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 星期三

登山寶訓(4) – 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文士和法利賽人」應是一個統稱。他們是猶太人中最尊重律法的一群。

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說,:「法利賽人自認比其他人更虔誠,對律法的解釋也更正確。」

施偉則(Schweizer)說:「法利賽人對上帝的律法嚴格遵守:除了當納的一切稅項以外,他們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捐作慈善事,他們寧可毫無抵抗地被殺,也不願破壞守安息日的誡命,他們為了保全他們的聖經遭受了最可怖的殉道…」

  這裡有幾個相對的說法去闡明何謂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論仇恨(太5:23-26;可11:25;路12:57-59)

談論殺人與怒氣。引用第六條誡命「不可殺人」(出20:13;申5:17),間接引用「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民35:12)來作討論。然後把這教訓應用在基督徒的身上,說向弟兄動怒的也難免這樣。

「拉加」是亞蘭文,「魔利」是希臘文所翻譯的「拉加」; 都是指“蠢材”。公會是猶太人的七十二人審判團。

「地獄的火」是指苦難之地。原是指耶路撒冷後山谷的焚垃圾堆,那裡的火長久不滅。舊約時代這地方就是欣嫩子谷(代下28:3;33:6); 是獻活人祭假神(摩洛)之地。

    接下來是兩個例子說明怎樣藉著和好來減除怒氣。「獻禮物」是遵行聖殿的規矩,在討上帝喜悅之前,最好是去和被你得罪的人和好。

「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是說當還有機會的時候。「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說明如果沒有和任何一位弟兄和好,就不能進天國。

論姦淫 (太5:27-30;可9:43-48)

引用第七誡命「不可姦淫」來作討論。

這裡的目的是說明弟兄若對婦女起“淫念”就是犯姦淫。


「若你的右眼若是右手…」是用來形容犯罪的嚴重性,也吩咐要嚴厲的克制自己。


論離婚(太5:31-32;可10:4,11-12;路16:18)

    談論姦淫的事也很自然牽連到離婚的事。這裡的目的似乎要說明耶穌“反對”離婚,就算有離婚,也應該遵照正確的律法。這說明作丈夫的應慎重的關心到離婚的事。關於離婚的事的討論,見太19:3-12(那裏主要說明,除非為淫亂的事,否則不可離婚)。

    按摩西的律(申24:1;9:7-8)是因為人們不能遵守上帝的律法,因此摩西才批准離婚。上帝原本設立婚姻的旨意是要把男女放在一起永遠享受上帝的恩典。「淫亂的緣故」是指婚姻以外的性行為。

               
論起誓(太5:33-37;見雅5:12;太23:16-22)

    引用來自申23:21-24;出20:7;利19:12;民30:2。摩西的律法是准許人起誓。但後來的猶太人就隨意使用許多的起誓,並且起假誓來逃罪。這裡的目的是指明真的事情並不需要起誓來決定。也教導門徒所作所為要有真的信實,不必用起誓來證明真假。

指著耶路撒冷指著頭…是當時猶太人起誓的傳統習慣。

論愛仇敵(太5:38-42;路6:27-28,29-30,32-36)

    使用兩個對句寫成。教訓的目的是「不要與惡人作對」或「要愛你們的仇敵」。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引用自出21:24;利24:20,申19:21。以下是三個平行句子:
有人右臉  … 左臉…
 有人裏衣  … 外衣…
 有人一里  … 二里…

有求你的不可推辭。當時的羅馬軍人擁有權力叫非羅馬人為他們抬東西走一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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