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
民」就是在罪人中間揀選出來,要分別為聖的、要歸順神權統治的那一批人。這些選民,他們的生活、他們的道德、他們的觀念、他們的思想、他們的行事、他們的
為人,雖然在文化中間會受過一些教育,但他們有上帝在他們心中所給的敬畏的種子、敬畏的心志,所以不走假冒為善的道路,不走只用外表來遮蓋自己、文過飾非
的生活方向。這些人絕對不會滿意文化中的理念,雖然那是何等高超的,但他們盼望得著救贖,好使他們可以進到實際生命的建造以及與上帝之間關係的復和。
這
位在天上高居寶座、執掌宇宙權柄的上帝,他許可這些敗壞、有罪性的人運用他們已經墮落的自由,去弄壞他所造的一切嗎?是。上帝給人自由,以至上帝給人能力
去犯罪的可能性,甚至上帝給人有「任憑」的機會,這些都與上帝尊重「人性」有關係。上帝創造的是自由的人,上帝創造的人是有權柄選擇以「上帝」為中心過生
活,或是以「己」為中心過生活,這是兩種不同的人生路線。上帝許可人過自由的生活,上帝就在這種社會中間賜下他的道,對人說:「歸向我吧!回到我面前來
吧!」
所以聖經另外一個重要的主題就是:上帝對人的呼喚,叫罪人回到他的面前。這樣,上帝的啟示就有「普遍啟示」與「特殊啟示」,上帝的恩典就有「普遍恩 典」和救贖性的「特殊恩典」,上帝的呼召就有「普遍呼召」跟「特殊呼召」。上帝向罪人的呼喚是真實的,但是真正能回頭的,是需要上帝的恩典才能夠使人離開罪惡、歸向上帝,成為上帝的國民。
上帝對按照他形象樣式被造的人有一個計劃,就是要在他們中間建立一個祭司的國度(參:出十九:6)。「祭司的國度」也就表示在這其中有上帝自己的救贖、有上帝自己的施恩,他要與他的百姓建立一個很特殊的關係。這個國度就是這些人尊上帝為王,而上帝把自己的心轉向他們,他作他們的父、他們作他的子女--「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瑪四:6)。在這個國度,上帝作王,上帝有他的子民,上帝用他的真理教導他們,讓這些人成為屬耶和華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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