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9日 星期六

以賽亞書神學

           以賽亞書的神學   ,   以賽亞先知性的信息:上帝公義與救恩的彰顯   ,

           以色列的聖者 , 萬有的上帝耶和華的苗裔 ,   僕人的預言 ,

           歷史的終局  ,  應許的神學家  ,  舊約神學之縮影 ,

           以馬內利   ,

以賽亞先知性的信息:上帝公義與救恩的彰顯

    基本上,以賽亞書 一到十二章是針對以色列/猶太這個民族所講的信息,針對當時他們國家/社會的處境,釋放先知性的話語。現在,我們先要了解,如何透過前面所說的三個要點來 了解這十二章的經文。首先,我們知道,先知說話的目的是把人帶回到上帝的心意,使人活出上帝那公義聖潔的生命。那麼,我們來看,一到十二章最常講到哪一種 罪惡?不公不義!百姓不認識上帝,所以活出不公不義的生活,整個國家/社會都不公不義,所以先知在一到十二章,甚至整卷以賽亞書當中,都不斷地重覆告誡百 姓要認識上帝,認識祂是創造的主,認識祂是救贖主,認識祂的本性是聖潔公義、並且祂要祂的百姓活得像祂。

(一)上帝的百姓如何認識祂的公義聖潔
    那 麼,上帝怎樣對祂的百姓彰顯祂的聖潔和公義?我們又要如何認識上帝的聖潔和公義?一定是透過祂的作為。上帝的作為和歷史有關,我們是在歷史中看見祂施行公 義、施行拯救、施行審判,認識到祂是這樣的一位上帝。(但是,當上帝的百姓眼睛昏花,看不見祂的作為時,就需要先知來告訴我們。)上帝是一位公義的神,祂 彰顯公義的方式之一是憤怒,上帝看見百姓不公不義就會憤怒(這憤怒是祂救恩的基礎)。上帝對我們的罪非常不滿意,所以祂憤怒,並且祂必須審判、懲誡,否則 我們就不會知道祂是怎樣的上帝。例如,小孩子怎麼知道他們做的事情對不對?當爸爸媽媽臉色不對,告誡他們的時候,他們就會知道自己做錯了。如果父母永遠都 對孩子笑嘻嘻的,孩子就永遠不會知道甚麼是對的、甚麼是錯的,以致於持續犯錯。我們一般都不太敢提「上帝會憤怒」這個真理;前幾天,我拿一份先知性的預言 給一位弟兄看,對於其中說到上帝會彰顯祂的慈愛、 恩典的部分,他覺得很好,可是對於其中講到上帝會懲治惡 人、咒詛惡人的部分,他就表示不敢接受。我們在理解上帝是一位甚麼樣的上帝時都帶著信義會背景的偏見,側重祂性情中恩典的那一面。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恩 典的基礎是甚麼?恩典的基礎是公義。若我們不了解上帝的公義,不了解上帝的憤怒,我們就不能了解祂的救恩有多麼大。所以,我們千萬不要忘記,上帝是會發脾 氣的,當人不願意悔改的時候,上帝的審判與責備就會臨到。(我們面對不公不義的事情時可以發怒,但是我們發怒之前一定要省察內心,不可以隨便發脾氣;但其 實我們發脾氣十之八九都是不義之怒,惟有上帝的一切怒氣都是義怒。)

   
我 們在整本以賽亞書中都可以看見,上帝的審判是透過戰爭來進行的,透過一個國家來審判另一個國家。這與當時的歷史背景有關。烏西亞王在位五十年期間,是以色 列繼所羅門王時代之後另一個興盛的時代,政治、農業、經濟等各方面都非常好。烏西亞王去世後,亞哈斯王繼任,這時,以色列東北方的亞述國興起。亞述在往西 進展時遇到兩個阻礙,一是亞蘭(現今的敘利亞),二是北國以色列,後兩者聯合起來敵擋亞述,並且邀請南國猶大和他們一起結盟對抗亞述。亞哈斯不從這二王之 意,可是也沒有尋求上帝的意思。先知以賽亞對他說:「……你要謹慎安靜,不要因亞蘭王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這兩個冒煙的火把頭所發的烈怒害怕,也不要心裏膽怯。」(七:4

