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7日 星期一

第二聖殿文獻與正典

  

如果第二聖殿時期有這麼多猶太宗教文獻——《以諾書》、《禧年書》、《西拉赫》、《馬加比書》、昆蘭文獻等——那麼它們與後來的「聖經正典」究竟是什麼關係?

這個問題也直接影響我們怎麼理解耶穌、新約作者,以及「聖經」本身是如何形成的

一、首先要避免一個常見誤解:第二聖殿時期沒有一個「猶太正典」已經完全定型

第二聖殿時期大約從:主前516主後70

也就是從第二聖殿建立,到耶路撒冷聖殿被羅馬摧毀。

這是一個高度多元的時期。

因此,不宜簡單說:「當時猶太人已經有一套完整的39卷舊約。」

這是把後來的基督教/猶太正典形態倒推回去。

Richard S. Hess 的《The Old Testament: An Historical, Theological, and Critical Introduction》特別指出,正典的形成歷史並不是一個可以精確指出「某一天完成」的事件;但很早已經可以看見「哪些書被視為上帝的話」與「哪些不是」的區分。

二、「正典」其實要區分三個不同問題

希臘文:κανών (kanōn)後來成為「正典、規範」的意思。

但我們最好區分:

1. Scripture:哪些文字被視為聖經?

2. Authority:哪些文字具有權威?

3. Closed Canon:哪些書已經形成一個封閉、固定的書目?

這三個問題不是同一件事

例如,一個群體可能:尊重某一文獻、引用它、甚至認為它很有權威,但不代表:它已經被列入一個封閉的正典書目。這一點對理解《以諾書》非常重要。

三、第二聖殿時期其實已經有「聖經」的概念

這裡有非常重要的證據。

《西拉赫》的序言

《西拉赫》(Sirach / Ben Sira)約主前二世紀。

它的希臘文序言談到:「律法、先知和我們祖先的其他書」

也就是:νόμος κα προφται κα τ λοιπ τν βιβλίων

這顯示在主前二世紀,至少已經存在某種「神聖書籍群」的概念。

Hess 特別指出,《西拉赫》序言是早期見證之一,顯示出一種三分結構

律法
先知
其他書

這與後來:律法(Torah)+先知書(Prophets)+聖卷(Writings非常接近。

四、但「三分法」不等於「39卷已經固定」

這裡要非常小心。

我們可以說:第二聖殿時期已經存在一個逐漸形成的「聖經集合」。

但不能因此直接說:「主前200年猶太人已經有今天完全相同的39卷。」兩者不同。

例如:

《多俾亞傳》Tobit
《猶滴傳》Judith
《馬加比一、二書》
《所羅門智訓》Wisdom of Solomon
《西拉赫》Sirach
《巴錄書》Baruch
《以諾書》1 Enoch
《禧年書》Jubilees

都是第二聖殿時期非常重要的宗教文獻。

但是它們在不同猶太群體和後來不同基督教傳統中的地位並不相同。

Hess 所整理的傳統差異也提醒我們:

  • 猶太教/新教的舊約書目
  • 羅馬天主教的次經/第二正典
  • 東正教傳統
  • 一些東方教會

並不完全一致。甚至 Hess 提到,科普特教會傳統把《以諾書》視為聖經的一部分

所以「正典」從來不是單純的「古代所有人都同意的書單」。

五、那《以諾書》為什麼特別重要?

這是研究「第二聖殿文獻新約」最漂亮的一個案例。

《猶大書》14–15節直接提到以諾:

δο λθεν κύριος ν γίαις μυριάσιν ατο

「看哪,主帶著他的眾聖者降臨……

這與《以諾一書》1:9有明顯關聯。

因此問題來了:猶大引用《以諾書》,是不是代表《以諾書》就是聖經?

