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7日 星期二

先知書之釋經原則

    我們解釋先知文學的時候,怎樣才能在正確的螺旋軌道上運行,從經文轉到現今的處境?凱瑟提供了很有意思的見解,他談到四種預言講道的不當途徑:
   

  1)將預言類型化,即用現今的情況來掌控經文,而非用經文掌控。解放神學最容易看出這種狀況,斥責社會不公的經文,被拿來支持現代革命運動。

   
2)將預言動作化的講道,把一個故事中的個人與片斷取出來,作為向現代事件說話的象徵。這樣作同樣忽略了經文實際的意義,把現代的框架套在經文的表面文字上。例如,列王記上第二十一章,亞哈和拿伯之葡萄園的故事,成為「小人物」和大機構或國家對立的例子。

   
3)將預言格言化的講道,是從一整段中(如王上二十一)取出一兩句,當作格言來用,架構一篇信息。例如,第7節(「我〔耶洗別〕必將葡萄園給你」)成為婦女解放講章的跳板,至於她在故事中乃是惡人,不是英雌,則全然不顧。

   
4)將預言當作比喻來講,即仿效預言的故事,有深入的瞭解。當然,隨手拈來的類比很多,如大公司強迫百姓遷居的情形等等,可是這又忽略了預言的成分,並且沒有真正解析經文。

   
5) 預言傳道人「新聞式」的作法。這一派人假定預言不是針對古代的狀況,而是對現代人說的。希奇的是,這個「現代」常是一九四八年之後(以色列立國之後)的美 國。這些傳道人忽略了一項事實:上帝所用的象徵和經文,都是對以色列而說;現代人必須先按古代處境來瞭解,然後才能將它們應用到今日。我們下面將看到,現 代詮釋者必須將彌賽亞預言和暫時性預言(針對古代以色列當時的歷史情境)區分出來。「新聞式」的傳道人卻將預言從上下文中取出來,扭轉一下,配合現代的情 況。這樣作很危險,因為極容易成為主觀的「曲解」(將意義讀入經文),在經文中為所欲為。我們必須採用良好的解經原則,來解開經文,讓現代基督徒重新聽見 上帝話語中的預言。

以下七個步驟很有幫助:

1
.定出每一則預言

    費 依和司陶特指出,我們必須學會「思想神諭」,因為先知書中許多部分都是預言的收集,每一則所講論的狀況都不同,可是其中並沒有分段來顯明這一點。讀者不容 易確定每一則預言的起始與終結,一連串的預言是否都是向同一群人、同一種狀況說的,無人有把握。所以,學生一定需要幫助,而良好的注釋書會是最有用的輔 佐。我們不希望把一連串的神諭都放在一起,而誤用其中某個預言的情境來解釋另一則預言。如果書中說明了當時的背景,如耶利米書或以賽亞書,就會得到很大的 幫助。但若書中沒有說明,預言又都堆在一起,這項任務就難得多了。以賽亞書第四 十二至五十三章的僕人之歌,位於一系列詩歌(賽四十-六十六)的大背景中,但卻沒有歷史情況可供參照。詮釋者必須注意到,每首詩都是一個單位,不可倉促將 他們都放在一大段中(如,四十-五十五,五十六-六十六)。

2
.判斷神的類別

    如 前面所言,每一種次文體都有自己的語言規則,所以每一則神諭的文學類別都要先區分出來,才能加以解釋。注意到一則神諭是「訴訟」或「智慧文學」,不單讓人 感到有興趣,更使讀者能按照所用的類別,找出其中特殊的模式,或某個重點。這對講章也很有價值。如果傳道人注意到「訴訟」神諭或「爭論式」講論,就可以找 既能凸顯經文之重點,又能使它更有力,對會眾更有意義的例子,  來作說明。

3
.研究歷史性和預言性的平衡

    蘭姆(BRamm)注意到有關經文本質的三個問題:它是預言還是教導?(例如, 亞一l-6是教導,而7-21是 預言);它是有條件的或無條件的?它已經應驗,還是尚未應驗?最後一個問題,我們要十分謹慎,因為預言的性質令人費解。第一世紀的猶太人以為,以賽亞書第 五十三章已經應驗在全國的受苦上,不明白它具彌賽亞性。今天我們也是從有限的角度來看預言,很容易會誤解應許的重點。這需要對經文作細節的文法-歷史分 析。我們必須仔細探索其背景,不單從字的表面看,也要從更大的事件狀況來看,然後才能作決定。今天許多人太快跳進未來式的解釋,其實有些經文更多是在向作 者當日的時代說話。

4
.判斷當按字面解釋或視為象徵

    有些人主張應當按「字面」解釋預言,另有些人則採取「象徵」立場,要看他們是屬於時代派還是無千禧年派;這兩派爭辯不休。

    對這個問題有三種可能的處理辦法。完全字面法認為,每一個象徵都是指特 定的個人及特定的時間。然而,沒有一個人是採用絕對字面法,相信會有恐怖的怪馬,帶著各色的胸甲,頭像獅子,胸前像龍火(啟九17)。許多人挑某些地方作字面的解釋,但卻常缺乏依據。例如,最近「遙遠的雷聲」系列影片,描述大災難時期,那「獸」(啟十三)是一位英俊瀟灑的男士,穿著三件式西裝,而蝗蟲(啟九)則是真蝗蟲,只不過像飛機那樣大!

