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3日 星期三

在基督裡

    「聖靈」在保羅的教訓中佔了重要的地位。但是,保羅福音信息的中心人物卻不是聖靈,而是耶穌基督;因為只有人信耶穌基督為主時,他才可以得到所應許的聖靈(加三14);聖靈是「基督的靈」(羅八9)。耶穌基督在保羅的信息中是救恩的根基(林前三11)。因此,在談論救恩時,保羅經常提及基督,而且採用了一個很特別的片語──「在基督裡」。

    在保羅書信中,「在基督裡」、「在基督耶穌裡」、「在主裡面」、「在他裡面」一類的用詞經常出現,有人統計過在希臘文聖經中共有一百六十四次。在中文聖經,這個片語有時譯為「靠主」(如腓四14)、「指著主」(林前一31)。在林前一31,「指著主誇口」一語是引用七十士譯本的翻譯(那九24),因此我們可以說這節經文中希臘文的「在主裡」譯為「指著主」是正確的。但是,即使如此,我們也不能說所有「在主要」一類的話都是有同樣的意思,中文聖經的翻譯者事實上也注意到這點,因此在羅十五17、林前十二31、腓一26等處類似的話被譯為「在(主)基督耶穌裡」。

    當保羅使用「在基督裡」這片語時,他是在說明基督與信徒的特殊關係。在林後十二2,他說:「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

    若用現代的話表達,這個「在基督裡的人」便是「基督徒」。但是,當他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五17)的時候,他顯然是在描述一種情境。在腓三9,「得以在他裡面」(原文直譯該是「在他裡面被找到」),更明顯地表示這種關係好像是住在一個範圍或地區一樣。在神學上,我們說這種「在基督裡」的關係,是與主合一的關係。

    從保羅書信中,有兩個對比可以幫助我們瞭解這種合一的關係。第一,他用過「在亞當裡」與「在基督裡」的對比。「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2)根據羅五1221亞當與基督的對照,我們可以看到「在亞當裡」的意思,可說是「因亞當而死」,而眾人會因亞當而死,是由於亞當是人類的領袖。同樣,保羅說信徒是「在基督裡」時,是因為基督是他們的領袖。

    另一個對比,是摩西與基督。「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在雲裡受洗歸入摩西。」(林前十12)這話與羅六3類似:「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以色列人過紅海的經驗,表示他們是在摩西的權柄之下,同樣,基督徒受洗的經歷,也是表示他們與主合一,不再在罪惡的勢力之下。

    這種「領袖代表整個團體」的觀念,在加拉太三章也一樣存在。在加三16,保羅強調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是指一個子孫──耶穌基督——說的,但是,在二十九節,他卻說信徒「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為甚麼呢?「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二十八節)「成為一」直譯應是「成為一個人」。

    保羅在這裡所要說的是:一個人信主耶穌受洗後,便是屬乎基督的,是基督一家的人。這種關係,猶如在傳統觀念上女性結婚以後成為男家的人。

    在使徒保羅的教訓中,「在基督裡」是一個人整個生命的轉折點。「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他用「新的創造」來形容在基督裡的情形。

    根據保羅的教訓,對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來說,整個生活的意義、地位、方式、態度都完全改變了。信徒不但是一個「在基督裡的人」(林後五16,十二2),他們坐牢時是「在基督裡的囚犯」(腓一13),死亡時成為「在基督裡睡了的人」(帖前四16),即使是軟弱的使徒也仍然是「基督裡的」嬰孩(林前三1)。信徒得救,也可說是「得以在基督裡」(林前一30),而他們活著,也都是在基督裡(羅六11  ;提後三12)。因此,他們行事為人(西二6)、事奉(羅十六3)、誇口(羅十二17;腓一26),都是在基督裡。對保羅而言,在基督裡不是理想,更不是理論,而是事實。每一個信徒都是在基督裡,每時每刻生活都是在基督裡,任何遭遇也都是在基督裡。

    與這種在基督裡的觀念有密切關係的,是保羅書信中與主契合的真理。在基督裡的生活,是與耶穌基督一同生活。論及信徒將來的盼望,使徒保羅說是「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林前一9)。「一同得分」這名詞也可譯為「團契」、「分享」。除了這名詞以外,保羅在希臘文聖經中也採用了前置詞「與」字與動詞或名詞組合,表達這個契合的思想,將這一類的用字歸納起來,我們可得到下列的表格:

    1.已成的事實
      1)聯合               羅六5
      2)同釘               加二20
      3)同死               羅六8;西二2o
      4)同埋               羅六4
      5)同復活             弗二56
      6)同活               弗二56;西二13
      7)同作王             弗二56
      8)同隱藏             西三3

    2.現在的情形
      1)同化               腓三10
      2)同受苦             羅八17
      3)同活               林後四14
      4)同得生             羅六8

    3.將來的盼望
      1)同得生             羅六8;林後十三4;提後二11
      2)同活               林後四14
      3)同顯現             西三4
      4)被一同帶來         帖前四14
      5)同在               腓一23
      6)同承繼             羅八32,八17
      7)同作王             提後二11
      8)同得榮             羅八17
      9)同形像             羅八29  ,腓三21

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

福音的源頭

    在加一1112,保羅說了一些相當難以解釋的話:「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跟著,為了強調他的福音與人無關,他指出信主後「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加一1617

    要瞭解加一1112的話,我們必須注意他在加拉太書第一章的要點。根據加一1316, 我們可看到保羅的意思,事實上是指他改變的過程而言:倘若以保羅個人的背景和志向來解釋,他傳福音是不可思議的事,因他不但逼迫教會,而且熱心於他的傳統 信仰。保羅認為,他的轉變,只有一個解釋:是上帝「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而且呼召他做使徒(十六節)。因此,他一再強調他福音的使命和來源不是出 於人,也不是藉著人(第一與十二節),而是出於上帝。從人的角度來解釋保羅的改變是行不通的。

    在 保羅書信中,「啟示」這一個字出現的次數不多,但是與它有關的字和思想,則相當重要。其中之一,是「智慧」在哥林多前書第一、二章中,他特別使用這字來討 論哥林多教會紛爭結黨的問題:他認為十字架的道理是上帝的智慧,而與這智慧對立的,是人的智慧。在文脈中,人的智慧最具體的代表,是希臘的哲學家;但事實 上,猶太人的文士、世上有權有位的人——包括世上的君王,所依賴的也是這世上的智慧(一20 78)。這些人的問題,是「世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上帝。」

    在這情形下,救恩的可能是在乎「上帝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一21

    而上帝這種智慧,是世上的人所不認識,也不可能認識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二910

    同樣,在雅典的講章中,保羅也說世人蒙味無知之時只能敬拜未識之神,但真正的救恩卻是在耶穌基督復活的事上表明了出來(徒十七2231);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他也對猶太人說:「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和他們的官長……不認識基督,也不明白每安息日所讀先知的書。」(徒十三27

    但赦罪之道卻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彰顯出來的(徒十 3041)。救恩的根據是上帝的智慧,救恩的獲得也在乎上帝的啟示,它的內容更是由上帝的智慧所決定。

    與智慧有關的字眼,是「奧秘」。根據羅十六2526,「奧秘」的意思不是「不可理解」,也非「神秘」,而是「啟示出來的秘密。」

    在林前二7,保羅說十字架的信息,「乃是從前隱藏,上帝奧秘的智慧。」

    基本上,「上帝的奧秘,就是基督,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藏著。」(西二23

    但是,保羅也從上帝領受了這個大奧秘裡的一些細節,因此,上帝的奧秘也包括了復活的情形(林前十二51)、猶太人的得救(羅十一25)、外邦人與猶太人的合一(弗三36),以及教會與基督的合一(弗五2932)。以復活的細節為例,我們可看到信徒復活的真理不需特別的啟示,保羅可根據已有的啟示——耶穌的復活——推論;但是,復活的過程卻是需要特別啟示才知道的。沒有了這些啟示,信徒對某些真理便不能透澈地瞭解。

基督與救恩計劃

    根據路加的記載,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講論上帝與以色列人在歷史上的關係時,曾提及了福音書的大綱──耶穌的降生、先鋒、受害、死亡與復活(徒十三2331)。在他的書信中,我們也可看到他在哥林多傳福音的基本內容:「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林前十五37

    當 他描述這信仰的內容時,特別強調是他自己「當日領受又傳給你們的」;「領受」和「傳給」兩字,正是遺傳傳遞的用語。雖然我們在使徒保羅的教訓中完全找不到 類似福音書中關乎耶穌基督生平事蹟的記載——沒有誕生的故事,甚至也沒有復活的故事,保羅事實上是假定了信徒已熟知耶穌基督的生平歷史,而且,在他的教訓 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保羅承受了初期教會對耶穌基督的認識,以耶穌基督的工作與身份作為救恩歷史的骨幹。

