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5日 星期日

智慧文學的特色

    學者不斷辯論,究竟智慧主要是對人生的看法(因此是神學思維),還是一種文學(請注意,啟示文學也有類似的辯論)。首先當視智慧為一種生活方式,其次才視它為一種文體。根本來說,智慧文學是一種神學的思想模式,將上帝的「智慧」應用到實際生活事務中。

    這種態度產生了智慧格言,後來這些格 言又被收集成冊(如箴言或便西拉智訓),還有一些則是探討智慧這題目的書(約伯記、傳道書)。「對實際生活智慧的看法」究竟如何定義,有何特色,是本段將 討論的主題。在能夠恰當解析智慧格言之前,我們必須先瞭解它們在以色列的生活 與思想中有何功能。

1
.實用的取向

    智慧思想的基本特色,就是實用的取向。箴言和格言幫助年青人起步,能夠立足於社會。前人的「智慧」在此傳交給年輕人, 使社會秩序等重大的事,可以承繼不衰。所以,格言的收集以:合宜的禮儀和言語(箴二十九20:「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節制(二十 五28:「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家庭關係(十1「智慧之子使父親歡樂,愚昧之子叫母親擔憂」)、物質財富(十一4:「發怒的 日子,貲財無益;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但參照十22:「上主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以及其他主題,如,為何義人受苦(約伯記)、惡人昌盛(詩四十九,七十三)等。

    柯德納(Kidner)列出箴言所討論的題目如下:上帝和人、智慧、愚味人、懶惰人、朋友、言語、家庭、生與死。這些題目是最佳的證據,顯出智慧文學的實用性。這些對今天基督徒生活的價值非常明顯;聖經中很少有像這樣可以直接應用於現代的題材。

   
不過這方面,費依和司陶特的強烈警告也值得聆聽。他們注意到,智慧書卷有三種誤用。

    第一,人們常會將格言斷章取義,按字面作不當 的應用。例如,箴言十章22節(上帝以財富來祝福人)被講成,上帝要所有信徒都在物質上昌盛,但實際上,這句話是第十章中義人與惡人對比的一部分,必須要用其 他經文來調和,就是貧窮在上帝的計畫中有其地位(參十七5,十八23)。

    第二,許多基督徒沒有將智慧文學中的名詞賦予恰當的定義,如箴言十四章7節的愚昧人 (「要遠離愚昧人,因為你從他嘴裏得不著知識)。愚昧人是指不信上帝的異教徒,他們藐視上帝,只注重自己;這時並不是指沒有受教育的人;我們也不能將神學立場不同的信徒當作「愚昧人」。

   第三,有人沒有注意上下文,或經文的論點,而將聖經指認為錯的事拿來應用。例如,約伯記十五章20-22節(「惡人一生之 日……對脫離黑暗感到絕望」),常有人講成是指不信者實際上很不快樂。但是,約伯否定了以利法的這段話(十七1-16),而日常的經驗(以及加爾文的一般恩典教義)也證明,這句話並不正確。

   
在 應用智慧的實際教導時,必須先用手邊的解經工作,來確定經文原來的意思究竟為何,然後才能應用到現代的情境中。應用智慧之言不可漫不經心,不單要注意它們 在講什麼,也要注意它們沒有講什麼,否則便很危險。而若作者的原意正好可以直接用於今日的基督徒,就會產生非常寶貴的效益。這一部分聖經不單應當更多宣 講,而且在傳講其他經文時,也應當更常用智慧格言作為輔助經文,來支援其應用。

2
.對上帝的倚靠

    對上帝的倚靠是智慧文學的另一個重點。過去學者常說,這個文體原來是俗世的,等到晚期才具宗教色彩。但是,今天很少有人對美索不達米亞人或埃及人持這種觀點,更遑論對希伯來人了。

    摩根(DFMorgan)說:「有人主張,以色列的智慧無論是以智慧文學或非智慧文學流傳給我們都以雅巍為中心;現有的證據完全支持這觀點。」

    人生的各種變化與奧秘,使得智慧人承認自己的有限,並倚靠上帝,因為他是真智慧的源頭。箴言九章10節(比較二5)證實了這點:「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上帝掌管一切(箴十六49,十九 21;伯三十八-四十二),是全能(伯三十八31-33;所羅門智訓六7,八3)、全知(箴十五3,二十一2),是造物主(箴十四31;伯二十八 23-27,三十八4-14)和審判者(箴十五11,十六2)。

   
克蘭紹(JLCrenshaw)注意到宗教層面的三方面(197624-25)。雖然他相信這些是「神學化」的幾個階段,我卻喜歡視它們為智慧思想的平行成分。

    第一,智慧將日常經驗與聖約的中心性相連。既然獨有耶和華能賞善罰惡,忠心的人必須將人生的各方面,無論是家庭、社會,還是宗教,都放在祂的眷顧之下。

    第二,上帝的同在超越先知、獻祭,或祭司的範疇。上帝的同在也可在上帝子民的日常生活中感受到;上帝的智慧住在他們當中。

    第三,智慧特別與妥拉認同。克蘭紹認為,這是晚期的發展,主要出現於西拉子耶穌(次經傳道經的作者)的作品中,不過與妥拉的關係可以從好幾處看出來,如箴言三章l-12節和四章4-5節,「誡命」和智慧的關聯。簡言之,妥拉和智慧的關聯很早就有基礎,不過後來才有明確的表達。