    可是亞哈斯跑去跟亞述連結,導致亞述往西挺進,滅了亞蘭,吞滅北國以色列。後來,亞述也沒有放過南國猶大(雖然亞哈斯向 亞述王貢奉金銀)。亞哈斯用自己的聰明才智鑽營國事,其中充滿敗壞,因此以賽亞書說亞述是上帝怒氣的棍(見十:5),祂透過亞述發動戰爭來刑罰亞蘭、北國以色列,以及南國猶大。之後,亞述驕傲得不得了,亞述人驍勇善戰並且非常殘暴,殺死非常多的人。上帝藉著先知對他們說:「我使用你來審判以色列民族,但不代表你可以這麼驕傲。」

    於是上帝又興起巴比倫刑罰亞述。我們在看這段歷史的時候,一定要有先知性的眼光,否則只能看到此起彼落的戰爭與理不清的紛紛擾擾;人的歷史,需要加上屬靈的解釋才有意義。

   
上帝審判以色列國家社會裏的腐敗、不公不義,基本上是藉著戰爭。可是我們要注意,上帝雖然施行審判,但祂的怒氣是在轉眼之間,祂的慈愛乃是一生之久。祂對以色列的罪惡一直忍耐、一直忍耐,直到這些罪惡累積到一個地步,以色列還不悔改,上帝的杖才臨到。

(二)上帝救恩的彰顯:透過彌賽亞君王的降生
    以上就是以賽亞書第九章之前的歷史背景。當代台灣可以說是後現代社會,現在的年輕人不容易讀懂以賽亞書,主要原因有三個:

    第一,他們沒有「屬靈」、「超自然」的觀念,所以不易讀懂先知性的預言;

    第二,他們信奉個人主義,缺乏團體的觀念;

    第 三,他們相信「標準」是相對,而不是絕對的,他們覺得自己就是王,自己高興接受甚麼就可以接受甚麼,不是某人說了算數,也不是上帝說了算數,而是他們自己 說了就算數。總之,「國家」的觀念對他們來說不重要,「君王」、「權柄」的觀念對他們來說很遙遠,所以他們很難了解以賽亞書的信息。

   
上帝看見以色列這一群人的罪性敗壞到極點,除了祂親自出馬施行拯救,沒有更好的辦法。整卷先知書都是在傳遞這個信息,先知不斷對以色列民族 說:「有一位彌賽亞要來到我們當中,並且這位彌賽亞是採君王的姿態出現。」

    現 在的年輕人哪懂甚麼是君王?基本上,我們現在的社會沒有「王」的觀念,民主時代的人覺得自己就是老大,想說甚麼就可以說甚麼,很難了解甚麼叫作「上帝用權 柄來治理祂的百姓」,因此也就很難了解救恩的可貴。以賽亞說,當百姓活在極大的痛苦當中,上帝要賜他們一位君王:「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 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九:6

    當 以色列民知道上帝要賜給他們一位彌賽亞時,他們何等激動、何等高興!因為他們原本的王很差勁,他們渴慕得到一個好的王、好的權柄,他們期待上帝賜下一個權 柄來幫助他們、拯救他們、帶領他們打勝仗。以色列百姓對君王有強烈的渴望,因此上帝按照人所能了解的方式,賜給他們一位彌賽亞,這是一位君王,這位君王要 為他們打仗。打甚麼仗呢?打一場我們肉眼看不見的仗,也就是屬靈爭戰。

    九章6節:「……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這句經文的意思就是說,上帝自己要來到這個世界,親自作王,人作王作得很爛,所以祂要親自來作王。這是好消息還是壞消息?當然是好消息!正當以色 列民處在最黑暗的日子,正當他們被亞述王殘暴對待時,先知預言:創造天地的主將來到這個世上。

   
以賽亞書前半段非常清楚地說到這個救恩的預言,一到五章就出現了,九到十二章的內容更是以此為主:

一章18節:「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二章2節:「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

四章2節:「到那日,耶和華發生的苗必華美尊榮,地的出產必為以色列逃脫的人顯為榮華茂盛。」

七章14節:「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

第九章前半都在講這個預言。

十一章1-5節: 「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祂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耶和華的靈必住在祂身上,就是使祂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祂必以敬畏 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裏的氣殺戮惡 人。公義必當祂的腰帶;信實必當祂脅下的帶子。」