    在保羅的教訓中,我們可從幾個現象清楚地看到他相信耶穌是一個歷史人物。

    第一、當他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引用當代的信條,特別是證明信徒復活的盼望時,他並沒有嘗試「證明」耶穌的存在,乃是以耶穌的死而復活的事實去支持信徒復活的可能性(林前十五1219)。

    其次,雖然保羅沒有提及耶穌的生平事蹟,卻引用過耶穌的話(林前九14,十一2325,七10  ,羅十14  ;徒廿35等)。

    第三,他在羅一3,引用了當代教會的信仰,說:「按肉體說,〔耶穌基督〕是從大衛的後裔生的。」(參羅九5;提後二8

    在加四4,他更提出耶穌確實是時空下的一個歷史人物:「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參腓二78

    第四,他在書信中事實上曾強調耶穌基督無罪的生活(林後五21;羅八3),以及貧窮的生涯(林後八9)。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在保羅書信中,他著重的並不是耶穌的歷史性、而是這歷史上的耶穌的生、死、復活與信徒救恩的關係。但是,當他談論耶穌生平的意義時,我們卻又發現他運用了初期教會對耶穌基督的兩個稱呼,表達出新約中救恩歷史的基本結構。

    在保羅的教訓中,我們發現他很喜歡稱耶穌基督為「上帝的兒子」。根據加四4、這兒子的身份並不是在降生之後才得到的,而是在降生之時,他已經是上帝的兒子——也即是說,耶穌稱為上帝的兒子,事實上是降生之前的事。這兒子的身份有兩個基本的含意:

    第一、他是上帝的榮耀與形像的彰顯(羅八29  ;林後四4;西一15)。由於「上帝的兒子」事實上是「與上帝同等」(腓二6),保羅論及他的降生,便以「虛己」與「愛」來表達(腓二7;林後八9;羅五8)。

    另一個保羅喜歡用的稱呼,是「主」。這名稱顯然早已在亞蘭語的教會通用了(參林前十六22)。在保羅書信中,原也可用來稱呼一般有權柄的人(林前八5)及主人(羅十四4),但是在羅十913,保羅與彼得一樣(參徒二2136  ),認為「主」耶穌基督便是約珥書中那要統管萬有的王——主耶和華。根據腓二911、羅十9、徒十七31,我們可以說這「主」的身份是耶穌基督復活之後得到的尊稱。但是,他完全統管宇宙之時,卻是在末期再來與復活之後(林前十五2328,帖前三13)。

2014年7月2日 星期三

敘事批判法

    我們研究聖 經敘事的基本方法很簡單:就是要讀它!許多人自幼就熟知福音書或舊約的歷史故事,但都是單獨來看;很少人坐下來,從頭到尾地讀,以捕捉這些故事的戲劇力, 看它們在全景中如何互相搭配。文學批判家發展出一些技巧,能大大幫助我們「細讀」經文,注意到結構佈局、角色衝突、觀點、對白、敘事的時間和環境,這一切 都能幫助讀者偵測經文的流向,看出上帝的手如何感動聖經作者,來陳述他的歷史。福音派釋經學者過去常強調作者對聖經各卷書的用意,但獨缺對敘事部分的看 法。我們忘了每卷福音書都是各自發展的,必須分別來讀,從頭讀到尾,才能領略上帝所默示的資訊。

   
自從克理格(Krieger) 以來,常用圖晝、窗戶,和鏡子,來作經文這些方面的隱喻。透過文學層面的引導,讀者在讀經文時,就像在流覽一幅圖畫或肖像一般,看故事怎樣呈現所要描述的 世界。聖經的歷史性,使人視故事為一扇窗戶,看出經文背後的事件。最後,由於聖經和今天非常相關,經文又成了一面鏡子, 意義「鎖定」在其中,讀者從中只看見自己--經文是為了所有的信徒群體,而讀者是其中的一部分。這理論主張:這三項因素都是聖經有效解釋的一部分;忽略任何一個因素,都會對經文不公。

   
敘事體的解釋有兩方面:詩學,就是研究經文的藝術層面,或作者如何寫作;意義,就是重新發掘作者要傳達的資訊。「如何」(詩學)帶往「什麼」(意義)。司登柏格(Sternberg)稱敘事為「功能性的結構,為達到溝通之目的而用的方法,是敘事者與聽眾之間的交流,敘事者要透過一些安排,來產生某種效果」。至於這些「安排」的圖解,我借用查特曼(Seymour Chatman)和考彼波(Alan Culpepper )的圖,並將之發揮。

