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日 星期三

暗示作者與敘事者

    讀者在經文中看不到真正的作者。朱爾(Juhl)指出,我們對作者的認識,端視他在經文中透露多少而定。這個觀點幫助我們避免將經文心理化,試圖發掘作者,好像士萊馬赫(Schleiermacher)和迪特意(Dilthey) 的作法一樣。作者雖不在經文中,但卻為自己塑造了一個人格(暗示作者)。而我們乃是研究經文,並非研究作者。在經文中,我們見到的,是原作者要強調的關 注、價值和神學觀點。這個觀點也使我們不致將一段經文讀入另一段(即使兩者的作者相同),例如,將申命記讀入出埃及記。不過,作者的出現也很重要,能使我 們明白故事的歷史性,並以經文原初的用意為中心。

   
有些故事中,還必需將暗示作者和敘事者分開;尤其若是故事中提到特定的敘事者時。不過,在聖經裏面這種情況很少(使徒行傳的「我們」段落乃是例外), 所 以我在此將這兩者合在一起談。敘事者是經文中那位看不見的發言人,在編輯段落中,他的聲音特別清楚。敘事者講述故事,有時並解釋其重要性。例如,在使徒行 傳中,敘事者時常告訴我們,儘管困難不斷,上帝的子民遇到種種逼迫,但因著聖靈在教會中的工作,福音成功地傳揚開來(徒二47,六7,九31,十二 24)。約翰福音那段美妙的前言,也是敘事者的吟詠(約一l-18)。

   
聖經的敘事者有許多重要的特色,不過,最重要的一點為:他和那位默示他的上帝常無法區分;這是司登柏格所提出的,我們十分同意。「安排一位無所不知之敘事者的作法,能達到一個目的,就是讓無所不知的上帝上場,並榮耀他」。

   
強調暗示作者與敘事者的價值,是讓讀者重視經文的銜接處和編輯旁白,知道它是意義的重要指示。例如,不少注釋者追隨滕慕理(MTenney)的看法,認為約翰福音三章16-21節是編輯的評注,而非耶穌的話,這就成了此一重要經文之敘事作用的線索;亦即,它成了約翰對耶穌和尼哥底母在第l-15節中難解談話的評注,為要說明其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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