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 星期三

藏寶於田與尋珠的比喻

(13:44,45-46)

  這是關於上帝國度的比喻:「天國好像...」。不過是強調已經降臨的天國,也指說人必須為得著這寶貴的天國作決定,或是不惜代價去作決定。這兩個比喻沒有出現在其他福音書,但是卻在新約偽經《多馬福音書》內有兩個類似的比喻。
                               
一.歷史文化背景

  在那時候,最安全的收藏地方就是埋在地裡。如果它的主人不在了,所埋起來的寶藏就要等一個巧合的發現。這人可能是一個園地的工人,發現寶藏以後就稍稍的把它再藏起來。相信他並沒有牽引到道德的問題,只要他把那塊地買下來,所有地裡的東西就是他的了。在尋找好珠子的比喻中,至少說明尋找寶藏不一定是要從地裡發現,也可如一位商人一樣到各地去找好的貨物。可見這兩個比喻的重點不在於怎樣找寶藏,而是那人找到了“無價之寶”接下來的行動。

二.歸納分析

  有以下幾個重點:

a.天國的“價值”,

b.對得到天國的“犧牲”,

c.對遇見了天國的那種“喜樂”,

d.天國的“奧秘性”,

e.天國需要去“尋找”。

兩個比喻都有提到的事是:一個貴重的寶貝,並且要盡力去得到。到底耶穌是要注重“貴重”呢,或是“犧牲”?

一般上,解釋學者認為是“犧牲”精神。另外,是要突出對天國“堅決的決定”的態度。

三.註釋

  太13:1-35的比喻是向許多人而講,可是13:36-52節的比喻卻是只向門徒而講。有意說明門徒對天國的反應應該如此。兩個比喻的結論都是關於“決定”。天國的價值要求堅決的決定。

四.應用

  要求當時的信徒追求天國的意志要如比喻中的人物一樣。願意把一切擁有的財產犧牲來換取這天國。

耶穌和法利賽人的衝突


(路5:12-6:11;可1:40-3:6)

  耶穌下了山,但仍然在迦百農一帶(見太8:5;路4:31;7:1)。路加在5:12-6:11,就如馬可在1:40-3:6,提供了六個“衝突”事件,讓讀者看出耶穌與法利賽人之間的分別,也讓我們認識法利賽人為何要對付耶穌。最近學者對這些福音書中的“衝突”事件有許多研究,嘗試找出福音書作者欲表達的信息。一般的看見是認為福音書作者是要告訴讀者基督教與猶太教之間的分別,因此藉著耶穌與法利賽人之間的衝突來表達這意義。另外,這些敘述一般上是以敘述體的形式來描寫;可按佈景、情節、人物、意見,這四個角度來分析:

  在整個衝突事件發生之前,必有一個佈景,一些角色,一個情節,最後多數是作者本人的註解意見。

    佈景是讓許多角色在一個時間、空間、或是社會環境演出,在福音書就是猶太地︰首先是加利利一帶,後來是猶太省和耶路撒冷。一些特別的佈景如約旦河、曠野、王宮、會堂、聖殿、漁船、海上、甚至到外邦人地如撒瑪利亞、耶利哥等等。有時作者特別指明事情發生的時間或節期。這些佈景常含有意義,讀者必須留意和熟悉這些佈景的要素。最好的方法就是去看新約歷史和地理的書籍,讓我們對各種地理環境有所認識。

    角色有耶穌;衪也是最主要的角色,敘述中描述衪懂得分析好與壞﹑真與假﹑懂得上帝心意並且是有權威的人。衪的說話被記錄下來,衪每個動作和語句都含有意義。另外,門徒象徵附屬於耶穌的次要角色,衝突事件多數由他們身上引發。他們可能是無意的或是被形容為無知的。宗教團體有法利賽人、文士及祭司,甚至有希律黨,這些團體象徵與耶穌對抗的權力。他們是以色列人的“領袖”。這些人也象徵“錯誤的教導”、或是“虛偽”的人。群眾象徵一群被夾在耶穌和宗教團體之間,也左右於這兩方之間的人物。他們常常出現於衝突事件之中。次要角色如施洗約翰、希律安提帕、彼拉多也扮演著極重要的地位。以上的人物在敘述中皆代表不同的意義。

    情節是衝突事件的過程。它出現每一個衝突事件的開始,在衝突事件完結時情節也平靜下來。它有起點、高潮、結論。有時一個敘述中可能有多個情節。

    最後,在敘述完結後,作者(也就是敘述者)常給這件事提供個人的意見或是註解,盼望帶出其真正意義。

潔淨長大痲瘋的(路5:12-16;可1:40-45;太8:1-4)

    痲瘋,並不像今天所認識的痲瘋病人一樣。在當時是指一切不能得醫治的皮膚病。這些人必須和其他人隔開:通常是被趕出城,也住在城外的樹林間。按照律法,如果得了醫治,就要遵照摩西的律法去給祭司察看,也要按律法獻祭(利14:1-32),然後才被接納回到社會群體與正常人一起生活。

    這些病人是絕望的人,人們看見他們出現皆要躲避或追趕。

    這裡說明是痲瘋病人親自求耶穌醫治他。耶穌的醫治是立刻痊癒的:只說:「我肯,你潔淨了罷」。可見是病人的信心加上了耶穌的能力而得著醫治。馬太(太8:5-10)繼續以“治百夫長的僕人”來說明信心在醫治中的重要性。當然,使人得著醫治的是耶穌的能力。

    當病人得著醫治後,也像其他的神蹟一樣,耶穌吩咐受醫治的人不可把這事告訴別人。相信耶穌這樣作有三個原因:

   不想讓這樣的事傳揚,以免會攤阻衪傳福音的工作(可1:45)。

   耶穌真正的工作是傳揚福音,不想以行神蹟來取代了這主要的目標(路5:15)。

   彌賽亞真正顯明的時間還沒有到。


醫治癱子(路5:17-26;可2:1-12;太9:1-8)

    在這敘述中,作者進一步的說明耶穌不只有醫治的能力,而且有赦罪的權柄。這是要証明耶穌是“人子”,他如上帝一樣,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這裡也說明耶穌和法利賽人之間的衝突就加深了。