答案是:不一定。

新約作者可以引用一個非正典文獻,而不必因此把整本書宣告為正典。

我們自己的 NT 概論資料也指出一個非常重要的區分:新約作者確實引用了《以諾書》(Jude 14–15),但這類非舊約正典文獻並沒有因此被明確稱作 γραφή (graphē),即「聖經/經卷」,也沒有被明確歸給聖靈作為上帝的終極作者。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引用正典化。

六、同樣的原則可以解釋保羅

例如:

17:28保羅引用希臘詩人:「我們也是他的子孫。」

林前15:33保羅引用:「濫交是敗壞善行。」

1:12保羅引用:「克里特人常說……

所以聖經作者可以引用聖經以外的材料。這不代表「既然引用,就整本變成聖經。」

這也是為什麼研究第二聖殿文獻時,我們必須避免一種過度簡化:「新約引用《以諾書》《以諾書》就是舊約的一部分。」

這個推論是不成立的。

 

七、那麼新約作者究竟把什麼視為「聖經」?

這裡就非常有意思。

我們的 NT 概論資料指出:新約作者引用了大部分後來構成舊約的書卷,包括:

  • 摩西五經
  • 列王紀
  • 以賽亞
  • 耶利米
  • 以西結
  • 十二小先知
  • 詩篇
  • 約伯記
  • 箴言
  • 但以理
  • 歷代志等。

尤其值得注意:新約作者大量使用「舊約聖經」作為權威文本,但我們不能單純依靠「引用了哪些書」就精確證明一個已封閉的39卷書目。

換句話說:「經文的權威」可能早於「書目完全固定」。這是正典研究非常重要的概念。

八、其實「律法」和「先知」的固定程度相當高

這一點比較有把握。

我們的資料指出:即使學者對整個舊約「封閉正典」的形成時間仍有討論,到了第一世紀,律法和先知至少已經具有相當清楚的封閉性。

例如耶穌在:路加福音24:44

說:ν τ νόμ Μωϋσέως κα προφήταις κα ψαλμος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

這很可能反映出一個接近:Torah + Prophets + Writings

的三分結構。

但仍然需要避免把它機械地等同於後來每一卷書的固定書目。

九、所以第二聖殿文獻真正的重要性,不只是「哪些書最後進了正典」

這是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

如果我們只問:「《以諾書》是不是聖經?」

我們會錯過更深的問題。

第二聖殿文獻真正讓我們看到的是:新約誕生以前,猶太人已經生活在一個非常豐富的「聖經詮釋世界」裡。

例如:

《但以理書》

產生:

  • 人子
  • 天上法庭
  • 復活
  • 最後審判
  • 上帝國
  • 邪惡帝國
  • 上帝介入歷史

《以諾書》

發展:

  • 天使論
  • 墮落天使
  • 人子
  • 最終審判
  • 義人 vindication

《禧年書》

發展:

  • 創世記/出埃及記的重新詮釋
  • 聖約
  • 天使
  • 律法
  • 歷史的神聖秩序

《馬加比書》

發展:

  • 殉道
  • 復活
  • 聖殿
  • 猶太身份
  • 對外邦帝國的抵抗

因此新約不是從「真空」中突然出現。它是在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聖經世界中產生的。

十、這也解釋了「正典」與「詮釋」的關係

這裡可以畫成:

希伯來聖經傳統

第二聖殿時期的多重詮釋

律法、先知、智慧、啟示文學、歷史、詩歌

耶穌運動重新詮釋以色列的聖經

使徒對耶穌、十字架、復活的見證

新約文獻形成

教會逐漸辨認新約正典

所以正典不是:「上帝突然從天上掉下一個目錄。」

而是上帝在歷史中的啟示、以色列的經文傳統、耶穌基督的事件、使徒見證,以及教會對這些見證的辨認,逐漸形成正典性的結構。

十一、這裡可以與改革宗/加爾文產生一個很有意思的對話

加爾文的核心立場非常清楚:聖經的權威不是來自教會「投票決定」。

你提供的加爾文資料中也明確表達:「聖經的權威來自上帝,不來自教會。」

並強調聖靈在信徒心中印證聖經的權威。

這與現代正典研究可以形成一個很有生產力的對話。

加爾文問:「誰給聖經權威?」

答案:上帝。

歷史研究問:「教會怎麼知道哪些書具有這種權威?」答案就複雜得多:

  • 使徒性
  • 與福音的一致性
  • 教會普遍使用
  • 禮拜中的宣讀
  • 文本的古老性
  • 教會對其權威性的辨認

因此可以把二者區分:

