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7日 星期二

豫言的解釋

 

一、解釋的難題

1.字意與象徵的分界何在?

    這是解釋豫言的一個大難題,不同的處理方法便帶來不同的結論。

    豫言,特別是未來的事,許多時候是以象徵性的話或異象表達,但以理書中形容古代的幾個帝國為野獸,啟示錄說耶穌基督“頭髮皆白,如白羊毛。”(啟一:14),沒有人會以“字面”解釋。但是當啟示錄的作者說他看到一個異象:“地大震動,日頭變黑象毛布,滿月變紅蒙血,天上的星辰墜落於地”(啟六:12)的時候,他到底是在描述一個自然界的現象或是另有所指?解經家對這問題便有不同的意見,有人說是自然界的現象,有人說這些話是象徵政治社會宗教的大變動,也有人說二者都包含在內。

2.何時應驗?

    這是第二個難題,不同的解釋也帶來不同的系統。

    例如,當以賽亞在四十至六十六章應許以色列回國時,書中所說的是否完全在以斯拉和尼希米時代應驗了?耶穌“橄欖山的豫言”(馬太二十四章)到底什麼時候應驗?復活時,耶路撒冷被滅(主後七十年)時,或是祂再來的時候?

由於正統信仰純正的解經學者對上述二個問題都有不同的立場,豫言的解釋便成為一般信徒最難處埋的問題。不過,這種差異也告訴我們,在解釋豫言時應當加倍小心,更應以愛心接納不同意見與立場的人。在下面有限的篇幅中,也僅能提出一些基本原則,以供參考。

原則一:以歷史文化解經法為基礎

    象徵性的語言基本上是借已知的來講未知的;因此,解釋象徵性語言時,若能確定已知的該是什麼,便進一步瞭解作者的用意。例如,當上帝借異象告訴彼得去該撒利亞 向哥尼流傳道時,他讓彼得得看到的異像是要他吃各樣四足的走獸,昆蟲和飛鳥。彼得從他已知的舊約知識,知道這些東西不可吃,才引起了他對未知的思索(徒十 一:9-17)。

    同樣,主耶穌應許別迦摩教會說:“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啟二:17)我們必須從當代的背景,找出嗎哪與白石是什麼,否則我用不可能知道這個應許實際的內容是什麼?

原則二:注意直述的話或解釋的話

    象徵性語言與比喻一樣,通常在上下文有解釋,告訴我們它真正的意義,正如彼得見到上帝給他的異象以後,正在思想的時候,上帝便進一步地給他指引。在啟示性的豫言 中,我們也通常會看到上帝自己的解釋。例如,但以理書中尼布甲尼撒夢見一個大象,但以理不但告訴他夢景的內容,也指示他那個夢景是表示幾個國度要相繼出現 (但二:36-45);約翰見到七個燈檯,跟著主耶穌便告訴他那七燈檯是象徵七個教會(啟一:20)。此外啟示錄中,又有許多直述性的話,例如,作者在一:1-3,19,四:1,二十二:6便四次提及書中的主題是“必快成的事”,又七次提及有福的人(一:3,十四:13,十六:15,十九:9,二十:6,二十二:7,14)。有時話中雖雜有象徵性的用詞,但應用了歷史文化解經便不難明白。

原則三:注意整體的信息

    倘若我們再注意彼得在約帕所見的異象,我們便可注意到在異象的解釋過程中有二個步驟:第一步是彼得看到各種走獸,昆蟲飛鳥以後,他總括性地認識到這些物是 “俗的”,他並沒有用寓意的手法逐樣類推出某種意義;第二步是他從上帝的啟示知道他所見的俗物,等於他日常生活中不肯接近的“俗人”外邦人。這種異象,有人 說好像是象超現實的圖畫,也有人說像是現代的政治漫畫(如山姆叔叔,北極熊等)。在解釋上,不必過份推論,有時甚至不可過份推論。例如,啟示錄的敵基督被 形容為一隻十角七頭卻只有一個嘴巴的怪物(啟十三:1-2),我們顯然不必問哪個嘴巴是生在哪一個頭上面,也不必問每個頭上有幾個角。以西結書中枯骨復活的過程是加上筋,再長肉,然後有皮(結三十七:6),我們也不必推論筋,肉,皮是什麼意思。啟示錄中的新耶路撒冷長闊高各為四千“裏”,等於一千五百英里(啟二十一:16)這種四方城顯然是巨大無比,高達太空(目前人造衛星距地球是一,二百英里而已);這似乎是作者所要表達的信息。

原則四:精意的應驗

    聖經豫言將來,經常是以當代人所熟知的事物形容。以賽亞論到將來上帝讓被擄的人轉回,是採用出埃及的事蹟,“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賽四十三:19) 無論是在後來以斯拉,尼希米回轉的時代,或新約耶穌基督時代,我們都沒有看到這種“字面”的應驗。在新約聖經中,我們反倒看到耶穌基督認為舊約一些豫言的 應驗是在精意,而不在字面,例如,舊約時代先知瑪拉基豫言道:“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裏去。”(瑪四:5)到了耶穌時代,門徒便問耶穌說:“文士為什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而耶穌給他們的回答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可九:11-13) 這裏討論涉及一個極嚴重的問題:倘若瑪拉基的豫言必須照字面應驗,那麼,以利亞——指舊約時代的那個名先知,顯然沒有出現,耶穌又怎會是所應許的先知呢? 然而,倘若施洗約翰在服裝與精神上十足十的表現出以利亞的精神,那麼,耶穌便可說:“你們若肯領受,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太十一:14)。

原則五:歷史的角度與多層的應驗

    上一個原則討論的是應驗的方式的問題,這裏所要討論的是應驗的時間的問題,這問題可說是解釋未來豫言最難的。從下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問題之所在。

    先知約珥豫言耶和華日子的來臨時,說:“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豫言……”(珥二:28-32)這段豫言什麼時候應驗呢?在新約時代,五旬節聖靈降臨,彼得便引用了珥二:28-31,告訴當代的猶太人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徒二:16-21)意思似乎是說,五旬節聖靈降臨正是應驗的時候,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也同樣引用珥二;32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認為這話是應用在耶穌基督身上。但最日頭變黑,月亮變血這一類的話)又出現在耶穌基督橄欖山豫言(太二十四:29)和啟示錄的第六印中(啟六:12)。由於一段聖經有二個不同的引用,不同的處理方式便有不同的結果。有人認為字面的應驗是必須的,五旬節時日頭既沒有變黑,約珥書的豫言便只是局部應驗。也有人同樣根據字意,認為徒二:16既說“是”應驗先知的話,日頭變黑一類的字句就不必照字意解釋,又有人認為啟示錄與耶穌論及未世情況也引用約珥書,可能約珥書的應驗是多重的。

    因為在新約引用其他先知豫言時也有同樣的現象。我們若注意以賽亞書豫言的應驗,可發現部分在以斯拉時代應驗(拉一:1;賽四十四:28二;耶二十五:12),另一部分在耶穌基督身上(賽五十三;太八:17等),還有一部分是在新天新地之時(賽六十五:17-25;啟二十一:1至二十二:5)。同樣,以西結書的生命河(結四十六章)固然在耶穌身上開始應驗(約七:38),新天新地中也還是要應驗(啟二十二:1-2)。有人形容這現像是“先知的縮視”,正如一個人站在平地上向遠處的山峰觀看時,每個山峰都彼此靠近,實際上卻有相當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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