   
彌 賽亞施行審判不憑眼見。今天這個世界判決人是否有罪都是憑眼見,包括人證、物證等等,不一定判斷得對,很多人明明有罪卻因著人證、物證而脫罪,有些人明明 沒罪卻因著人證、物證而被冤枉,斷是非實在需要屬靈洞察力。治理教會也不能僅憑人口中的話,一定要看人的內心,治理者若沒有屬靈洞察力,很可能被人的話帶 得團團轉或是掉到陷阱裏。我們做判斷的時候需要用更高超的公義原則,也就是要讓耶穌作王,讓上帝在我們裏面作判斷,因此先知性的話語很重要,能讓我們迅 速、準確地看穿人的心。彌賽亞來到世界就是要作出正確的判斷,祂要在我們裏面幫助我們作出正確的判斷。

   
以賽亞所傳講的,一方面是「審判」的信息(上帝要責備、審判罪惡),一方面是「救恩」、「光」的信息,這光就「耶和華親自來到這世界作王!」

    注意,祂不僅要作我們個人的主,祂乃是君臨天下,作我們家庭、社會、國家以及祂所造的萬民的主,萬民都要流歸於祂。祂要解決的是罪的問題。人的罪必須拔除,但是人根本無法做到這件事,因此祂親自出馬!正如以賽亞書一章18節所說的:「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上帝的公義不僅是審判,祂還要「……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上帝的義。」(哥林多後書五:21

    上帝的公義跟我們想的公義完全不一樣,上帝的公義當中滿有祂的慈愛,祂知道人類犯罪之後,已經完全失去達到祂的公義的能力,這個時候,祂如果還是一逕要求我們 要達到祂的公義,這個要求本身乃是不公義的。要求一個被罪捆綁的人不可以犯罪,就好比大人要求一個小孩子必須跳過兩公尺高的柵欄,根本不合理。上帝的公義作為是,祂親自跳下來,進入到人裏面承擔人的罪,解決我們罪性的問題,只要人願意接受祂,就可以從罪中得救。

   
有許多舊約學者在研究、統計聖經中的先知預言,但無論如何統計,我們都可以看出,一切的先知預言彼此之間都有關連,都是繞著上帝的心意而發出的上帝的心意就是彌賽亞/耶穌基督。我們都持續活在這個預言當中,持續在經驗這個寶貴的預言。

基督徒為何要讀舊約

基督徒為何要讀舊約?答案似乎明顯不過:「因為舊約是聖經的一部分,而聖經是基督徒生活行事為人的最高權威,基督徒要讀聖經,所以必須讀舊約!」

作 為研究舊約的人,當然認同上述看法,但亦不能忽視萬千信徒於讀這部經典時舉步維艱的現實。眾所周知,讀舊約之難,在於那些冗長的家譜,加上繁瑣累贅的獻祭 條例,或者連串會幕該如何裝潢的經文,與及無數隱晦難明的背景。我們不禁要問:這些經文與現代人生活何干?「撇開這些,舊約中的故事仍是饒有趣味的。」

不 錯,聖經故事素以簡短明快而見稱,當中的情節亦絲絲入扣,引人入勝;但舊約人物若非道德水平有問題,便是故事裡頭充滿著血腥和暴力,舊約的上帝更給予讀者 一種殺人如麻的印象,例如祂動輒將人滅族,降下瘟疫、殺害數以萬計的以色列人。總的來說,舊約的文化背景與後人的是如此格格不入,與新約中宣講慈愛和寬恕 之道又似乎南轅北轍,我們便不難明白為何信徒偏重新約而不讀舊約了。或許是基於以上種種原因,自第二世紀的異端馬吉安( Marcion, ca. 80-160 )以來,便不斷有聲音要將舊約從基督教正典中剔除出去。