    法利賽人在福音書中顯明是猶太教傳統的保護者,他們不願意開放自己去接受另外的新解釋。

    癱子是被抬上屋頂,然後從洞口墜下來,一起表明了他的朋友和他的信心。耶穌不只是醫治好他的病,甚至他的罪,有意說明全人(身體和靈魂)的拯救。

    僭妄,或褻瀆,對猶太人來說是妄稱上帝的名字(也就是妄用上帝的權威)。耶穌以問題來反問法利賽人,"…那一樣容易呢?“。答案是上帝兩樣都可以作,也選擇最好的來作。

    人子,是耶穌常用來自稱的字眼,代表榮耀和權柄的人物(但7:13)。在猶太文件中人子含有彌賽亞的意義。

    眾人都驚奇,是敘述者描述耶穌行神蹟後一般的註解結語。

利末被召(路5:27-32;可2:13-17;太5:27-32)

    前兩個敘述是描述耶穌有赦免罪人的權柄,這裡卻是記述耶穌對罪人的態度。

    耶穌呼召門徒的方式並沒有改變:還是「來,跟從我」。回應這呼召也必須是立定決心不回頭。

    稅吏在當時是為希律安提帕在各進城的關口收稅的人。可見聰明的外邦人希律王卻利用猶太人來收取猶太商人和農民的稅。通常這些稅吏也是一些貪官,時常發佈假命令,多收取平民的稅。猶太平民對這些恨之入骨,也把他們當著罪人。

    罪人(可、太)也是在法利賽人眼中是一班不懂得律法和守律法的猶太平民。猶太人並不和這些人來往或通婚,也低視他們。

    耶穌的回答說明了衪受差遣的性質; 就是要去到罪人當中作拯救的工作。後來耶穌還到馬太家去坐席吃餐。更進一步說明耶穌對罪人的態度。

論禁食的態度(路5:33-39;可2:18-22;太9:14-17)

    猶太人常有禁食的習慣,也是一種宗教生活操練。

    猶太人的指責是建立在比較上; 說他們和約翰的門徒常禁食,而耶穌的門徒卻不常這樣作。耶穌以一個比喻回答說他和門徒在一起的時間就如是在婚禮中新郎和參加者一起快樂的時間。在這樣的時間,不應該施行禁食,反而應該快樂吃喝。

    這裡讓我們見這“彌賽亞式的新郎”,而且也預言這新郎將要被隔開。在舊約,耶和華常被形容為以色列人的新郎(何2:16,21;結16;賽54:5-8;62:5;耶2:2)。
                       
    日子將到,新郎(比喻耶穌)將要離開他們。這是預言耶穌的死。藉著這比喻,再加上新舊難合的比喻,說明這新時代(耶穌所帶來的新時代/教會的時代)的行為不應該與舊的時代(猶太教時代)的規例有關連。因此新的布不應該補在舊布上,而且新的酒,也就是還沒有完全發酵的酒,仍然會膨漲而把沒有彈性的舊皮袋弄破。必須用有彈性的新皮袋才可以裝新酒。再次說明福音不應該受舊約的形式來定規,它要以新的形式來發展。「他說是陳的好」路加這樣諷刺猶太人不肯改口味。

    我們必須小心的處理這比喻,這裡的含意是要比較兩個不同思想的宗教。今日信徒不可斷章取義,以這比喻來比較同一間教會中兩個不同的看法。

在安息日工作(路6:1-5;可2:23-28;太12:1-8)

    最後這兩個衝突是關於耶穌對安息日的態度。

    安息日是猶太人謹守的日子:沒有任何工作容許做,包括收割、抬東西、醫治、走多過五里路等。門徒所採的麥穗被當著是做收割的工作。

    耶穌卻以大衛如何超越律法吃陳設餅這事來辯他也可以超越安息日的律法,這陳設餅只准許祭司吃(撒上21:1-9)。耶穌也指明他(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人,因此不受安息日的規條來管制。

在安息日治病(路6:6-11;可3:1-6;太12:9-21)

    整個記述有一個美麗的佈景:在一個安息日,一個會堂裡,那裡有一個右手枯乾的人,一班想捉耶穌把柄而虎視眈眈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反對耶穌的人),行上帝蹟的是耶穌,眾人是觀眾。

    明顯的,這裡的中心點是在安息日可以行救人的事而不是行惡。

    許多時候,所敘述的上帝蹟顯得不太重要,作者目的是耶穌和猶太人之間的衝突更加深了。這才是敘述經文的真正目的。

    六個關於衝突的敘述也以「他們滿心大怒,彼此商議,怎樣處治耶穌」來表達。

登山寶訓(5)

論愛鄰舍(太5:43-48)

「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引用自利19:18。這是猶太人的美德。通常猶太人皆會幫助鄰舍或是同村的人的需要。耶穌在這裡所指的鄰舍比猶太人更超越,路加特別指明耶穌所指的鄰舍包括了所有有需要的人,當然包括外邦人(路10:25-37)。仇敵可能是指“逼迫教會的人”。耶穌的教導超越舊約愛的律法,並且要愛仇敵。

上帝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說明上帝的愛和恩典。

5:48可以說是這六個對句的結論。

是引自申18:13和利19:2。這一句話指明耶穌把舊約的教導帶到真正的終點;像上帝一樣完全。

論施捨(太6:2-4)

    施捨的事是猶太文化所提倡的。耶穌不是反對施捨,而是反對“吹啦叭”式的施捨,避免跨耀。

「假冒偽善」是指一戲劇中的“裝假演員”。

「得了賞賜」是說已得了世人所給的榮耀。那從天父而來的賞賜就因此而沒有了。

「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是一種象徵式的形容,說明不必要去記得所施捨的。                          

論禱告(太6:5-15;可11:25;路11:1-4)