   
第四,就是將智慧擬人化,視為上帝本身的延伸,一方面有如「匠人」,站在上帝身邊,幫上帝造萬物(箴八29-30),另一方面又像一位女教師,在城門口邀請學生來向她學習(箴一20-21,八1-36),並像一位女主人,邀請人來赴她的宴席(九l-12)。智慧與淫蕩的婦人(二 16-19,七6-27)和愚昧(九13-18)的女主人成對比。

   
智慧的核心是一個高高在上的觀念:「敬畏耶和華」,在約伯記一章1節,二十八章28節,和箴言三章7節,八章13節,十六章6節,都與倫理教導「遠離惡事」相連。這是一個銅板的兩面。

    倪爾(PSNel)曾探討以色列和其智慧文學中,倫理(「敬畏」指與上帝的關係當視為優先)和宗教禮儀(「敬畏」指順服妥拉和宗教儀式)的結合。「敬畏耶和華」是能得到真智慧的範疇或環境。所以,智慧並不是指得著頭腦的知識,而是活出倫理的觀念。它來自「聽」從上帝,並順服他的教訓(箴一58,二2)。另一方面,它也積極反對邪惡。「惡人」與智慧人相反(伯二十七  13-23;詩一l-6;箴一20-33),最後必然自取滅亡(箴五23,十21)。邪惡好似蕩婦,引誘愚昧人走向死亡(箴二16,五1-14,九 13-18)。智慧人既避免行惡,也反對邪惡(箴十四16,十六6)。我們又可看到。在談論宗教取向時,一定會談及實際的道德表現。這兩者就像手和手套一樣。

3
.間接的權威

    過去許多人認為,智慧文學缺乏權威, 而其中的說法或是來自傳統,或是因具實用價值而被納入。這個觀點如今已經大為修正,主要是由於發現,智慧思想大半出於敬拜耶和華之人的看法。不過,耶和華 之名從來不是智慧傳統的來源(與預言不同),我們也找不到先知所用的鮮明公式如: 「上主如此說」。

    所以,在智慧文學中,只是假定有上帝的權威在,卻沒有明文說出。有人主張,權威是透過家庭或教育系統表明。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在智慧發展 的過程中,家庭和學校雖然可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是從來沒有一處提及它們是這運動背後的力量。

    倪爾注意到,每一則智慧教誨的權威, 都來自其內部,尤其是來自其中的動機子句,這個看法更接近事實。這些 格言之內「自顯的真理」要求人順服。所以可以說,以上所提到的三方面(上帝、傳統、經驗),在智慧格言的宣揚中,所扮演的角色為非直接的權威。例如,箴言 第二章要求讀者聽從智慧,而主要的動機為:上帝是智慧的源頭(6-8節)、智慧能使心靈愉悅(10-11節)、惡人(「淫婦」;參12-17節)會滅亡(18-19節),而義人會承受地土(21-22節)。在一切的背後是上帝,但文中以實用的利益來強調,並期待讀者隨時都聽從這些訓誨。

4.創造的神學

    舊 約智慧思想的基本要素,是強調創造。這與埃及的智慧文學相當類似,都注重生活的「規律」。當然,這是約伯記中神義論的核心。其中的論點為:上帝造世界是以 他看為好的 方式造的,人類不能質疑上帝所安排的規律。不僅約伯記如此,所有智慧文學都在這題目上發揮。人類必須在宇宙中站在合宜的地位上,找到為他們所定的生活方 式,作最佳的運用。既然上帝造了「能看的眼、能聽的耳」(箴二十12),人就要用這些感官,來活在上帝安排的規律中。

   
我們要注意這個神學的兩方面。

    第一,報應的原則掌控全地。創造宇宙的上帝依然在掌權;義人和惡人所行的一切,最後都要向他負責。既然上帝是世界的掌管者,又是審判者,他就會賞善罰惡,如箴言十一章21節所說:「你要明白:惡人必不會不受刑罰,而義人必能得自由」(亦參箴十27,十二21,十三25)。當然,一般人的經驗常會向這一點發出挑戰,而作者必須處理惡人發達的問題。他們的辦法是宣稱,這種現象只是幻象,上帝的審判必然臨到,屆時就會顯出惡人的愚昧來(詩七十三 8-20  27)。死亡--就是人人均會遭遇的--會顯明他們所謂的榮華迅速消逝的本質(詩四十九14-20)。所以,智慧人必定要尋找上帝的旨意,且要順服(箴十六 1-3)。

   
第 二,為上帝的公義辯護。克蘭紹注意到約伯記和傳道書中,創造神學和神義論結合在一起。這兩卷書都在處理智慧神學中的難題,就是罪惡和無辜之人受苦的問題。 這兩卷書都提供了相同的答案:我們無法參透上帝的規律。上帝的公義超越人軟弱的智慧,我們 的責任是等候他的回答。我們不應當自認有權判斷上帝創造規律的好壞,而應當謙卑來順服上帝偉大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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