為 何我們仍要讀舊約?因為舊約是新約的背景,是上帝向人啟示的濫觴,沒有舊約,我們便無從明白新約的信息。更重要的是在於舊約長,長的意思不單在於篇幅,而 是不同書卷皆經歷漫長的形成過程。它們就像一個一個的窗戶,讓我們從中透視以色列這群神聖子民是如何得蒙上帝的帶領,並從悖逆到順服,引導天下萬民回歸到 父神的身邊。對於筆者來說,讀舊約總離不開歷史,因為歷史告訴我們這些難明經文的時代背景,有了這些資料,大部分聖經難題便迎刃而解。另外,歷史研究讓我 們認識到,舊約所針對的人生處境與其後的世代其實相去不遠:昔日以色列人在驚惶失措中尋求偶像庇祐,抑或倚靠 其他政治勢力去鞏固統治者的權位,今天現代人又何嘗不是千方百計在逃避上帝,對真理的諍言充耳不聞,甚至採取敵視的態度?最後,筆者認為舊約令人卻步之 處,正是它寶貴的地方。舊約複雜而多樣的背景,讓我們從中得以找到對應問題的信息,教導現代人如何將上帝的話語應用到不同的人生處境。

讀舊約不容易,但卻也是充滿挑戰和樂趣的。

2015年5月2日 星期六

聖潔的法典(十七至廿六章)


利未記第十七至廿六章以此為名。這些經文合起來,便組成了我們稱為本書的第二部分。這幾章清清楚楚是分開來的獨立單位,一部單獨的小書。這幾章構成了『耶和華上帝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基本觀念的律法編纂物。

『聖潔』一詞的意義

『聖潔』(holy)一詞最初的意思有點像禁忌(taboo),禁忌是一個玻裡尼西亞字,意思是『不要摸,否則你將有苦難』!世界上許多地方的人以為切勿反對神明,否則祂一怒之下便會打擊人。我們在許多地方──在非洲、亞拉伯、澳大利亞,都見到聖地,其所以為聖,是因為那地方住過神明。當摩西注意那慪火的荊棘(出三1-6)時便是如此,他要前去看看這奇景是怎麼一回事,便聽到有聲音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

以賽亞比任何人更給『聖潔』一詞以實在的意義和內容。他以為上帝不但是禁忌。祂曾經實實在在地藉祂公義的行動,對以色列人顯示出祂聖潔的本性(賽五1-6)。 在以賽亞,因為公義並不是善良的意思,而是同情的看顧與創造性的慈愛,這位大先知比任何人更多告訴我們聖潔的意義。他甚至稱上帝為以色列的聖者。對上帝的 這稱呼,在希伯來語只用一個字寫出來。因為這樣,以色列中一般有罪的人,便由這名字知道,懂得去思想上帝的聖愛全包在上帝稱呼以色列為祂『兒子』這事上 (出四22)。史坦模(H. H. Stamm)曾寫道:『聖潔是上帝個性的核心』。現在以色列被呼召,要像上帝那麼聖潔,那就是說,要慈愛、同情,及完全的關心人類的世界。

但是還有更進一步要說的。偉大的先知們把聖潔解釋為上帝闖入我們人類生活中的大能,的確不是一些十分非人格的東西。那是人類學家所謂的瑪拿(mana,神力,從紐西蘭毛利族借用來的字)。因此,上帝的聖潔便是祂在以色列人中的慈愛、公義、拯救臨在的能力。摩西在看見慪火的荊棘之後,聽到有話說,『我必與你同在』;或者這樣說更好:『我將與你同在』(作為你的創造性、慈愛,有力的支持者和引導者)。

律法是上帝慈悲的恩賜

上帝期望以色列人遵守律法,如果他們要繼續作聖潔的團體的話。以色列在這裏並不是被召成為聖潔(特別是靠行為,像靠守這些律法)。以色列不是一個異教民族,必須經過一個手續才能成為聖潔。上帝把她與其他地上的民族分別開來(這詞用在利一17與出廿六33),已經使她聖潔。上帝這一作法不過是繼續祂在創世時已經開始了的工作。因為正如創世記一章四節說的,上帝在祂開始創造時,便把光暗分開了(依照標準修訂本創一1的附註我們可以如此說)。於是,如今在利未記二十章廿六節,我們讀到:『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 我的民。』

結果是以色列現在歸於上帝,而且由於遵行律法,它得免於人類可能經過的各種微妙的壓力。因此上帝給以色列以律法作為恩賜,全然是上帝方面恩典的 行動,以色列並未賺得它,而且永不能賺得它。

    利 未記中並沒有以色列比其他民族為好,或者更慈祥、更明智、更哲學、更敬虔、更文明、更高尚的想法。我們所碰見的不過是真正無比的恩典。申命記四章卅二至四 十節明確地論及這偉大的事實。以色列人要穩守聖潔的法典的規條,並非為變成為聖潔(因為上帝已經使她如此,當作一種恩賜),而是為要繼續聖 潔,且在那只屬於上帝的聖潔生活中這樣去生活、動作和存留(參看徒十七28)。
律法與聖約