    在會堂裡,禱告是由主領人帶領會眾站在聖壇前禱告。在中午,當聖殿獻祭時,就會發出呼喊聲叫眾人禱告,猶太人將會站在路邊禱告。

    耶穌沒有反對站在路上禱告;他反對「站在十字路中間,又故意叫人看見」的禱告。

接下來耶穌就用例子說明怎樣禱告。

「進屋關上門」引用自賽26:20,表示私人的禱告。門徒只需奉一位父上帝的名禱告就可以了,而且詞句也可以像以下主禱文那麼簡單。

主禱文

    主教導人的禱告就好像猶太會堂的Kaddish禱告,是在每個聚會結束時的禱告:當中有一句是「願人都尊你在世間大而榮耀的名為聖,因你按著你的旨意而成就。願你的國降臨」。路加記錄主禱文是因為施洗約翰教導他的門徒禱告,而耶穌的門徒也要耶穌教他們禱告。

    「我們」也說明這禱告是教會的公禱。

    主禱文中共有七個要求,路加沒有第五和第七個要求。馬太的主禱文是由一個開頭句加上三個雙語句(2-3、4-5、6-7)組合而成。

1.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2.  願你的國降臨。
3.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4.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5.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6.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7.  救我們脫離兇惡。

    在原文,這些句子是以詩歌體形式組成:易讀易背,多是用在崇拜儀式中。

「我們在天上的父」是使用希伯來話或亞蘭文禱告時的第一句話。

「尊你的名」敬畏上帝和服從上帝的旨意,因此準備衪的國降臨。

「衪的國降臨」就是說明上帝的旨意或主權施行出來,特別指在人類歷史中上帝的主權被彰顯。

「旨意行」(路加沒有這一句)說上帝在人類歷史中繼續工作。

「日用的飲食」由向上帝的要求轉向人自己的要求。

「今日」(馬太),「每一日」(路加)是亞蘭文的“今日和明日”的意思。

「免我們的債」亞蘭文的“債”常用來指“罪”,因此路加使用「罪」這個字。

「試探」猶太人的禱告中常提起說不致引他們進入罪。

「兇惡」或「惡者」可能指魔鬼或惡人的逼迫。

    接下來是以“榮耀頌”來作結束。路加沒有記錄這一句。(見代上29:11)

    6:14-15節似乎不適合這裡的談論。要補充較前使用「債」這字並不可以完全表達「罪」的意思。

論禁食(太6:16-18)

    猶太人在特別的節日常有禁食,一些人也常在平日(星期一和四)有禁食。基督徒也常在星期三和五有禁食。耶穌並不反對禁食,而是指責「假冒為善」、「故意叫人看出」的禁食行為。目的是要教導門徒怎樣禁食。

論真財寶(太6:19-21,路12:33)

    之前(太6:1-18)曾提起「賞賜」的事,因此這裡也談什麼是真正的賞賜。
在那時,地上所積的財寶有名貴的衣服,這些是蟲可以蛀咬的,和值錢的具皿(銅鐵所作的用器),這些是會引起賊來偷的。天上的「財寶」:猶太人認為是將來的天國裡得主的賞賜,是不會壞,賊也偷不到。

「財寶在那裏心也在那裏」說明一個人認為重要的財物,心就會留在那裡。目的是教導信徒要對上帝專一服從。

論心裡的光(太6:22-23;路11:34-36)

    在路加,這一段是連接“作光”的討論(見太5:15)。可能馬太是因為之前曾討論“生命的方向”而把“心裡的光”排在一起。

    在舊約,眼和心代表一個人的意志和生命方向(見申15:9)。「亮了」原文是指專一的服從(詩101:2「完全的心」)。「全身光明」在亞蘭文是指「全身發光/發出榮光」的意思。只要一個人的“生命的方向”不是在於上帝,就會進入可怕的黑暗。

論專一的事奉(太6:24;路16:13)

    在路加這段經文是出現在“不義的管家”之後。馬太似乎是為前兩個討論作結論談話。

「事奉」是服侍。當時奴僕的服事,也只能服事一位主人。「瑪門」猶太人指財利。說明信徒不可能專心的事奉上帝又事奉金錢。

論憂慮(太6:25-34;路12:22-32)

「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和在教會內的信徒來作比較; 說明那是屬世的。

「他的國」是指上帝的主權和旨意的施行。

「他的義」是指遵行上帝的旨意過義(聖潔)的生活。

論論斷(太7:1-5;路6:37-38)

    這段的結構也是猶太人的辯論形式: 先是一個前題,然後是上帝學的解釋,接著是兩個例正來說明這辯論。

「也怎樣被論斷」是指上帝的審判。按照猶太拉比的說法,上帝按照兩種“量器”來審判世界- 慈悲和公義 (Lev.R.29:3)

「刺」希臘文是指細小的乾木削。「樑木」是指支持建築物的大木方。這裡諷刺的說,如果你沒有能力拿掉自己的缺點,就不要去指責你弟兄姐妹的過錯。
                              
論偏見(太7:6)

    外邦人所養的狗是猶太人所卑視的。指明門徒不可以亂把「聖物」給那些不尊敬和不欣賞的人。不能確定「聖物」指何物:有指福音、有指屬靈的東西。信徒必須如前所教導,小心衡量以後,才決定否要把聖物給這些人。

論禱告(太7:7-11;路11:9-13)

在路加福音,這段經文是緊接主禱文和夜裡向朋友祈求的談論之後; 這比較配合路加的上下文。

「祈求尋找…叩門」說明那種的恆切和堅決。這祈求也指明是那種「父–子」的關係。

金律法(太7:12;路6:31)

    聖經學者們稱這為“金律法”。總結了「律法和先知(也就是聖經)的道理」。可反映出耶穌所提出的律法是積極性的。

兩條門路(太7:13-14;路13:23)

    兩條門路的觀念可以在申30:19和耶21:8中找到,也是猶太教和基督教會常用的觀念。在猶太文件中它是用來教導初信班的人。進了窄門的人就是進了天國,也是進入永生。進「窄門」有意指明門徒進入天國是要準備付代價的,並且是全心全意地走永生的道路。

論假先知(太7:15-20;路6:43-45)

    這談話為當時教會提供了辨認假先知的方法:就是從他們的果子認出他們來。

    假先知是指在教會中的假先知。主有預言他們的來臨(太24:11,24)。在《十二使徒的教導》一書中注重辨認假先知的教導。假先知很容易被當著是善良的綿羊,但卻是「披著羊皮的狼」。