暗示作者與敘事者

    讀者在經文中看不到真正的作者。朱爾(Juhl)指出,我們對作者的認識,端視他在經文中透露多少而定。這個觀點幫助我們避免將經文心理化,試圖發掘作者,好像士萊馬赫(Schleiermacher)和迪特意(Dilthey) 的作法一樣。作者雖不在經文中,但卻為自己塑造了一個人格(暗示作者)。而我們乃是研究經文,並非研究作者。在經文中,我們見到的,是原作者要強調的關 注、價值和神學觀點。這個觀點也使我們不致將一段經文讀入另一段(即使兩者的作者相同),例如,將申命記讀入出埃及記。不過,作者的出現也很重要,能使我 們明白故事的歷史性,並以經文原初的用意為中心。

   
有些故事中,還必需將暗示作者和敘事者分開;尤其若是故事中提到特定的敘事者時。不過,在聖經裏面這種情況很少(使徒行傳的「我們」段落乃是例外), 所 以我在此將這兩者合在一起談。敘事者是經文中那位看不見的發言人,在編輯段落中,他的聲音特別清楚。敘事者講述故事,有時並解釋其重要性。例如,在使徒行 傳中,敘事者時常告訴我們,儘管困難不斷,上帝的子民遇到種種逼迫,但因著聖靈在教會中的工作,福音成功地傳揚開來(徒二47,六7,九31,十二 24)。約翰福音那段美妙的前言,也是敘事者的吟詠(約一l-18)。

   
聖經的敘事者有許多重要的特色,不過,最重要的一點為:他和那位默示他的上帝常無法區分;這是司登柏格所提出的,我們十分同意。「安排一位無所不知之敘事者的作法,能達到一個目的,就是讓無所不知的上帝上場,並榮耀他」。

   
強調暗示作者與敘事者的價值,是讓讀者重視經文的銜接處和編輯旁白,知道它是意義的重要指示。例如,不少注釋者追隨滕慕理(MTenney)的看法,認為約翰福音三章16-21節是編輯的評注,而非耶穌的話,這就成了此一重要經文之敘事作用的線索;亦即,它成了約翰對耶穌和尼哥底母在第l-15節中難解談話的評注,為要說明其含義。

敘事觀點及意識形態和敘事世界

    敘 事觀點是故事中不同角色或局面所採取的看法。它大半和敘事者相關,因為敘事者與故事內的活動以各式各樣的方法互動,使故事對讀者產生效用。換言之,敘事觀 點指向故事的真意或意義。每位元作者都有一個資訊要傳給讀者,聖經故事也是如此。敘事觀點引導讀者進入故事的意義,也決定了作者要給故事的真正「形貌」。 事實上,誠如柏琳所指,一個故事通常會有多重看法,因聖經的敘事者就像電影的鏡頭,在情節發展中,時而 對準某一景,時而對準另一景,藉此引導讀者同時看到幾種意義的方向。

    學者辨識出敘事觀點操作的五個範疇

    a
.心理範疇

    研究敘事者如何提供「內在」資料,即如角色的思想和感受。在這方面,聖經故事是「無所不知」的;它告訴讀者的事是沒有人能知道的。福音書是最明顯的例子。路加描述,當西面和亞拿看出嬰兒耶穌就是彌賽亞時,內心的思想和感覺為何(路二2938);又提到腓力斯想從保羅收受賄賂(徒二十四 26)。約翰告訴我們耶穌的想法(約一43),以及他知識的範圍(約二23,四1)。至於故事中某些角色的觀點,他們的看法就是有限的,也常是錯誤的。要瞭解參孫的故事,線索之一為:參孫本人充滿情慾、錯謬的眼光(士十三十六),與敘事者無所不知的評論正成對比。這樣,讀者就可以深刻體會到這故事中含何等劇烈的衝突。

    b
.評估或意識形態的敘事觀點

    這是指敘事體中頻現的對錯觀念。劇中人經常彼此不合,而由敘事者判斷孰是孰非。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合理的尺度為 「體貼上帝的意思」,相對則為「體貼人的意思」。這是真門徒的標準。約翰列出三個層次,看個人對耶穌的信心回應而定:以色列領袖的意識形態使他們拒絕耶穌;群眾的觀點讓他們就近耶穌,但主要是因他行神跡,而非真有信心(約二23-25;參六60-66);門徒的信心讓他們跟隨耶穌,不計代價(約六67-71)。讀者必須在這三個觀點中作選擇。

