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 星期二

法利賽人之起源

法利賽人並不是一個黨 派,也不是一個階級;他們是一群具有共同特色的人。「法利賽人」的原意是「分別出來的一群人」,指的是從一切的「不潔淨」中分別出來,包括遠離不潔淨的人 和事物。這種「從一群人當中分別出來」的概念,對猶太人來說並不陌生,因為他們本來就是上帝從萬民中分別出來,作為專屬於祂的族群 (出埃及19:4-6)

不過,「遠離某一些人」的觀念,則溯源自主前四百多年。當時的猶太人剛從被擄的巴比倫歸回不久,他們的宗教領袖教導他們,要「遠離」一切的外邦人。這也就是以斯拉6:21所記載的:「所有流亡歸來的以色列人都吃了這祭牲;那些住在這地、離棄異教而敬拜上主——以色列上帝的人也來吃了這祭牲。」

其中「離棄異教」的原文,可以直譯為「把自己從列邦的污染中『分別』出來」,這個「列邦的污染」指的是異族通婚(以斯拉9:2:「他們為自己和自己的子孫娶了外國女子,把上帝聖潔的子民污染了。」)

異族通婚的後果,是以色列人被他們的太太引誘去拜偶像,就像當年所羅門王的遭遇一樣(列王上11:13;參申命記7:1-6)。

而法利賽人關於「分別」 的堅持,則起源於主前近二百年的馬加比時代。當時統治猶太人的西流古王朝極力推行「希臘化」,包括希臘的文化、宗教和皇帝崇拜在內。在這種逼迫下,產生了 一種虔誠的「哈西典人」,他們呼籲大家要拒絕「希臘化」,也就是要把自己從「希臘化」中「分別」出來。這個提倡「分別」的行動,最後導致了有名的「馬加比 革命」,並且在主前164年獲得初步的勝利。這個勝利讓猶太人得以把聖殿中異教的祭壇拆毀,並且恢 復聖殿裡適當的獻祭。從此以後,有一部份的「哈西典人」,認為他們已經得到企盼已久的宗教自由,就不再熱心於武力抗爭的行動,因此就把自己從政治的權力核 心「分別」出來,專心以敬虔的生活、禱告和禁食,來等待上帝的悅納和拯救。這些從政治舞臺「分別」出來的人,就是法利賽人。

    同 樣屬於「哈西典人」,後來和「法利賽人」分道揚鑣的是「撒都該人」。他們不以短暫的宗教自由為滿足,所以主張繼續以武力爭取政治上的獨立,以保障真正的宗 教自由。到了新約的時代,這些對政治權力有高度興趣的撒都該人,很快地就和當時代表羅馬帝國統治猶太人的祭司勾結在一起,他們不但生活奢侈腐敗,而且因為 和羅馬政權來往的結果,成為猶太人中最「希臘化」的人。這樣的人在民族主義高漲的猶太人社會中,當然受到唾棄。

因此在新約時代,只有法 利賽人是猶太人社會和宗教圈子裡最受尊重,也是最有影響力的一群人。譬如說,當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陷落前夕,猶太人的領袖們集合在一起商討對策時,除了有 大祭司在場外,他們也徵詢了法利賽人的意見,可見法利賽人在當時社會上受重視的程度。雖然他們對政治不是很有興趣,但是由於他們擁有很高的社會地位,所以 連帶地在政治事物上,也具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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