    果子,也就是指他們的行為。《十二使徒的教導》中說:按他們行為的好壞,真和假先知可以辨認出來。

論真假事奉(太7:21-23)

「當那日」指末日審判的日子(瑪3:17-18)。

「主」是門徒對耶穌的通稱。也是當時教會中對耶穌基督的稱號。相信當時有許多人常說「主啊」的人不一定是真的信徒。

遵行天父旨意,應該是指遵守耶穌的教導:登山寶訓就含有這些教導。

兩種根基(太7:24-27;路6:47-49)

    整個登山寶訓是以一個兩種根基的比喻(路加這樣說)來作結束。重點在於聽道要行道。聽懂的人,就是聽道會行道,就如把房子建在磐石上。

    磐石在這裡是代表耶穌的教訓,把根基建在磐石上就是說要門徒服從這些教訓。                          

結語(太7:28-29;路7:1;可1:21-22)

    每一個談論都有清楚的結語(太11:1;13:53;19:1;26:1)。

    耶穌的教訓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猶太人)的文士一般常引用許多拉比的話:耶穌教訓是直接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不像文士們必須:「按某某拉比所說的…」。

登山寶訓(4) – 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文士和法利賽人」應是一個統稱。他們是猶太人中最尊重律法的一群。

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說,:「法利賽人自認比其他人更虔誠,對律法的解釋也更正確。」

施偉則(Schweizer)說:「法利賽人對上帝的律法嚴格遵守:除了當納的一切稅項以外,他們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捐作慈善事,他們寧可毫無抵抗地被殺,也不願破壞守安息日的誡命,他們為了保全他們的聖經遭受了最可怖的殉道…」

  這裡有幾個相對的說法去闡明何謂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論仇恨(太5:23-26;可11:25;路12:57-59)

談論殺人與怒氣。引用第六條誡命「不可殺人」(出20:13;申5:17),間接引用「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民35:12)來作討論。然後把這教訓應用在基督徒的身上,說向弟兄動怒的也難免這樣。

「拉加」是亞蘭文,「魔利」是希臘文所翻譯的「拉加」; 都是指“蠢材”。公會是猶太人的七十二人審判團。

「地獄的火」是指苦難之地。原是指耶路撒冷後山谷的焚垃圾堆,那裡的火長久不滅。舊約時代這地方就是欣嫩子谷(代下28:3;33:6); 是獻活人祭假神(摩洛)之地。

    接下來是兩個例子說明怎樣藉著和好來減除怒氣。「獻禮物」是遵行聖殿的規矩,在討上帝喜悅之前,最好是去和被你得罪的人和好。

「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是說當還有機會的時候。「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說明如果沒有和任何一位弟兄和好,就不能進天國。

論姦淫 (太5:27-30;可9:43-48)

引用第七誡命「不可姦淫」來作討論。

這裡的目的是說明弟兄若對婦女起“淫念”就是犯姦淫。


「若你的右眼若是右手…」是用來形容犯罪的嚴重性,也吩咐要嚴厲的克制自己。


論離婚(太5:31-32;可10:4,11-12;路16:18)

    談論姦淫的事也很自然牽連到離婚的事。這裡的目的似乎要說明耶穌“反對”離婚,就算有離婚,也應該遵照正確的律法。這說明作丈夫的應慎重的關心到離婚的事。關於離婚的事的討論,見太19:3-12(那裏主要說明,除非為淫亂的事,否則不可離婚)。

    按摩西的律(申24:1;9:7-8)是因為人們不能遵守上帝的律法,因此摩西才批准離婚。上帝原本設立婚姻的旨意是要把男女放在一起永遠享受上帝的恩典。「淫亂的緣故」是指婚姻以外的性行為。

               
論起誓(太5:33-37;見雅5:12;太23:16-22)

    引用來自申23:21-24;出20:7;利19:12;民30:2。摩西的律法是准許人起誓。但後來的猶太人就隨意使用許多的起誓,並且起假誓來逃罪。這裡的目的是指明真的事情並不需要起誓來決定。也教導門徒所作所為要有真的信實,不必用起誓來證明真假。

指著耶路撒冷指著頭…是當時猶太人起誓的傳統習慣。

論愛仇敵(太5:38-42;路6:27-28,29-30,32-36)

    使用兩個對句寫成。教訓的目的是「不要與惡人作對」或「要愛你們的仇敵」。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引用自出21:24;利24:20,申19:21。以下是三個平行句子:
有人右臉  … 左臉…
 有人裏衣  … 外衣…
 有人一里  … 二里…

有求你的不可推辭。當時的羅馬軍人擁有權力叫非羅馬人為他們抬東西走一哩路。

登山寶訓(3) –耶穌來成全律法

(5:17-20;16:16-17)

「律法和先知」也就是希伯來聖經的前兩部,這也可能包括或代表整本聖經。

「成全」通常是指完全先知的預言。這裡可能指耶穌要把律法和先知的話完全或真正應用出來。

「我實在告訴你們」(原文“Amen”阿們)在馬太中出現31次,馬可13次,路加6; 是福音書作者常引用的語句,這必然是耶穌常用的語句。約翰卻是「我實實在在的告訴」。「實在」原文是“阿們”。

猶太人抄寫聖經時極其小心,一點一劃皆不可少。抄完後,還要一段段用來比長短,稍有出入不同,就要毀掉。說明聖經的絕對權威。福音書作者也有意說明耶穌的教訓如聖經一般的重要。


登山寶訓(2) —鹽和光

世上的鹽(太5:13;可9:49-50;路14:34-35)

    這裡耶穌教導門徒怎樣在一個困難的環境中作見證。馬可,路加以鹽的比喻應用在不同的情況。

    鹽本含有調味、潔淨、保存,作肥料的功用。可9:50用在「使人和睦」方面。路加用在形容作門徒質素方面。馬太用鹽與光來代表門徒本身。

世上的光(太5:14-16;可4:21;路8:16;11:33)

    馬太以光來代表門徒。之前他曾引用舊約說耶穌是光(太4:16)。整個重點還是在於宣教。

    馬太也藉這談論指明門徒應有好行為。

    相信馬太應用鹽與光的比喻是關於宣教的。指明信徒應該身體力行耶穌的教訓和勇敢的作見証,讓世人看見,成為好榜樣,因此榮耀上帝。

登山寶訓(1) – 論八福

 (5:1-12;路6:20-)