    摩西的律法,妥拉,乃是上帝一開始就透過摩西給以色列的。妥拉不是隨便給任何民族,也不是立意為所有民族的。上帝把妥拉只給立約的民族,就是在西乃,祂與她締結特殊關係的民族(出十九5-6)。因此,以色列中,如果任何人不肯遵行上帝所創造的保持以色列為聖潔民族的律法,那人便要受可怕的刑罰,從立約的團體中『割除』;參看例如利 未記十七章九節。我們讀下去便注意到這意思是甚麼。但是如果他失足,也有辦法把他帶回聖會的團契來,洗淨他不順服與背叛的罪(例如利十六29-30)。

永久的律法

    這些律法是永久的,因為上帝曾經這樣說。然而在事實上,結果卻未如此。猶太人或基督徒今天都未絕對遵守我們在此所見到的律法。現 代正統猶太人也不在耶路撒冷的聖殿獻上祭牲。保羅在他寫給異邦基督徒的羅馬書中,清楚說基督徒在基督裏已經從利未記中所述一切規條中得到釋放。那末我們為 甚麼要費事去讀它?上帝所賜下永久的法規,今天的猶太人和基督徒,怎麼可以在不同程度上不予理會呢?

    對 這問題的答案,可以藉由穩固地把利未記放在妥拉的背景上得到。創世記開端的話是:『起初上帝創造……』。上帝從未停止過創造;事實上,祂的創造之法乃是不 住地從祂所已創造的,從罪惡、邪惡、與混亂之中再造,而且藉由這樣作,去更新、轉變萬物,直至祂創造一個新天新地的時候(賽六十六22)。上帝的道,那就是說,祂對摩西所說的目的與計畫,和祂從被奴隸的烏合之眾再造以色列為祂自己的一個民族,在法老眼前所行的那道,是活潑的, 只是因為上帝自己是永生的上帝。因此,當上帝賜給以色列一個永存的法規時,祂不能改變祂的心意說:『我要頒令,這法規在某年某年之後作廢』。不,所論及的法規必定有效。

    另一方面,誠然上帝創造的目的,是祂已經以一個嶄新而又深奧的形式再造那同一法規,不過如果那形式不是我們在利未記所見的形式便不會有效。利未 記整本書是為這真理作例證。開頭的十六章大部分論及保持以色列與上帝之間正當關係的問題。那就是說,以色列如何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第二部分, 這聖潔的法典大部分論及人如何與其人類兄弟保持聖潔團契;因此它也例示耶穌兩條黃金律的第二條,『你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利 未記告訴我們,上帝從摩西時代以來,開頭所行所教訓的是甚麼。同樣,我們從使徒行傳一章一節讀到:『提阿非羅阿,我已經作了前書(即路加福音),論到耶穌 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於是,今天我們發現,聖靈,像約翰福音十五章廿六節所指的,領導初期教會再造耶穌的教訓,以應付連路加那樣的人都 不 知道的新的經驗領域。例如,當我們碰上使徒行傳五章彼得處理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卑鄙案件時,教會便要學會越過對上帝道的膚淺瞭解。如今在我們所生活的時 代,我們必須把上帝的道應用於這全新的情況,諸如那些包括現代醫藥倫理學,使用氫彈,太空探索等等。但是在這樣作時,我們要繼續抓住上帝對摩西所應許的 『我要與你同在』,並且再加上耶穌所說:『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20)。

聖潔法典--前文

  聖潔法典包括利未記十七至廿六章,但以十八至二十章為法典的中心,特別是利未記十九章,更是聖潔法典最中心的要義。

   根據利未記十八3~4神曉諭以色列人的話:「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 可照著他們的惡俗行。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

        我們可以看出,聖潔法典是耶和華以埃及地和迦南地的文化習俗為背景,具體向以色列人說明祂的法典和律例(特別是十誡)的意義。

聖潔法典中對第一誡的說明

第一誡 除了耶和華,你不可有別的上帝
  
1.
獻祭的對象:耶和華
  利未記十七4~7指出,獻祭的對象是耶和華,不可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原文作公山羊)。即以公山羊的形象作為偶像。在埃及迷信觀念中,這種神明是掌管曠野的神明,敬拜方式伴隨淫亂的行動,必須禁止。