本體論上的權威(authority歷史上的辨認(recognition這也正是現代正典研究很重要的一個區別。

十二、因此「教會創造正典」這句話其實太粗糙

比較精確的說法是:教會不是憑自己的權力「創造」聖經的神聖性,而是在歷史中辨認、接收、宣告哪些文獻具有使徒性與規範性權威。

我們的 NT 資料也明確指出,有一種神學立場認為應該說:recognizing the canon rather than establishing it

即:「辨認正典」而不是「建立正典」。

這個說法其實很適合改革宗神學與歷史研究之間的對話。

十三、那「雅麥尼亞會議」呢?

這也是正典研究裡一個非常常見的迷思。

以前常有人說:「主後90年雅麥尼亞會議決定了猶太正典。」現代學術界通常不會如此簡化。

比較謹慎的說法是:第一世紀末的猶太群體對某些經卷的地位仍有討論,但不能把它簡化成「某一次會議突然決定39卷」。

因此正典形成是一個歷史過程,不是一場會議瞬間完成。

十四、最後可以把整個問題濃縮成四句話

第二聖殿時期不是「沒有聖經」

而是聖經性的權威已經存在,而且逐漸形成結構。

第二聖殿時期也不是「只有一本猶太神學」

而是存在非常多元的詮釋傳統與宗教文獻。

被新約引用不等於成為正典

例如:

《以諾書》猶大書14–15

引用正典。

新約是在第二聖殿的聖經世界中產生

所以我們不能把:「舊約新約」想像成兩個完全隔絕的世界。

更好的圖像是希伯來聖經第二聖殿時期多元詮釋耶穌事件使徒見證新約正典

一個更深的神學問題

最後我會把問題推得更深:「正典」不是單純問:『哪些書在聖經裡?』

更根本的問題是:「哪一個故事具有規範我們如何理解上帝、世界、以色列、人類、罪、救恩與未來的權威?」

這也是為什麼《以諾書》、《禧年書》、《死海古卷》等,即使不屬於大多數基督教傳統的正典,仍然對理解新約不可或缺

因為它們幫助我們聽見:第一世紀猶太人究竟在什麼神學語言、末世想像、聖經詮釋傳統裡聽見耶穌的宣講。

第二聖殿文獻中的彌賽亞觀 → 新約的基督論

  

第二聖殿時期並沒有一個統一的「彌賽亞神學」

不同猶太群體對「受膏者」(מָשִׁיחַ, māšîa)的期待差異很大。有些期待大衛王朝的復興,有些期待祭司性的領袖,有些期待末世性的天上人物,有些文獻甚至沒有明確的彌賽亞期待。

因此我們不能用:「第二聖殿猶太人期待一位彌賽亞耶穌來了新約說祂就是那位彌賽亞」這麼直線地理解。

更準確的歷史神學路徑是:希伯來聖經中的君王、祭司、受膏者與末世拯救第二聖殿時期多元化發展第一世紀猶太人的彌賽亞期待耶穌以非常特殊的方式重新定義「彌賽亞」新約形成基督論。

一、先從「彌賽亞」這個字開始

希伯來文:  מָשִׁיחַ   māšîa來自動詞:  מָשַׁח  māša  「膏抹」

所以 מָשִׁיחַ 原本就是:「受膏者」希臘文翻譯為:Χριστός  Christos

所以:מָשִׁיחַ → Χριστός Messiah / Christ 「基督」原本不是耶穌的姓。

耶穌基督ησος Χριστός

就是耶穌——那位受膏者/彌賽亞。

二、舊約中的「受膏者」原本不等於「末世救世主」

這一點非常重要。

舊約中的 מָשִׁיחַ 可以指:

受膏君王

例如大衛王朝。

受膏祭司

祭司也可以被膏立。

特殊的上帝所使用者

甚至波斯王古列也被稱為:מְשִׁיחוֹ 「他的受膏者」 (賽 45:1

所以「彌賽亞」本身不是一開始就等於「末世神性救世主」。

這個概念是在聖經傳統與第二聖殿時期逐漸發展、重新組合的。

三、但有幾條舊約傳統最後匯聚在一起

理解第二聖殿彌賽亞觀,至少要掌握四條線。

第一條:大衛王朝

最重要的是:撒母耳記下 7

上帝應許大衛:「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

於是產生:大衛王朝上帝應許未來理想君王的盼望。

四、第二條:詩篇中的君王

例如:

詩篇 2君王被稱為:מְשִׁיחוֹ「祂的受膏者」

並且:בְּנִי אַתָּה「你是我的兒子。」

這裡非常重要,因為「王」開始與:上帝的兒子產生聯繫。

新約後來大量使用這個傳統。

例如:

希伯來書 1:5

引用詩篇 2בְּנִי אַתָּה「你是我的兒子。」

因此王權受膏者兒子逐漸形成新約基督論的重要語言。

五、第三條:以賽亞書的理想君王

例如:

以賽亞書 11

出現:חֹטֶר מִגֵּזַע יִשָׁי 「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

這位理想君王:

  • 被耶和華的靈充滿
  • 按公平審判
  • 為窮人伸冤
  • 終止暴力
  • 帶來受造界的和平

所以彌賽亞不只是:「把以色列變強的國王。」

而是上帝公義統治的代理者。這一點對耶穌非常重要。

六、第四條,也是最關鍵的:但以理書 7

這裡我們進入真正的「末世論」。但以理書 7章看到:אַרְבַּע חֵיוָן רַבְרְבָן「四個大獸。」

這些獸代表帝國性的權力。

然後:כְּבַר אֱנָשׁ「像人子的一位。」

他來到:עַתִּיק יוֹמִין「亙古常在者」

面前,並得到:שָׁלְטָן「權柄」וִיקָר「榮耀」וּמַלְכוּ「國度。」

這個文本對後來猶太末世論影響極大。

而耶穌在福音書中大量使用: υἱὸς το νθρώπου「人子」這個稱號。

因此研究耶穌的「人子」時,但以理書 7章是不可跳過的背景。

七、到了第二聖殿時期,這些傳統開始重新組合

於是我們看到幾種不同的期待。

第一種:大衛式君王

期待:「上帝重新興起大衛的後裔。」

這種期待很容易與:羅馬統治產生衝突。

第二種:祭司式彌賽亞

在某些第二聖殿文獻中,可以看到:祭司彌賽亞

甚至出現:兩位彌賽亞的思想:彌賽亞中的一位屬於亞倫/祭司傳統,另一位屬於以色列/大衛傳統。

這一點在死海古卷相關材料中特別值得注意。

所以:「彌賽亞」不是一個單一模型。

八、《詩篇所羅門書》17章非常值得注意

這是研究第一世紀彌賽亞觀的重要文獻。

其中出現非常強烈的:大衛後裔君王期待。

核心盼望是:上帝興起一位大衛子孫,使他:

  • 聚集以色列
  • 審判不義
  • 驅逐罪惡
  • 恢復以色列
  • 按公義統治

這非常接近:大衛式政治/宗教復興的期待。

所以第一世紀的某些猶太人期待彌賽亞具有非常明顯的:以色列復興、政治解放、上帝統治面向。

九、《以諾一書》則讓我們看到另一條路

《以諾一書》46–48章出現非常特殊的:「人子」人物。

希伯來/亞蘭語背景可能更複雜,但希臘文傳統中常見: υἱὸς το νθρώπου他具有:

  • 天上性
  • 末世性
  • 審判性
  • 公義性

而且與末日審判密切相關。

這使我們看到「彌賽亞」與「末世天上人物」可以開始發生交疊。

但這裡必須謹慎不能簡單說耶穌就是直接照抄《以諾一書》的人子觀。

學界對《以諾一書》各部分的年代、編纂過程以及與福音書的具體關係都有討論。

比較安全的結論是:耶穌與《以諾一書》共享一個正在發展的第二聖殿末世論世界。

十、這就產生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如果第一世紀猶太人期待一位:大衛式君王

那麼為什麼耶穌沒有:

組織軍隊
推翻羅馬
坐上耶路撒冷王位?