    耶穌是「上了山」,坐下來,講完後就「下山」(太8:1)。路加記錄說耶穌到山地去,整夜禱告,設立十二使徒,下了山,站在平原上,然後卻是述說“四福和四禍”(路6:17-26)。相信這是出於馬太和路加對各自所收集資料的編排秩序;馬太有意把所有耶穌的倫理教訓擺放在一起看。登山寶訓的內容多是關於一些生活倫理原則。相信是針對當時的信徒而講。從內容來看,這寶訓含有以下的性質︰

  . 舊約律法是基督國度正式法典的背景(太5:19),

  二. 宣告耶穌來到世上是要成全律法(太5:17),衪關注的不只是外表的行為,也看重裡頭的動機(太5:27-28;6:1-6),

  . 確立了公義和完善的標準(太5:48)。

「許多的人」指明耶穌的教訓是“普世性”的。

第一福:「虛心」原文是“在靈裡貧窮”,是指那些因困難而需要上帝幫助的人(詩37:14;40:17;69:28-29,32-33;賽61:1;66:2)。路6:20是用「貧窮」,引用自賽61:1(路5:17)。可見兩位作者都是取自舊約的觀念。“在靈裡”說明不是依靠物質的幫助。

第二福:和路加的第三福、第一禍、第三禍含意相似。相信「哀慟」是指那些受逼迫或受壓制的人哀慟,因此將得上帝的安慰(賽61:2)。

第三福:「溫柔」原文是“謙卑”,與賽61:1含意一樣。「地土」是指上帝的國所在的土地。可見第三福和第一福是平行對句;「虛心」等於「謙卑」,「天國」等於「地土」。都是回應賽61:1。

第四福:「飢渴慕義」這裡似乎是回應賽55:1;61:3;49:10。指喜好追求上帝公義的人。

第五福:「憐恤人的」是“施慈悲的人”(詩18:25; 路6:36)。

第六福:這是引用詩24:3-6的教導,指那些手潔心清(過聖潔生活)的人才可以朝見上帝。

第七福:「使人和睦」是指那些“以善制惡”的人。「上帝的兒子」是指真以色列人(申14:1;何1:10)。

第八福:這裡似乎是指當時教會中已有逼迫的事在發生。

 前四個是關於門徒受逼迫的情景,後四個關於門徒在逼迫中的道德行為。

2020年8月4日 星期二

預言末世

經文: 太 24-25; 可13; 路21:5-36

  這談論是耶穌給門徒的回答(太24:3)。對門徒「暗暗」的發問,耶穌所給的答覆可簡列如下:

(一) 要謹慎,免得有人被迷惑。(太24:4)

(二) 人子的降臨不會受人的懷疑,是清楚明顯的。(太24:27)

(三) 那日子那時辰只有天父知道。(太24:27)

  在這三個答案中,有兩組的經文可歸納組合起來討論:太24:4-31是討論災難的事情,太24:45-25:30討論應當負起的責任。

24:1-3

符類福音書把這三節當著是末世預言的引言。耶穌的末世預言談論也與瑪3:12;耶26:6,18的談論吻合。這些談話也成為了耶穌被告上大祭司該亞法的控狀(可14:58),並且成為十字架上被人譏笑的話柄(可15:29)。橄欖山成為討論「末世」(parousia)的好地方,舊約曾預言這是一個末世的地點(亞14:4)。

24:4-36

這一段的談論內容可分為三部份:最後的日子有什麼樣的預兆(4-14),人子來之前有何災難(15-28),末世的真正情況(29-36)。

「有人迷惑你們」指出是因為有人冒基督的名而來。這些迷惑人的人是一些假先知(24:11,23-25)。這些假先知將會顯出許多的大神蹟和大奇事,甚至連基督徒都被迷惑了。

「打仗饑荒…地震」這些預兆曾出現在猶太啟示文學作品中。馬太列出兩個重點:這些預兆都要按上帝的旨意來實現,這些預兆只是苦難的開始;就如生產前的陣痛。

對基督徒來說,它有兩件事情要發生:他們要受到逼迫,甚至有許多人跌倒或冷淡了,另外,福音要傳遍天下。

「看見先知但以理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是指但9:27;11:31;12:11所提的事情,指敵基督(見帖下2:3)在聖地出現。「會意」可能指這敵基督要出現在教會(聖地代表教會)裡。還警告遇到這樣的事時要及時逃走。

「只是為選民」可見上帝的心意,在這末世的日子特別的關心到他所揀選的子民。

「人子的兆頭」說明在末世時人子/基督的降臨是明顯的。就如當時有箴言說「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

那時將有許多自然界的怪現象會出現(太24:29;參賽13:9-10;34:4)。明顯的現象有兩樣:

(一) 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參亞12:10-12;啟1:7)人子要駕雲降臨(參但7:13),指明是來審判這世界。這"人子"與但7:13所說的那位人子是同一位。

(二) 號筒要吹響。就如賽27:13 說明上帝要召集他的選民(參帖下4:16)。
                                
    從無花果樹的比方中,我們學習人子的降臨是可以猜測到的,時間(歷史)也漸漸的顯明出來。但是真正的時間只有天父知道。

24:37-25:30
  耶穌一連串使用了多個比喻來教導門徒要警醒和準備這末世日子的到來。
  這末世的日子被形容為像挪亞的日子。說明一切人類的活動都照常,不知不覺人子就來了。

推磨的比喻和有賊來的比喻都一起說明門徒要警醒和預備。

「善僕與惡僕」的比喻在路12:42-46說明要作個忠心的僕人,但是在馬太是說明要作個警醒的僕人。可見同一個比喻有時被耶穌應用在不同的處境裡。

十童女的比喻,只有馬太福音書記錄,說明「要預備好」。這比喻有意說明基督就是那「新郎」(何2:19;賽54:4;62:4;結16:7;可2:19-20/太9:15)。

論才幹的比喻是要說明這「預備好」是在於要忠心於自己所受托的崗位上。

25:31-46

  關於末世審判的日子。為了要解答:一個人如何被審判及要按什麼來受審判呢 ?

