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利賽人最大的特徵,並不是在於他們的社會地位,和政治上的影響力,而
是在於他們的宗教「敬虔」,也就是他們願意以最詳盡、最嚴謹的態度,來解釋
並遵守律法。由於時代的變遷,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必須針對各個不同的情境,適
當地解釋律法,以引導百姓適切地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律法。而在這一方面,法利
賽人的表現和要求最嚴格。他們總是不厭其煩地在每一個細節上下功夫,希望不
會遺漏任何一條律法,也不會在日常生活的任何一個細節冒犯律法。法利賽人不
只嚴格地解釋律法,自己認真地遵行律法的每一個細節,他們也要求別人要像他
們那樣熱心遵守律法。
法利賽人的宗教虔誠,以「什一奉獻」和「潔淨禮」最具代表性。在馬太
23:23 和路加11:42,都提到法利賽人連「香料」也做什一奉獻。根據申命記
14:22-29 的規定,只有土產和牲畜才需要做十分之一的奉獻,香料可能因為
數量太少,所以沒有列入十分之一奉獻的名單。但是法利賽派的文士則認為,
既然土產需要什一奉獻,那麼任何從土裡長出來的東西,也都必須奉獻十分之
一,因此就把香料也列入奉獻的名單。可見,他們對遵行律法的熱誠,遠超過
律法的規定。這也就是說,他們願意遵行比律法所規定的多一點的律例,這樣一
方面可以表達他們的虔誠,另方面可以預防遺漏任何律法的細節。法利賽人也在
日常生活中遵守「潔淨禮」,例如他們在飯前洗手,也清洗杯盤 (馬可7:3-4)。
他們洗手和洗杯盤,為的都不是「衛生」的理由,而是為了禮儀上的「潔淨」。
根據律法的規定,這種潔淨禮只有祭司在聖殿供職時,才需要遵守,但是法利賽
人卻把這種潔淨禮,應用在他們的日常生活裡。譬如說,他們從外面回到家裡後,
為了害怕他們曾經在無意中,接觸過外邦人的東西而受到「污染」,所以必須藉
由像「洗手」這種「潔淨禮」,來洗去一切的污穢,以「遠離」一切的「不潔淨」,
也就是使自己從一切的「不潔淨」中「分別」出來,可見他們對律法的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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