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日 星期六

聖潔法典中對第六誡的說明

    第六誡 不可殺人

  第六誡「不可殺人」強調尊重人的生命。聖潔法典從四方面提醒我們防範違背第六誡的途徑

1.
不可與鄰舍為敵
避免干犯第六誡的第一項途徑就是「不可與鄰舍為敵」。利十九16指出:「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我是耶和華」。
這節經文告訴我們,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就是往來傳舌(箴十一13;二十19),那就是與鄰舍為敵。因為搬弄是非,難免引起衝突、械鬥、以致殺人流血。因此不可與鄰舍為敵,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是避免干犯第六誡的途徑。

2.
不可心裡恨弟兄
避免違反第六誡的第二項途徑是「不可心裡恨弟兄」。利十九17說:「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

「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因為恨能挑起爭端(箴十12)。因此利十九17提醒我們,彼此之間若有什麼嫌隙,總要當面說清楚,甚至直接指責;免得因他擔罪。意思是:免得因他得罪我,我卻懷恨,最後釀成兇殺,而要承擔罪的刑罰。

主耶穌在馬太五21~23就將第六誡從外在殺人的行為追溯到內在導致殺人的動機,這動機就是「仇恨」。因此「不可心裡恨弟兄」是避免干犯第六誡的途徑。

3.
不可報仇與埋怨

  避免干犯第六誡的第三項途徑是「不可報仇與埋怨」。利十九18說:「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

  「報仇」指為自己伸冤,起因於心中的懷恨;「埋怨」則是心裡念念不忘他人的惡。如此一來,恨火焚燒,就發生殺人流血的悲劇。因此「不可報仇」「不可埋怨」是避免干犯第六誡的途徑。

4.
要愛人如己 (利十八6-16
   
「不可與鄰舍為敵」、「不可心裡恨兄弟」、「不可報仇與埋怨」這三者是避免干犯第六誡的消極面;至於積極面則是「要愛人如己」。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 罪」(箴十12b;彼前四8b)。只要彼此切實相愛,那麼必能化解嫌隙,進而彼此饒恕;許多可能因嫌隙而引發的罪也就在互相包容下消失了。所以「愛人如己」是避免干犯第六誡最好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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