,你認同嗎?為什麼?
- 你如何理解「在基督裡」的身份與實際生活之間的關聯?
- 預定論對你而言是鼓勵還是壓力?你如何看上帝的主權與人的回應?
- 加爾文認為信心是上帝所賜的禮物,你是否曾經把信心當作自己的功勞?
- 你有否真實經歷聖靈的內住與更新?你是否知道如何靠聖靈成聖?
九、總結:加爾文的保羅觀
面向 |
加爾文的理解 |
救恩 |
完全出於上帝的恩典與主權,信心是上帝所賜的 |
稱義 |
一次性、法庭式的宣告,完全憑信心領受 |
成聖 |
與稱義分開但密不可分,由聖靈持續引導 |
與基督聯合 |
所有救恩恩典都從與基督的聯合而來 |
聖靈的工作 |
聖靈是與基督聯合、生命更新與成聖的關鍵 |
教會與選民 |
教會是被揀選的群體,是真以色列,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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