    c
.空間觀點

    這是指聖經的敘事者「無所不在」;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到各個地方,從各種不同的角度來敘述故事。在海面行走之神跡中,敘事者同時和門徒在船上,又和耶穌在海上(可六48;注意「意思要走過他們去」)。結果,敘事者就能帶領讀者更深入故事之中;若非如此,就無法作到。在為以撒尋妻的故事中 (創二十四),讀者從一無知之地(迦南),來到試驗之地(亞伯拉罕從前的家鄉),在那裏,一個不凡的慷慨舉動,帶領僕人認識了利百加。在整個故事中,隨著 地點的移動,讀者一直有所期待。

     d
. 時間觀點與上面一點密切相關,就是可以從故事本身(從當時的觀點)來看一個動作,也可以從未來的角度來看。約翰最著稱的,是從復活之後的觀點來敘事。路加 很謹慎,將耶穌的「榮耀」觀念放在復活的故事中;但約翰則強調一項事實:從信心的眼睛來看,耶穌的榮耀一直是可見的(一14,二11;參一 51)。同樣,在耶利米蒙召時(耶一4-19),上帝講到耶利米在他計畫中的重要性,既提到過去(5節),也講到未來(7-10節)。另一方面,尼希米記是 用第一人稱文體寫的,顯示對事件和未來的知識都有限。耶路撒冷荒涼的消息傳來,尼希米便哀慟(尼一2-4)。於是讀者便有如身歷其境,感受到故事內的劇情;這與採用上帝的觀點來寫的經文,給人的感覺相當不同。

    e
.措辭觀點是論到敘事中的對白或講論

    此我們又可見到作者的無所不能。讀者可以聽到一般世界上不可能聽到的對話;例如,哈曼和他的妻子與朋友的談 話(斯五12-14),或腓斯都和亞基帕論保羅無辜的私下對白(徒二十六31-32)。在這種情況下,這些互動成為故事的高潮,而讀者得到極珍貴的內部資 料,知道劇情的發展和神學的教導為何。金斯伯利(Kingsbury)指出,馬太福音的各個講論中都引用舊約的話,使得敘事者和耶穌能與上帝的觀點相連,整 個福音書的權威性也因而增加。

   
以上這些觀點構成一卷書「敘事世界」的看法。前面曾提到,聖經的歷史書所呈現的是真實的世界。沃爾浩特(Walhout)注意到,虛構小說和歷史經文有一重大的差異: 

   
歷史家所持的立場,不但表現在如何描述(或敘述)某些資料,也表現於對這些資料的解釋與評估。……歷史家聲稱(斷言),經文所投射的世界(故事),以及作者的觀點,既構成故事本身,也成為真正發生之事的解釋。

   
然而,所描繪的圖只限於經文本身有限的水平面。因此,作者能夠和讀者溝通。基淦(Keegan)說:「到了故事的結尾,暗示的讀者對於這個經過仔細界 定的敘事世界,會有一幅相當清楚的圖畫」。作者並不受真實世界的約束;他可以提供形形色色的觀點,是一般人所不知道的。如此一來,讀者便感受到,故事的背後有上帝同在,而這種上帝的權威也彌漫在全書之中。

敘事與故事時間

    這 是指故事中事件的順序,以及其相互的關係。敘事時間和實際的時間順序不同,因為它和文學安排相關,與歷史次序無關。在研究古代歷史時,這個觀念非常重要, 因為對那時記歷史的人而言,將事情作戲劇化的描繪,比記錄其先後次序更加重要。四卷福音書的比較,是最佳的說明。符類福音(馬太、馬可、路加)給人的印象 是,耶穌只工作了一年;但約翰詳述了他兩年的工作。理由為,約翰提到三次逾越節(二13,六4,十一 55),而符類福音只提到釘十架的逾越節。這些記載顯然不是要按時間順序;福音書的作者最關注的,是說明耶穌的生平與工作的重要性,而不是要詳述它的生平。即使在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中,事情的順序也相當不一樣。

