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作者是阿摩司,提格亞(伯利恆之南的村莊)的牧人(一1),著書時間是主前785至750年;工作對象是北國以色列。鑰義是不義帶來了刑罰;鑰字是被擄;鑰節是四12。是何西阿同時代的人,在耶羅波安二世(以色列)秉政期間,亦即與猶大王烏西雅(代下廿六章)同時說預言。
二、題旨
阿摩司是猶大國人,奉上帝的差遣去警告以色列人,說假如不悔改,上帝的刑罰即將來到,在耶羅波安二世長期的繁榮之下,以及由此所犯的罪腐化與拜偶像。他預言刑罰並藉著呼召以色列人為未來的恢復與榮耀而結束了他的先知工作。
三、大綱
關於別國的預言(一至二章)
關於以色列的預言(三1至九10)
關於未來祝福的預言(九11至15)
四、特徵
先知寫書的題材簡易,反應了他作牧人的背景,他寫的書也是非常清晰、直接、與實踐的應用。
阿摩司書與申命記的信息很相似(參二10與申廿九5;四6─10與申廿八22)。
阿摩司書的開場白(一2)與他預言的結束都提到同樣的勸誡,要認識約珥書中的預言。
五、顯著的教訓
阿摩司極其有力地說到鄰邦諸國的罪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刑罰,在那裡說上帝刑罰以色列人的罪,也必刑罰外邦人的罪。
阿摩司書體材與一般預言書毫無二致,先警告刑罰的來臨,然後有祝福的應許。
六、特色
阿摩司書在新約中曾被司提反在徒十42、43,並被雅各在徒十五15─17所引用。
七、了解的關鍵
以色列人雖然極其邪惡,可是上帝仍然向他們表示恩慈和忍耐。他今日仍然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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