這正是新約基督論最革命性的地方。

十一、耶穌沒有否定「彌賽亞」

祂反而:重新定義彌賽亞。

例如:馬可福音 8:29

彼得說:σ ε Χριστός「你是基督。」

也就是:「你是彌賽亞。」

可是馬可福音接下來立刻發生一件非常震撼的事情。

耶穌說: υἱὸς το νθρώπου δε πολλ παθεν

「人子必須受許多苦。」

這是巨大的重新定義。

十二、這就是「受苦的彌賽亞」

傳統彌賽亞期待容易形成:

彌賽亞

得勝

王權

以色列復興

耶穌卻把它重新排列:

彌賽亞

受苦

被拒絕

死亡

復活

得榮耀

因此十字架不是:「耶穌成為彌賽亞計畫失敗。」

而是耶穌重新定義了「彌賽亞究竟是什麼」。

十三、這也是為什麼「十字架」是基督論核心

保羅不是說:「耶穌是一位很偉大的老師。」

而是:Χριστός「基督」。

但是這位:Χριστός竟然σταυρωμένος「被釘十字架。」

這在第一世紀世界中是極大的神學衝擊。

因為王十字架看起來完全矛盾。但新約說:十字架正是上帝顯明彌賽亞王權的方式。

十四、保羅因此把「基督」與「亞當」放在一起

這裡就進入非常深的基督論。

例如:

羅馬書 5

保羅不是只說:「耶穌解決我的罪。」

他建立:亞當基督的對照。

亞當代表:

舊的人類

死亡

基督代表:

新人類

生命

所以彌賽亞不只是以色列的政治領袖。

祂成為新創造的元首。

十五、這正是 Apocalyptic Paul 非常重要的地方

如果從 J. Louis MartynBeverly Gaventa 等「apocalyptic」取向來看:

保羅的福音不是:「人類終於學會如何變好。」

而是:上帝親自進入被罪與死亡奴役的舊世界,透過基督開啟新的時代。

所以基督 = 新時代的開始。

這使基督論末世論不能分開。

十六、因此「復活」不是附加項目

這點極其重要。

如果彌賽亞只是:一位死掉的政治領袖,那麼故事結束了。

但新約宣告: θες ατν γειρεν「上帝使祂復活。」

因此復活宣告:耶穌確實是彌賽亞。而且:舊世代已經被突破。

因此保羅可以稱基督為:παρχή「初熟的果子」(林前 15:20

這個農業圖像意味著:基督的復活不是孤立事件,而是未來普遍復活開始進入現在。

十七、這也解釋「基督」與「上帝國」

耶穌宣講: βασιλεία το θεο「上帝的國。」

第二聖殿背景中的問題是:「什麼時候上帝真正重新作王?」

耶穌的回答不是:「再等一個政治革命。」

而是上帝的國已經在祂的工作中臨到。

所以耶穌不是只宣講國度。

祂自己成為上帝國度臨到的中心。

這就是基督論開始超越普通「彌賽亞君王」概念的地方。

十八、最後發展到非常高的基督論

這就是新約最令人震撼的地方。

如果耶穌只是:大衛後裔

已經足以構成彌賽亞神學。

可是新約繼續說:約翰福音 1:1ν ρχ ν λόγος「太初有道。」

並且:κα θες ν λόγος「道就是神。」

然後: λόγος σρξ γένετο「道成了肉身。」

於是:彌賽亞基督道成肉身

基督論已經超越:「理想的大衛王」

而進入:上帝如何在耶穌基督裡親自臨到祂的百姓。

十九、保羅的腓立比書 2章更加驚人

ν μορφ θεο πάρχων「祂本有上帝的形像。」

然後:αυτν κένωσεν「反倒虛己。」

再:θανάτου δ σταυρο「且死在十字架上。」

最後: θες ατν περύψωσεν「所以,上帝將祂升為至高。」

然後:πν γόνυ κάμψ「萬膝都要跪拜。」

這裡非常可能與以賽亞書 45:23 YHWH 獨一主權語言形成重要呼應。

因此新約不是簡單說:「耶穌是另一位很偉大的王。」

而是:以色列聖經中屬於 YHWH 的主權、榮耀與敬拜語言,開始被應用到耶穌身上。

這就是所謂:高基督論(High Christology最重要的來源之一。

二十、所以可以畫出這條發展線

舊約

├── 大衛之約

    