   
司登柏格提到以「暫時中斷」或懸而未決,作為將讀者引入劇情的辦法。作者會讓故事發生「斷層」,就是變動事件,或對未來不 提 供充分的知識,產生懸疑。捆綁以撒的故事就出現這種情形,因為讀者感到以撒不會喪命,但是究竟如何,卻到最後一刻才分曉。不過,正如司登柏格指出,聖經的 傾向是減少懸疑性,因為上帝掌管世事;既然上帝在上掌權,就不當過分強調不確定性。敘事者要掌握劇情或狀況的變動,以暗示或塑造故事的未來,辦法是透過類 比、範例,或戲劇式的預測。

   
故事中給予事件的空間,是根據作者的目的而定。創世記第一至十一章,是萬花筒式的衝刺,沖過一連串令人眼花撩亂的事件,而它們之間的連繫,主要是靠經文的敘事(或神學)目的。然而,創世記其餘部分就是列祖的故事,卻大大放慢腳步,用很長的篇幅,帶我們進入一連串互相關聯的細節中。同樣,福音書有時會被稱為前言冗長的受難故事,因為其中受難的記載很長,與描述耶穌其他工作的情景不成比例。考彼波說,對約翰而言,「整個故事涵蓋兩年半的時間,但其中提 到的情景,只占兩個月左右」。這一點能幫助我們去研究作者選擇題材的過程,以明白他如何發展結構佈局、強調重點。對福音書的作者而言,問題不是要寫什麼,而是要省略什麼(參約二十一25)。

結構佈局

   查 特曼說,故事本身是由結構佈局、角色和背景所構成。結構佈局指導事件,將它們按因果關係連貫起來,達到高潮,使讀者進入故事的敘事世界。結構佈局的基本因 素是衝突,每一個聖經故事都以此為焦點,如:上帝與撒但、善與惡、順從與背叛。結構佈局的功能可由宏觀發揮(整卷書),也可由微觀發揮(一段中)。約翰福 音第九章是微觀層面之例,將生來瞎眼的人(開頭時他是瞎子,但隨著故事的進展,他的肉眼與靈眼都得以明亮),和法利賽人(自稱有屬靈的看見,但結果卻是瞎 眼的)作對比。這些衝突通常極其複雜,因為在故事中,有外在衝突,也有內在衝突。參孫故事的要訣就在此。外在方面,應當是在描寫他與非利士人爭戰,但實際 上,這故事是講他作士師的呼召,和他愈來愈自我中心、放蕩無度之間的內在衝突。這便導致他與上帝的衝突,以及他至終的慘劇。

   
在 宏觀的層面,每一卷福音書所講的故事雖然相同,但結構佈局則各有千秋。例如,馬太和馬可都注重耶穌和社會權威人士、群眾,與門徒的應對,可是這兩卷的處理 法卻不同。馬可強調所謂的彌賽亞奧秘,顯示耶穌的彌賽亞特性,向領袖人士如何隱藏,又如何為他們拒絕,群眾與門徒又如何誤解,而鬼魔反倒認出來。馬太雖承 認這方面,可是卻以門徒的逐漸瞭解來使對比更凸顯(比較太十四33;可六52)。馬可著重門徒的失敗,但馬太卻注意到,只要耶穌出現,情況就不同,門徒便能克服自己的無知和失敗。兩者的敘事世界是相同的--上帝的國或他的治理闖入了歷史。但是,因著結構佈局不同,細節描述就是相當的差異。路加在結構佈局上的差異更大,只要比較馬太與路加相同的耶穌講論(通常稱為「Q」),就可以看出來。相同或類似的講論,出現於完全不同的場合中,而所產生的神學要點便各成一套;例如,路加的特色為社會關懷,以及上帝的恩典臨到被社會棄絕的人。

   
在 敘事的書卷中,讀者必須仔細研究結構佈局和更細的結構佈局,以判斷作者如何發展主題、選定角色。這是文藝作品基本資訊的最佳指示。對立雙方的交手,和主 角、配角的互動,乃是一段文字之意義最清楚的指引。整個故事戲劇化發展的合一性和因果關係,首先將讀者帶進敘事世界,接著幫助讀者重溫要點,並明白其目 的。這樣一來,故事題材便比教導式的講論更能陳明神學。我們不但學到真理,還看見它如何在實際生活中呈現出來。

角色

    一個成功故事,大半是因其中的角色很有意思,很真實,讀者可以認同。考彼波提到亞裏斯多德的權威之見:角色應當具備四種特質:品行良好、合情合理、接近真實生活、前後一致。