   
第二,象徵式的解法,是要發掘象徵背後的概念,那是永恆的真理,不受時間或個人因素的影響。很少人完全採用靈意的解法,就是將所有預言經文內所指示的 事物全然挪去,認為它們只講到屬靈的真理,而不是講事件。例如,甚至那些將馬可福音十三章24節(人子要來)解釋為耶路撒冷被毀[如法蘭士(RTFrance),而不是主再來的人,也認為這個預言背後是指一件事。惟有委身於存在思想的人,才在這類經文背後只看到屬靈的意思。

   
第 三種方式是尋找「同等的用語」,就是注意到類似的狀況,但是拒絕將字面或象徵的意思過多地放入經文中。例如,在研讀舊約彌賽亞經文時,這是最好的辦法。這 些經文並非純粹是象徵,因為他們的確指向要來的事件。它們也不能完全按字面看,因為其中不單有直接的彌賽亞預言,也包含歷史的相應成分。例如三十塊銀錢的 預言(如太二十七9-10中的耶三十二6-9〔亞十一12-13〕),是類比而非字面的預言。這種方法注意到所預測的未來事件,例如,在啟示錄九章的蝗蟲之災,不過卻不嘗試將過多細節讀入經文中(如:胸甲=坦克車)。

5
.仔細分析有關基督的重點

    許多人認為舊約主要是以基督為中心。當然,從某個角度而言,所有的正典都是指向基督(加三19); 不過它們也向當時的人說話;而過度熱心的基督徒傳道人常否定了預言(以及其他舊約文學)真正的正典意義,單單從基督的觀點來解讀,不去看其歷史的一面。因 此「作者的原意」才是中心,就是上帝感動作者要陳明的重點。如果將這一點應用在預言上,就是意味詮釋者必須探索經文原來的重點為何。

   
有些經文直接講到彌賽亞(彌五2說他生在伯利恒;瑪四5說以利亞是先鋒),但有些是類比(太二15引用何十一11,講到呼召耶穌「離開埃及」;太二 17-18引用耶三十一15,講到無辜之人被殺)。另外有些預言不具彌賽亞性,而是在當時就應驗。費依和司陶特提到以賽亞書四十九章23節(列王將「臉伏地,向你下拜」),有些人解釋為這是預言,論到馬太福音第二章的博士。但是,按上下文來看,這裏乃是指以色列從巴比倫被擄之後的回歸,這段話的用意和類型,都要求將它解釋為:列國要向耶和華和他的百姓致敬。

   
雖然我們必須承認,聖經整體是以基督為重點,但是在解釋個別經文時,我們只能按經文所允許的範圍,來這樣解釋。我們不應當將經文範圍之外的事讀進它裏面。非基督論的經文,也屬於經文更寬的重點,它們本身雖不是以基督為中心,卻也預備了基督的來臨。

6
.不要將你的神學系統強加在經文之上

    我 們的神學體系很重要,也是釋經工具箱中的重要成員。若沒有基本的思想體系,讀者便不能明白任何一段經文,更何況是費解的預言資訊。但是同時,一個系統會變 得僵化,使詮釋者將經文推到一個方向,是經文本身不想去的;結果會嚴重攔阻真理的追尋。在預言和啟示文學上,時代主義傾向於字面解釋,而非時代主義則多強 調象徵式解法。對一段經文的解釋,可能很主觀,而沒有立在解經的基礎上。這時對話很重要。在研究經文的背景和意義時,這兩種學派的作品都應當拿來看。這會 勉強我們採取更平衡的方法,讓經文本身提出優先順序,引導我們對它有正確的瞭解。

7
.在現代教會中尋找類似的狀況

    舊約預言是向一個早已消逝的文化說話,因此不少人假定,今天它不再向我們說話。實情卻大大相反。凱瑟 提出歷代志下七章14節,那裏說:「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這地。」

    「稱 為我名下的」一語,應當包括了信主的外邦人,因此這則應許適用於今日的教會中。事實上,若仔細閱讀這則預言的特色,會發現其中的題目都與我們的時代相關。 住在上帝新約中的必要性、審判的警告,和拯救的應許,都向現代的基督徒說話,正像當年這些話向以色列人發出的號音一樣。對社會不公義、不道德的譴責,今天 的需要也像當日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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