  到時萬民要聚集在人子面前。就如牧人分別綿羊和山羊一樣(結34)(綿羊和山羊要在夜晚時分開,因為山羊需要較暖的地方)。比較真貴的綿羊(代表選民)就要在右邊。

    這班被分別出來的「義人」是因為生前曾經謙卑的服事過有需要的弟兄姐妹。這樣的服事是在不知不覺中。

  這是耶穌向當時的門徒的預言和警告。可見耶穌已預見猶太地受審判的日子就來到。也預見到門徒將會受到逼迫。後來,在公元六七年,耶路撒冷內的猶太激進份子起義要對抗羅馬皇帝。在公元七零年,耶路撒冷就如耶穌所預言的一樣:「沒有一塊石頭留在一塊石頭上」。當時城中的猶太人基督徒在大難之前醒起耶穌的這段預言,就提早退到曠野去而不至滅亡。

  這段談話中有許多警告含有很好的教訓。今日的信徒可從中學習提醒自己。


對觀福音神學論題


[有關上帝的教義]

     系統神學的研究,必須獲得按照聖經對上帝本性和屬性的理解。(雖然無限的上帝,至終是不能完全理解的。)可是,對觀福音書只提供我們部分的研究,「所有新約作者,都採用舊約對上帝的觀點」。對觀福音書描述上帝的屬性,就如下列︰

  「上帝的看顧」可從上帝照顧小麻雀看到(太六26,十29)。

「上帝作為父」的身分,特別顯明在他看顧小孩子的事上(太六32)。

「上帝的恩典」是賜給信的和不信的人,無分彼此(太五45)。

強調「上帝的王權」︰上帝有一個寶座(太五34,二十三22);上帝是主(太四7、10;路四8、12)。

「上帝的審判對所有人都是公平的(太三7,七1、2;路三7);多得的要受審判(太十一22至24);上帝審判自己的子民(路十八7)。「上帝的榮耀在登山變像中,向使徒彰顯出來,(太十七1至8;可九2至8;路九28至36)。

「上帝的良善」無可比擬(十九17,可十17;路十八18至19)。

「上帝的能力」彰顯在叫死人復活的神蹟中(可十二24至27);對上帝來說,是沒有不可能成就的事情(可十27;路一37,十八27)。

「三位一體上帝」的道理在基督受洗(可一9至11)和差遣使徒時(太二十八19)顯明出來。

[有關基督的教義]

     童女所生︰馬太和路加都強調,基督從聖靈得著人性(太一18;路一35)。馬太非常注意強調,馬利亞在產下耶穌之前,沒有與任何男性有染(太一18至25)。馬可也強調,耶穌是「馬利亞的兒子」,而不說他是約瑟的兒子(按猶太人習慣,是提及父親的名字的)。

      人性︰三卷福音書都強調耶穌的人性。馬太強調耶穌有家譜(一1至17),從人而生(一25),有嬰孩時期(二1至23)。同樣地,路加也強調耶穌的誕生和卑微的背景(二1至20)、他怎樣學習猶太人的習俗(二21至24),和他怎樣在童年長成(二41至52)。馬可強調耶穌的人性比其他兩卷福音更強,因為他強調耶穌的工作、生命和一切活動。三位作者都強調耶穌在面對試探中人性的表現(太四1至11;可一12至13;路四1至13)。例如在漁船上工作、納稅、跟不同的人交談、流汗如血、在十架上呼喊等等事情,都反映出耶穌的人性。但耶穌不是一個平常人;他赦免罪惡,他有權力征服自然,他彰顯上帝的榮耀——這一切事「叫他成為獨一無二」。

     無罪︰雖然對觀福音書中的耶穌是一個人,但對觀福音書中的他不是一個普通人——他是由童女所生,是無罪的。由於基督由童女所生,他沒有罪惡的本性,和犯罪的傾向(注意雅一14至15﹞。耶穌呼召人要悔改,但聖經中沒有記錄他需要悔罪或悔改。他的受洗是要「盡諸般的義」(太三15),而不是為了悔罪(太三6)。他所受的試探,更顯明了他在所受的各樣試探上,都是無罪的(太四1至11;可一12至13;路四1至13)。他對彼得的責備,顯出他與罪惡完全無關(太十六23)。

     神聖︰馬太強調耶穌是「大衛的子孫」(太九27,十二23,十五22,二十10、31,二十一9、15,二十二42)。在馬太福音九章27節,那個瞎子很清楚大衛的子孫就是彌賽亞,他能夠完成彌賽亞的工作——例如,他可以開瞎子的眼(賽三十五5),這是上帝的作為(詩一四六8)。馬太福音二十一章9節所用的名字,說明了再來的救贖主,要將救恩帶給以色列人,並拯救他們,將福氣賜給他們(詩一一八25至26)。

     馬太繼續介紹耶穌為彌賽亞的身分,因為他應驗了舊約有關彌賽亞的預言(一22至23,二5至6,三3,四14至16,八16至17,十一5,十二17至21,十三34至35,二十一4至6、9、16、42,二十三39,二十四30,二十六31、64)。

在馬太福音十六章16節,耶穌接受了彼得對他身分的確認,就是基督,即受膏者。在馬可福音十四章61至62節,耶穌回答大祭司問及他是不是彌賽亞的問題,他肯定地回答說︰「你說的是。」

     「人子」這稱呼出自但以理書七章13節,那里描寫這位人子,勝利地將國度交給父。詩篇一一○篇1節描述他坐在父的右邊。馬太福音二十六章63至64節顯示,這個名字基本上與上帝的兒子同義。這個名字強調了幾件事件︰權柄(可二10)、榮耀(太二十五31)、羞辱(太八20)、苦難和死亡(可十45)、與聖靈的關系(太十二32)、救恩(路十九10)。「耶穌相信自己,是屬天的彌賽亞,要代替人完成在地上的使命,這使命的結果是最終的榮耀。」