2.
敬拜要專一
   利未記十九4a指出,「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第一誡「除我以外」原意為「在我面前」,「偏向」指人沒有專注面對耶和華,因此「偏向」指偏離耶和華, 注意力轉移對象。遵守第一誡,則人「不可偏向虛無的神」。虛無的神(`elilim)原意是小神,即小型的神像,它豈能降福降禍?因此「偏向虚神」必須禁止。

3.
不可把自己兒女獻給摩洛
  利未記二十1~5提到嚴禁以色列人將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獻者及隱瞞者都處以死刑。

聖潔法典中對第二誡的說明

  第二誡強調上帝是靈,因此敬拜祂的必須以誠實的心靈敬拜祂。聖潔法典對第二誡的說明如下:

1.
禁造偶像
   利未記十九4b禁止鑄造偶像,因為上帝是靈,任何物件都不足以彰顯祂的形象

2.
敬上帝的方式
   
    上帝是靈,敬拜者必須存著誠實的心靈敬拜祂。利未記十九5~8舉平安祭為例,獻祭必須遵照上帝的規定,獻得可蒙悅納。可蒙悅納的獻祭,是要存著誠實的心靈來獻的。

3.
不可偏向迷信
  
    上帝是靈,敬拜祂必須存著誠實的心靈。因此「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也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利十九31;二十627)。「求問」指敬拜(撒下廿-1;何五615)。偏向迷信與邪術,是上帝憎惡的。

   
偏向迷信的方式有很多種,包括:

.隨從異教的習俗,吃帶血的物(利十九26);

b.
剃頭的周圍和鬍鬚的周圍(利十九27;廿-5a

c.
為死人用刀劃身,或在身上刺花紋(利十九28;利廿一5b

聖潔法典中對第三誡的說明

    第三誡  不可妄稱耶和華上帝的名
  
    利未記十九12說:「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上帝的名」。

1.
妄稱聖名的原因
  
    為什麼人會指著上帝的名起假誓呢?由利十九12的上文(十九11)來看,那是因為欺騙和說謊。

2.
妄稱聖名的刑罰
a. 起假誓要獻贖愆祭並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利六2~5)
b. 褻瀆上帝的名,如同將兒女經火歸與摩洛,是敬拜偶像的行為,那是死罪。

聖潔法典中對第四誡的說明

    第四誡 當守安息日
    聖約法典(出廿三12~19)將安息日擴大為一年三次的節期:無酵節、七七節和收藏節。
    申命法典(申十六1~17)也同樣著重一年三節,但重點在春季的七七節和秋季的住棚節。
    聖潔法典(利廿三、廿五章)則由安息日而安息年而禧年,同時又注重各種節期。
1. 安息日(利十九3b)
A. 守安息日與敬聖所
  利未記十九30上帝說:「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守」指遵守有關安息日的種種規定;「敬上帝的聖所」因為聖所是上帝彰顯祂榮耀之處,如果不潔,就不可隨意進入聖所。

B.
作息有時
  利未記廿三3指出,「六日要作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會;你們什麼工都不可作。這是在你們的一切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

  六日工作,第七日休息,這是工作有時,若六日工作,第七日又工作,則體力透支,失去健康,豈非自定己罪,自處極刑嗎?

C.
當有聖會
  安息日當有「聖會」(migra godesh),由利廿三24782124273537的上下文可以歸納出「聖會」三方面的含義:

a.
聖會指聖言的宣讀,因此會眾要聚集聆聽上帝設立那節期的歷史背景並一起感恩敬拜。

b.
聖會當日什麼勞碌的工作都不可作,指停止為自己的生計勞力費神,分別此日與上帝相會,享受祝福。

c.
聖會當日,整個社會,包括奴僕、寡婦、孤兒和寄居的,要一同歡樂(申十六1114)

D.
住處守節
  安息日雖然大家集中在聖所敬拜,但也要「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安息日。「住處」廣則指整個社會,狹則指居住之處;強調家庭為敬拜的中心。安息日及任何節期的敬拜都從家庭開始。