    許 多古代作品中,角色並沒有充分發展,甚少能具備這些特質。但是,聖經的故事中卻充滿了真實人物,人性的弱點暴露無遺。文學界的學者早就注意到, 聖經人物非常透明。參孫的放蕩、大衛的情慾、所羅門在政治和宗教上的妥協、以利亞逃離耶洗別的軟弱,全都直言不諱。結果,讀者感到倍受吸引,且能應用在自 己身上。聖經無意遮掩英雄的弱點。亞伯拉罕說服妻子,要她說是他的妹子,以致法老收她入宮,創世記(十二14-29)原封不動地記載這件事。但是聖經人物弱事實的記載,還不是重點所在,更要緊的是,這些角色的刻畫非常深入、微妙,顯得極其真實,因此可以應用在曆世歷代同樣的問題中。

   司 登柏格提到,按經文的記載,上帝的角色是不會改變,或不會更動的,這一點和與上帝相交的人形成強烈的對比,因他們會不斷改變。上帝的作為常有變化,這不是 因為他的本性改變了,而是因為故事中的人在不斷變化。這些角色變化的發展,可分為五種,彼此亦可重疊,司登柏格以撒母耳記上十六章18節 對大衛的描寫來說明:體形(「容貌俊美」。)、社會關係(「伯利恒人耶西的兒子」)、特長(「善於彈琴」)、道德與意識(「耶和華與他 同在」),和廣義的心理狀態(「大有勇敢的戰士、說話合宜」)。對每一個人的描寫,都不誇大其辭,卻能強調出上帝的能力;在全本聖經中,所推崇的是上帝, 而不是這些英雄人物。士師記是最佳的例子。每一次勝利都是上帝的得勝,也是信靠它之人的得勝。凡靠賴自己的(如參孫),就也失敗。

   敘 事者用許多技巧來描繪這些人物,讓讀者可以明白他們的角色。最常用的方法是形容。大衛的勇敢和掃羅的妒嫉,先是直接聲明,再用他們之間發生的劇情來刻畫。 因此,在形容之上又加推理。另外,推理之上又加諷刺,因為掃羅的行動損及最初對他的形容和應許,而他既無能實現這一切,就由大衛取代了!在這方面,福音書 和舊約故事有一點區別。福音書中,角色的性格比較簡單,掌權者和門徒都可算為同一類,因為都只展現基本特性而已。例如,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和希律黨人 (在意識形態上是相爭的)都一起反對耶穌的彌賽亞身分。彼得和其他門徒略有不同,但是整體而言,他們都同樣無知,信心處於萌芽階段。舊約的主要人物(摩 西、大衛、所羅門、以利亞)則充滿動力,而有時起伏甚大。大衛從勇敢與堅信落到自我中心,以利亞從大有能力落到懼怕逃逸。一旦敘事與對自擴展了讀者的眼 界,讀者就會隨著人物的改變而更改自己的觀點。

背景

  按查特曼故事技巧的三層面說法,故事的背景可分地理、時間、社會或歷史;這是結構佈局和角色發展的基本場景。

  羅茲(D Rhoads)和米琪(DMichie)說,佈局有許多功能 :「製造氣氛,判斷衝突,暗示角色的性情,看他如何處理由佈局帶來的問題或威協,提供動作的說明(有時具反諷性),激發讀者在自己文化中尋找聯想,和不同的含義。」

  地理背景的一個例子,可以舉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的以馬忤斯旅程。整個故事是設在一個地理環境中,兩位門徒離開耶路撒冷,挫敗沮喪,而在以馬忤斯認出復活的主,再勝利地回到耶路撒冷。

    在 四卷福音書的復活故事中,加利利和耶路撒冷的對比,乃是關鍵所在。傳統上,學者以耶路撒冷為拒絕之地,而以加利利為接受之地。但是,更接近敘事發展的看 法,則是以耶路撒冷為受苦之地,以加利利為見證與瞭解之地。在馬可和馬太福音中,加利利成為啟示之地,耶穌在那裏指示門徒,他是復活的主。

    時間背景也同樣重要。約翰福音中的三次逾越節(約二13,六4,十一55) 構成了耶穌整個工作的時間架構。廣義而言,所有福音書的 救贖歷史都是時間背景,可分以色列時期、耶穌時期、教會時期。耶穌將他的新啟示,就是彌賽亞的妥拉,立基於上帝過去向以色列的啟示中;他傳講上帝的國現今 已經臨到,應驗的時候到了;它為前面上帝對教會的救贖計畫作了預備。

