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4日 星期日

聖經神學方法論



    聖經神學與系統神學的區別全在於方法;聖經神學是以歷史批判的方法來接近聖經。但從1897年伍瑞德的做法以後,歷史批判的方法完全取代了神學方法,使神學已無立足之地。因此為建構聖經神學,必須在方法上取得平衡,就是說歷史批判法及神學方法都須採用,此外還得注意一個解釋的原則與結構的關係:

(1) 歷史批判:

    今天已無人否認這一方法的重要性。神學是對聖經信仰的批判性的體認,而聖經一方面是上帝的作品,另一方面又是經人手寫成的文學和歷史著作。因此道成肉身的定律要求讀者用歷史批判的方法研讀人的寫作,藉以懂悟上帝的話。歷史批判法包括甚廣,主要的有文本批判,文學批判,史實批判,今日學界更在歷史過程的縱觀(diachronic approach)上加上一特定時代的橫觀(synchronic view),就是用結構分析來瞭解目前存在的聖經文本。

(2) 神學方法:

    神學在尋找對信仰的了悟時包含一連串的預設:天主在歷史中的啟示,其巔峰是道成人身的基督;聖經默感,包括聖經正典的形成;聖經文學與救恩史的關係,這救恩史是在聖經中加以敘述,得到解釋;在解釋中有教會的信仰生活的傳統與訓導權的解釋循環:

1)這些神學方法的預設不解決聖經神學問題,無寧是把這一問題提出,其癥結有三。首先是歷史的一統和神學的一統問題。聖經正典不是歷史批判研究出來的一批書的界定,而是信仰的一個與件。自從應用歷史批判方法以來,聖經神學的一統成了問題,因為此一方法把舊約和新約看成兩個分立的歷史實體,要藉著晚期的猶太著作和所謂的偽經才得互相連貫。由歷史的一統到神學的一統,問題變得更加尖銳。無論是舊約或是新約的聖經神學,其成就都在於藉進化論或歷史和神學的進展來說明對聖經信仰的批判性瞭解。這當然不夠。於是那些學者要找一個統一的中心,為舊約找出盟約的概念,為新約是耶穌本身或藉信成義等。其實為基督徒來說,連舊約的聖經神學也不能不以新約為批判的中心,而新約神學的中心當然是耶穌基督自己。

2)第二個問題是歷史和超越歷史的真理之間的關係,歷史果然是理性批判的對象,但超越歷史的真理只能是信仰的對象,雖然這超越的真理並不是一個抽象的事實,而是一個經驗的、生活的真理:在基督內的存在和新生命。

3)最後為給聖經作神學的解釋,必須注意聖經與信仰生活傳統的解釋循環:一方面是傳統敘述及傳遞聖經的歷史,先知們的話,智者們的言詞和祈禱,耶穌的話及身為聖言的耶穌,另一方面,傳統本身也一再予以解釋,而形成一個歷史和解釋的過程。在聖經成為正典後,這一過程便以聖經為可靠的路標,這一解釋的傳統一直延續到今天。聖經正典與其中每一卷書之間又有一個今日頗受重視的解釋循環:解釋聖經每部書的最廣泛的脈絡就是全部正典聖經。

(3) 解釋的原則與結構:

1)建立聖經神學的基本困難在於適當配合重建歷史與解釋歷史之間的關係。歷史的重建主要是靠歷史批判方法,而歷史的解釋除了歷史批判外,還得顧到神學方法。專注歷史的聖經神學由歷史重建中得到一個結構,但這結構只是一個基因,尚未現出其特質,要突現這結構及其各部份的特質還得靠解釋。可見在建構聖經神學中解釋十分重要,也就是須有一個統一的解釋原則,它使結構活起來。由此可以判斷,一個人是否真對聖經信仰有批判性的體認,或只停留在歷史的層次上,而未達到信仰的層次。

2)神學的解釋原則並不阻礙人批判性的檢查是否同時顧到信仰和歷史,聖經解釋的傳統,正典及整個的瞭解。在信仰的一統及正典內的多樣歷史間常有張力,就像在聖經神學與系統神學中有張力一樣。但在任何情況下探究冥冥中的一統為神學的瞭解是不可或缺的,因為那個一統最後是來自天主,祂是這個歷史的創建者,也是這個歷史敘述的著作者。越是能批判性地證明並指出,在許多繁複的事件中、在彼此相距甚遠的概念中、在許多時間與類型上都不相同的書卷中確有一個延續性及暗中的線索把它們連結在一起,越能對聖經有正確的神學瞭解和解釋,也越能走向一個真實的和正確的聖經神學。至於如何能做到這一點,當然要靠詮釋學者和神學家的才智,他們的本份就是為今天的教會解釋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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