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文學的特徵有四個:
1. 先知話語的沒落,啟示文學才興起
學者不能肯定是何種原因造成啟示文學的興起,但是相信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舊約先知話語漸漸沒落而造成啟示文學的興起。更有人說,啟示文學作品是由但以理書開始算起,而先知文學中(結38-39;亞1-8,9-14;約珥3;賽24-27)早含有一些啟示文學的蹤跡讓後來的啟示文學作者繼續去發展。
學者留意到,啟示文學的解釋多數集中在那些含糊及未完成的先知預言中。似乎啟示文學作者對許多猶太人想知道的預言都有辦法從啟示文學中獲得答案。他們查考先知的預言,並給與適時的答案,是針對當時的處境,使當時的讀者立刻得到滿足。
2. 神秘的異象(Esoteric in character)
啟示文學作者常自稱他們藉著夢或異象被提至天堂獲得知道許多上帝要啟示的秘密。有時他們自稱是一位天使帶領他們經過天堂並解明一些將在地上發生的事情。這些異象可能是對當時歷史的闡釋,或是對將來之事的解釋,或是關於上帝那將要來臨的國度,末世的審判,惡人的報應和善者的獎賞等。甚至,他對一些雷風,暴雨,閃電都可以解釋。
3. 文學式的表達(Literary in form)
先知和啟示文學皆認為他們傳講的信息都是由上帝那裡而來,但是他們表達信息的方法卻不同。先知多數藉著口來傳講:「你要向他們傳講這些話」(耶13:12),多數是由別人記錄下來,但是啟示文學卻是「把你所見的,寫在這書上」(啟1:11)。先知的權威是「耶和華如此說」(Thus saith the Lord)(賽7:7),而啟示文學卻是「接受這書,好使你保存它們」(摩西升天記1:16),或是「有耳的應當聽」。
啟示文學的內容是極戲劇性的描述,因此一般的語言不能盡全的表達其信息,需要使用一些符號文字去表達其意義。
雖然這些符號文字是啟示文學作者的固有財產,但是許多時候它們的根源可追溯至過去舊約中的文字。例如,龍(伯7:12;詩74:13;賽51:9;結29:3;32:2),海獸(伯40:15-24;詩74:14;104:26;賽27:1),拉合(Rahab)(9:13;26:12;89:10;賽30:7;51:9),蛇(伯26:13;賽27:1;摩9:3)。這些獸類也可從當時的巴比倫及埃及文化中找到。
符號當然不只是限定在各種的獸類、天上的星類、風暴、地上的植物、山川河流、各種的寶石,甚至不同的數碼,皆可以成為符號文字。許多時候,這些符號在不同書中重複的出現,但是它們的含意卻有所變動。也是這一點,使解釋啟示文學的工作更加困難。
我們必須先對這些啟示文學的特色有所認識,才不致於隨意解釋其中的經文。這些特色也要求今日的解經者小心處理啟示文學資料。最好的方法就是先研讀 一兩 本好的啟示書卷註釋書,例如有關啟示錄的註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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