   
社會背景可以傳遞很強的資訊。以路加的筵宴主題為例,許多事情都發生在宴客的情況之下,其中顯明了三個層面:救贖論方面,象徵上帝赦免並接納罪人(路五 27-32,十五l-32,十九l-18);社會方面,上帝的資訊進入社會各階層,使其沐浴在上帝的奇妙亮光之中(十四7-24,二十二31-32);使命教導方面,耶穌利用這類場景,教導跟隨者他真正的目的和使命為何(九10-17,二十二24-3O,二十四36-49)。這些都奠基於猶太人以用餐相交的概念,假定一起吃飯就包括了生命的分享(Osborne 1984123-24)。

   
最 後,歷史背景提供了解釋的工具。這可以顯明在兩方面。經文背後的歷史情境(如以賽亞或阿摩司的日期),告訴我們應當將怎樣的歷史時期應用在其中。我們可以 找出阿摩司是在針對怎樣的問題講論,如此一來,便能更加瞭解經文。第二,聖經各卷書寫作的歷史情境,也很重要。究竟馬太福音是在猶太人當中寫的,還是在外 邦人當中(這是引起極大爭議的題目),對解釋影響重大,如馬太是否有反閃族主義的傾向,就必須依據這點來判斷。

暗示的解釋

    暗示的解釋是指作者說故事的修辭學技巧。作者運用反諷、幽默、象徵等文學技巧,引導讀者進入故事的劇情。讀者的問題,是必須清楚辨認出這些技巧背後隱藏的資訊, 並給予恰當的解釋。不過,頭一步是要能夠辨認這些技巧,並瞭解其功能。

   
最常見的方法之一,便是重複。這一點相當重要,阿特爾(RAlter)甚至用一整章來談。阿特爾辨認出五種類型:

1)字根型(Leitwort),重複使用同一字根的同源字,加強效果(路得記中的「去」和「回」);

2)中心情景型,重複一個具體的意象,以象徵表達(參孫故事中的火;摩西篇章中的水);

3)主題型,以某個概念或價值作焦點(曠野漂流中的順服與背逆);

4)一連串的行動,常為三部曲(王下一;三位五十夫長和其下屬受到天火的警告);

5)模式型,某位元英雄生平中的重大事件,不止一次重複(主餵飽五千人和四千人;保羅的任命三次重複提及,徒二十二21,二十三11,二十六17-18)。

   
有 些文學批判家主張,這些純粹只是文學的設計,但許多福音派人士反駁道,會有重複現象,是因為事情的確如此發生。不過,這類想法有違原意。歷史和文學技巧沒 有理由無法並存。要否定這些重複事件的歷史性,實在沒有很好的理由,最多只能舉出形式批判的假設;但聖經的作者所以把這些事寫進去,不是單為記下歷史(他 們省略的比記下的要多得多),更是要強調某個重點。柏琳說,重複常是要讓人從多重觀點來看一個故事;例如,撒母耳記下第十八章從三方面來描述大衛為 押撒龍的悲痛他自己、約押,和所有的百姓。這樣一來,他傷痛的深度便加強了。

   
另外一個主要的技巧,就是故事中的「斷層」。作者刻意省略某些資料,好讓讀者能參與到劇情中來。司登柏格指出,透過前面的資料、結構佈局的發展、角色 的變化,和故事背後的文化條件,經文以掌握填補斷層的過程。為了要明白經文的含義,讀者就不得不更深潛入敘事世界;這是一種搜尋,也是一程過程。

     
司登柏格用大衛和拔示巴的故事(撒下十一)作示範。作者並沒有聲明大衛的罪為何,也沒有講烏利亞瞭解多少,讀者只能自己 揣摩,以真補這些資料。作者也刻意不說大衛為何召喚烏利亞(6-l3),讀者起先會往好的一面想,到後來才發現那可怕的預謀(14-15節)。這樣一來,烏利亞原本似乎無足輕重的話,就加倍顯出反諷的力量:「我豈可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我決不行這事。」(11節)

    讀者不知道烏利亞這 樣說,是單純地表示向大衛盡忠,還是明示他不願去與妻子同寢,讓大衛脫離困境。藉著故事中的斷層,懸疑性加增,讀者會強烈地感受到經文中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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