     耶穌在一個絕對獨特的意義上,稱為「上帝的兒子」。「耶穌稱上帝為『父』、『我的父』、『我在天上的父』、和『你們在天上的父』——共有五十一次。」

耶穌的稱呼,顯示他清楚知道這一種獨特的關係(太十一27),父也知道這種關系(太三17;可一11)。兒子擁有父親的本性和特質;父上帝稱耶穌為自己的兒子,就是說,他的兒子耶穌是上帝,因為他與父擁有同樣的特質。

     贖罪︰基督被以色列人拒絕後,就預言自己在耶路撒冷受苦(太十六21,十七22,二十18至29,二十六1至5;可八31,九31,十32至34;路九22、44,十八31至33)。在這些經文中,耶穌曾預言到誰叫他受死、誰要殺害他、他是怎樣受害、他的各樣遭遇,和他三天後復活。

     耶穌告訴門徒,他的死是為了付出贖罪的代價(太二十28;可十45)。他說,他要犧牲生命,作多人的贖價,贖價含有代替的意思。

耶穌這句話所用的「贖價」,意思是指付出金錢,叫奴僕得自由;基督付出了代價——死——釋欣許許多多在罪中受捆縛的人。基督設立最後晚餐時,他已說明餅和酒是代表他的身體和血;這血是為多人流出來的,叫罪得赦(太二十六26至29;可十四22至25;路二十二15至20)。

贖價就是他所流的血;所救贖的是許多人;救贖的結果是罪得赦免。基督借著死,叫新約發生效用,叫罪得赦免,這是舊約(摩西之約)所未能成就的。

     復活︰耶穌在幾個場合裡,曾預言自己的復活(太十六21,十七22至23,二十19;可八31,九31,十34,路九22,十八33)。

他更強調,他要在第三天復活(這是他無所不知的明證﹞。所有福音書的記載,都強調基督是「肉身」復活的。(太二十八;可十六;路二十四;約二十)

     耶穌的復活,有無數的見證人︰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其他婦女(可十六2至8;約二十1);彼得和約翰(約二十2至10);抹大拉的馬利亞(約二十11至18);其他婦女(太二十八9至10);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路二十四13至32);在房子里聚集的十個門徒(約二十19至25﹞;在一個星期後聚集的十一個門徒(約二十26至31);在加利利捕魚的門徒(約二十一1至25);在加利利的十一個門徒(太二十八16至20);在耶路撒冷的門徒(路二十四44至49)。

     約翰記載,耶穌的裹頭巾仍然卷著(約二十7),就是說,整個裹頭巾仍然保持圓形,好象頭顱仍在裡面一樣,「放在一處」。頭巾和其他裹尸布分開,頭巾和裹尸布的形狀,叫約翰清楚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耶穌基督的身體,已經離開了裹尸布——他復活了。

[有關聖靈的教義]

     關於基督由童女所生︰馬太和路加都將耶穌在馬利亞腹中懷孕的事實,訴之於聖靈在他身上的作為(太一18,路一35)。

     關於基督的受洗︰耶穌受洗時,聖靈降臨在他的身上,給他能力,可作公開的事奉。聖靈也啟示了基督事奉的源頭(父上帝﹞,和耶穌與三一上帝聯合的事實。耶穌不是離開父上帝,自己工作的。

     關於基督受試探︰馬可福音一章12節強調,是聖靈催促耶穌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這件事是要證明聖子無罪。

      關於基督的工作︰馬太福音十二章28節顯明了基督的事奉是借著聖靈完成的——那是一個公開的見證,向所有人顯明,他的能力是從天上來的。(比較路四18至19)

  關於聖經的默示︰馬可福音十二章36節引用了詩篇一一○篇1節的話說︰「大衛被聖靈感動說」,這句話暗示當大衛寫詩篇一一○篇時,聖靈曾引導大衛用筆寫出正確的話語。這個例子說明了聖靈在聖經默示工作上的地位。

[有關教會的教義]

     對觀福音書中,沒有建立完整的教會教義。

「教會」這個名詞(希臘文ekklesia)在馬太福音使用了三次,而在馬可及路加福音均沒有使用。這個詞在馬太福音十六章18節的使用,是有專門含意,但那裡還指出一件將來的事情。有關末世的教義對觀福音書對於末世的事情,提供了廣泛的材料。

「國度」這個詞(希臘文basileia)在對觀福音書中,是一個重要的字眼,在馬太福音出現了五十六次,在馬可福音出現了二十一次,在路加福音出現了四十六次(但在約翰福音只出現了五次)。

馬太福音所用「君王」這個詞(共二十三次),多過任何一卷新約書卷。對觀福音書強調,耶穌來是要建立於上帝國度。這個字第一次的出現,是在馬太福音三章2節,施洗約翰傳道時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耶穌傳道時,也講同一個信息(太四17),預言彌賽亞國度的來臨,勸勉世人要悔改。他用話語(太五至七)和工作(太八至十)來證明他的身分。以色列人的領袖,看見這些證據就評論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太十二24)。

這位君王被自己的國民拒絕,結果他的國度中止降臨。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三章的比喻中,講述了很多關於這段過度時期的事情,就是彌賽亞第一次降臨被拒絕和第二次降臨之間發生的事情。耶穌講述當君王再來建立於上帝國度之前,以色列人和全世界要面對什麼災難。大災難要來臨(太二十四4至28;可十三5至23;路二十一8至23),之後基督才第二次降臨(太二十四29至51;可十三24至37;路二十一24至36);然後,以色列人要按著本身所有的特權和特有的知識負上責任(太二十五1至30),而外邦人也按著他們在大災難時期對上帝信息的回應受審判(太二十五31至46)。


耶穌以王的尊榮進耶路撒冷

經文 :  可11:1-11;太21:1-11;路19:28-38;約12:12-22

  按照符類福音的記載,耶穌留在耶路撒冷似乎只有一個星期的時間;那時正是逾越節前的一個星期。這時有許多猶太人上到京城來過新年。

四卷福音書皆有記載耶穌進耶路撒冷這件事情。約翰(12:15)與馬太(21:5)有意指明這件事是印證了舊約所說的彌賽亞王騎著驢駒進耶路撒冷(亞9:9)。可見這件事是要印證耶穌就是舊約撒迦利亞書第九章所預言君王式的彌賽亞。另外,馬可指明耶穌特意安排尋找驢駒,而約翰卻說是因為眾人拿棕枝高喊和撒那,後來耶穌「得」了驢騎才騎上進城去。