2.
安息年
  利未記廿五1~7將安息日擴大為安息年。利廿五4~7指出,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牲畜、野獸、當食物。」由此可看出安息年的重點:

A.
地守安息
 土地安息,才不會貧瘠。
B. 貧苦者得安息
  安息年土地所長的莊稼,葡萄等作物,要給僕人、婢女、雇工,寄居的外人當食物,使這些沒有地業的人得享安息。這年的土產,也可給牲畜、走獸當食物。
3.禧年
  利未記廿五8~55對禧年有清楚的記載,它是七個安息年(49),當年七月十日贖罪日之後,就算是第五十年,稱為禧年。設立的目的,在於叫勞苦擔重擔的得享安息。
A. 禧年主題:安息
贖罪日要吹角宣告罪奴得釋放,禧年則宣告窮人從貧困的重擔下得釋放。
B. 土地的安息
  第49年是安息年,而禧年土地繼續休耕,因此連續兩年土地獲得休息。人若遵守,則上帝應許在第48(即第6)使地生出三年的土產(利廿五21),使第九年(即禧年之後一年)恢復耕作時,能有足夠的陳糧可吃(利廿五22)
C. 地業的贖回
     
    利未記廿五23指出:「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地隨時可以贖回,只要賣者有能力贖,並算出賣地的年數,將剩餘的 年數,照價值償還買主(利廿五27)。但在禧年,賣者有無力量,都可得回地業(利廿五28),以前的買主應該放手,因為這土地的所有權本是上帝的。
D. 房屋的贖回(利廿五29~34)可分三種情況:
a. 城內的住宅
  人若賣城內的住宅,在一年內有贖回的權柄。若不贖,則永歸買主為業(利廿五29~30)。在禧年也不必歸還,這是保障外地人,他們沒有產業,卻有買賣權利。
b.村莊的住宅
  村莊的住宅,如同鄉下的田地,為保障當地務農的居民,隨時可贖回,若在禧年,買主要歸還(利廿五32)
c.利未人的住宅
  利未人若賣城內的住宅,禧年時買主要歸還(利廿五33),因為這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利廿五33),但利未人不可賣他們在郊野的房屋。
E. 借貸條例
  禧年條例(利廿五35~38)提到對貧窮的弟兄應該幫補,借錢與借糧,不可取利,不可多要。因為上帝賜給他們產業,自當感恩(廿五38)
申命法典(申十五1)則提到在安息年當豁免弟兄的借貸。
F. 奴僕得自由
  以色列人若因窮乏而賣身給以色列人為奴,到了禧年,全家都可歸回本家(利廿五41)
G. 禧年慈惠行動的精神
  具體論及禧年「地歸原主,僕人獲得自由」的經文是利未記二十五23~55,這段經文的結構如下:
a. 上帝的主權宣言:地是我的(廿五23)

b.
地歸原主(廿五25~31)

c.
對待弟兄原則(廿五35~38):幫補弟兄

d.
人得自由(廿五39~54)

e.
上帝的主權宣言:人是我的(廿五55)
    迦南地是上帝的;以色列人是上帝從埃及救出來的;因此蒙上帝拯救的以色列人住在上帝所賜的迦南地上,應互相幫補,好叫那些因貧窮而在生活上勞苦擔重擔的,能夠得享安息。
    總之,禧年強調濟助貧窮的人,釋放奴隸,以及地業的贖回,使社會經濟因愛心而重新得到調整;也促使人們在社會上的身分與地位,因愛而重新得到尊重,回復尊貴,真是叫勞苦擔重擔者得享安息。
4. 節期
   利未記廿三3吩咐以色列人當守「安息日」,當有「聖會」。利未記廿三4~44則吩咐以色列人也要守各種節期,節期當天也有「聖會」(廿三4)。由此可見 安息日的精神擴展至節期。以色列人的節期可分二類:

()春天的節期:包括:逾越節、無酵節與七七節;

()秋天的節期:包括吹角節、贖罪日與住棚節。綜 觀這些節期,「聖會」與「慈惠」是諸節期的重點,因此帶出「安息」的主題。

A.
聖會
  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開始守逾越節,正月十五開始守七天的無酵節,此節的第一日和第七日都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利廿三7~8)

