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創一至十一章所表達的意義

 承認創—至十一的文學技巧、形式,及背景,並不對它描述的「真相」(事件)構成威脅。我們不必視之為神話︰當然,也不可像現代稱之為見證式,或報導性的客觀歷史。它以事實來傳達神學真理,用了大量的象徵性和圖像性的文學方式。這並不是說創一至十一是歷史謊言,如果作品本身聲稱自己記錄了客觀事實,我們才可以指其為謊言︰聖經作者沒有如此聲稱。另一方面,若說這十一章毫無客觀基礎,也是不對的——他們肯定了基本的真理︰上帝創造萬物︰在創造第一對男女時,上帝亦特別介入其間;人類的統一性;創造原先是美好的,包括人是美好的︰第一對男女因為不順服,罪便進入世界;墮落之後,罪不斷蔓延,敗壞人性。這一切,都是真理,都是事實,並且反映了事實的真相。

創世的原始事件,在時間條件、人為因素,及經驗基礎各方面,都不可以讓我們作一個歷史性的類比,所以,聖經作者都以手頭的文學傳統,以及象徵手法,來描述那些事實。在描述末世時,亦有同樣的事實產生——啟示錄的作者,豈不也是用了超現實的意象及啟示文學的技巧嗎?

當我們比較創—至十一和米所波大米的文學傳統時,其實,不同點比相同點更加鮮明。若我們單注意相同點,並以之為創世記最出色的地方,那就走錯路了。事實剛好相反。聖經獨特之處,把它從當時的世界分別開來,以及有別於最接近以色列的文獻。而它的特色是如此鮮明,如此清楚,使所有一般的讀者,都能一眼辨明。但若要找出共同點,就需要一位受過訓練的學者,對那些流暢的文體作出判斷。當然,對於明顯的洪水故事,這種說法會過份了點,但一般而言,把創—至十一與米所波大米傳統分開的那些特點,遠比那些相似點更重要、更明顯。米所波大米的文獻充斥著多神主義。它那些由自然力量人格化後變成的神祇,沒有任何道德原則,他們撒謊、偷盜、奸淫、殺戮。裡面描寫的人全沒有按著上帝的形像被造,至於身為創造物的人又有什麼特殊角色,他們只不過是那些地主的下等奴僕,之所以被造也是為了供奉食物和祭品。

反之,聖經有相去天壤的記載︰唯—、真實、聖潔,及全能的上帝,創造萬物,獨立於世界,他命立,事物便產生︰他的創造美好、和諧、完整;縱使人類背叛叛,他卻慈愛地收回審判,並以恩典和忍耐,支持和保守他們。聖經終極的作者是崇高又完美的,他透過人的作者,反映了他的美善,令聖經的性質獨一無二,就算與當代思想形式緊密相聯,也保持著它本身的魅力。

那麼,我們應該怎樣了解創一至十一這段獨特的文獻呢?我們也許可以如此設想︰受感的作者,了解上帝對以色列的啟示,認識有關自然、世界,及人性,也知道人與上帝及其他人疏離,因此,受感的作者便領會宇宙起源的性質,並以那時代的語言表達出來;尤有進者,他把當代的文學傳統重新安排,利用它們來說明人類原始歷史的神學真理。創—至十一的作者不是為了滿足生物學或地質學方面的興趣,他只想告訴讀者︰若要知道人類的本性是怎樣的,就必須知道人類從那裡來——他們乃從上帝而來,按上帝的形像被造,卻因犯罪腐敗,而扭曲了上帝美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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