   理想君王

├── 詩篇 2

    

   受膏者/上帝的兒子

├── 以賽亞 11

    

   公義、和平的理想君王

├── 但以理 7

    

   人子/末世國度/審判

第二聖殿時期

├── 大衛式彌賽亞

├── 祭司式彌賽亞

├── 兩位彌賽亞

├── 末世人子

├── 受苦義人

└── 末世拯救者

第一世紀

└── 耶穌

    

   基督/彌賽亞

    

   人子

    

   受苦

    

   十字架

    

   復活

    

   升高

    

   主(κύριος

    

   新創造的元首

二十一、最重要的「重新定義」

如果把第二聖殿時期某些彌賽亞期待與新約基督論放在一起,會看到至少 五個重大轉變

1. 從「以色列的王」到「全人類的新亞當」

彌賽亞不只是治理以色列。

而是:更新人類。

2. 從「政治勝利」到「十字架勝利」

不是:暴力擊敗羅馬。

而是藉著受苦、死亡與復活勝過罪與死亡。

3. 從「未來彌賽亞」到「已經來臨的末世」

不是只說「有一天上帝會拯救。」

而是上帝的末世行動已經在基督裡開始。

4. 從「大衛的後裔」到「道成肉身」

新約沒有放棄:大衛子孫反而把它與更深的基督論結合:真正的人 + 真正的上帝

5. 從「彌賽亞等候者」到「彌賽亞群體」

教會因此被重新定義。

基督徒不是:「一群等待彌賽亞的人。」

而是「一群相信彌賽亞已經來臨、死而復活,並且正在等候祂完全顯現的人。」

這就是Already / Not Yet的末世結構。

二十二、這也讓何西阿重新變得非常重要

我們剛才一直讀何西阿 8–9章。

現在把它放回來看:

何西阿:

以色列不忠

土地失去

被擄

「埃及」

需要新的拯救

然後到了新約:馬太福音 2:15

引用「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

這裡把何西阿 11:1 מִמִּצְרַיִם קָרָאתִי לִבְנִי「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

重新應用到耶穌。這是極其重要的。馬太不是單純說:「何西阿預言耶穌會從埃及回來。」

更深的是:耶穌重新走過以色列的故事。

以色列:埃及出埃及曠野失敗

耶穌:埃及出來曠野忠於上帝

所以耶穌成為:真正忠信的以色列。

這就是「基督代表以色列」的神學。

二十三、因此真正成熟的基督論不是「找到一節預言」

而是看到整個故事:

亞當亞伯拉罕以色列大衛被擄第二聖殿彌賽亞期待耶穌十字架復活新創造

這時候「基督」就不只是:「舊約某節預言的答案。」

而是上帝整個救贖故事的高潮與中心。

二十四、最後給你一個神學上的核心命題

如果要用一句話總結: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彌賽亞盼望,多半在等待上帝重新建立祂的王權、拯救以色列、審判邪惡並恢復受造秩序;新約宣告這些盼望在耶穌裡開始實現,但耶穌重新定義了「彌賽亞」:祂不是藉著暴力建立另一個帝國,而是藉著十字架、復活與升高勝過罪與死亡,並成為新創造的元首。

因此,新約最革命性的宣告不是單純:

「耶穌是彌賽亞。」

而是:「那位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就是彌賽亞;而十字架本身正是上帝顯明祂王權的地方。」

這也正是 Martyn / Gaventa 所強調的 apocalyptic 路線最有力量的地方:救恩不是人從舊世界爬出去,而是上帝在基督裡主動闖入舊世界,擊破罪與死亡的權勢,開啟新創造

如果下一步繼續,我會建議直接進入最關鍵的原文比較:

《但以理書》7:13–14 → 《以諾一書》46–48 → 《詩篇所羅門書》17 → 馬可福音 8:27–38 → 馬可福音 14:61–62 → 腓立比書 2:5–11

這條線可以非常清楚地看見:「彌賽亞人子受苦復活主(κύριος)」究竟是怎樣一步一步形成新約的基督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