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 星期三

新約聖經的誕生、流傳和定典

引言:

新約聖經 各卷的原稿早已不在,我們現在又怎麼知道手上的新約聖經就是當日上帝所默示的話語呢?奇怪的是,除了那些學者專家,我們對於別的古卷就不大在乎它們是否和 當日的原稿一樣。譬如說,古希臘的聖典荷馬(Homer)的伊里亞德(Iliad),現存四百五十七部蒲草紙卷,兩部大楷體抄本,一百八十八本小草體抄 本,我們對它的正確性都沒有什麼懷疑﹔相比之下,新約聖經有整千上萬的各種類型的抄本(完整的或殘片斷簡),有些抄本其抄寫的時候與原典書成之日,相距在 一個世紀內。所以新約鑑別學的學者,對自己擁有資料的豐富,真有點「不好意思」。雖然如此,世人還是質疑新約聖經的可靠性和正確性。這是我們可以理解的, 因為新約聖經是我們整個信仰的根源,如果它不是上帝所默示,在抄寫流傳的過程中又是錯誤百出,我們的信就是徒然的。對於新約聖經是不是上帝所默示,請大家 參考釋經學第五章,這裡不再贅述。這一篇短文只論述新約聖經的誕生、流傳和定典的過程,希望能解開一些人的疑團。

新約聖經的原稿:

新約聖經有二十七卷經文。若把原典形成的過程,按事情發生的先後作排列,可粗略的分作四個階段:
1。最先的是耶穌在世上所宣講和所行的事蹟。
2。接著便是五旬節之後,門徒在一起過著教會生活之自然產品。這包括了使徒對外宣揚,對內的教導及聚在一起之敬拜。
3。當教會漸漸擴展,使徒出傳福音建立教會,因而開始寫下書信。
4。再後才有福音書把耶穌的事蹟筆錄下來。
如此看 來,新約原稿是來自以上(3)和(4)的時期。換言之,有關(1)和(2)的記載,並不是在事情發生之時的即時筆錄,反之,是經過了一段時間的口傳,才成 為新約中筆錄的文獻。從口傳傳統到筆錄成書,直至被納入正典(Canon)是一個漫長且複雜的過程,但從頭到尾,聖靈都在引導。
根據新約學者A.T. Robertson,新約各捲成書的日期約略如下
馬太福音 主後50 - 60
馬可福音 主後60 - 70
路加福音 主後59 - 62
約翰福音 主後90
使徒行傳 主後63
羅馬書 主後54 - 57
林前、林後 主後54 - 57
加拉太書 主後54 - 57
以弗所書 主後61 - 63
腓立比書 主後61 - 63
歌羅西書 主後61 - 63
帖前、帖後 主後50 - 51
提前、提後、提多 主後65 - 68
腓利門 主後61 - 63
希伯來書 主後69
雅各書 主後50以前
彼前 主後65
彼後 主後66 或67
約壹、約貳、約三 主後85 - 90
猶大 主後65 - 67
啟示錄 主後95
    原稿是寫在什麼材料上的呢?是寫在蒲草紙或皮紙上。蒲草紙製 造業在埃及很發達,尼羅河淺水三角洲中,生長了許多蒲草。它的莖長十二至十五尺,約與人的腰一般粗,橫切面呈三角狀。把它砍成一節一節的,每節一尺長,再 沿縱向擘開,將髓心切成細長條,在一個平坦的地方,先鋪一層紋理方向一致的長條,上面再放一層,這一層的紋理與剛才那一層互相垂直,把這兩層壓在一起,就 成了一種書寫材料,這個材料的韌度在當時可算為好紙,但至今已變得極脆弱,有時一碰就變成粉末。這是為什麼新約的原稿難存到今天的緣故。皮紙或精皮紙是 牛、綿羊、山羊、羚羊的皮作的。先去皮,再洗清、軟化、磨光、最後涂一層白堊(白色土)就成了。新約原稿是將寫好的蒲草紙或皮紙,做成捲軸。這是把蒲草紙 邊與邊相粘,成一長張,再把這一長張繞在軸上,就是一卷書了。每卷通常不會超過三十五尺長。新約兩本最長的書,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可以各用三十一尺或三 十二尺的蒲草紙寫完。捲軸上的文字是一列一列地寫,每列二、三寸寬,與軸平行,高度當然視蒲草紙而定。(抄本codex 形式的出現要在第二世紀初才有。)
原稿是用什麼文字寫成的?是希臘文。在耶穌時代,巴勒斯坦的日常用語有兩種:一是亞蘭文(Aramaic),這 大概是有史以來最「長命」的一種語文,從族長時期到今日都有人應用。有人稱它為 a cousin of Hebrew,因為它們都屬於閃語(Semetic)西北的一支。自猶太人流放巴比倫後,亞蘭文就逐漸滲透巴勒斯坦,在波斯、希臘和羅馬時期廣為應用。在 新約裡,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亞蘭文的名字,如巴多羅買、巴拿巴等﹔另一是流行在羅馬帝國(包括巴勒斯坦)的通俗希臘文,Koine Greek,不是主前四、五世紀的古典希臘文。很可能耶穌當時說的就是這個希臘方言。新約書卷是用通俗的希臘文寫成的。字體大概是大楷體(uncials),寫的時候特別工整、仔細,每個字母分開,像英文的大寫一樣。