   五旬節當日要宣告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利廿三21);七月一日的吹角節也當有聖會(利廿三24~25);七月初十的贖罪日也一樣(利廿三 27~28)。至於七月十五日開始的住棚節要守節七日,第一日及第八日都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利廿三35~36)

  根據「聖會」三方面的含義(見第四誡第一部份「安息日」,聖會當日,整個社會,包括奴婢、寡婦、寄居的和孤兒等勞苦擔重擔的人,都要一起歡呼快樂,得享安息。

B.
慈惠
  以色列三大節期除無酵節外,五旬節的條例裡特別提到:「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利廿三22)這種慈惠的安排就是希望以色列人因著愛上帝愛人而使生活上勞苦擔重擔的人能夠得享安息。

    至於住棚節,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說:「你把禾場的榖,酒酢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守節的時候,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 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歡樂」。這吩咐表示主人因著愛上帝而將所收穫的五穀、新酒取些出來與沒有產業、生活上困難的弱勢族群一起分享,好叫他們得享安息。

聖潔法典中對第五誡的說明

    第五誡 當孝敬父母

  聖潔法典對孝敬父母有三方面的闡釋:

1.
孝敬父母的真諦
  利十九3指出,「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這節經文把孝親的命令與安息日的命令相提並論,目的在提醒兒女,孝敬 父母的真諦就是使父母的心能得到安息。「安息」就是因兒女的行事為人、工作或學業表現,令父母深感安慰而露出滿足的微笑。

2.
孝敬父母的延伸
  利十九32說,「在白髮人的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本節經文指出「敬老」是「敬畏上帝」的表現,正如「孝親」是「敬畏上帝」的表現一樣。可見人在家裡孝順父母,應說延伸至社會裡尊敬老年人。

3.
不孝是重罪
   利二十9提到不孝是要被處以極刑的重罪,這節經文說:「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在聖約法典,同樣視「不孝」為重罪:「打父母的」和「咒罵父母的」都要把他治死(出廿一1517);申命法典則指出對「不聽從父母的話」,雖受父母懲治卻「仍不聽從」的「頑梗悖逆」兒子,要用石頭將他打死(申廿一18~21)。三本法典異口同聲強調「不孝」是該被「治死」的重罪。

聖潔法典中對第六誡的說明

    第六誡 不可殺人

  第六誡「不可殺人」強調尊重人的生命。聖潔法典從四方面提醒我們防範違背第六誡的途徑

1.
不可與鄰舍為敵
避免干犯第六誡的第一項途徑就是「不可與鄰舍為敵」。利十九16指出:「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我是耶和華」。
這節經文告訴我們,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就是往來傳舌(箴十一13;二十19),那就是與鄰舍為敵。因為搬弄是非,難免引起衝突、械鬥、以致殺人流血。因此不可與鄰舍為敵,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是避免干犯第六誡的途徑。

2.
不可心裡恨弟兄
避免違反第六誡的第二項途徑是「不可心裡恨弟兄」。利十九17說:「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

「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因為恨能挑起爭端(箴十12)。因此利十九17提醒我們,彼此之間若有什麼嫌隙,總要當面說清楚,甚至直接指責;免得因他擔罪。意思是:免得因他得罪我,我卻懷恨,最後釀成兇殺,而要承擔罪的刑罰。

主耶穌在馬太五21~23就將第六誡從外在殺人的行為追溯到內在導致殺人的動機,這動機就是「仇恨」。因此「不可心裡恨弟兄」是避免干犯第六誡的途徑。

3.
不可報仇與埋怨

  避免干犯第六誡的第三項途徑是「不可報仇與埋怨」。利十九18說:「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

  「報仇」指為自己伸冤,起因於心中的懷恨;「埋怨」則是心裡念念不忘他人的惡。如此一來,恨火焚燒,就發生殺人流血的悲劇。因此「不可報仇」「不可埋怨」是避免干犯第六誡的途徑。

4.
要愛人如己 (利十八6-16
   
「不可與鄰舍為敵」、「不可心裡恨兄弟」、「不可報仇與埋怨」這三者是避免干犯第六誡的消極面;至於積極面則是「要愛人如己」。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 罪」(箴十12b;彼前四8b)。只要彼此切實相愛,那麼必能化解嫌隙,進而彼此饒恕;許多可能因嫌隙而引發的罪也就在互相包容下消失了。所以「愛人如己」是避免干犯第六誡最好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