  約翰福音比較注重耶穌在耶路撒冷的工作,因此看起來耶穌不只是留在耶路撒冷一個星期,也多次上耶路撒冷去。耶穌進耶路撒冷的目的也明顯;就是耶穌是以色列的王,他所受的迎接正適合他的身份。當然,約翰也附加了一個談論,就是當時門徒並不完全理解這件事的意義(約12:16)。

「橄欖山那裡」這山高兩千六百呎,在耶路撒冷的東邊。由加利利經過約旦河進耶路撒冷都是由東門進京城。這可能含有“彌賽亞”的意義,因為舊約曾預言上帝要來到這東邊的橄欖山(見撒下15:32;結11:23;亞14:4)。猶太人也相信“彌賽亞”會降臨在這山上(見徒1:12)。

「耶穌就打發一匹驢」這裡顯出耶穌預知的能力。「驢」在原文是指一匹幼驢子(見亞9:9)。

「把衣服支鋪在路上…和散那」王下9:13說明這是迎接王的儀式。「和散那」(至高上帝拯救)按詩118:25是「求上帝拯救」的意思。住棚節猶太人在崇拜讚美時,手上會拿著棕枝喊「和散那」或是歡迎來到耶路撒冷過節的人。接下來,是繼續引用詩118:26。明顯的,使徒們也認為這是一個“彌賽亞詩篇”,這裡有意說明耶穌就是那「彌賽亞」(路2:13,20)。

  總而言之,這幾個舊約經文一起被引用是要指明耶穌就是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不管門徒是否立刻明白這意義,或是「這些事門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穌得了榮耀以後,才想起這話是指著他寫的,並且眾人果然向他這樣行了」(約12:16)。馬太卻說「合城都驚動了」(太21:10)。這樣的事,也引起猶太人的懼怕(路19:39),因為這樣可能引起羅馬官府的注意。耶穌的回答卻是獨特的,「石頭必要呼叫起來」也就是說不可能禁止人們這樣作。

  相信在當時各人的腦海裡是盼望這榮耀的「彌賽亞」要來把他們從羅馬的統治下拯救出來。以上三個的舊約的引用極容易被人誤解這「彌賽亞」是一位政治人物。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亞9:9也提到這一位騎驢進耶路撒冷的王是「謙謙和和的…向列國講和平」的王。



門徒認信與預言受難

經文: 太16:13-28;可8:27-38;路9:18-27

  門徒的認信和耶穌預言受難成為了符類福音書程序中一個特別的“路標”:說明門徒先要肯定耶穌是“基督”(受膏者),然後,耶穌才說明彌賽亞(人子)受苦的意義。在路加福音,耶穌身份的問題先向眾人發出(路9:8),然後,轉向(路9:18-20)門徒發問,也要求門徒親口的答案。

從這段經文,有以下看見:

1.反映出當時各人對耶穌的認識。猶太人同樣期望那被預言的先知出現。施洗約翰也曾被猶太人認為他是這位先知(約1:20-21)。五經清楚說明在以後有一位特別的「先知」會到來(申18:15)。這樣的觀念深深的根植在猶太人的傳統裡(約1:21,45;4:10,25;可9:11;路7:16;太11:3)。當時的人也相信以利亞會到回來(瑪3:1)。猶太傳統中有記錄說有一位先知會回來幫助他們(馬加比一書4:46;14:41;以斯拉四書2:18;約6:14)。這裡說明當時的人是在等待“那先知”,但是門徒卻深一層的去思考那“彌賽亞”的到來。

2.反映出門徒對耶穌的認識。基督,這希臘文字是翻譯希伯來文“受膏者”(Messiah),也稱為“彌賽亞”。在耶穌時期,這字眼是特用在那期望的“拯救者”,盼望他能夠出現再建立大衛的王朝。可見這“拯救者”是一位政治人物。也可見連彼得對耶穌同有這樣的期望;卻沒有在那時刻去思考舊約從另一個角度要表達和預言的“受苦的彌賽亞”。耶穌也拒絕彼得的試探;認為這本來是屬於撒旦的試探,如在曠野的試探;體貼神的意思或體貼人的意思。

3.人子的意義。耶穌多是用人子來代表自己,即使門徒承認他是基督。這字眼在新約共出現84次。在但7:13,人子是一個神秘及榮耀人物。在啟示文學作品中;如以斯拉四書13章,以諾書,人子是一位先存、榮耀、超越的審判者,也和受苦的僕人形像混合在一起。可見耶穌是因著“受苦”而特別選用人子來表達自己。

4.受難的意義。人子的受苦有四方面:a.要受許多的苦難,b.要被拒絕,c.要被殺,d.過三天復活。這是耶穌預言他將要受到的苦難。

作門徒的意義

作門徒的意義。至此,耶穌真實的告訴門徒要怎樣作一個真正的門徒(可8:34),有四個重點:

(一) 被呼召作門徒。這是福音書形容作門徒的起點。門徒都是被呼召。

(二) 捨己:意思是說“對自己說不”。

(三) 背十字架:本來是當時死刑罪犯行刑時要各自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走到刑場去的規矩。這裡說明門徒要有“殉道”的心志。「他的」是指著各門徒各有自己的十字架要背負。十字架在初期教會已被屬靈化:代表個人跟隨主所要付的代價。

(四) 跟從我:說明所作的認信是要以這“跟從”的行動來維持。「跟從我」兩次的出現在一節裡(原文是兩個不同的字),可見這兩個字是同義的。這也清楚的反映舊約的觀念:「隨從」的意思。「隨從」外邦的神(申4:3;士2:12;耶2:5;結20:16),或是「順從」耶和華(王上14:8;18:21;王下23:3;何11:10等)。

  這四點也都出現在馬太(太16:24)及路加(路9:32)的資料中。最令人注意的是馬可在第8:34下節的語文詞態從之前的過去時態改為現在命令時態。說明現在就是開始並且要繼續的這樣作。馬可也把門徒(使徒)與其他的跟隨者擺放在一起來教導,可見作門徒是每一個信徒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