新約的抄本:

原典當然已經失傳,抄本流傳下來的卻 成千上萬。抄本(Codex)又稱翻頁書,是把一張或幾張蒲草紙對折,中間用針縫起來。這種形式比捲軸好多了,因為 (1)四福音書或所有保羅的書信都可以訂為一冊﹔(2)校勘方便﹔(3)便於兩面書寫,成本降低。皮紙比蒲草紙宜於制書,因為它堅韌,比脆弱的蒲草紙耐 用,而且兩面書寫毫無困難。在第二世紀初,教會中廣泛地使用抄本,開始時都是基督徒個人自制的,為了讓自己或是教會有幾卷新約書卷可用。到了第四世紀,政 府正式寬容基督徒,商業制書廠,或稱抄經所,也開始作新約抄本。一群訓練有素的文士,包括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坐在抄經所﹔一位朗誦者,手持範本,高聲慢 讀,文士們拿皮紙、筆、墨水聽寫。這樣子,可以同時抄好些抄本,但不難想像,依此複製,一定會產生錯誤。
在早期,手寫的希臘字體是大楷體(uncials),到第九世紀初,開始有書法改革,用的是小草體(minuscules)來書寫。小草體的優點很明顯,正如其名,它佔的空間比大楷體少,所以寫時用的皮紙較少,書價因之降低。新約抄本中,小草體的數量比大楷體多十倍以上,大楷體的歷史雖長(在動亂中損失也多),但因小草體的書,抄寫方便,所以兩者存留懸殊。
現在我們是怎樣把抄本分類的呢?按 著瑞士衛斯坦(J.J Wettstein, 1751)的系統,歷史最久的大楷體抄本都用拉丁、希臘的大寫字母及一個希伯來字母(aleph)為分類的代號。不過以知的大楷體抄本數量比拉丁、希臘、 希伯來字母的總和還多,所以就把每本大楷體編上一個以零為首的阿拉伯數字。目前有二百五十本大楷體抄本已分類編好。至於小草體抄本則純用阿拉伯數字編,目 前有二千六百四十六本。蒲草紙抄本(Papyri)的斷簡殘片是在數字前加上一個 p 來編號。(如p46)
在我們手上最早的新約蒲草紙抄本是 代號P46(又名Chester Beatty Papyrus II),共為86頁,長11吋,寬6 1/2吋,本來有104頁,是保羅的十封書信。有的新約專家把它的年代定為第一世紀的後期,也就是保羅完成書信後的 二、三十年。另一代號P52的蒲草紙抄本的殘簡,長2吋半,寬三寸半,只含約翰福音小部分(約十八:31 - 33, 37 - 38)。根據字體的形狀,年代是主後110 - 125。
在大楷體抄本中,著名的有(1)西乃抄本(aleph, 希伯來文的第一字母)(Codex Sinaiticus)(成書於AD350):是替申多夫(Tischendorf)在十九世紀中葉於西乃山的聖卡瑟琳修道院發現的。它包括了全部聖經, 是用大楷體書寫,每頁四列,長15吋,寬十三 1/2吋。現在舊約已經毀損了部分,幸好新約完整無缺,事實上,西乃抄本是已知希臘文新約大楷體抄本中,惟一完整的。(2)亞歷山太抄本(A)(Codex Alexandrinus)(成書於第五世紀):除了幾處地方受損外,舊約都完全,新約馬太福音一直到二十五章6節都遺失了。(3)梵諦崗抄本(B)(Codex Vaticanus)(成書於第四世紀中葉):這是新約學者認為最可靠準確的抄本。(4)以法蓮抄本(C)(Codex Ephraemi)(成書於第五世紀):一般學者認為它的經文不是很可靠。除了帖撒羅尼迦後書及約翰貳書外,新約每卷書都全。(5)伯撒抄本(D)(Codex Bezae)(成書於第五或第六世紀):這抄本跟別的抄本出入最大。它包含了大部分四福音及使徒行傳。
根據抄本源自何處,抄寫者的背景,新約抄本被分為三大經文類別:
(1)西方式(Western text,又稱Popular text):盛行於第二、三世紀,是不大可靠的抄本。經文的特色是抄寫者喜好改寫:字、字句,甚至整個句子都任意改變、增刪,只要修改者認為那樣作,可以 使經文更有力而肯定些。為了使經文豐富,它不惜犧牲純粹的原文,而根據傳統,甚至次經或外典更改或增加一些資料。伯撒抄本是屬於這種經文類別。
(2)亞歷山太式(Alexandria text)或中性經文(Neutral text):這是從第二世紀開始,在亞歷山太富有抄寫古籍訓練的文士所抄寫的。這類經文最少受到後來脫漏及混雜的影響,而最接近原典。最好的代表是梵諦崗抄本(B),其次是西乃抄本(aleph)。
(3)敘利亞式拜占庭式(Byzantine text):這是最晚的混合式的經文,四世紀有一位或多位編輯,為寫一種通順、簡單、完整的經文,便修正以往抄本而得的。這種融合經文抄本與原典相距最 大,傳到君士坦丁堡,自被廣佈於拜占庭帝國。最佳的代表是亞歷山太抄本(A)(福音書部分,而非使徒行傳和書信),後期的大楷體抄本及許多小草體抄本。公認經文(Textus Receptus)是敘利亞經文最後的代表。
印刷術發明後,在1488年,全部希 伯來文舊約,由倫巴地(Lombardy)的宋西諾出版社(Soncino press)印行。新約希臘文聖經直到1514年才問世,那是由西班牙紅衣主教西曼乃斯(Ximenes)策劃的康普路屯聖經 (Complutensian Polyglot)。但在市場上賣的第一本希臘文聖經卻是荷蘭的伊拉斯姆(Erasmus)整編的。他找不到完整的希臘文新約,就東拼西揍一番。多數的經 文是根據欠佳的晚期小草體抄本,大概是十二世紀。這本聖經在1516年完工,出版後反應是毀譽參半,但銷路很好。這版本被後人修訂過,但拙劣的經文卻大體 未變。在1633年出版的一本聖經所用的一個廣告詞「公認經文」,就被套用在這伊拉斯姆的希臘文聖經上。公認經文抗拒學術界四百年,不讓更好更早的經文來取代。1611年出版的欽定本聖經(KJV)也是以此為藍本。
1881年印刷界有驚人的事件發生, 原來英國學者出版了有始以來最出色的鑑別版希臘文新約。經過二十八年的工作,學者魏斯科(Westcott)和霍爾特(Hott)根據中性經文的梵諦崗抄 本修訂了新約希臘文聖經。現在通用的希臘文聖經是Nestle - Aland 編的,其經文是比較替申多夫、魏斯科及霍爾特以及魏伯納的經文而來的。這是最接近原典的經文。
順便一提,希臘文聖經的分章是十三世紀的朗登(Stephen Langton)所作的。至於分節,則是十六世紀,由一個巴黎的印工司提法納(Stephanus)所作的。

新約聖經的定典(Canon):

「新約」(New Testament)這個詞是第三世紀的基督教學者特土良(Tertullian)所開始用的。比起舊約聖經,新約聖經的定典過程反而複雜得多。
我們知道的是,在第二世紀的後半期, 四福音書已經廣為流傳,當時雖然在民間有許多冒名的福音書,但都不被教會接納。在公元1740 年發現的一本主後170年Muratonian Canon 的第八世紀副本,列出了一張在教會誦讀的經文,其中包括了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使徒行傳、保羅的十三封書信、猶大書、約翰壹書和貳 書、啟示錄。它還說,有的人不同意在教會念彼得後書。
來到第三世紀,教父俄利根 (Origen)已經替大部分的新約經卷寫下了釋經書。他的弟子,Dionysius of Alexandria說,西方教會接納啟示錄,但東方教會的態度不明確﹔對希伯來書的態度,則剛好相反。他自己支持雅各書、約翰貳書和三書為正典,但不支 持彼得後書和猶大書。
到了第四世紀,那些經卷是正典才開始明朗化。教會史學家Eusebius在他的《教會歷史》(主後315年)說:
四福音書、使徒行傳、保羅書信(包括希伯來書,雖然作者不能決定)、彼前、約壹、啟示錄 - 正典的地位已被公認。
雅各書、彼後、約貳、約三、猶大書 - 大部分的人,包括Eusebius 自己都接納為正典,但有小部分的教會反對。
像保羅行傳、Shepherd of Hermas 等書則被列為假造的書。
在主後367年,亞歷山太的主教亞那 他修( Bishop Athanasius)在他的《Festal Letter for Easter)把現在的二十七經卷毫無條件的列為正典。主後397 年的Council of Carthage (大公教會會議)完全接納了這二十七經卷為正典。
「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提後三:16。在整個寫作、流傳、定典、翻譯的漫長過程中,聖靈上帝都一直的引領和保守,這就是您手上的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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